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獎懲管理規定
一、獎懲類別:
1.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年終評獎;
2.懲處分為:警告、小過、大過、辭退、開除。
二、獎懲事件按輕重給予相應比例次數獎懲,獎懲經領導審批后生效,當月兌現:
獎懲類別 嘉獎 小功 大功 警告 小過
大過
金額30元/次
150元/次
300元/次
30元/次
150元/次300元/次
備注
員工年終被評為優秀工作者,公司將給予500至2000元獎勵
嚴重損害公司利益,公司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三、處理程序及原則:
1.懲罰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門經理簽發《員工獎罰審批表》,行政部審批生效;
2.獎罰事件在大功或大過以上者,由部門經理簽發《員工獎罰審批表》,行政部審核,總經理簽批生效;
3.《員工獎懲審批表》生效后,須轉發登記在《員工獎懲記錄表》中,以備存查,大功或大過以上者在公司公告欄告示。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4.其他應給予嘉獎事跡者。
五、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突出者;
6.其它應給予記小功事跡者。
六、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在工作或管理上大膽創新,并促使公司獲取一定經濟效應的;
2.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一定功績者;
3.對公司發展有較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4.保護公司財產或公司集體利益有重大貢獻的;
5.其他應給予記大功事跡者。
七、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3次被評為月度優秀員工但無記小過、記大過者;
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者;
3.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八、員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未經許可擅離工作崗位或在工作時間處理個人事務者;
2.在禁煙區內吸煙者;
3.在上班時間內打電話聊天、上網聊天、玩游戲、看電影、聽音樂、吃零食或做其他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4.違反公司儀表、著裝或其它禮儀及衛生要求者;
5.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6.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7.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8.經查實在一個月內3次(含)以上未按規定配戴胸卡者;
9.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累計達到6次(含)以上者;
10.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11.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2.對各級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
13.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
14.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者;
15.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16.違反員工基本職責,情節輕微者。
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季度內累計3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4.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累計8次(含)以上者;
5.違反員工基本職責,情節較重者。
十、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3.故意撕毀公文者;
4.虛報工作成績或偽造工作記錄者;
5.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6.遺失重要公文(物品)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7.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8.違反安全規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累計超過10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11.違反員工基本職責,情節嚴重者。
十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1.拒不聽從主管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沖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聚眾鬧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7.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8.惡意煽動人心對抗公司或集體怠工;
9.當月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0天以上者;
10.盜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
11.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2.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3.占用、貪污公司款項,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損害公司利益者;
14.年度內累計10次記大過行為者;
15.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16.欺詐行為,與客戶合謀謊報市場假象,爭取不必要的市場力度,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
17.提供假資料或假報告,偽造、撰改單據、證明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18.向他人泄露、提供公司機密;發表有損公司形象,惡意中傷公司、同事的言論、傳單,上述情節嚴重者;
19.辱罵客戶或與客戶發生斗毆事件情節嚴重者;
20.其它嚴重違背公司意愿、阻礙公司發展、損害公司利益等情節。
篇2:大酒店員工宿舍衛生檢查標準及獎懲規定
酒店員工宿舍衛生檢查標準及獎懲規定
1、目的:節約開支,保持宿舍衛生整潔,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休息環境。
2、衛生檢查內容:白天不開燈,無故不開風扇,晚上睡覺后要關燈,人走后關燈和風扇,嚴禁長流水,用后及時關緊水龍頭。床上被品整潔干凈,床下物品擺放整齊,室內無異味,地面上無垃圾或積水,洗手間干凈無異味,其他與衛生相關內容。
3、評比標準:優、中、差共三個等級
4、評比方法:每間宿舍評選出一名舍長,專門負責該宿舍的衛生,由舍長安排每天衛生值班人員。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每天例行檢查,根據檢查內容對每個房間進行優、中、差三等級,并進行登記,每月月末進行統計,根據統計結果評選出月內最佳宿舍3個和最差宿舍3個。
5、獎懲辦法:最佳宿舍舍長獎勵2%的工資,其他人員獎勵1%工資。最差宿舍舍長罰款2%的工資,其他人員罰款1%工資。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將在員工板報欄中公布出來。
篇3:初中(學校)保安隊獎懲規定
初級中學(學校)保安隊獎懲規定
為切實抓好我校安全保衛工作,落實學校工作中的崗位意識,激勵踏實上進的工作態度,規范保安工作,經學校行政會議集體通過,特制定本規定。
一、保安工作基本規范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依法履行保安工作。
2.按照學校規定和隊內安排,按時到崗,堅守崗位,以主人翁的姿態,認真負責地完成崗位工作。
3.積極參與學校的其他活動,鼓勵保安隊員積極參與學校全員育人工作,鼓勵積極主動地工作。
4.服從學校工作大局,規范值班行為,提倡服務精神。
5.規范著裝,愛護器材,搞好衛生,精神飽滿。
二、獎懲規定
1.學校對保安隊員的以下工作進行獎勵
為了更好的完成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任務,充分發揮保安作用,特制定保安獎勵條例,有下列應給予精神和每年600元的安全獎(按段發放):
(1)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上級交給的任務,成績顯著,有突出貢獻者;
(2)熱愛本職工作,工作任勞任怨,盡忠職守,多次受到上級表揚者;
(3)遵紀守法,聽從指揮,團結協作,拾金不昧者;
(4)遇有事故和災害,及時匯報,處理得當,避免和減輕損失者;
(5)抓獲盜竊、搶竊、搞破壞行為有功者;
(6)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有突出貢獻者;
(7)檢舉違法犯罪和違反學校制度侵害行為表現突出的;
(8)為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及他人生命安全,敢于挺身而出、見義勇為、影響較大者;
(9)工作一年內沒有違反學校制度的保安處罰條例,考核評優評先者;
(10)學校財產無被盜,師生進出無失誤,保安員無責任事故,學校每學期對保安隊員發安全獎。
(11)保安員及時發現學生在學校內翻越圍墻、破壞單車等嚴重違規行為,學校將予以獎勵。
(12)其他有功行為。
2.學校對保安隊員的以下工作進行處罰
嚴重違反紀律,學校將依據規定,有權解除合同。其他情況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
以下情況,將予以罰款:
(1)不服從上級的安排和頂撞上級領導者;
(2)在上班時間內睡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及擅離崗位者;
(3)消極怠工或謠言惑眾者;
(4)未經允許隨便動用學校的物品者;
(5)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遲到早退等;
(6)招惹、參與或教唆他人打架者;
(7)有意損壞器材設備和學校其他物品者;
(8)不按時參加早訓者;
(9)遇見問題不及時匯報,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者;
(10)不能正常完成工作職責,因工作失誤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如違犯本條例者,罰款50-200元,重則辭退,如違反法律法規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以下情況有兩項以上者,將解除合同:
1.兩次以上因違紀被罰款;
2.不服從學校安排,造成重大失誤的
3.違反學校其他規定,造成不利影響的。
以上規定為暫行規定,學校將視情況變化予以修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