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府函〔20**〕194號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梅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現將新修訂的《梅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年11月29日
梅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加強我市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工作,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范、處置能力,最大程度減少或者避免因氣象災害造成的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森林防火條例》、《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辦法》、《廣東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梅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梅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實施細則(試行)》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影響我市行政區域的臺風、暴雨、寒冷、干旱、高溫、大霧、灰霾、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的防范和應對工作。
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的處置,按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應急體系建設,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2)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3)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地、各有關單位信息溝通,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實現資源共享,確保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2 組織體系
2.1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建立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總 指 揮: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氣象局局長。
成 員:市委宣傳部、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糧食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林業局、市衛生計生局、市文廣新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旅游局、梅州海事局、梅州供電局、梅縣機場公司、梅州火車站、省水文局梅州分局,武警梅州市支隊、市廣播電視臺、中國電信梅州分公司、中國移動梅州分公司和中國聯通梅州市分公司等單位分管領導。
各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2 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引導社會輿論客觀正面報道;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氣象災害事件新聞發布,及時通報氣象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2)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糧食局):負責氣象設施修復等防御氣象災害相關工程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協調配合相關部門爭取各種災害恢復重建資金;做好救災糧油物資儲備、調撥和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加強價格調控監管,開展市場價格巡查,及時發現并打擊價格違法行為,保障重要商品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
(3)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災區煤炭、電力、成品油供應保障;按職責分工,承擔市級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理相關工作,配合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做好電力應急的相關事務性工作。
(4)市教育局:負責協調、指導、監督各地教育部門按照當地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情況實施停課機制,保障托幼機構及學校(不含技校,下同)學生(含校車上、寄宿學生)安全;組織、指導各地對托幼機構及學校師生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演練等工作,提高師生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5)市科技局:負責安排防災減災科研項目。
(6)市公安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實施災區道路交通管制、疏導及車輛分流,保障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指揮、協調災區公安機關協助組織危險地區群眾安全轉移。
(7)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組織災情調查,核定、報告災情,發布災情信息;管理、分配中央、省和市級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8)市財政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范,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給予相應資金支持。
(9)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揮、協調受影響地區技工學校、用人單位落實氣象災害防御措施,按照當地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情況實施技校停課、用人單位推遲上班、提前下班或停工機制;組織、指導各地對技校師生和外來務工人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演練等工作,提高師生和外來務工人員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10)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地做好地質災害監測,與氣象部門聯合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掌握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險情及處理動態。
(11)市環境保護局: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各級環境保護部門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及環境監測、預警工作。
(12)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各縣(市、區)住建部門督促本地區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落實氣象災害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指導災區組織危房排查和工棚人員及危房、低洼易浸地居民撤離。
(13)市城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城市供水、燃氣等市政公用設施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清除影響氣象災害防御安全的違章建(構)筑物,開展園林和綠化設施應急搶險以及維護管理和災后修復工作;負責市政設施及城市綠地防風工作,組織搶修受損的市政設施,及時排除險情;協助政府做好違章搭建物清拆工作,協助各部門做好人員轉移、疏散工作。
(14)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重點物資運輸協調,確保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暢通;負責全市高速公路及重點干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
(15)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督促各地修復水毀水利工程;組織、指導全市各水庫、江河堤圍等水利工程安全監管;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應急水量調度,指導水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6)市農業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地做好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與防控;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根據氣象災害預測預報,督促、指導有關縣(市、區)保護或搶收農作物,指導農業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17)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地做好動物疫病監測預警與防控;及時提供畜牧業受災信息,指導畜牧業救災和災后復產工作。
(18)市林業局:負責指導林業防御氣象災害和災后恢復生產;市級抗災林木、木本花卉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林業災情調查核實,指導和組織災區森林資源和森林生態修復。
(19)市衛生計生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工作。
(20)市文廣新局:負責指導、協調、監管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紙、期刊、新聞性網站等媒體及時向公眾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做好宣傳引導工作。
(21)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指導和協調氣象災害影響前后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預警、演練、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知識宣傳教育等。
(22)市旅游局:負責督促旅行社及時關注氣象變化,科學安排旅游線路,引導游客安全出行;協調旅游景區主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指導旅游景區做好安全提示警示工作。
(23)梅州海事局:組織、指導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維護水上交通秩序;協助地方政府水路轉移受災群眾。
(24)梅州供電局:負責維護電力系統安全穩定,保障電力安全供應;做好電力設施應急搶修,及時修復受損電力設施;按職責分工,承擔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5)梅縣機場公司:協調民航部門做好應急交通運輸及保障工作,保障搶險救災隊伍及物資裝備的空中緊急運輸。
(26)梅州火車站:負責保障因災受阻旅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盡快搶通水毀鐵路,保障搶險救災隊伍及物資裝備的緊急鐵路運輸。
(27)省水文局梅州分局:負責做好流域水文監測;負責提供水文相關信息。
(28)市氣象局:負責災害天氣監測、預報、預警以及信息報送、發布工作;參與氣象災害災情調查;開展氣象災害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
(29)武警梅州市支隊:負責組織協調武警部隊參與搶險救災工作;協助地方政府維護社會治安、救援受困群眾。
(30)市廣播電視臺:及時做好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播發及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等工作。
(31)中國電信梅州分公司、中國移動梅州分公司和中國聯通梅州市分公司:負責配合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2.3 市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氣象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全市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組織氣象災害發展趨勢會商,分析研判氣象災害影響程度和范圍,及時向市指揮部匯報;根據市指揮部的決定,負責啟動、變更或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
2.4 縣(市、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
縣(市、區)人民政府針對上述各種災害,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對工作。市有關單位進行指導。
2.5 專家組
市氣象部門成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完善相關咨詢機制,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 風險評估
市氣象局會同有關單位建立健全全市氣象災害風險評估機制,定期組織風險評估,明確氣象災害防范和應對目標。全市氣象災害風險包括臺風、暴雨、寒冷、干旱、高溫、大霧、灰霾、道路結冰等8種災害天氣風險。
3.1 臺風災害風險
臺風帶來的大風、暴雨等給江河、水庫及陸地的生產生活帶來較強破壞性災害。
3.2 暴雨災害風險
短時強降水或持續強降水過程可能導致城鄉積澇、江河泛濫以及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
3.3 寒冷災害風險
寒潮和強冷空氣引發的大風、低溫、雨雪冰凍、雨凇等災害影響人體健康以及農業、林業、交通、供電等方面。
3.4 干旱災害風險
干旱可能造成人及動物飲水困難,農、林作物減產甚至絕收,并可能引發森林火災。
3.5 高溫災害風險
高溫影響人體健康、動植物生長以及交通、供電、供水等方面。
3.6 大霧災害風險
大霧影響人體健康以及交通、供電等方面。
3.7 灰霾災害風險
灰霾影響人體健康以及交通、供電和生態環境等方面。
3.8 道路結冰災害風險
道路結冰影響人員出行及交通運輸。
4 情景構建
臺風、暴雨、寒冷、干旱、高溫、大霧、灰霾、道路結冰等8種氣象災害事件的常見應急情景如下。各縣(市、區)、各有關單位應結合實際,參照構建本地、本系統的應急情景。
4.1 臺風災害情景
(1)基礎設施:電力、通信、能源等設施設備或傳輸線路、管道損毀造成電力、通信、能源等傳輸中斷。
(2)交通:道路、鐵路等交通受阻,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3)洪澇地質災害:強降水可能造成江河洪水、城鄉內澇、山洪暴發,引發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
(4)水上作業:江河、水庫等水上作業船舶及航行船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甚至引發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設施損毀、人員傷亡。
(5)生產安全:企業廠房、圍墻倒塌,供電變電站、塔吊、龍門吊及其他大型設備等損毀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及次生、衍生災害;大型廣告牌、電線塔(桿)等被風吹倒,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6)農林牧漁業:農作物倒伏減產甚至絕收,養殖業遭受損失。
(7)教育:學校停課,可能影響重要考試;在?;蚵吠編熒踩艿酵{。
(8)旅游:旅游景觀、旅游設施損毀,游客安全受到威脅,造成游客滯留。
4.2 暴雨災害情景
(1)基礎設施:電力、通信等設施設備或傳輸線路、管道損毀造成電力、通信等傳輸中斷。
(2)交通:道路、鐵路等交通受阻,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3)洪澇地質災害:強降水可能造成江河洪水、城鄉內澇、山洪暴發,引發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
(4)生產安全:企業廠房、圍墻倒塌,供電變電站、塔吊、龍門吊及其他大型設備等損毀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及次生、衍生災害;大型廣告牌、電線塔(桿)等被風吹倒,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5)農林牧漁業:農作物倒伏減產甚至絕收,養殖業遭受損失。
(6)教育:學校停課,可能影響重要考試;在?;蚵吠編熒踩艿酵{。
(7)旅游:旅游景觀、旅游設施損毀,游客安全受到威脅,造成游客滯留。
4.3 寒冷災害情景
(1)交通:路面結冰導致道路交通受阻,鐵路列車晚點或停運,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需要安置,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2)電力:電力設施設備及傳輸線路因冰凍損壞,電煤供應緊張,造成電網垮塌,甚至引發大面積停電事件。
(3)通信:通信設施設備及傳輸線路因冰凍損壞,重要通信樞紐供電中斷。
(4)農林牧漁業:蔬菜、糧食等作物、林木、水果和苗木被凍死,或因日照不足導致病蟲害蔓延,農作物絕收;家禽、牲畜及水產品被凍死或患病。
(5)水利:溫度劇烈變化導致土壤層出現凸起和塌陷,危及水庫、山塘壩體安全,或出現房屋倒塌。
(6)醫療:感冒咳嗽、發燒、關節炎、心腦血管等患者增多,醫院就診量增加。
4.4 干旱災害情景
(1)供水:水資源嚴重不足,影響城鄉供水。
(2)農林業:農田干裂,江河、水庫、山塘、井等缺水,甚至干枯。糧食、農作物、林木、畜牧等因缺水長勢差,甚至干枯絕收。林木、草場植被退化,引發森林火災等。
(3)衛生計生:因旱災導致的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引發公共衛生事件。
4.5 高溫災害情景
(1)供電:電網負荷增大,供電緊張,可能引發區域性停電事件。
(2)醫療:戶外、露天工作者健康受到威脅,熱射病、中暑、心臟病、高血壓等患者增加,瘧疾和登革熱等疾病傳播加劇,醫院就診量增加。
(3)交通:高溫可能導致汽車駕駛員疲勞駕駛以及汽車爆胎、自燃等交通事故。
(4)生產安全: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或存放不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
(5)農林牧漁業:影響農作物產量、樹木生長以及水產養殖業,可能引發森林火災。
4.6 大霧災害情景
(1)交通:能見度低可能引發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
(2)供電:電網發生“污閃”故障。
(3)醫療:易誘發呼吸系統疾病,甚至導致心血管病、高血壓、冠心病、腦溢血等,醫院就診量增加。
4.7 灰霾災害情景
(1)交通:低能見度可能引發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
(2)供電:電網發生“污閃”事故。
(3)醫療:直接影響人體健康,嚴重時出現呼吸困難、視力衰退、手足抽搐等現象,誘發鼻炎、支氣管炎、心腦血管、冠心病、心力衰竭等病癥,醫院就診量增加。
(4)教育:影響在校師生正常學習及往返學校。
(5)農業:因日照不足,影響花卉植物、農作物生長,或導致病蟲害蔓延,影響作物產量。
4.8 道路結冰災害情景
(1)交通:路面結冰導致道路交通受阻,易引發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鐵路列車晚點或停運,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需要安置,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2)電力:電力設施設備及傳輸線路因冰凍損壞,電煤供應緊張,造成電網垮塌,甚至引發大面積停電事件。
(3)供水:低溫冰凍造成供水系統管道、設備凍裂,供水受阻。
5 監測預警
5.1監測預報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快中小尺度災害性天氣監測系統、灰霾天氣監測系統、山洪地質災害監測系統、交通電力能源等專業氣象監測系統、水文監測預報系統等建設,優化加密觀測站網,完善市、縣(市、區)監測網絡,提高對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建立災害性天氣事件的會商機制。
5.2 預警信息發布
5.2.1 發布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有關單位制作或必要時聯合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自行向社會發布。
5.2.2 發布內容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預警的類別、級別、發布時間、預報時效、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5.3 預警行動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研究,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有關責任人員要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地區、本單位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5.4 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再造成災害影響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預警信息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6 應對任務
6.1 信息報告
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御等情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向上報告。
6.2 響應啟動
市指揮部按照氣象災害程度、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啟動應急響應。
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應急響應啟動級別,按照最高響應級別的災種啟動應急響應。
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未達到應急響應標準,但可能或者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按照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的程度、范圍和發展趨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由重到輕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
(1)Ⅰ級、Ⅱ級響應。
當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Ⅱ級以上氣象災害時,市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進行先期處置,并迅速向省指揮部報告,請求上級按照權限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省指揮部指令進行氣象災害應急處置。
(2)Ⅲ級響應。
氣象災害Ⅲ級預警發布后,或氣象災害已經給我市造成較大影響,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市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命令。
(3)Ⅳ級響應。
氣象災害Ⅳ級預警發布后,或者氣象災害已給我市造成一般影響,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市指揮部副總指揮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命令。
6.3 任務分解
啟動應急響應后,各有關部門(單位)在市及有關縣(市、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聯動,采取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共同開展氣象災害應對工作。主要應對任務包括:
6.3.1臺風
(1)電力: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電力監管部門以及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等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2)通信: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為應急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
(3)能源:發展改革部門做好救災糧油物資儲備、調撥和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災區煤炭、電力、成品油的供應保障和重點物資運輸協調。
(4)交通: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引導應急救援車輛通行。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地面交通運力疏散乘客,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的暢通。鐵路部門負責疏導、運輸火車站的滯留旅客,保障救援物資的交通運輸。民航部門做好航空器轉場,重要設施設備防護、加固,做好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
(5)臨時安置:公安部門負責維護臨時安置點秩序,做好消防、交通導引等工作。民政部門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災情調查和評估以及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為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6)洪澇地質災害:水務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督促各地完成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組織、指導全市各水庫、江河堤圍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應急水量調度,指導水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
(7)水上作業:海事部門指導轄區受臺風影響船舶做好防臺工作,加強船舶監管,防止船舶走錨造成碰撞和擱淺。交通運輸部門督促指導港口、碼頭加固有關設施,督促運營單位暫停運營、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8)生產安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臺風預警信號防御指引、提示,建議用人單位停工(特殊行業除外)或做好停工準備。安全監管部門督促、指導工礦企業開展尾礦庫、排土場、建筑施工工地、塔吊、龍門吊、生產廠房、職工宿舍、臨建設施、倉庫等建筑和重點部位,以及危險化學品倉庫、油庫、氣庫、石化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設施或裝置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職責督促有關單位加固門窗、圍板、棚架等,指導、督促有關企業開展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職責督促戶外高危作業單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城市管理部門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單位及時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臺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9)農林牧漁業:農業、林業、牧漁部門指導農業生產單位、農戶、林農和畜牧水產養殖戶或有關單位采取有效防臺措施,減少災害損失。衛生計生部門開展防病工作指導和評估工作。
(10)教育: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臺風預警信號防御指引、提示,組織督促全市托幼機構、學校停課或做好停課工作。
(11)旅游:旅游部門指導各旅行社科學安排路線、督導災區旅游景點關停情況。
6.3.2 暴雨
(1)電力: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電力監管部門以及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等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2)通信: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為應急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
(3)交通: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引導應急救援車輛通行。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地面交通運力疏散乘客,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的暢通。鐵路部門負責疏導、運輸火車站滯留旅客,保障應急救災物資交通運輸。民航部門做好重要設施設備防洪防漬工作。
(4)臨時安置:公安部門負責維護臨時安置點秩序,做好消防、交通導引等工作。民政部門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災情調查和評估以及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為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5)洪澇地質災害:水務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督促各地完成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組織、指導全市各水庫、江河堤圍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應急水量調度,指導水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
(6)生產安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暴雨預警信號防御指引、提示,建議用人單位停工(特殊行業除外)或做好停工準備。安全監管部門督促、指導工礦企業開展尾礦庫、排土場、建筑施工工地、塔吊、龍門吊、生產廠房、職工宿舍、臨建設施、倉庫等建筑和重點部位,以及危險化學品倉庫、油庫、氣庫、石化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措施或裝置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職責督促有關單位加固門窗、圍板、棚架等,指導、督促有關企業開展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職責督促戶外高危作業單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單位及時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暴雨影響的室外物品。
(7)農林牧漁業:農業、林業、牧漁業部門科學調度機具及人力,指導農戶、果農、林農、牧水產養殖戶或有關單位采取有效防災措施,減少災害損失。衛生計生部門開展防病工作指導和評估工作。
(8)教育: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暴雨預警信號防御指引、提示,組織督促全市托幼機構、學校停課或做好停課工作。
(9)旅游:旅游部門指導各旅行社科學安排路線,督導災區旅游景點關停。
6.3.3寒冷
(1)電力:電力運行管理部門和電力監管部門指導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等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2)通信: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為應急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
(3)交通: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引導應急救援車輛通行。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地面交通運力疏散乘客,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的暢通。鐵路部門負責疏導、運輸火車站的滯留旅客,保障救援物資的交通運輸。民航部門做好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
(4)臨時安置:民政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災情調查和評估,采取防寒救助措施,開放避寒場所;實施應急防寒保障,特別對貧困戶、流浪人員等要采取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5)農林牧漁業:農業、林業、牧漁業部門指導果農、菜農、林農和水產養殖戶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牲畜、家禽、苗木和水生動物的防寒保暖工作。城市管理、林業等部門組織實施國有樹木、花卉等防寒措施。
(6)水務:水務部門開展涉水庫、山塘壩體等險情排查、災害救助工作,會同地方人民政府組織轉移所轄危險地帶以及居住在危房內的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險。
(7)醫療:衛生計生部門采取措施加強低溫寒潮相關疾病防御知識宣傳,組織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6.3.4干旱
(1)供水:國土資源部門做好應急地下水水資源的勘查開發工作,協助水務、應急部門啟用已有地下水應急水源。水文部門加強旱情、墑情監測分析。水務部門合理調度水源,指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抗旱減災等。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干旱影響。
(2)臨時安置:民政部門負責因旱缺水缺糧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3)農業、林業:農業、林業部門指導農戶、林業生產單位采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干旱影響;加強監控,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準備工作。
(4)衛生計生:衛生計生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采取措施,防范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6.3.5 高溫
(1)供電: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電力監管部門以及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等要按照職責分工,注意高溫期間的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根據高溫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制訂拉閘限電方案,必要時依據方案執行拉閘限電措施;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
(2)醫療:衛生計生部門采取積極應對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溫中暑以及相關疾病。
(3)交通: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溫產生爆胎等事故。
(4)生產安全:安全監管、經濟和信息化、氣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適時督促、指導企業開展以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為重點的隱患排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做好高溫維護。
(5)農林漁業:農業、林業、漁業部門指導緊急預防高溫對農、林、水產養殖業的影響。
6.3.6 大霧
(1)交通:公安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海事部門及時發布霧航安全信息,督促船舶遵守霧航規定,加強安全監管。民航部門做好運行安全保障、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大霧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大霧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2)供電: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電力監管部門以及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等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電網運營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保障電力供應。
(3)醫療:衛生計生部門采取積極措施,及時應對可能出現的相關疾病。
6.3.7 灰霾
(1)交通:公安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民航部門做好運行安全保障、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
(2)供電: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電力監管部門以及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等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電網運營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保障電力供應。
(3)醫療:衛生計生部門采取措施,防范和應對灰霾引起的公共衛生事件。教育、衛生、氣象等部門積極宣傳灰霾科普知識及防護應對措施。環境保護、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聯合開展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會商。氣象部門根據天氣條件適時采取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4)教育: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灰霾預警信號防御指引、提示,指導師生采取灰霾防御措施,盡量減少學生在室外活動的時間,提醒低能見度下注意交通安全;在有條件的學校安裝和啟用清風系統,減少室內大氣污染。
(5)農業:農業部門指導農戶做好灰霾防御措施,確保農作物正常生長。
6.3.8 道路結冰
(1)交通:公安部門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注意指揮、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關閉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結冰路段。公安、交通運輸部門提醒做好車輛防凍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車輛減速;會同有關單位及時組織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除冰工作。民航部門做好機場、航空器除冰,保障運行安全,做好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必要時關閉機場。
(2)臨時安置:民政部門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災情調查,為受災群眾和公路、鐵路等滯留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3)供電: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電力監管部門以及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等要按照職責分工,保障電力供應,注意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做好電力設施設備覆冰應急處置工作。
(4)供水: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水務等部門做好供水系統等防凍措施。
6.4 應急聯動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門分級協調,部門、企業分級聯動”的應急聯動機制。各級人民政府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特別是交通、民政、通信、供水、供電、供油及教育、農業、醫療衛生、金融等重要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并積極協調、推動相關重點企業之間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發生氣象災害,相關重點企業按照應急聯動機制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必要時,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協調處置,或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協調解決。
6.5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實行現場指揮官制度,各有關單位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6.6 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事發地的各級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氣象災害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氣象災害發生后,災區的各級人民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鄰近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6.7 應急評估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市指揮部要及時組織成員單位、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專家對氣象災害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應急處置進度進行評估,為市指揮部進一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依據。
6.8 應急終止
氣象災害已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決定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7 后期處置
7.1 調查評估
較大以上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結束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對氣象災害應對工作進行調查評估,針對氣象災害損失情況、造成災害的原因及相關氣象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成功經驗與教訓,提出改進措施。調查評估工作結束后,災害發生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將調查評估情況報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市人民政府。
7.2 災情調查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災害發生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組織氣象、民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水務等有關部門進行氣象災害情況調查。各級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開展災情核定工作。
7.3 恢復重建
7.3.1 制訂規劃
受災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單位制訂恢復重建計劃,盡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運輸、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供氣、輸油、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確保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發生氣象災害,超出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恢復重建能力的,為支持和幫助受災地區積極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市人民政府制訂恢復重建規劃,出臺相關扶持優惠政策。同時,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7.3.2 征用補償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實施征用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及時返還被征用的財產;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實施征用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省和市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7.3. 3 災害保險
鼓勵公眾積極參加氣象災害商業保險和互助保險。保險機構要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
8 信息發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按照分級響應原則,分別負責相應級別應急處置的信息發布工作。要統一信息發布口徑,必要時,報相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批準。
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必要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統一向社會公眾發布相關信息。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9 能力建設
9.1 資金保障
財政部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范,對應急保障給予相應資金支持。
9.2 物資保障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需要的救援裝備、醫藥和防護用品等重要工業品生產協調。
民政部門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應急采購、調運機制。
農業部門做好救災備荒種子儲備、調運工作,會同相關單位做好農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調劑和調運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防災減災部門要按照規范儲備氣象災害搶險物資,并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的有關工作。
9.3 通信保障
以公用通信網為主體,建立跨部門、跨地區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災區通信管理部門要及時采取措施恢復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
9.4 交通保障
公安部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加強災區治安管理,積極參與救災、服務群眾等工作。
交通運輸、民航、海事、鐵路部門要完善搶險救災、災區群眾安全轉移所需車輛、飛機、船舶、火車的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物資的運輸暢通。
10 監督管理
10.1 預案演練
市氣象部門負責定期組織本預案應急演練。
10.2 宣教培訓
各縣(市、區)、各有關單位要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主動獲取預警信息的意識,提升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級人民政府及廣播電視、新聞媒體、文化、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
10.3 責任與獎懲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 附則
(1)名詞術語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臺風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熱帶氣旋,其帶來的大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常易引發洪澇、風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暴雨是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30毫米以上的降水,可能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寒冷是指強冷空氣的突發性侵襲活動帶來的大風、降溫等天氣現象,可能對農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干旱是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干燥的天氣現象,可能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干旱等級:特旱是指基本無土壤蒸發,地表植物干枯、死亡;重旱是指土壤出現較厚的干土層,地表植物萎蔫、葉片干枯,果實脫落;中旱是指土壤表面干燥,地表植物葉片白天有萎蔫現象。
高溫是指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現象,可能對農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大霧是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可能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灰霾是指大量極細微的干塵粒等氣溶膠均勻地浮游在空中,水平能見度<10公里,相對濕度<95%的空氣普遍渾濁天氣現象,排除降水、沙塵暴、揚沙、浮塵、煙幕、吹雪、雪暴等天氣現象造成的視程障礙,對人體健康、交通與生態環境等造成危害。
灰霾等級:重度灰霾是指能見度<2公里;中度灰霾是指2公里≤能見度<3公里;輕度灰霾是指3公里≤能見度<5公里。
道路結冰是指由于低溫,雨、雪、霧在道路凍結成冰的天氣現象,可能對交通、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2)本預案由市人民政府組織修訂,由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單位、群眾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等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訂、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
(4)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年7月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梅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自即日起廢止。
12 附件
氣象災害預警標準
12.1?、窦夘A警
?、窦夘A警按《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發布。
(1)臺風。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可發布臺風Ⅰ級氣象災害預警。
?、兕A計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臺風及以上級別的熱帶氣旋登陸我省。
?、陬A計未來24小時內將有超強臺風嚴重影響我省。
(2)暴雨。
過去24小時內我省有4個以上縣(市、區)出現特大暴雨天氣,或15個以上縣(市、區)的出現大暴雨天氣,并對中心城區、重要工業區、人口密集區、偏遠山區等暴露度、脆弱性高的地區造成嚴重影響,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以上天氣。
(3)寒冷。
預計未來48小時內我省受寒潮影響,且廣州國家基本氣象站過程最低氣溫降至0℃或以下,并可能造成重大影響。
(4)干旱。
全省有三分之二縣(市、區)達到重等氣象干旱以上等級或2個以上縣(市、區)達到特等干旱,并造成重大影響,且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12.2?、蚣夘A警
?、蚣夘A警按《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發布。
(1)臺風。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可發布臺風Ⅱ級氣象災害預警。
?、兕A計未來48小時內將有臺風及以上級別的熱帶氣旋登陸我省。
?、陬A計未來48小時內將有強臺風及以上級別的熱帶氣旋嚴重影響我省。
?、垲A計未來48小時內將有超強臺風影響我省。
(2)暴雨。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可發布暴雨Ⅱ級氣象災害預警。
?、龠^去24小時內全省有3個以上縣(市、區)出現特大暴雨天氣,或12個以上縣(市、區)出現大暴雨天氣,并對中心城區、重要工業區、人口密集區、偏遠山區等暴露度、脆弱性高的地區造成嚴重影響,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以上天氣;②預計未來24小時15個以上縣(市、區)將出現大暴雨天氣,并可能對中心城區、重要工業區、人口密集區、偏遠山區等暴露度、脆弱性高的地區造成嚴重影響。
(3)寒冷。
預計未來48小時內我省受寒潮影響,且廣州國家基本氣象站過程最低氣溫降至3℃以下,并可能造成嚴重影響。
(4)高溫。
過去48小時內全省有10個以上地級以上市連續兩天出現37℃以上高溫天氣,且部分縣(市、區)出現39℃以上高溫,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37℃以上高溫天氣。
(5)干旱。
全省有半數及以上縣(市、區)達到重等氣象干旱及以上等級或2個以上縣(市、區)達到特等干旱,并造成嚴重影響,且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6)道路結冰。
全省有4個以上地級以上市已出現大面積道路結冰,且預計未來24小時最低氣溫低于0℃,日平均氣溫低于6℃,并伴有降水,導致道路結冰現象持續。
12.3 Ⅲ級預警
(1)臺風。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可發布臺風Ⅲ級氣象災害預警:
?、兕A計未來48小時內將有強熱帶風暴或臺風嚴重影響我市。
?、陬A計未來48小時內將有臺風或強臺風影響我市。
(2)暴雨。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可發布暴雨Ⅲ級氣象災害預警。
?、龠^去24小時內全市有1個以上縣(市、區)出現特大暴雨天氣,或1個以上縣(市、區)出現大暴雨天氣,并對中心城區、重要工業區、人口密集區、偏遠山區等暴露度、脆弱性高的地區造成較大影響,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
?、陬A計未來24小時有1個以上縣(市、區)的將出現大暴雨天氣。
(3)寒冷。
未來24小時內我市受強冷空氣影響,且梅縣區過程最低氣溫在3℃以下,并可能造成嚴重影響。
(4)高溫。
過去48小時全市有3個以上縣(市、區)連續兩天出現37℃以上高溫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37℃以上高溫天氣。
(5)干旱。
全市有2個以上縣(市、區)達到重旱以上等級或1個以上縣(市、區)達到特旱,并造成較大影響,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6)道路結冰。
全市有1個以上縣(市、區)已出現大面積道路結冰,且預計未來24小時最低氣溫低于0℃,日平均氣溫低于6℃,并伴有降水,導致道路結冰現象持續。
(7)大霧。
預計未來24小時全市有3個以上縣(市、區)的大部分地方將出現能見度低于100米的大霧天氣,或者已經出現并可能持續。
(8)灰霾。
全市有2個以上縣(市、區)已出現重度灰霾天氣(日均能見度<2公里),未來24小時將持續。
12.4 Ⅳ級預警
(1)臺風。
有熱帶風暴及以上級別的熱帶氣旋在南?;蛭魈窖蠡顒?,且預計未來72小時內將嚴重影響我市。
(2)暴雨。
預計未來24小時全市有1個以上縣(市、區)出現大暴雨天氣,并將對中心城區、重要工業區、人口密集區、偏遠山區等暴露度、脆弱性高的地區造成影響。
(3)高溫。
過去48小時內2個以上縣(市、區)連續兩天出現37℃以上高溫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37℃以上高溫天氣。
(4)大霧。
預計未來24小時全市有3個以上縣(市、區)的大部分地方將出現能見度低于200米的大霧天氣,或者已經出現并可能持續。
(5)灰霾。
全市有2個以上縣(市、區)已出現中度灰霾天氣(2公里≤日均能見度<3公里),未來24小時將持續或加重。
篇2: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大冶市)
大冶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范、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湖北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湖北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大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范圍內暴雨、暴雪、寒潮、大風、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冰凍、大霧、霾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范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道路結冰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地區、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人民政府設立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
2.1 應急指揮組織機構市人民政府成立大冶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主任、市氣象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旅游局、市建設局、市規劃局、市房產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衛計局市廣電局、市工商局、市糧食局、市物價局、市安監局、市城管局、市人武部市消防支隊市氣象局大冶供電公司、中國移動大冶分公司、大冶聯通大冶分公司、中國電信大冶分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氣象局,由市氣象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 應急組織機構職責2.2.1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統一領導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決定氣象災害防御和救災重大事項;協調相關地區、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決定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啟動與終止。
2.2.2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落實指揮部的決定;向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置建議;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完成指揮部日常工作。
2.2.3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 指導市內新聞媒體、協調中央、省、黃石、大冶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協調解決宣傳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輿情,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市發改局 負責爭取應急基礎設施建設和災后重建項目政策支持。
市經信局 負責組織、協調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通信與信息傳輸暢通;負責組織協調通信運營企業盡快搶修因災被損毀的通信設施;負責市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的煤、電的調運;負責協調災區所需藥品、醫療器械和應急物資的生產和調運。
市旅游局負責組織實施對因氣象災害滯留在景區的游客和工作人員的救援工作,及時向游客和本行業轉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市城管局負責指導災后市政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等工作;負責城市防汛排漬工作,組織中心城區防澇排漬搶險應急行動。
市規劃局 負責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工作。
市房產局 負責指導災后房屋安全鑒定、修復、重建等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指導直屬學??篂臏p災工作;協調修復因災被損毀的校舍,協調解決災區中小學生的就讀問題;負責對學生進行防災減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市公安局 負責監控各地治安狀況,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組織疏導交通,適時采取交通管制;依法打擊各類趁災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開展災情核查、評估工作;組織災害救助,申請、分配、管理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協助災區政府轉移安置災民,做好災民臨時生活安排;組織協調因災倒塌農房的修復重建;指導和接受救災捐贈。
市財政局 負責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經費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和分配下達及使用的監管。
市國土資源局 負責組織專家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提出應急防治措施,劃定疏散避讓范圍,與市氣象局聯合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
市環保局 負責組織對災區的環境污染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并提出處置方案。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助政府恢復因災被損毀的公路及有關設施,協調落實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以及救災公路暢通。
市水務局 負責汛情和旱情的監測、各類水利工程的防洪和抗旱調度;組織搶修因災損毀的水利設施,保障正常運行。
市農業局 負責農作物和養殖業等因氣象災害引發的農業災害監測,指導各地做好防災減災工作;掌握和核報農業受災情況,分析氣象災害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提出措施建議;制定災后補救措施,組織農民生產自救。
市林業局與氣象部門聯合發布森林火險專項預報;負責做好災區的森林火災和林業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市衛計局負責災區醫療救治和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及衛生監督工作,為災區提供醫療技術支持。
市廣電局 負責指導廣播、電視等媒體及時播發氣象信息,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依法打擊囤積居奇、欺行霸市等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加強災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重點加強災區食品、災后重建所需生產資料的市場管理;協助當地政府做好因災受損市場內經營戶臨時經營場地安置工作;參與災后市場重建的規劃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組織做好災區糧食市場的調控和供應工作,確保災民基本生活所需的糧、油供應。
市物價局負責檢測災區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價格情況,及時查處相互串通、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市安監局 負責及時通知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響應;負責災區有關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氣象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查處。
市人武部負責指揮、協調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參與搶險救災工作。
市消防支隊指揮調度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協助開展搶險救災,救護受災遇險群眾。
市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預測、警報工作,及時提供氣象服務信息;為市政府啟動和終止實施本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負責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審核和上報工作;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承擔本預案的具體修訂工作。
大冶供電公司 負責保護供電設施免遭損毀;緊急調運備用電源并組織搶修因災受損毀的供電設施。
中國移動大冶分公司、中國聯通大冶分公司、中國電信大冶分公司:負責及時準確播發氣象信息;積極提供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所需的通訊資源;當氣象災害發生時,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通訊設施,保證重大氣象信息傳遞、報送和救災工作的通訊線路暢通;負責災害現場應急通信保障。
2.3市級應急指揮機制
發生全市性大范圍的氣象災害,并造成較大危害時,由市政府決定啟動相應的市級應急指揮機制,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暴雨、干旱引發江河洪水、山洪、漬澇、干旱等水、旱災害,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及時啟動《大冶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暴雪、冰凍、低溫、寒潮、高溫,嚴重影響交通、電力、能源等正常運行,由市經信局啟動煤、電、油、氣運輸保障工作協調機制;嚴重影響通信、重要工業品保障、農牧業生產、城市運行、重大疫情等方面,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協調處置工作。
氣象災害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由市民政局組織實施。
2.4地方應急指揮機制
對上述各種災害,鄉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東風農場管理區人民政府要同時啟動相應的應急指揮機制和應急響應,組織做好防范應對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指導。
3 監測預警
3.1監測預報
3.1.1監測預報體系建設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監測系統的建設,優化加密觀測網站,完善監測網絡,提高對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加強對災害性天氣事件的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做好突發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發布。
3.1.2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并與公安、民政、環保、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水務、農業、衛生、安全監管、林業、電力等相關部門建立相應的氣象及氣象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相關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
3.1.3災害普查
氣象部門建立以社區、村鎮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
3.2預警信息發布
3.2.1發布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
3.2.2發布內容
氣象部門根據對各類氣象災害的發展態勢,綜合預評估分析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I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附則。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發布機關和發布時間等。
3.2.3發布途徑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體、無線數據系統、移動通信群發系統、市氣象預警信息發布平臺等多種手段互補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同時,通過市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有線無線廣播等相關媒體以及一切可能的傳播手段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各鄉鎮場、開發區和相關部門應當結合各自實際和職責通過有效傳播方式對所轄區域和行業對象轉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提出明確防防范措施。涉及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災害的預警信息通過有關信息共享平臺向相關部門發布。
各級政府要在學校、車站、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氣象災害影響的橋梁、涵洞、彎道、坡路等重點路段,以及種(養)大戶、山區等地建立起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3預警準備
各級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地區、本部門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做好啟動應急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4預警知識宣傳教育
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應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 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御等情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報告,特別重大、重大氣象災害信息,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4.2響應啟動
按氣象災害程度和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和相關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或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布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的損失程度和影響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氣象災害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指揮長簽發,Ⅲ級、Ⅳ級由副指揮長簽發。
4.3分部門響應
當氣象災害造成群體性人員傷亡或可能導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地質災害、重大環境事件、水上船舶險情、引發水旱災害、引發城市洪澇、涉及農業生產災害事件、引發森林火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出現重大突發問題、重要工業品保障等問題時,各相關部門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氣象災害應急防御和保障、協調、配合工作。公安消防部隊以及民兵預備役、地方群眾搶險隊伍等,要協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氣象部門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加強天氣監測、組織天氣會商,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情況及時更新預警級別并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應急保障服務。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做好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分析研判、綜合協調等各項工作,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4.4分災種響應
當啟動應急響應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影響程度,采取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新聞媒體按要求隨時播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應急處置相關措施。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相應應急搶險方案。
4.4.1暴雨、干旱
發生暴雨、干旱災害時,各相關部門按照《大冶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4.4.2暴雪、低溫、冰凍
發生暴雪、低溫、冰凍災害時,各相關部門按照《大冶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4.4.3寒潮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寒潮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南,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對影響程度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民政部門采取防寒救助措施,開放避寒場所;實施應急防寒保障,對貧困戶、流浪人員等采取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建設局、林業等部門對樹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農業、林業部門指導果農、菜農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取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保暖工作。
衛生部門采取措施,加強低溫寒潮相關疾病防御知識宣傳教育,并組織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采取措施,提醒水上作業的船舶和人員做好防御工作,加強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監管。
4.4.4大風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大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南,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交通運輸部門督促指導港口、碼頭加固有關設施;督促管轄水域所有船舶到安全場所避風,防止船只走錨造成碰撞和擱淺;督促運營單位暫停運營、妥善安置滯留旅客;密切關注管轄水域風浪發生發展動態,負責水上船舶的防護引導,組織對遇險船舶的搜救。當有災情發生時,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建設部門要及時通知建筑施工單位戶外作業人員做好防風準備,必要時采取停止作業措施,安排人員到安全避風場所避風。
城管部門要及時巡查,發現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督促有關單位加固門窗、圍板、棚架、臨時建筑物等,必要時可依法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的露天廣告牌等設施。
教育部門根據防御指南,通知中小學、幼兒園做好防風工作準備。
電力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農業部門根據預警信息,指導農業生產單位、農戶采取防風措施,避免或減輕災害損失。
林業部門密切關注大風等高火險天氣形勢,會同氣象部門做好森林火險預報預警,指導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各單位加強本責任區內檢查,盡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體活動,采取各種方式及時通知轄區內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4.4.5高溫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高溫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南,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對高溫影響程度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電力部門注意高溫期間的電力調度,保障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根據高溫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制訂拉閘限電方案,必要時執行拉閘限電措施,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故障。
市城投公司、水利部門做好用水安排,協調上游水源,保證群眾生產生活用水。
建筑、戶外施工等有關單位做好戶外和高溫作業人員的防暑工作,必要時調整作息時間,或采取停止作業措施。
公安部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溫產生爆胎等事故。
衛生部門采取積極應對措施,應對高溫中暑事件。
農業、林業部門指導緊急預防高溫對農、林、畜牧、水產養殖業的影響。
4.4.6雷電、冰雹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雷電、冰雹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南,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適時組織人工防雹作業;災害發生后,有關防雷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做好雷擊災情的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為其他部門處置雷電災害提供技術指導。
建設局提醒、督促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戶外作業。
電力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農業部門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4.4.7大霧、霾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大霧和霾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南,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對大霧、霾的影響程度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公安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運輸部門及時發布道路交通運輸信息,加強管轄水域營運船舶航行安全監管。
電力部門加強電網運營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損失。
4.5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物資,協調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4.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氣象災害事發地的各級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災區的各級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鄰近的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
4.7信息發布
氣象災害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4.8響應終止
災害性天氣過程結束,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可根據實際情況終止響應。氣象災害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指揮長宣布終止、Ⅲ級、Ⅳ級由副指揮長宣布終止。
5 恢復與重建
5.1制訂規劃和組織實施
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訂恢復重建計劃,盡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運輸、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供氣、輸油、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5.2調查評估
市人民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各級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結束后,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將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報送上級人民政府。
5.3征用補償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及時歸還因救災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按有關規定采取適當方式給予補償。
6 應急保障
各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規定,切實做好應對氣象災害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做好安全保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通信等工作,確保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的需要,確保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6.1人力保障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發生的氣象災害事件影響程度,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充分發揮解放軍、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在處置氣象災害事件中的骨干和突擊作用。
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6.2財力保障
各級政府按照現行人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原則,安排必要的應急工作經費,保障氣象災害事件應急工作的需要。對受氣象災害事件影響較大、財政困難的地區,由事發地政府或市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上級財政適當給予補助,并視情況積極爭取省和中央財政支持。
對受氣象災害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市政府有關部門應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救助政策,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市級財政、審計部門應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6.3物資保障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對于氣象災害事件易發、多發地區的鄉鎮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儲備制度。
6.4通信保障
通信部門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通信保障工作。通信設施受損時,應及時采取措施恢復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
6.5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部門會同事發地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
6.6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和單位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和暢通。交通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單位或當地人民政府應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
7 預案管理
7.1獎勵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家和市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7.2責任追究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進行責任追究。
7.3預案修訂與完善
預案實施后,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7.5發布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8 附則
8.1氣象災害預警標準
按照氣象災害的影響范圍、嚴重性和緊急程度,氣象災害預警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重大)、Ⅳ級(一般),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I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為:
?、窦夘A警
(1)暴雨:過去48小時一個縣(市、區)以上出現250毫米以上降水,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
(2)低溫、冰凍:出現以下情況之一,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的:
?、偃蟹秶B續10天以上日平均氣溫≤0℃。
?、谌蟹秶?4小時內平均降雪量達15毫米以上。
?、廴蟹秶骄e雪深度20厘米以上。
(3)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超出本縣(市)處置能力,需要由市政府組織處置的,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Ⅱ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縣(市) 縣(市)的。
?、蚣夘A警
(1)暴雨:過去48小時一個縣(市、區)出現200毫米以上降水,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
(2)寒潮:大部分縣市區預計48小時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下降12℃并伴有5級以上大風,且最低氣溫降至0℃以下。
(3)低溫、冰凍:出現以下情況之一,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的:
?、偃蟹秶B續8天以上日平均氣溫≤0℃。
?、谌蟹秶?4小時內平均降雪量達12毫米以上。
?、廴蟹秶骄e雪深度15厘米以上。
(4)高溫:大部分縣市區連續7天日最高氣溫達37℃以上,且預計未來3天高溫天氣仍將持續。
(5)干旱:大部分縣市區綜合氣象干旱指數達到特旱等級,并持續7天以上,且預計未來7天內持續。
(6)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Ⅲ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縣(市)的。
?、蠹夘A警
(1)暴雨:大部分縣市區過去24小時出現100毫米以上降水,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
(2)寒潮:大部分縣市區預計24小時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下降10℃并伴有5級以上大風,最低氣溫降至4℃以下。
(3)大風:大部分縣市區預計未來6小時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達7-8級,或者陣風10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并造成嚴重災害,并大風可能持續。
(4)低溫、冰凍:出現以下情況之一,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的:
?、偃蟹秶B續5天以上日平均氣溫≤0℃。
?、谌蟹秶?4小時內平均降雪量達8毫米以上。
?、廴蟹秶骄e雪深度10厘米以上。
(5)高溫:大部分縣市區連續5天日最高氣溫達37℃以上,且預計未來3天高溫天氣仍將持續。
(6)干旱:大部分縣市區綜合氣象干旱指數達到重旱等級,并持續7天以上,且預計未來7天內持續。
(7)大霧:所轄大部分縣市區已經出現或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強濃霧天氣。
(8)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Ⅳ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縣市區的。
?、艏夘A警
(1)暴雨:大部分縣市區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水。
(2)暴雪:大部分縣市區過去24小時降雪量達到10毫米以上,積雪深度達5厘米,且預計降雪將繼續維持。
(3)寒潮:大部分縣市區預計未來24小時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下降8℃并伴有5級以上大風,最低氣溫降至4℃以下。
(4)大風:大部分縣市區預計未來6小時可能受大風影響,風力達5-6級,或者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并造成較大災害,并大風可能持續。
(5)低溫、冰凍:出現以下情況之一,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的:
?、偃蟹秶B續3天以上日平均氣溫≤0℃。
?、谌蟹秶?4小時內平均降雪量達5毫米以上。
?、廴蟹秶骄e雪深度5厘米以上。
(6)高溫:大部分縣市區出現3天最高氣溫達37℃以上,且預計未來3天高溫天氣仍將持續。
(7)雷電:所轄大部分縣市區預計未來2小時內將有強雷電發生且可能持續。
(8)冰雹:所轄縣市區已經出現或預計出現冰雹,并產生較嚴重災害。
(9)霜凍:所轄大部分縣市區已經出現或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霜凍天氣。
(10)大霧:所轄大部分縣市區已經出現或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濃霧天氣。
(11)霾:所轄大部分縣市區已經出現或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能見度小于2000米的霾天氣。
(12)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
由于各種災害在不同地區和不同行業造成影響程度差異較大,要根據實際情況,結合以上標準在充分評估的基礎上,適時啟動相應級別的災害預警。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各自預警級別分別預警。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一定影響時,視情進行預警。
暴雪、低溫、冰凍三種災害預警標準按《大冶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執行。
8.1.5多種災害預警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各自預警級別分別預警。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一定影響時,視情況進行預警。
8.2名詞術語
暴雨一般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會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大暴雨一般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100毫米或以上、250毫米以下的降雨;特大暴雨一般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250毫米或以上降雨。
寒潮是指強冷空氣的突發性侵襲活動,其帶來的大風、降溫等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低溫是指氣溫較常年異常偏低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能源供應、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冰凍是指雨、雪、霧在物體上凍結成冰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交通和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道路結冰是指道路上因地面溫度低于0℃,出現降水或積雪而產生的路面結冰現象。
大風是指平均風力大于6級、陣風風力大于7級的風,會對農業、交通、水上作業、建筑設施、施工作業等造成危害。
高溫是指日最高氣溫在35攝氏度以上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干旱是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干燥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雷電是指發展旺盛的積雨云中伴有閃電和雷鳴的放電現象,會對人身安全、建筑、電力和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是指由冰晶組成的固態降水,會對農業、人身安全、室外設施等造成危害。
霜凍是指地面溫度降到零攝氏度或以下導致植物損傷的災害。
大霧是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霾是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塵粒、煙?;螓}粒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環境、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篇3:廣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2018)
穗府辦函〔20**〕202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市應急委各成員單位:
《廣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年11月19日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加強我市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工作,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范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森林防火條例》《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廣州市應急搶險救災工程管理辦法》《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于我市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
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1.4 工作原則
(1)兩個堅持,三個轉變。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
(2)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應急體系建設,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3)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預警先導,部門聯動。根據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按氣象災害影響程度和范圍,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和預案,做好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應急響應啟動后,加強部門聯動。
(5)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區、各有關單位信息溝通,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實現資源共享,確保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2 組織體系
2.1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及其職責
建立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全市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氣象局局長、市應急辦主任。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創新委、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土規劃委、環保局、住房城鄉建設委、交委、水務局、農業局、林業和園林局、商務委、衛生計生委、城管委、安全監管局、旅游局、應急辦,廣州港務局,市氣象局,廣州供電局,廣州海事局,廣州警備區,廣州市廣播電視臺,中國電信廣州分公司,中國移動廣州分公司,中國聯通廣州分公司,廣州地鐵集團,市水投集團,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鐵集團)等單位分管負責人。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
2.2 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市抗災搶險救災宣傳報道、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引導輿論客觀正面報道;會同有關單位做好氣象災害事件新聞發布,及時通報氣象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防御工程、搶險救災、災后重建等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負責糧油的儲備與管理,負責災時糧油供應的組織與協調工作;負責市場價格的監測和調控,組織開展價格監督檢查,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協助制定氣象災害防御規劃。
(3)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組織協調氣象災害相關信息資源開發共享和信息化應用,為氣象應急預警提供數據保障;做好無線電管理,保證氣象預警無線電頻道暢通、不受干擾。
(4)市教育局:負責協調、指導、監督各地教育部門按照當地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情況實施停課機制,保障在校(不含技工院校,含校車上、寄宿)學生安全;組織、指導各區對學校師生進行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演練工作,提高師生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市科技創新委:負責將氣象防災減災、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等領域科技攻關納入科技創新發展專項重點領域,加大對氣象災害應急領域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前沿基礎研究的支持力度。
(6)市公安局: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維護工作;加強災區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和車輛分流,保障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指揮、協調災區公安機關協助組織危險地區群眾安全轉移;加強網絡輿情管控,嚴防編造散播謠言,影響社會穩定。
(7)市民政局:積極會同事發地區政府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因災傷病得到及時醫治;組織核查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8)市財政局:負責落實應由市本級財政承擔的氣象災害救災資金,并按規定做好資金撥付及監督管理。
(9)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揮、協調受影響地區技工院校落實災害防御措施,按照當地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情況實施技工院校停課機制。組織、指導對技工院校師生進行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演練工作,提高師生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并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10)市國土規劃委:負責提供地質災害相關信息,做好地質災害調查、監測,與氣象部門聯合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掌握重點地區地質災害的險情及處理動態;對突發地質災害提出應急處置措施,減輕和控制地質災害災情;核查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調查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11)市環保局:負責環境監測信息;對由氣象災害引發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進行監測并提出控制措施。
(12)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督促排查整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隱患;督促建筑施工企業落實氣象災害安全防范措施,指導、推動企業開展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督促、指導災區組織危房排查和工棚人員及危房、低洼易浸地居民撤離;按有關規定通知全市在建工地停工;指導、管理災后重建工程設計、施工等工作;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13)市交委:督促協調公路客運站場、地鐵、公交站場等部門做好應急交通運輸及保障工作,盡快恢復被毀壞的公路、地鐵、公交站場有關設施,保障相關區域交通通暢;為搶險救援人員、物資和人員疏散提供運輸保障;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14)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監管、指導防御洪水、內澇和保障供水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各大水庫、堤圍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督促各地完成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組織做好水利、供水、排水調度及其工程設施規避氣象災害的應急工作;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15)市農業局:負責組織做好動物重大疫病和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預警與防控;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等農業救災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管理工作;根據氣象災害預測預報,督促、指導有關地區保護或搶收農作物,指導農業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組織、指導、督促漁船回港避風情況,協助做好漁業人員安全轉移工作;核查漁船回港避風情況和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16)市林業和園林局:負責林業氣象災害、森林火災防御工作;提供林業受災信息和森林火災發生、發展動態信息;幫助、指導災區林業災后復產;組織開展園林和綠化設施應急搶險以及維護管理和災后修復工作;督促、指導氣象災害期間災害易發地公園、景區的暫時關閉;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17)市商務委:負責氣象災害發生期間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協調有關企業做好主副食品等救災物資儲備、調運和供應工作;協調有關商貿單位做好搶險救災保障工作。
(18)市衛生計生委:組織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防疫,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發生、傳播與蔓延;做好高溫中暑等氣象災害衛生應急相關工作;核查傷員救治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19)市城管委:組織排查、整改管轄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戶外廣告設施和燃氣設施等安全隱患;負責組織清除清拆影響災害防御安全的違章建筑物(構筑物)、戶外廣告設施等;負責垃圾清掃;負責收集、運輸和處理災后生活廢棄物并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燃氣設施搶修、維護力量的組織和協調;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20)市安全監管局:負責指導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等企業規避氣象災害風險;提供工礦貿企業因氣象災害次生、衍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信息;參與或協調氣象災害次生、衍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預警、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知識宣傳教育及演練。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21)市旅游局:督促旅行社及時關注氣象變化,科學安排旅游線路,引導游客安全出行;監督指導旅游景區開展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旅游團隊避開受災地區和路段;配合災區組織協調旅游企業做好游客和旅游從業人員的撤離;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22)市應急辦:協助總指揮做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檢查落實市領導有關批示和指示。
(23)廣州港務局:負責監督指導轄區港口企業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組織協調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工作;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并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24)市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預警工作,并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為指揮部啟動、調整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開展氣象災害信息的分析和評估。
(25)廣州供電局:負責災區電力調度和供電設施搶修及支援工作;做好防災救災電力供應保障;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26)廣州海事局:及時向轄區水域船舶播發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協調、指導轄區船舶防御大霧、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組織、指導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維護水上交通秩序;協助轉移受災群眾;協調開展轄區水上交通事故險情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27)廣州警備區:負責組織協調駐穗部隊、武警部隊和預備役民兵開展搶險救災,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群眾。
(28)廣州市廣播電視臺:及時、準確播發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等工作。
(29)中國電信廣州分公司、中國移動廣州分公司、中國聯通廣州分公司:加強通信系統維護,制定通信系統備用方案,配合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及時恢復受損通信設施,保證氣象信息傳遞和救災通信線路暢通;建立快速發布的“綠色通道”,確保第一時間向用戶發送有關氣象災害預警、防御提示等信息。
(30)廣州地鐵集團:負責廣州市地鐵系統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及時利用地鐵站及列車內廣播系統、顯示屏等設施向公眾傳播氣象預警信號及氣象災害應急響應信息;組織做好臺風、暴雨等氣象災害期間地鐵站內乘客疏導工作;根據氣象災害情況,及時調整地鐵運營計劃,并提前向公眾發布;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31)市水投集團:負責組織排查、整改管轄范圍內的中心城區供水、污水處理、河涌綜合整治、濱水土地及其附屬水務工程(設施)等安全隱患;負責排水管網的排水防澇調度;負責統籌、保障氣象災害發生期間的供水;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32)廣州白云國際機場:負責保障因災受阻旅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盡快恢復被毀壞空港和有關設施,保障相關區域交通通暢,為搶險救援人員、物資和人員疏散提供運輸保障;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33)廣鐵集團:負責保障因災受阻旅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盡快搶通損毀鐵路,保障搶險救災隊伍及物資裝備的緊急鐵路運輸;根據氣象災害情況,及時調整運營計劃,并提前向公眾發布;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2.3 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氣象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協調處理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專家會商氣象災害發生發展趨勢,組織收集、調查、評估氣象災害損失和影響,制定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方案,管理氣象災害應急物資和裝備儀器,建設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機制,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氣象災害應急演練。
2.4 專家組及其職責
市氣象部門成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完善相關咨詢機制,為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2.5 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各區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轄區內氣象災害防御與應急處置工作,健全區、鎮(街)、村(居)三級聯動的氣象災害應急聯動機制。市有關單位進行指導。
3 風險評估
市氣象局會同有關單位建立健全全市氣象災害風險評估機制,定期組織風險評估,明確氣象災害防范和應對目標。全市氣象災害風險包括臺風、暴雨、高溫、寒冷、大霧、干旱、灰霾、雷雨大風等8種災害天氣風險。
3.1 臺風災害風險
臺風帶來的強風、暴雨和風暴潮,影響海陸空交通、港口碼頭和建筑工地安全,造成樹木和廣告牌倒塌傷人和城市內澇等災害。
3.2 暴雨災害風險
強降水可能造成局地洪澇災害和城市內澇,也可能引起山體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災害,可給工農業生產及市民的工作、生活和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危害。
3.3 高溫災害風險
高溫熱害給工農業生產、交通安全和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健康帶來嚴重影響。持續高溫少雨更會引發大面積干旱,對城鄉供電、供水造成極大壓力,威脅能源、水資源和糧食安全等,嚴重時可危及人的生命。
3.4 寒冷災害風險
寒潮和強冷空氣引發的大風、低溫、雨雪冰凍、雨凇等災害直接影響人體健康以及農業、林業、交通、電力等。
3.5 大霧災害風險
大霧對交通航運、供電系統和市民的身體健康等有危害。
3.6 干旱災害風險
氣象干旱可導致山塘、水庫水位下降,江河斷流,農作物減產、失收,咸潮加重,生產、生活用水困難,并帶來生態環境惡化等一系列問題。
3.7 灰霾災害風險
灰霾直接導致大氣能見度下降,影響交通安全,造成供電系統“污閃”事故增多,還會造成市民呼吸系統患病率高、佝僂病高發、傳染性病菌活性增強,若進一步嚴重可能產生光化學煙霧。
3.8 雷雨大風災害風險
雷雨大風突發性強、破壞力大,而且可能伴隨冰雹等災害,造成房屋、臨時建筑、棚架、樹木和廣告牌倒塌傷人,航班延誤或取消等。
4 情景構建
臺風、暴雨、高溫、寒冷、大霧、干旱、灰霾、雷雨大風等8種氣象災害事件的常見應急情景如下。各區、各有關單位應結合實際,參照構建本地、本系統的應急情景。
4.1 臺風災害情景
(1)基礎設施:電力、通信、能源等設備損毀或傳輸線路、管道損壞造成電力、通信、能源等傳輸中斷。
(2)水上作業:近海海域、珠江口、江河等水上作業船舶、航行船只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甚至發生重大事故,造成設施損毀,人員傷亡。
(3)交通:城市道路、軌道、鐵路等交通癱瘓,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4)臨時安置:人員因受災影響需臨時安置。
(5)公共安全:大風導致房屋、圍墻倒塌,特別是建筑工地、工廠等的廠房、大型設備倒塌等引發安全生產事故。大風導致道路設施破毀,大型廣告牌、電線塔(桿)、花盆等被風吹倒,鐵皮、門窗、玻璃等物品被刮飛,大樹倒伏,摩托車、汽車被掀翻等災害,甚至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6)洪澇:風暴潮導致沿海水位上升,造成海水倒灌、海堤潰決,沖毀房屋等。強降水造成江河洪水、城鄉內澇、山洪暴發;堤壩決堤,水庫、池塘沖垮,水閘、護岸、灌溉等設施損壞。
(7)地質災害:臺風帶來的強降水引發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
(8)教育:學校停課,影響高考、中考等重要考試。導致校園受淹,設備受損等,甚至危及在?;蚋翱?、上學途中的師生生命安全。
(9)企業生產:狂風暴雨阻礙交通,上班群眾人身安全受威脅。導致商家停業,企業停工。大風導致房屋、圍墻倒塌、供電變電站、龍門吊及其他大型設備破毀等,導致石油、化工等高危單位引發安全生產事故及污染物擴散等次生災害。
(10)農林業:農作物倒伏絕收,養殖場受損造成家禽、牲畜死亡。果樹倒伏或絕收,林木和苗木倒伏或損毀。森林防火通信、視頻監控等戶外設施設備受損。
(11)金融、物價:因災害天氣對農業、服裝業、電器等各行業的影響導致股市、期貨下跌、停市。短期內蔬菜、肉與糧食等物價哄抬。
(12)旅游:破壞旅游景觀、旅游設施,造成游客滯留或傷亡。
(13)廣播電視:廣播、電視、網絡、電子顯示屏等預警信息傳播渠道受影響,災區居民無法及時收到最新氣象災害預警應急信息。
4.2 暴雨災害情景
(1)基礎設施:電力、通信等設施設備或傳輸線路、管道損毀造成電力、通信等傳輸中斷。
(2)交通:城市道路、軌道、鐵路等交通癱瘓,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3)臨時安置:人員因受災影響需臨時安置。
(4)公共安全:暴雨伴隨的大風導致大型廣告牌、電線塔(桿)、花盆等被風吹倒,鐵皮、門窗、玻璃等物品被刮飛,大樹倒伏,摩托車、汽車被掀翻等災害,甚至導致人員傷亡事故。
(5)洪澇:強降水造成城鄉內澇,居民房屋、街道、商鋪等水浸,房屋、圍墻倒塌,特殊地形甚至會形成“石崆湖”;造成堤壩決堤,水庫、池塘沖垮,水閘、灌溉等設施損壞。
(6)地質災害:強降水引發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
(7)教育:學校停課,影響高考、中考等重要考試。導致校園受淹,設備受損等,甚至危及在?;蚋翱?、上學途中的師生生命安全。
(8)企業生產:狂風暴雨阻礙交通,上班群眾人身安全受威脅。洪澇導致商家停業,企業停工。
(9)農林業:農作物倒伏絕收,養殖場受損造成家禽、牲畜死亡。果樹倒伏或絕收,苗木損毀。
(10)金融、物價:因災害天氣對農業、服裝業、電器等各行業的影響導致股市、期貨下跌、停市。短期內蔬菜、肉與糧食等物價哄抬。
(11)旅游:破壞旅游景觀、旅游設施,造成游客滯留或傷亡。
(12)廣播電視:廣播、電視、網絡、電子顯示屏等預警信息傳播渠道受影響,災區居民無法及時收到最新氣象災害預警應急信息。
4.3 高溫災害情景
(1)供電:電網負荷增大,供電緊張,可能引發區域性停電事件。
(2)醫療:戶外、露天工作者健康受到威脅,熱射病、中暑、心臟病、高血壓等患者增加,瘧疾和登革熱等疾病傳播加劇,醫院就診量增加。
(3)交通:高溫可能導致汽車駕駛員疲勞駕駛以及汽車爆胎、自燃等交通事故。
(4)生產安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運輸或存放不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
(5)農林業:影響農作物產量、樹木生長以及水產養殖業??赡芤l森林火災。
4.4 寒冷災害情景
(1)交通:鐵路、公路交通受阻,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滯留乘客需要安置,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2)供電:鐵塔、電線等電力設施設備及傳輸線路因冰凍損壞,或出現電力設備掉閘、桿塔折倒斷線和拉閘等情況,電煤供應緊張,造成電網垮塌,甚至引發大面積停電事件。
(3)通信:通信塔、通信桿和線路等戶外通訊設施受損,重要通信樞紐供電中斷。
(4)臨時安置:人員因受災影響需臨時安置。
(5)水利:溫度劇烈變化導致土壤層內出現凸起和塌陷,危及水庫、池塘壩體的安全,或出現房屋倒塌。
(6)農林業:蔬菜、糧食等作物、林木、果樹和苗木被凍死,或因日照不足導致病蟲害蔓延,農作物絕收,家禽、牲畜及水產品被凍死或患病。
(7)醫療:感冒咳嗽、發燒、關節炎、心腦血管等患者增多,醫院就診量增加。
(8)家居安全:采暖、洗澡使用煤炭、燃氣在不通風情況下易引起一氧化碳中毒、起火爆炸等事故。
4.5 大霧災害情景
(1)交通:低能見度引發道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導致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
(2)供電:電網發生“污閃”事故,導致停電、斷電。
(3)醫療:有支氣管哮喘、肺炎等呼吸系統疾病的人易誘發或加重疾病,甚至導致心血管病、高血壓、冠心病、腦溢血等,醫院就診量增加。
(4)農業:因日照不足,濕度大,影響花卉植物、農作物生長,或導致病蟲害蔓延,影響作物產量。
4.6 干旱災害情景
(1)供水:水資源嚴重不足,影響城鄉供水。因爭奪水資源發生人員沖突,甚至造成人員傷亡。因超采地下水導致出現地下水位大幅度持續下降,引發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生態環境問題。
(2)農林業:農田干裂,江河、水庫、池塘、井等缺水,甚至干枯。糧食、農作物、林木等因缺水長勢差,甚至干枯絕收。林木、草場植被退化,易引發森林火災等。
(3)衛生:因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引發公共衛生事件,醫院就診量增加。
(4)地質災害:因旱災導致地下水嚴重下降,地表下沉,影響建筑物安全。
4.7 灰霾災害情景
(1)醫療:直接影響人體健康,嚴重時會使人出現呼吸困難、視力衰退、手足抽搐等現象。引起鼻炎、支氣管炎、心腦血管病、冠心病、心力衰竭等病癥,醫院就診量增加。
(2)教育:影響在校師生的正常學習、戶外運動及相關戶外教學活動。
(3)交通:低能見度引發道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交通阻塞,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
(4)供電:電網發生“污閃”事故,導致停電、斷電。
(5)農業:因日照不足,影響花卉植物、農作物生長,或導致病蟲害蔓延,影響作物產量。
4.8 雷雨大風災害情景
(1)臨時安置:人員因受災影響需臨時安置。
(2)供電:因雷雨大風災害導致鐵塔、電線等電力設施設備損壞,或出現電力設備掉閘、桿塔折倒斷線和拉閘等情況,可能引發大面積停電事件。
(3)公共安全:大風導致房屋、圍墻倒塌,特別是建筑工地、工廠等的廠房、大型設備倒塌等引發安全生產事故。大風導致道路設施破毀,大型廣告牌、電線塔(桿)、花盆等被風吹倒,鐵皮、門窗、玻璃等物品被刮飛,大樹倒伏,摩托車、汽車被掀翻,冰雹、雷暴等災害甚至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4)交通:城市道路、軌道、鐵路等交通癱瘓,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5)農林業:農作物倒伏絕收,養殖場受損造成家禽、牲畜死亡。果樹倒伏或絕收,林木和苗木倒伏或損毀。森林防火通信、視頻監控等戶外設施設備受損。
5 監測預警
5.1 預警級別
市氣象部門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氣象災害進行監測預警。預警級別依據氣象災害可能或已經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分為Ⅰ級預警、Ⅱ級預警、Ⅲ級預警、Ⅳ級預警四級預警。
5.1.1 Ⅰ級預警
氣象災害程度達到以下情形之一的,將發布Ⅰ級預警信息。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紅色預警信號;
(2)5個以上區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并預計強降水持續2小時以上;
(3)8個以上區發布高溫紅色預警信號,并預計高溫將持續2天以上;
(4)8個以上區發布寒冷紅色預警信號,并預計寒冷將持續2天以上;
(5)全部區發布大霧紅色預警信號,并預計大霧將持續6小時以上;
(6)8個以上區達到氣象干旱特旱標準,并預計干旱將持續;
(7)全部區發布灰霾黃色預警信號,且8個以上區已經出現重度灰霾并預計將持續3天以上;
(8)5個以上區發布雷雨大風紅色預警信號。
5.1.2 Ⅱ級預警
氣象災害程度達到以下情形之一的,將發布Ⅱ級預警信息。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預警信號;
(2)6個以上區發布暴雨橙色以上預警信號或3個以上區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并預計強降水持續2小時以上;
(3)3個以上區發布高溫紅色預警信號,并預計高溫將持續或加重趨勢;
(4)3個以上區發布寒冷紅色預警信號,并預計寒冷將持續或加重趨勢;
(5)3個以上區發布大霧紅色預警信號,并預計大霧將持續6小時以上;
(6)3個以上區達到氣象干旱特旱標準,并預計干旱將持續;
(7)全部區發布灰霾黃色預警信號,3個以上區已經出現重度灰霾并預計將持續2天以上;
(8)6個以上區發布雷雨大風橙色以上預警信號或3個以上區發布雷雨大風紅色預警信號。
5.1.3 Ⅲ級預警
氣象災害程度達到以下情形之一的,將發布Ⅲ級預警信息。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黃色預警信號;
(2)6個以上區發布暴雨黃色以上預警信號或3個以上區發布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并預計強降水持續2小時以上;
(3)8個以上區發布高溫橙色預警信號,并預計高溫將持續2天以上;
(4)8個以上區發布寒冷橙色預警信號,并預計寒冷將持續2天以上;
(5)8個以上區發布大霧橙色或以上級別預警信號,并預計大霧將持續6小時以上;
(6)8個以上區達到氣象干旱重旱標準,并預計干旱將持續;
(7)8個以上區發布灰霾黃色預警信號,并預計灰霾將持續3天以上,且可能出現重度灰霾;
(8)8個以上區發布雷雨大風黃色以上預警信號或3個以上區發布雷雨大風橙色預警信號。
5.1.4 Ⅳ級預警
氣象災害程度達到以下情形之一的,將發布Ⅳ級預警信息。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藍色或白色預警信號;
(2)預計未來12小時,8個以上區有暴雨以上降水過程;
(3)全部區發布高溫黃色預警信號,并預計高溫將持續3天以上;
(4)全部區發布寒冷黃色預警信號,并預計寒冷將持續3天以上;
(5)8個以上區發布大霧黃色或以上級別預警信號,并預計大霧將持續6小時以上;
(6)8個以上區達到氣象干旱中旱標準,并預計干旱將持續;
(7)8個以上區發布灰霾黃色預警信號,并預計灰霾將持續2天以上;
(8)6個以上區發布雷雨大風黃色預警信號。
5.2 氣象災害監測和預警信息發布
5.2.1 監測和報告
氣象部門負責組織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監測、信息收集、預報、預警和評估等工作,所屬氣象臺站具體承擔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任務。氣象部門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報告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息。
5.2.2 預警信息發布
5.2.2.1發布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有關單位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自行向社會發布。
5.2.2.2 發布內容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5.3預警行動
各區、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研究,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有關應急準備工作,有關責任人員要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地區、本單位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6 應急響應
氣象災害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各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及時啟動工作流程先行處置,以減輕災害的危害。
6.1 信息報告
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御等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政府或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6.2 響應啟動
6.2.1響應級別
指揮部按照氣象災害程度、影響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啟動應急響應。
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應急響應啟動級別,按照最高響應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
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未達到應急響應標準,但可能或者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按照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的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趨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由高到低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
6.2.2 響應機制
6.2.2.1 I級響應
氣象災害程度達到或可能達到以下情形之一,指揮部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并報請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I級應急響應,由市人民政府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并報告省人民政府。
(1)市氣象部門發布氣象災害I級預警信息;
(2)造成我市10人以上死亡或10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3)市人民政府經過對氣象災害的發展研判,確定有必要啟動。
6.2.2.2 Ⅱ級響應
氣象災害程度達到或可能達到以下情形之一,指揮部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指揮部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1)市氣象部門發布氣象災害Ⅱ級預警信息;
(2)造成我市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3)指揮部經過對氣象災害的發展研判,確定有必要啟動。
6.2.2.3 Ⅲ級響應
氣象災害程度達到或可能達到以下情形之一,指揮部立即組織相關單位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指揮部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1)市氣象部門發布氣象災害Ⅲ級預警信息;
(2)造成我市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3)指揮部經過對氣象災害的發展研判,確定有必要啟動。
6.2.2.4 Ⅳ級響應
氣象災害程度達到或可能達到以下情形之一,指揮部立即組織相關單位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1)市氣象部門發布氣象災害Ⅳ級預警信息;
(2)造成我市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3)指揮部辦公室經過對氣象災害的發展研判,確定有必要啟動。
6.3 分災種響應
啟動應急響應后,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影響程度,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各類氣象災害分級響應措施詳見附錄。
6.4 應急聯動
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門分級協調,部門、企業分級聯動”的應急聯動機制。市、區人民政府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特別是交通、民政、通信、供水、供電、供油及教育、農業、醫療衛生等重要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并積極協調、推動相關重點企業之間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發生氣象災害后,相關重點企業按照應急聯動機制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必要時,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協調處置,或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協調解決。
6.5 應急響應降級和終止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布氣象災害預警降級或解除信息,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決定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7 應急處置
7.1 I級應急響應的指揮和協調
指揮部總指揮主持會商,指揮部有關成員和專家參加,分析災情發展趨勢,全面部署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要按照職能分工指揮和協調本系統相關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各區人民政府按本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應急響應程序做好指揮和協調工作。同時,指揮部要做好以下工作:
(1)發布市政府緊急動員令,對有關地區、有關單位提出具體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要求;
(2)督促指導有關地區、有關單位落實防御措施,做好搶險救災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3)制定并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方案,協調有關地區、有關單位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應急資源;
(4)組織協調有關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5)組織協調三大通信運營商做好氣象災害應急信息發布工作;
(6)做好災情統計和新聞發布;
(7)及時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報告災情、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8)研究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7.2 Ⅱ級應急響應的指揮和協調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主持會商,指揮部有關成員和專家參加,分析災情發展趨勢,全面部署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明確工作重點。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實施指揮和協調。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按照職能分工指揮和協調本系統相關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各區人民政府按本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應急響應程序做好指揮和協調工作。同時,指揮部要做好以下工作:
(1)對有關地區、有關單位提出具體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要求;
(2)督促指導有關地區、有關單位落實防御措施,做好搶險救災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3)制定并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方案,協調有關地區、有關單位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應急資源;
(4)組織協調有關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5)組織協調三大通信運營商做好氣象災害應急信息發布工作;
(6)做好災情統計和新聞發布;
(7)及時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報告災情、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8)研究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7.3 Ⅲ級應急響應的指揮和協調
指揮部副總指揮或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指揮部有關成員和專家參加,分析災情發展趨勢。指揮部副總指揮實施指揮和協調。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按照職能分工指揮和協調本系統相關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各區人民政府按本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應急響應程序做好指揮和協調工作。同時,指揮部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求有關地區、有關單位做好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
(2)督促指導有關地區、有關單位落實防御措施,做好搶險救災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3)必要時制定并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方案,協調有關地區、有關單位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應急資源;
(4)必要時組織協調有關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5)做好災情統計;
(6)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災情、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7)研究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7.4 Ⅳ級應急響應的指揮和協調
指揮部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指揮部有關成員和專家參加,分析災情發展趨勢。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實施指揮和協調。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能分工指揮和協調本系統相關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各區人民政府按本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應急響應程序做好指揮和協調工作。同時,指揮部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求有關地區、有關單位做好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
(2)督促指導有關地區、有關單位落實防御措施;
(3)協調有關地區、有關單位提供應急保障;
(4)做好災情統計;
(5)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災情、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6)研究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7.5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指揮部統一組織,實行現場指揮官制度,各有關單位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等。
7.6 社會動員
根據氣象災害的危險程度、影響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可動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協助政府及有關單位做好災害防御、緊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維護、后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心理疏導等工作。
8 后期處置
8.1 制訂規劃
受災區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單位制訂恢復重建計劃,盡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運輸、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供氣、輸油、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確保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8.2 調查評估
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結束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對氣象災害應對工作進行調查評估,針對氣象災害損失情況、造成災害的原因及相關氣象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成功經驗與教訓,提出改進措施。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報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
8.3 災情調查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災害發生地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組織氣象、民政、國土、住房城鄉建設、水利等有關部門進行氣象災害損失情況調查。區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開展災情核定工作。
8.4 征用補償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實施征用的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返還被征用的財產;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實施征用的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省和市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8.5 災害保險
鼓勵公眾積極參加氣象災害商業保險和互助保險。保險機構要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
9 信息發布
各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根據區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相關規定負責收集、審核、發布本區的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信息。指揮部統一匯總、審核全市氣象災害信息,適時向社會發布。
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必要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統一向社會公眾發布相關信息。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10 能力建設
10.1 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指揮部與各成員單位反應快速、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處置通信暢通;在搶險救災現場建立和配置移動式氣象監測站和流動氣象服務臺,為現場搶險救災提供氣象服務支持;有關單位加強對重要通信設施、傳輸線路和技術裝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配置備份系統,建立健全緊急保障措施。
10.2 應急支援與保障
加強城市應急工程設施建設。組織實施氣象災害防護工程建設和應急維護,規劃應急避護場所和相關配套工程建設,完善應急避護場所的標識。加強現場救援和搶險裝備建設,建立信息數據庫以及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確保應急處置調用及時、搶險到位。
指揮部負責組建和管理氣象災害防災減災專業隊伍。公安、市政、衛生、交通、消防、武警部隊、廣州警備區等部門積極做好氣象災害搶險救援工作。
10.3 技術儲備與保障
建立市氣象災害應急專家咨詢機制,成立專家組,負責對氣象災害成因及其趨勢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參與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培訓;指導公眾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技能培訓。
10.4 資金保障
各有關部門負責編制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經費預算,納入同級財政部門預算管理,確保??顚S?。各級財政部門按規定做好相關資金撥付及監督管理工作。
10.5 物資保障
根據我市不同區域氣象災害的種類、頻率和特點,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分區域、分部門合理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
鼓勵和引導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居民家庭儲備基本應急物資和生活必需品。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為應對氣象災害提供物資捐贈和支持。
10.6 避護場所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防御氣象災害的需要,指定或建設適度的應急避護場所,明確有關責任人,完善應急避護場所維護管理辦法和開放關閉程序,確保緊急情況下安全、有序使用應急避護場所。
10.7 技術保障
利用“廣州市應急指揮決策輔助系統”與各成員單位搭建共建共享平臺。各成員單位通過數據專線充實和完善各自專題數據。同時,可共享調用“廣州市應急指揮決策輔助系統”及其他部門的數據用于處置氣象災害。
11 監督管理
11.1 預案演練
指揮部每年組織本預案應急演練。各成員單位每年應組織本單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指揮部辦公室。
11.2 宣教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宣傳、教育、氣象等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防御知識的宣傳。指揮部會同教育、科技等有關部門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宣傳教育工作,提升公眾氣象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能力。
11.3 責任與獎懲
對在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2 附則
(1)名詞術語
本預案有關數量表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氣象災害是指由于臺風、暴雨、高溫、寒冷、大霧、干旱、灰霾、雷雨大風等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等的災害。
臺風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熱帶氣旋,其帶來的大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常易引發洪澇、風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暴雨是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30毫米以上的降水,可能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高溫是指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現象,可能對農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寒冷是指強冷空氣的突發性侵襲活動帶來的大風、降溫等天氣現象,可能對農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大霧是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可能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干旱是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干燥的天氣現象,可能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干旱等級:特旱是指基本無土壤蒸發,地表植物干枯、死亡;重旱是指土壤出現較厚的干土層,地表植物萎蔫、葉片干枯,果實脫落;中旱是指土壤表面干燥,地表植物葉片白天有萎蔫現象。
灰霾是指大量極細微的干塵粒等氣溶膠均勻地浮游在空中,水平能見度<10公里,相對濕度<95%的空氣普遍渾濁天氣現象,排除降水、沙塵暴、揚沙、浮塵、煙幕、吹雪、雪暴等天氣現象造成的視程障礙,對人體健康、交通與生態環境等造成危害。
灰霾等級:重度灰霾是指能見度<2公里;中度灰霾是指2公里≤能見度<3公里;輕度灰霾是指3公里≤能見度<5公里。
雷雨大風是指雷暴并伴有降雨和大風的天氣現象,期間平均風力達6級或陣風達7級以上。雷雨大風突發性強、破壞力大,而且可能伴隨冰雹等災害,可能造成房屋、臨時建筑、棚架、樹木和廣告牌倒塌傷人等危害。
(2)本預案由市人民政府組織修訂,由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穗府辦〔20**〕23號)同時廢止。
13 附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