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是針對公司辦公用品的計劃、采購、分發和保管的一項制度,目的在于規范辦公用品的管理和流程,減少鋪張浪費,節約成本,提高辦公效率。
內容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中的辦公用品通常包括:書寫工具系列、紙本系列、文具系列、名片與圖文系列、辦公生活用品系列、專項辦公用品系列、套餐系列、IT耗材系列。制度的實施主體一般是企業的行政部或者是辦公室。
制度范文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執行部門:行政部
監督部門:總經辦、其他部門負責人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本公司辦公用品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效率,規范流程,明確責任,倡導健康優質、綠色環保、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辦公用品由行政部集中管理,實行統一采購,統一發放,統一回收處理。
第3條 本制度辦公用品包括:書寫工具系列、紙本系列、文具系列、名片與圖文系列、辦公生活用品系列、專項辦公用品系列、IT耗材系列等。
第二章 辦公用品采購
第4條 各部門根據本部門辦公用品使用情況,每月29日前提報下月辦公用品領用計劃,部門負責人審簽后報行政部。
第5條 行政部專員查對辦公用品領用計劃與辦公用品臺賬和庫存,提報辦公用品采購計劃,報請總經理批準。
第三章 辦公用品領取
第6條 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需填寫《辦公用品領用單》,一式兩份,一份用于分發辦公用品,一份用于臺賬登記。
第四章 辦公用品管理
第7條 對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 進行編號管理,由財務部統一登記用品,并計算其剩余價值。使用中的辦公用品出現問題及故障,由行政部門負責聯系產品的退換、保修、維修、配件等事宜。
第八條 附《辦公用品領用單》
第九條 附則
本辦法從頒布之日開始生效執行。
篇2:物業公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
物業公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本公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確保其有效供給及合理利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由公司綜合部負責。
第二章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程序
第一條 每月20日前,各部門要使用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及時上報綜合部,由綜合部綜合平衡,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綜合部按時間先后順序有計劃的采購,其它部門不得任意采購。
第二條 綜合部購置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應遵循質優價廉和必須、節約的原則。
第三章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驗收程序
第一條 倉庫管理員必須根據質檢員檢驗后填寫的質檢單,并核對質量和數量后,方可入庫。
第四章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一條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領用必須由部門經理同意、綜合部經理簽字后,倉管員方可發貨,單價在100元以上的還需總經理簽字。
第二條 單價在50元(含5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倉管員必須登記低值易耗品備查帳,但個人使用的工具都需登備查帳,倉管員需按照數量、品種規格和使用部門或個人進行明細登記(領用人在備查帳須簽名),保證資產的嚴格管理。
第三條 公司員工辭退、調動等原因離開公司時 ,倉庫管理人員應及時收回由該部分人員領用(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預防資產流失。
第四條 綜合部必須對低值易耗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盤點。在年度終了前的"清倉查庫"中必須對低值易耗品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第五章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方法和處置程序
第一條 領用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時,采用一次性攤銷的方法將全部價值計入成本費用科目。
第二條 單價在100元(含1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盤虧、毀損和報廢的處理必須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第六章 違規行為的處罰
第一條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采購后,造成閑置的,綜合部經理和財務部負責人各承擔閑置金額的30%,計劃使用部門負責人承擔40%。
第二條 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購買個人使用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如箱包、手提電腦等),否則將處以該項資產金額的1-2倍罰款。
第三條 對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驗收過程中不負責,弄虛作假,甚至收受賄賂的,處以質檢員、倉管員、采購員各1000-5000元的罰款,并按相關人事制度處理。
第四條 因資產的管理和使用不當,造成嚴重損失的,應由相關責任人員承擔損失金額的50%。
第五條 未經董事會批準擅自對盤虧、毀損和報廢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進行帳務處理的,對財務負責人和主辦會計各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并責令將帳務進行調整。
第七章 附則
第一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財務部。
第二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篇3:科技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某科技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辦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中的辦公用品包括:
公司給員工個人配置的通訊工具(手機、BP機)、辦公桌椅、電話機和員工日常工作所需的辦公文具。
公司給部門配置的文件柜、傳真機、打印機、掃描儀等。
公司公用的辦公設備,如公共區域的傳真機、打印機、復印機等。
公司為部門購置的書籍、雜志和報刊。
第二章 個人辦公用品的管理
第三條 公司行政須在新員工到崗之前為其配置一套桌椅及一套辦公用品。
第四條 員工日常辦公用品的領用:
公司員工領用辦公用品須至行政部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
公司員工應當自覺愛護公司財產;節約使用辦公用品。
第三章 部門辦公用品的管理
第五條 除辦公文具以外的所有辦公用品皆以部門為最小申請單位。
第六條 部門申請購買辦公用品的程序:
第一步:部門經理填寫《辦公用品申請表》;
第二步:交于公司行政部(分公司則交于分公司行政,由其統一傳真至上海行政部);
第三步:上海行政部查對庫存或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統一核準,上報董事長;
第四步:董事長簽核;
第五步:上海行政部將申請結果及購買方式或地點反饋給各部門經理(分公司則反饋給分公司行政)。
第七條 部門辦公用品領用之后,由部門經理分發辦公用品給指定使用人,如使用人更改,則部門經理須至行政部變更記錄。
第四章 公共辦公用品的管理
第八條 公司公共辦公用品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和維護。
第九條 公司所有員工應當愛護公共辦公用品,打印、復印避免浪費。對于公司內部文件資料,提倡使用二手紙。
第十條 員工在使用公共辦公用品時,如發現機器故障應及時向行政部或公司網管報修。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 公司根據辦公用品使用人追究損壞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本規定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