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財務管理中心經理
崗位描述:組織并負責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預算管理、會計管理及會計監督等方面的工作,參與集團公司績效管理、投資管理、預算管理等重要經營問題的研究、分析、論證的中級財務管理人員。
主要崗位職責
(1)參與制訂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制度,并參與監督各項制度的執行;
(2)組織集團公司的會計核算、財務預算的編制和財務報表的匯總、審核;確保財務信息的準確、及時;
(3)進行稅務規劃,識別稅務風險、提出規避風險的改進建議;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減少公司稅收負擔;
(4)組織對集團公司財務指標進行分析與評估,為公司的相關決策提供支持,并為規劃、績效考核等工作的進行提供事實依據;
(5)組織集團公司對外投資的財務可行性研究及收益分析;
(6)組織制定集團公司資金運作與調配流程與規范,制定融、籌資方案并監督執行;
(7)組織集團公司內部收費價格的調研、制定工作;
(8)組織集團公司財務系統的電算化發展規劃及管理工作;
(9)對集團公司外匯申領,各類除社會保險外的其他保險進行審核;
(10)與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外部機構建立多樣的融資渠道,提高融資能力,確保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11)組織建立并保存集團公司財務檔案,并按公司及部門有關規定及時上繳檔案,以確保部門運行的有效和集團內知識、信息的共享;
(12)制定和完善部門內部工作計劃、管理制度、業務流程、財務預算等,確保部門工作有序、高效、協調、規范;
(13)負責下屬主管的業績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和實際工作表現實施溝通、培訓、獎懲和工作調整,幫助其進行職業生涯設計,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主要管理權限
(1)對集團公司辦公會中討論的事務具有建議權;
(2)對集團本部財務人員和全資公司財務經理的人員招聘、辭退、考核、獎懲和晉升有主要建議權;
(3)對集團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有審議權;
(4)對部門內的工作計劃和預算有審議權;
(5)對財務管理事務,有權要求集團本部相關人員和外派管理人員予以配合;
(6)對集團公司現金支出有審核權;
(7)對集團下屬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股權融資、財務杠桿比例一定幅度以上變化有建議權。
篇2: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1.負責擬定物業公司治安、消防季度、年度工作計劃。
2.負責維護物業公司內部秩序,預防治安事件發生;協助、配合公安部門有關治安和違法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
3.負責編寫安管部月、季、年度工作計劃及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4.妥善處理業主有關安全方面的各種投訴。努力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讓客戶具有安全感。
5.落實 “五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防自然災害)工作,定期檢查“五防”設施,增強小區安全措施的監管。
6.負責制定夜間值勤、巡邏的流程和要求,對小區夜間安全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查。
7.適時完善小區的安全應急措施,并負責督促各部門員工嚴格執行和落實。
8.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并做好記錄,確保消防設備、設施完好,以備查考。
9.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培訓、考核、評估工作及聘免和推薦。
10.做好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工作,關心員工生活,提高業務水平。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安管部經理工作細則(量化):
1.每天至少1次對各崗位/簽到點進行巡查,發現值班/安全管理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2.每天至少1次對巡樓記錄進行抽查。
3.每周至少1次在夜間對本物業區域進行查崗查哨,并做好相關記錄。
4.及時收集各班次反映的值勤異常問題,及時給予解決。
5.每周二,召開部門工作例會,總結及布置工作。
6.指導/督導/輔導部門主管、領班執行、落實工作任務的進度及力度。
篇3: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a)領導物管中心貫徹落實各項管理方針和目標/指標,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對管理和服務的質量負責。
b)組織貫徹實施公司通用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組織編制、批準本物管中心的管理手冊、服務標準、工作標準。
c)結合物業特點,提出業務發展建設與資源調配的建議。
d)接受公司總經理的行政領導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本中心與公司、客戶及相關協作單位之間的關系。
e)組織制定物管中心工作計劃,審批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f)對在管物業的服務工作進行抽查。
g)負責處理本物管中心的重大質量問題、突發事件/事故,并組織實施糾正、預防和改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