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顧問公司工牌及制服管理規定
(一)工牌
1.因公司人事作業需要及維護公司形象、保護公司資產,凡新進員工領取公司工牌,均須至人力資源部交納20元權利金,此權利金于員工離職時,正常辦理完任何離職手續及交回工牌后全額退還。
2.工牌遺失須重新制作時,此“權利金”將不予退還)。
(二)制服
為保障本公司員工專業形象,公司要求因部門設定之員工上班時著統一制服。為此公司特為在職員工購制工作制服。凡請領制服的員工都必自愿遵守下列所有規定:
1、請領的公司制服,新員工請領人需負擔一半之費用,作為“制服保證金”。(以實際金額設定半數支付費用)。
2、若為全新量身訂做的制服,請領的員工在任職三個月內離職者,須全額負擔制服費用。
3、任職滿一年后,公司將無息退還保證金。
4、正常辦理離職手續且符合公司請辭程序者,將自動退回制服保證金。(員工須將清洗干凈的制服完整退還給公司后,方可領回保證金)
5、辦理停薪留職者,若未按公司規定條例要求正常復職者,不得領取保證金。
6、若在職期間有遺失、損壞、過臟等情形,需再度申請者,需按上述條例再辦理一次。(原先保證金不予退回)
7、員工所請領之制服,所有權仍歸屬公司,任何離職員工皆須繳回制服,并視本同意書中各項條例辦理,否則依法追究。
8.制服由員工自行保管和清潔,款式不得隨意更改,更改者扣¥100元。
篇2:物業公司員工工牌管理規定
物業公司員工工牌管理規定
為理順工牌流程,規范員工工牌的日常管理,特制訂本規定,本規定所指工牌指所有員工的工號牌。本規定適用于所有部門。
一、職責分工
(一)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工牌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工牌的制作和各項目工牌的管理。
(二)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工牌的管理。
(三)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員工工牌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二、工牌的制作及分發
(一)工牌制作流程圖
制作名單 工牌 發放
(二)具體要求:
1.各部門將需制作工牌的人員名單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名單內容包括制作人數、員工姓名、所在部門及崗位)。
2.根據公司確定的工牌樣式和各部門提供的人員名單,公司人事行政部進行工牌的制作(工號牌內容包括公司名稱、員工照片、工號)
3.公司行政人事部制作完畢,分發至各部門,并形成制作記錄。
4.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工牌發放,形成《工牌分發/回收記錄》,并上交于行政部。
三、工牌的管理
(一)工牌的使用
1.工牌只限于員工本人使用,要珍惜、愛護、妥善保管,不得轉借、送人等。
2.工作期間須佩戴工牌,佩帶于工服左上方。
3.嚴禁出現亂戴及損壞現象。
4.使用中發現問題,及時向行政人事部反饋。
(二)工牌換發/補充
1.工牌遺失或損壞的,由部門負責人簽批意見確認后,到行政人事部登記,給予更換;工牌遺失的需繳納10元工牌成本費后方可辦理新的工牌。
2.各部門每月回收及新增發放的工牌需形成記錄,各部門每月對本部門遺失、損壞、新增工牌數量進行統計,將名單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為其更換、發放新的工牌,并做好記錄。
(三)離職員工工牌管理
員工離職時,需將工牌交行政人事部,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做好記錄。如果出現工牌遺失的需繳納10元工牌成本費。
(四)回收工牌的再利用
回收的工牌需重復使用,部門回收的工牌由部門回收后,統一上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妥善保管。
四、工牌的更換
(一)使用年限
根據工牌使用情況,使用年限為2年。
(二)到期工牌更換程序
根據工牌使用年限,到期后,破損嚴重,以致影響對客服務質量時,各部門可提出工牌更換申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后,經物業領導審批,由行政人事部負責進行工牌的更換。
五、工牌的檢查及處罰
(一)行政人事部每月對各部門員工工牌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二)對員工進行檢查時,發現未佩帶工牌且經提醒之后仍然多次未佩帶工牌給予20元經濟處罰。
篇3:物業管理公司工裝工牌管理規定
物業管理公司工裝、工牌管理規定
一、工裝、工牌的管理:
1、公司根據任職員工崗位統一制作、配發工裝、工牌。
2、員工的工裝所有權歸公司所有,員工有穿著使用權,并有妥善保管、保持工裝干凈整潔的義務。
3、作為福利,為在職員工統一量身定制工裝,下發后不再回收,并于下發之日起兩年后歸員工個人所有。員工領取工裝不足兩年離職,員工按任職領用時間承擔補足部分的成本費用。
二、工裝、工牌的領?。?/P>
1、保潔員、公共秩序員、維修員經試崗合格后到總辦辦理領用工裝和工牌手續,于下發之日起按規定著裝、配戴。
2、其他員工試崗合格后,由品質部負責制作工裝和工牌,于下發之日起按規定著裝、配戴。
三、工裝、工牌的使用及賠償:
1、公司員工根據季節變化統一要求著不同季節之工裝,不得混穿或自行搭配。
2、公司各級工作人員應按崗位規定統一著裝,并愛護工裝,勤洗、勤換,保持工裝的干凈整齊,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3、工牌作為工裝的一部分,因此應與工裝同樣加以愛護,并保護完好無損。工牌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承擔費用,公司重新制作。
4、若工裝損壞,原則為自行補救,無法自行補救或丟失者,由個人申請,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品質部制作同樣的新工裝,費用自理。
5、如果公司統一更換新版工裝,根據公司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著新工裝。
四、離職、歸還:
1、員工離職時不再交回任何工裝,若工裝上印有公司標識,離職時將標識拆掉交回公司。
2、員工離職時,工裝領用時間不足貳年的,應按時間比例承擔工裝余額價值,時間單位按天計算。
3、員工離職后禁止以任何形式穿著公司工裝或利用公司工裝牟取私利,一經發現,公司有權制止,并保留追索及訴訟的權利。
4、公司更換新版工裝,未要求歸還的,舊工裝歸員工所有,不再收取任何費用。要求歸還的,應及時歸還,否則承擔相應費用。
5、工裝管理員在發放后要將領取服裝人員名單進行詳細登記,并報財務部備案。
6、員工轉正前暫按時季配置一套工裝,轉正后按公司規定配置,個人申請可以提前配置。因個人原因致使著裝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權強行配置新工裝,費用個人全額承擔。
五、服裝配備標準:
類別*ml:namespace prefi*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使用年限 | 標準 |
男職員 | 2年 |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
女職員 | 2年 |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
公共秩序員 | 4年 | 大衣1件 |
2年 |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 |
2年 | 雨鞋1雙 | |
3個月 | 白手套1雙 | |
保潔員 | 2年 |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
維修員 | 2年 |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