物業經理人

PM集團新聞宣傳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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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M集團新聞宣傳細則

  一、原則

  1、公司行政管理部年初擬定切合實際的宣傳工作計劃,并確保實現,年終要認真負責,實事求是地進行總結。

  2、公司宣傳工作的重點是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公司的兩個文明建設,認真抓典型,總結經驗,實事求是地宣傳公司的先進模范人物及好人好事。

  3、公司建立由各部門通訊員組成的報道網,由行政管理部定期召開通訊員座談會,并負責通訊員的業務培訓。

  4、通訊員撰稿要認真負責,組稿要及時,突出時效。

  5、公司安排的宣傳報道、各部門要認真配合,保證報道的順利進行,對不配合公司宣傳報道的或部門通訊員投稿數量、質量達不到要求的,公司將酌情扣罰其部門考評工資。

  二、內部宣傳:

  1、每日信息報送的時間截至當天8:30,信息內容應當與我們實際工作有關,不得摘抄報刊。8:30以后可以隨時報送第二天的信息,可以通過短信、電話、郵件等多種形式報送。每少報(或不合格)一條扣5元,每月公布。除病假、事假外,無論何種原因均不得缺報。

  2、通訊員及有關要求:通訊員要及時挖掘所屬單位、部門的新聞事件、優秀員工事跡并形成文字材料,主動撰寫、并發動身邊員工撰寫各類文章;確保稿件質量和數量,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保質上報各類稿件;推薦刊物通訊員。稿件要求:稿件于每周二下午5:00前通過OA辦公系統發送至房產行政管理部。通訊員每周上報稿件中要求新聞、報道等紀實類文章不少于1 篇,綜合類文章不少于1 篇,多者不限。中層以上干部每月必須報送300字以上、自己撰寫的稿件1篇,缺報扣100元。行政管理部每月將對通訊員進行考核,并對不能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的通訊員所在單位(部門)負責人100元給予經濟處罰。

  3、各部門每日晨會必須召開,項目部會議要按照公司的要求,連同監理方、施工方召開會議。晨會紀要報送時間截至當天9:00,少報(含遲報,未有特殊原因)一次,罰負責人30元,每周公布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三、對外宣傳

  1、行政管理部負責公司所有的對外新聞宣傳工作。公司各部門未經行政管理部同意,嚴禁接受任何單位的采訪,嚴禁代表公司對媒體發表正式言論。

  2、各新聞媒體對公司本部及下屬各部門進行采訪,被采訪主體應立即與公司行政管理部聯系,并征得同意后方可進行。

  3、公司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審稿制度,對外宣傳,要報公司行政管理部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4 、通訊報道發表后,行政管理部要做好通訊報道資料的存檔登記工作,對優秀通訊員進行表彰。

  5、獎勵措施:宣傳公司事跡,被集團簡報或信息報采用的,每篇獎勵30元(不超過100字的15元);其它作品(包括文藝作品),每篇獎勵15元。宣傳公司事跡或集團形象的消息、通訊(包括新聞圖片,但不包括有償新聞)在日照日報等市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勵200元,超過500字的獎勵300元,超過1000字的獎勵500元; 在省市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勵500元,超過500字的獎勵800元. 在中國房產報等國家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勵800元,超過500字的獎勵1000元.

篇2:檢疫局新聞宣傳工作管理辦法

  檢驗檢疫局新聞宣傳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出入境檢驗檢疫新聞宣傳工作,促進政務公開,加強管理,充分發揮新聞宣傳的積極作用,保證新聞宣傳工作統一協調,增強新聞宣傳的導向性和有效性,根據《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新聞宣傳工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地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新聞宣傳工作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簡稱*局)黨組領導,實行統一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局辦公室統一管理和指導*檢驗檢疫系統的新聞宣傳工作。各分支局負責本轄區職責范圍內的新聞宣傳工作。

  第三條 *檢驗檢疫新聞宣傳工作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新聞宣傳法律法規規定。

  第四條 新聞宣傳工作必須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遵循客觀、準確、及時、實事求是的原則。

  第二章 新聞宣傳管理

  第五條 *檢驗檢疫新聞宣傳工作實行統一歸口管理,主要內容是:

  (一)制定新聞宣傳工作計劃或要點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對檢驗檢疫重要工作和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宣傳報道;

  (三)審核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宣傳稿件、對*局重要活動的報道以及*局主要領導重要活動報道。

  (四)組織新聞發布活動;

  (五)組織或協調新聞媒體采訪報道檢驗檢疫工作;

  (六)組織對涉檢驗檢疫輿情的搜集、分析、研判工作;

  (七)管理和指導各分支局新聞宣傳工作;

  (八)組織匯編、制作反映*檢驗檢疫工作的影像、圖片和文字等宣傳品。

  第六條 *局機關各部門、直屬單位負責工作業務范圍的新聞宣傳稿件的收集、采編、撰稿等工作,制定新聞宣傳工作計劃,接受*局辦公室統一安排的新聞媒體采訪。

  第七條 各分支局負責本轄區職責范圍內的新聞宣傳工作,擬定并實施新聞宣傳工作計劃、組織新聞發布、協調新聞媒體采訪報道以及檢驗檢疫輿情監測工作。及時向*局辦公室通報有關新聞宣傳工作動態并報送相關資料。

  第八條 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各種媒體,積極主動宣傳檢驗檢疫工作,豐富宣傳手段,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工作,加大正面宣傳力度,樹立檢驗檢疫良好形象。

  第九條 新聞宣傳工作納入*局績效管理。由考核責任部門按《*檢驗檢疫局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對新聞宣傳工作實施績效考核。對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條 各分支局要加強新聞宣傳隊伍建設,建立相對固定的專職或兼職通訊員隊伍,為新聞宣傳工作提供必備條件;在人員、經費、設備上予以必要保障,大力加強新聞宣傳工作培訓,不斷提高新聞宣傳工作水平。

  第十一條 *局系統內刊物新聞宣傳應遵守新聞宣傳紀律和保密法律法規規定,文責自負。未經批準不得轉載境外媒體文章,不得直接采用國際互聯網上未經核實的消息。

  第三章 新聞發布制度

  第十二條 *局建立新聞發布制度。完善涉重大信息公開制度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新聞發布預案。

  新聞發布工作包括新聞信息采集、發布策劃、發布實施、輿情反饋等方面。新聞發布形式,可根據需要,采取新聞發布會、新聞通氣會、組織記者集體或單獨采訪、新聞公報及新聞發言人發布電視講話、書面發布新聞、檢驗檢疫網站發布新聞信息等形式。

  第十三條 *局設立新聞發言人。新聞發言人受*局領導委托,就*檢驗檢疫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重要工作部署、活動和重大事件等,對外發布新聞或消息。

  第十四條 新聞發布會、新聞通氣會由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召開。參加新聞發布會、新聞通氣會的新聞媒體由辦公室負責協調和邀請。

  第十五條 *局新聞發布的文字稿件及有關背景材料,由相關業務部門負責提供,辦公室提出審核意見,形成新聞發布稿,報分管局領導審核同意后發布;重要、敏感的新聞發布工作及新聞口徑須經分管新聞宣傳工作的局領導批準;重大問題和涉質檢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及新聞口徑,須報*局主要領導批準。

  *局各部門需要以新聞發布會形式發布的事項,應提前與辦公室協商,報分管局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分支局新聞發言人由該局主管新聞宣傳的局領導擔任。

  分支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由分支局辦公室組織實施,新聞發布會結束后應將發布會情況報*局辦公室。

  涉及重大、敏感的工作內容和涉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工作須報*局辦公室審核同意后方可對外發布。

  第十七條 嚴肅新聞發布紀律,未經授權新聞發言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對外發布消息;未經授權,其他人員不得以*局或分支局新聞發言人名義擅自發布或提前透漏相關新聞消息。

  第四章 新聞媒體采訪協調

  第十八條 新聞媒體及記者對*檢驗檢疫工作的采訪協調,由*局辦公室統一協調。

  *檢驗檢疫系統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接受新聞媒體對檢驗檢疫工作的采訪(包括電話采訪),不得擅自向新聞媒體提供包括聲像、圖片、文字、超文本文件等涉及檢驗檢疫工作的資料。

  第十九條 新聞媒體對日常檢驗檢疫工作提出的采訪申請,由辦公室統一

  受理,根據采訪的內容批轉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提供新聞口徑或背景材料,經分管局領導審核同意后,由辦公室安排相關部門接受采訪或答復新聞媒體。

  第二十條 新聞媒體對涉及重大、敏感的檢驗檢疫工作內容和突發事件提出的采訪申請,由辦公室報分管領導同意后,由相關部門負責提供新聞口徑和背景材料。

  辦公室提出審核意見,形成新聞發布稿,經分管局領導批準,報總局新聞辦審批同意后,由辦公室安排接受采訪或答復媒體。

  對于地方黨委、政府安排檢驗檢疫部門就重大、敏感的檢驗檢疫工作內容和涉檢驗檢疫突發事件對外發布新聞或接受媒體采訪的,須報總局新聞辦同意。

  第二十一條 需要當面接受媒體采訪的,確定接受采訪的部門或人員不得推諉,接受采訪人員須嚴格按照審核批準的新聞口徑回答媒體。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各部門接到境外媒體采訪申請,應及時上報,由*局辦公室報告地方黨委對外宣傳主管部門及外事部門,并報總局新聞辦同意后實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通過境外媒體發布新聞,不得擅自接受境外媒體采訪(包括電話采訪),不得擅自向境外新聞媒體提供任何形式的有關質檢工作的信息資料,不得提供任何保密法禁止提供的資料。

  第二十三條 *局辦公室負責聯系協調各地方媒體、中央新聞媒體駐各地分支機構、記者站。各分支局辦公室負責聯系協調當地新聞媒體,應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和協調。

  第五章 對外網站新聞宣傳管理

  第二十四條 *檢驗檢疫網站是*檢驗檢疫新聞宣傳的重要窗口。辦公室統一管理*局網站新聞信息的發布工作。

  各分支局在子網站發布政務新聞信息,按照《*檢驗檢疫網站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網站發布檢驗檢疫政務新聞信息公開應當遵循及時、高效、權威的原則。

  網站發布的內容,應符合國家有關網絡內容管理的要求。不得發布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發布的內容。

  第二十六條 增強檢驗檢疫權威正面信息在博客、微博、論壇、社交媒體的傳播。引導廣大干部職工維護檢驗檢疫形象,影響和引導輿論。

  第六章 網絡輿情監測管理

  第二十七條 建立健全輿情監測管理工作制度、重大輿情會商制度,加強輿情工作協作和信息共享,持續提升輿情管理和輿論引導水平。開展輿情統計,科學實施定量定性分析,持續提高輿情分析研判水平。

  第二十八條 *局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檢驗檢疫系統網絡輿情監測工作。

  各單位、各部門負責工作職責范圍內的網絡輿情監測,要明確一名處級領導負責網絡輿情監測管理工作。

  建立網絡輿情監測的專職或兼職隊伍,選拔政治立場堅定、思維敏捷、熟悉業務和較好文字表達能力的同志擔任網絡輿情監測員。

  第二十九條 網絡輿情監測范圍包括互聯網各大知名網站、網絡社區、論壇、微博等。網絡輿情監測內容包括疫病疫情、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及食品安全等涉及檢驗檢疫工作內容的各類網絡輿論與言論信息。

  第三十條 根據網絡輿情監測內容的重要程度,分為一般輿情、重要輿情、重大輿情。一般輿情是指各網站涉及疫病疫情、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及食品安全等報道文章、新聞動態;重要輿情是指涉及檢驗檢疫的突發事件、負面輿情或涉及*檢驗檢疫局的敏感輿情;重大輿情是指在全國范圍內產生重大影響以及引起國際廣泛關注的網絡輿情。

  第三十一條 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職責范圍的輿情監測,堅持輿情監測常態化,全面搜集各種信息,重點媒體要重點監測,重要、重大輿情要全面實時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早引導。

  第三十二條 實行網絡輿情監測動態報告制度。

  (一)每周報告制度。各單位、各部門每周一將上一周監測的網絡輿情情況報*局辦公室。上報輿情信息內容包括標題、正文、來源網站、刊登日期以及鏈接地址。

  (二)即時報告制度。網絡輿情監測員發現有關*檢驗檢疫的重要輿情或重大輿情時,應立即上報*局辦公室。

  (三)專題報告制度。各單位、各部門對一定時期內的熱點事件,可結合業務工作實際,在日常輿情監測的基礎上形成專題性輿情專報上報*局辦公室。

  第三十三條 辦公室對上報的網絡輿情監測動態報告進行梳理、分析和研判,編寫《網絡輿情摘要》呈報局領導,并抄送相關職能部門。對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的網絡輿情,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研究對外統一引導口徑。

  第七章 突發事件新聞應對管理

  第三十四條 建立和完善涉檢驗檢疫重大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輿論引導應急預案,組織專門培訓,經常組織演練,有效提高處置能力。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在突發事件或敏感輿情、重大疫情、重大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等發生或發現后,應立即向*局辦公室報送情況,并隨時上報進展情況。

  第三十六條 凡涉及突發事件、重大疫情、重大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等有關的新聞宣傳稿件,經報送單位領導審核后,報送*局辦公室,經*局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向媒體提供。

  上述涉及全國性或區域性的重要新聞,*局必須上報國家質檢總局新聞辦審定批準后,方可對外發布或向新聞媒體提供稿件。

  第三十七條 突發事件新聞處置工作的一般程序:

  (一)啟動應急預案。突發事件發生后,要立即上報事故情況,并啟動新聞處置預案。迅速成立新聞處置機構,統一領導新聞處置工作。明確職責分工,督促相關人員執行預案。

  (二)開展輿情監測。對社會輿論情況實施全過程監測,收集媒體報道,認真分析研判,及時匯總上報。突發事件處置完畢,應持續關注媒體www.zonexcapitaltr.com動態,防控相關不良輿情發生和多次傳播。

  (三)形成文字材料。負責文字材料的有關人員迅速收集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撰寫情況說明,起草問答口徑,做好新聞發布的文字材料準備工作。

  (四)組織新聞發布。新聞發言人采取適當形式發布消息,說明情況,將采取的措施、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告知媒體和公眾。

  (五)保持媒體溝通。要妥善做好媒體采訪,選派專家或專業人員回答媒體和公眾的咨詢,并提供相關文字材料。密切關注媒體報道,加強與媒體的溝通聯系。

  (六)評估處置結果。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及時組織相關人員

  總結新聞處置工作,評估處置結果,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并修改完善應急預案。

  第三十八條 突發事件新聞應對工作,堅持第一時間的原則,快說事件,慎報原因,持續發布,全程跟蹤效果,迅速控制事態,果斷及時引導;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尊重媒體的輿論監督,站在公眾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立場分析和處置問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各單位、各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完善細化新聞宣傳工作的相關制度和措施。

  第四十條 本辦法由*檢驗檢疫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篇3:新聞宣傳工作培訓心得范文4

  新聞宣傳工作培訓心得范文4

  zz煤業 **

  公文是企業的臉面,也代表了一個企業的品質。為了提高廣大通訊員的寫作水平,集團公司政工部組織了此次新聞工作培訓班,并邀請了原冀中能源集團組織人事部王學新部長為我們授課。王部長根據他多年的工作經驗及切身感悟,應用大量實踐范例給我們講解了九類正式公文及十類非正式公文的寫作方法、寫作特點。特別是王部長給我們講述了許多范例寫作時的背景,行文的過程及寫作成功的喜悅,使人印象深刻受益匪淺。

  我是來自基層單位的一名通訊員,在日常的工作中多多少少會接觸到公文寫作,比如寫工作總結、調研報告及匯報材料等等。但過去的寫作大都是隨便寫寫應付過去就行了,根本不去探究它的寫作特點,寫作方法和寫作要領,更不會對寫好的公文進行反復修改、精雕細刻,所以到目前為止我也沒有寫出令人滿意的公文。參加此次培訓后,我對公文寫作有了重新的認識。觀點明確、主題鮮明、結構合理、材料得當、文體合適、語言精煉是公文寫作的基本特征,也是基本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把王部長傳授給我們的知識,應用到公文寫作中去,努力加強自己的語言修養和思維錘煉,爭取寫出令自己滿意,領導中意的公文。

  通過學習我了解了公文寫作的步驟,即謀篇布局,潛心撰寫,精雕細刻等,通過學習我弄清了公文的適用范圍,即寫公文前要弄清楚單位之間的隸屬關系、行政級別關系,業務工作關系等,從而選擇適合的公文類型;通過學習我明白了公文的文體采用,即在文中應使用相應的語氣和措辭,這樣才能寫出文如其事,恰如其分的公文。

  公文寫作具有求實性,公文里的材料、數據都不是憑空捏造的,但我們不會對各個方面的信息都了解,這就需要采用多種途徑去收集。王部長對此形容非常貼切,即"挖地三尺"。只有豐富的原始資料作基礎,才能寫出貼近實際,對企業工作有指導性的公文。

  公文寫作具有嚴謹性,在寫作時要具有"非我"的心態。寫公文不能站在自我的角度,表達自己的見解,抒發自己的感想,闡述自己的觀點,寫公文必須站在一個企業領導者的位置上,要有宏觀統籌的觀念和統攬全局的眼光,只有這樣才能寫出站位適當,精準有度的公文。

  以上是我對此次培訓一些淺顯的感想。公文寫作不是一蹴而就的,這是一個循序漸近,厚積薄發的過程,我在公文寫作的道路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會把此次學到的知識,應用到今后的公文寫作中,爭取自己的公文寫作有一個明顯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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