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上崗前教育制度
第一條 為了使新職工上崗前了解醫院的基本情況,盡快轉換角色,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特制訂本教育制度。
第二條 對新職工進行上崗前教育,使其了解醫院的工作性質、目的任務和有關的政策法令、規章制度、本人的崗位職責及應遵守的職業道德等。樹立以病人為中心觀念。
第三條 教育內容:
1、醫德醫風教育;
2、員工手冊學習:有關文件與政策法令;
3、醫療相關知識:醫療安全與管理;
4、崗位職責;
5、規章制度。
第四條 教育時間:3~4天。
第五條 教育形式:
學習有關文件材料,請院部領導作報告,介紹醫院概況,提出要求。請院辦人事、醫務、護理、保衛、物業管理等有關科室介紹醫院的規章制度,并提出要求。
篇2:區醫院護士崗前教育制度
區醫院護士崗前教育制度
一、對每年度分配到崗職工衽上崗前教育,崗前集中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一周。
二、崗前教育主要內容:
1、護理人員行為規范。
2、護士上崗素質要求。
3、護理技術操作常規及崗位職責。
4、預防醫院感染有關規定和措施。
5、護理工作的規章制度護理質量管理和護理標準。
三、崗前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四、其它新上崗的職工,要依照本制度進行自學和考核。
五、崗前教育集中培訓與試用期教育結合,新上崗的醫務人員在試有期內,除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外,仍須堅持崗前教育培訓,在在轉正前作出評價。
篇3:醫院崗前教育制度
崗前教育制度
1.醫院要對每年新分配到崗的職工實行上崗前教育。崗前集中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一周。
2.崗前職業教育主要內容:
(1)政治思想教育;
(2)醫療衛生事業的方針政策教育;
(3)醫德規范教育;
(4)醫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規、醫療安全措施及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5)當地醫療衛生工作概況及所在醫院情況;
(6)現代醫院管理和發展的有關內容。
3.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4.其他新上崗的職工,要依照本制度進行自學和考核。
5.崗前教育集中培訓應與試用期教育結合起來。新上崗的醫務人員在試用期內,除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外,仍須堅持崗位教育培訓,并在轉正前作出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