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報新開發項目財務環境分析報告的通知
**集團各事業部及直屬公司財務部:
為適應集團財務工作管控模式要求,更多了解集團下屬各事業部、直屬公司財務環境,加強財務工作的前瞻性,提高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防范財務風險,現要求集團下屬各事業部、直屬公司財務負責人向集團財務部報送新開發項目財務環境分析報告,具體如下規定:
1、集團進入新的城市進行房地產開發或在老城市取得新的開發項目,當地財務經理(或負責人)應編制財務環境分析報告。
2、新城市的財務環境分析報告應于財務經理到職后兩個月內完成;老城市新項目的財務環境分析報告應于項目取得后一個月內完成。
3、財務環境分析報告由以下幾個方面內容構成:
(1)稅務環境:所在項目的稅費種類、稅率、征管機關(國、地稅分開或合一)、征收方式,當地不同級別、不同地點(市區鎮等)稅務機關執行政策力度與優惠政策、以及公司與稅務機關關系等等。
(2)金融環境:包括各家銀行在當地規模實力對比、信貸政策(包括強制性的信貸要求、準入門檻等)、工作流程、現金管理、服務質量、特別是在開發融資方面銀行保護性契約條款比較、不同產品類型辦理按揭貸款的時間、條件、限制性條款,以及公司與當地銀行關系等等。
(3)土地房產環境:包括不同產品類型預售、銷售的條件、流程及時間,土地及房屋抵押的登記、撤銷、變更的流程及時間要求等等。
(4)財政環境:主要是指當地的宏觀經濟環境,包括經濟發展、市場供求、人口等等。
4、各地區至少每半年向集團財務部書面報告當地財務環境變化情況;如財務環境分析報告涉及到的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當地財務經理(或負責人)應及時更新財務環境分析報告并報送集團財務部。
5、財務環境分析報告應作為基礎財務檔案由集團及各事業部、直屬公司分別保管,并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移交。
6、對本通知發布之前業務已進入的地區,當地財務經理應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當地的財務環境分析報告,并報送集團財務部。
特此通知。望各事業部、直屬公司遵照執行。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
篇2:上報新開發項目財務環境分析報告的通知
上報新開發項目財務環境分析報告的通知
**集團各事業部及直屬公司財務部:
為適應集團財務工作管控模式要求,更多了解集團下屬各事業部、直屬公司財務環境,加強財務工作的前瞻性,提高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防范財務風險,現要求集團下屬各事業部、直屬公司財務負責人向集團財務部報送新開發項目財務環境分析報告,具體如下規定:
1、集團進入新的城市進行房地產開發或在老城市取得新的開發項目,當地財務經理(或負責人)應編制財務環境分析報告。
2、新城市的財務環境分析報告應于財務經理到職后兩個月內完成;老城市新項目的財務環境分析報告應于項目取得后一個月內完成。
3、財務環境分析報告由以下幾個方面內容構成:
(1)稅務環境:所在項目的稅費種類、稅率、征管機關(國、地稅分開或合一)、征收方式,當地不同級別、不同地點(市區鎮等)稅務機關執行政策力度與優惠政策、以及公司與稅務機關關系等等。
(2)金融環境:包括各家銀行在當地規模實力對比、信貸政策(包括強制性的信貸要求、準入門檻等)、工作流程、現金管理、服務質量、特別是在開發融資方面銀行保護性契約條款比較、不同產品類型辦理按揭貸款的時間、條件、限制性條款,以及公司與當地銀行關系等等。
(3)土地房產環境:包括不同產品類型預售、銷售的條件、流程及時間,土地及房屋抵押的登記、撤銷、變更的流程及時間要求等等。
(4)財政環境:主要是指當地的宏觀經濟環境,包括經濟發展、市場供求、人口等等。
4、各地區至少每半年向集團財務部書面報告當地財務環境變化情況;如財務環境分析報告涉及到的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當地財務經理(或負責人)應及時更新財務環境分析報告并報送集團財務部。
5、財務環境分析報告應作為基礎財務檔案由集團及各事業部、直屬公司分別保管,并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移交。
6、對本通知發布之前業務已進入的地區,當地財務經理應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當地的財務環境分析報告,并報送集團財務部。
特此通知。望各事業部、直屬公司遵照執行。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
篇3:物業管理企業涉及風險分析
物業管理企業涉及風險分析
物業管理企業在從業過程中承擔的主要法律責任是指因違反物業管理法律規范的行為,對使用者或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造成侵權后果。實踐中物業管理法律關系比較廣泛,因而物業管理法律責任也具有廣泛性,物業管理公司與物業使用者的法律糾紛主要集中在侵權責任方面。
物業管理企業為業主提供多樣性的服務,項目繁多,服務對象廣泛。涉及的風險主要有:
財產風險:物業企業以固定資產為主的財產,業主委托物業公司對物業區域內的各種設施、設備等公共財產進行管理,就可能面臨的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
責任風險:由物業企業負責管理、維護的公共設施及設備由于疏忽或過失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如第三者在小區游泳池溺水、物業區域內運動設施由于失修或其他原因傷人等。
現金風險:物業公司的職員在從事本職或非本職工作時,可能遭受的意外傷害。
餐飲風險:擁有餐飲場所的物業公司,可能因提供的食品造成食用者食物中毒或一些食源性隱患,也可能因服務人員過失或餐具存在缺陷導致食用者人身傷亡。
車輛風險:物業公司因疏忽或過失造成業主的機動與非機動車輛可能遭受損失及第三者責任。
總的來說,責任風險是物業企業主要承擔的風險,因此物業公司在投保險種時首選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