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施工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8.2..路塹開挖時經常檢查坡面的穩定。每天開工前、收工前對坡面、坡頂附近進行認真觀測,如發現有裂縫和塌方跡象或有危石時,立即處理,凡不能處理且對施工安全有威脅時,暫停施工,及時上報。
8.2..開挖作業應與裝、運作業面相互錯開,嚴禁上下重疊作業。
8.2..路塹開挖放炮后,在清理過程中如發現有瞎炮、殘藥、雷管等要立即報告,由爆破人員處理。
8.2..路堤、路塹施工時,要做好截、排水措施,并隨時檢查,開挖后保持排水暢通。
8.2..擋土墻基坑開挖時,根據地質情況,及時做好臨時支撐,在巖體破碎或土質松軟地段,基坑開挖面不能太大,不能暴露太久,防止坍塌傷人。擋土墻施工到一定高度時,搭設腳手架平臺、防護欄,掛安全網。
8.2..做好路基施工中的機械設備的組織指揮調度,保證道路暢通,防止發生機械碰撞及翻車事故。
8.2..路基不良地段施工時,開挖前和開挖過程中要及時檢查坡面情況,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及時做好擋護或坡面防護工程,擋土墻基礎要分段跳槽開挖,快速砌筑。擋土墻或護坡砌筑到一定高度時要設防護欄桿加設安全網。與當地氣象部門積極聯系,提前做好防洪準備,遭遇陰雨天時加強安全檢察和巡視,同時準備好搶險預案。
8.2..路塹上方布臵臨時設施,據坡頂線保留一定的安全距離,距邊坡線3米范圍內硬化,并設臵坡頂截、排水溝,大型施工車輛不得靠近邊坡頂線行駛,以免邊坡局部集中受力失穩。
8.2..指定地點棄土,保證棄土堆的自身穩定,防止棄土對農田、河道的污染,并采取有利于復耕的措施。
篇2:道路基層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道路基層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一般要求
(1)施工場地應堅實、平坦,無障礙物;路基經驗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道路基層。
(2)現場調轉推土機、平地機、壓路機等機械時,應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應事先踏勘行駛道路,確認道路平坦、堅實、暢通;沿途的橋涵、便橋、地下管線等構筑物應有足夠的承載力,能滿足機械通行的安全要求;架空線凈高應滿足機械通行要求,遇電力架空線時應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地面無障礙物。
(3)材料運輸應符合路基工程土方運輸相關安全交底的要求。
(4)使用手推車應符合下列要求:
1)運輸桿件材料時,應捆綁牢固。
2)裝土等散狀材料時,車應設擋板,運輸中不得遺灑。
3)在坡道上運輸應緩慢行駛,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4)卸土等散狀材料時,應待車輛擋板打開后,方可揚把卸料,嚴禁撒把。
5)路塹、溝槽邊卸料時,距塹、槽邊緣不得小于lm,車輪應擋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
2.材料拌和施工安全要求
(1)在城區、居民區、鄉鎮、村莊、機關、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及其附近施工,不得在現場拌和石灰土、水泥土、石灰粉煤灰等類混合料。
(2)石灰土類結構道路,現場需使用石灰時,對石灰的選擇、堆放、消解應符合下列要求:
l)所用石灰宜為袋裝磨細生石灰。
2)需消解的生石灰應堆放于遠離居民區、莊稼和易燃物的空曠場地,周圍應設護欄,不得堆放在道路上。
3)作業人員應按規定佩戴勞動保護用品。
4)施工中應采取環保、文明施工措施。
5)裝運散狀石灰不宜在大風天氣進行。
6)需采用塊狀石灰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僭诨叶褍认馐?,腳下必須墊木板。
?、谙蚧叶巡逅軙r,嚴禁噴水花管對向人。
?、巯馐視r,不得在浸水的同時邊投料、邊翻拌,人員不得觸及正在消解的石灰。
?、茏鳂I人員應站在上風向操作,并應采取防揚塵措施。
?、菅谉崽鞖庖嗽?、晚作業。
?。?)現場需人工拌和石灰土、水泥土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作業中,應由作業組長統一指揮,作業人員應協調一致。
2)拌和作業應在較堅硬的場地上進行;作業人員之間應保持lm以上的安全距離。
3)攤鋪、拌和石灰、水泥應輕拌、輕翻,嚴禁揚撒。
4)五級以上(含)風力不得施工;作業人員應站在上風向。
(4)使用機械拌石灰土、水泥土應符合下列要求:
1)非施工人員嚴禁進入拌和現場。
2)拌和過程中,嚴禁機械急轉彎或原地轉向或倒行作業。
3)機械發生故障必須停機后,方可檢修。
4)拌和機運轉過程中,嚴禁人員觸摸傳動機構。
(5)集中拌和基層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1)拌和場應根據材料種類、規模、工藝要求和現場狀況進行專項設計,合理布置;各機具設備之間應設安全通道。機具設備支架及其www.zonexcapitaltr.com基礎應進行受力驗算,其強度、剛度、穩定性應滿足機具運行的安全要求。
2)拌和場不得設在電力架空線路下方,需設在其一側時,應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拌和場周圍應設圍擋,實行封閉管理。
3)拌和機具設備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必須關機、斷電后方可進行,并必須固鎖電源閘箱,設專人監護。
4)拌和機應置于堅實的基礎上,安裝牢固,防護裝置齊全有效,電氣接線應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
5)拌和機運轉時,嚴禁人員觸摸傳動機構;拌和場地應采取降塵措施,空氣中粉塵等有害物含量應符合國家現行規定。
6)拌和場應按消防安全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3.攤鋪與碾壓施工安全要求
(1)施工現場卸料應由專人指揮;卸料時,作業人員應位于安全地區;基層施工中,各種現狀地下管線的檢查井(室)應隨各結構層相應升高或降低,嚴禁掩埋。
(2)人工攤鋪基層材料應由作業組長統一指揮,協調攤鋪人員和運料車輛與碾壓機械操
作工的相互配合關系;作業人員應相互協調,保持安全作業;作業人員之間應保持lm以上的安全距離;攤鋪時不得揚撒。
(3)機械攤鋪與碾壓基層結構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作業中,應設專人指揮機械,協調各機械操作工、筑路工之間的相互配合關系,保持安全作業。
2)作業中,機械指揮人員應隨時觀察作業環境,使機械避開人員和障礙物,當人員妨礙機械作業時,必須及時疏導人員離開并撤至安全地方;機械運轉時,嚴禁人員上下機械,嚴禁人員觸摸機械的傳動機構。
3)瀝青碎石基層施工時,應符合熱拌瀝青混合料面層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要求。
4)作業后,機械應停放在平坦、堅實的場地,不得停置于臨邊、低洼、坡度較大處。停放后必須熄火、制動。
5)使用推土機、平地機、壓路機等在道路、公路上行駛時,應遵守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道路上行駛時,應遵守現場限速等交通標識的管理規定。
篇3:通用路基工程排水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通用路基工程排水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路基土層中需排水時,施工前應根據工程地質、水文地質、附近建(構)筑物、地下現狀管線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排水方案。排水方案必須滿足路基施工安全和路基附近建(構)筑物與現狀地下管線的安全要求。
2.安裝水泵時,電氣接線、檢查、拆除必須由電工進行;作業中必須保護纜線完好無損,發現纜線損壞、漏電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機,并由電工處理;潛水泵運行時,其周圍30m水域內人、畜不得入內。
3.施工中,應經常檢查、維護施工區域內的排水系統,確認暢通;施工范圍內有地表水應及時排除,施工區水域周圍應設護欄和安全標志;泵體、管路應安裝牢固,進入水深超過1.2m水域內作業時,必須選派熟悉水性的人員,并應采取防止發生溺水事故的措施。
4.施工中遇河流、溝渠、農田、池塘等,需筑圍堰時應編制專項施工設計,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圍堰頂面應比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最高水位高70cm;圍堰斷面應據水力狀況確定,其強度、穩定性應滿足最高水位、最大流速時的水力要求;圍堰外形應根據水深、水速和河床斷面變化所引起水流對圍堰、河床沖刷等因素確定;圍堰必須堅固、防水嚴密;堰內面積應滿足作業安全和設置排水設施的要求;筑堰應自上游開始至下游合攏。
(2)在水深大于1.2m水域筑圍堰時,必須選派熟悉水性的人員,并采取防止發生溺水的措施。
(3)采用土袋圍堰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內、流速1.Om/s以內、河床土質滲透系數較小時可采用土袋圍堰。
2)堰頂寬宜為1m~2m,圍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和黏土芯墻;堰外邊坡宜為1:1 ~1:0.5;堰內邊坡宜為1:0.5-1:0.2;坡腳與基坑邊緣距離應據河床土質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1m。
3)草袋或編織袋內應裝填松散的黏土或砂夾黏土。
4)堆碼土袋時,上下層和內外層應相互錯縫、堆碼密實且平整。
5)水流速度較大處,堰外邊坡草袋或編織袋內宜裝填粗砂礫或礫石。
6)黏土心墻的填土應分層夯實。
(4)采用土圍堰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內、流速50cm/s以內、河床土質滲透系數較小時,可筑土圍堰。
2)堰頂寬度宜為1m~2m,堰內坡腳與基坑邊緣距離應據河床土質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lm.
3)筑堰土質宜采用松散的粘性土或砂夾黏土,填土出水面后應進行夯實;填土應自上游開始至下游合攏。
4)由于筑堰引起流速增大,堰外坡面可能受沖刷危險時,應在圍堰外坡用土袋、片石等防護。
(5)采用明溝排水應符合下列要求:
1)排水井應設置在低洼處;水泵抽水時,排水井水深應符合水泵運行要求。
2)設在排水溝側面的排水井與排水溝的最小距離,應根據排水井深度與土質確定,其凈距不得小于lm,保持排水井和排水溝的邊坡穩定。
3)排水溝土質透水性較強,且排水有可能回滲時,應對排水溝采取防滲漏措施。
4)排除水應引至距離路基較遠的地方,不得漫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