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制度手冊:辭職、辭退與解雇
辭職、辭退、解雇嚴格按北京市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因故不能或不愿繼續在公司工作,而提出辭職。本人應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申請,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送綜合部審核,綜合部經理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
經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按有關規定干滿一年減交20%的培訓費后,方準辦理手續。
二、公司因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員工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以及其他原因需要辭退員工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于辭退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按所簽聘任或勞動合同規定發給辭退補償金,辦理離開公司手續。
三、員工違反司紀司規,按《員工規范》及公司《獎懲條例》的規定,就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計小過、計大過、解雇處分。有關部門將過失事實、教育經過、日常表現的書面材料附后,經綜合部經理協商,報總經理批準。此類情況,不預先通知,不享受補償金。
四、以上各類人員離開公司前,必須按規定交接工作,移交物品,辦清手續。
(一)由本人提出申請辭職、調動的人員
1.員工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或調動,須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遞交書面申請,部門經理確認后由申請者本人填寫“辭職、調動審批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送綜合部審核,綜合部經理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未按規定程序提出申請者,綜合部將不予受理。
2.本人申請辭職或調動人員,從批準之日起至離開公司期限為一
個月,一個月之內只發給基本工資,免除其它一切福利待遇,從第二個月起停發工資。
3.申請辭職人員,批準之日起,一月之內,辦理辭職手續。
4.申請辭職或調動的人員,未經總經理批準之前,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接受領導安排的工作或未經領導批準私自外出聯系工作之事(經領導批準后,按事假處理),如發現有違反者,停止辦理辭職或調動手續。
5.員工申請辭職或調動經總經理批準后,部門經理將不再安排申請者工作,申請者應按領導的要求交接工作,同時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調動事宜和財、物移交手續。
(二)公司限期或勸其調出人員
1.由公司限期或勸其調出的人員,五日內辦理工作及財、物移交手續。
2.限期或勸其調出的員工,在商調工作期間(五日內),公司只發給本人的基本工資,免除其它一切勞保、福利待遇。
(三)辦理移交手續
1.辭職、調動人員或限期勸其調出人員,經總經理批準后,須首先交接完所負責的工作,才可辦理離職手續,工作未交接清楚或不交接工作者,綜合部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辦理手續前,須先填寫“員工調動移交登記表”,按規定與各有關部門結清帳、物關系后,方可到綜合部辦理離職手續。
五、本規定解釋權屬綜合部。
篇2:X藥業辭職辭退制度
**藥業辭職與辭退制度
1、員工辭職
1.1員工有辭職權利,試用期員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正式員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
1.2 總公司一般員工的辭職:辭職申請經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同意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后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1.3總公司部門經理級、分子公司副總級(含)以上人員辭職:在員工提出辭職后,先由人力資源部和分管領導與辭職人員溝通,再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組成離職面談小組進行溝通,最后經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1.4辭職申請批準后,員工持辭職申請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辭職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資結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含)以下員工辭職按分子公司程序辦理,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1.6因員工辭職,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實際損害,公司保留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2、 員工辭退
2.1對于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嚴重損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員工,公司有辭退的權力。
2.2普通員工的辭退報告由部門經理提交分管領導審批;部門經理的辭退報告由分管領導提交總經理審批。所有的辭退報告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3人力資源部接到批準的《辭退員工審批表》后,通知被辭退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職交接表并辦理相關手續,員工在交接完工作,經查無掛帳欠款、借用設備物品等事項后,方可結清工資,解除關系。
2.5辭退人員若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
3、離職談話
3.1總部人員、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離職,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與其分管領導應和離職人員談話。
3.2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離職,其主管和分管領導應和其談話,了解其離職的原因。
3.3離職談話記錄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存檔。
篇3:華為員工辭職辭退制度實施細則
華為員工辭職、辭退制度實施細則
對于公司員工辭職、辭退的管理、控制規定如下:
一、定義
1、辭職:公司員工根據個人意愿或因勞動合同期滿不愿意續簽合同而辭去工作的行為。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2、辭退:公司根據相關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或聘用協議,事先不必征得員工同意而單方面決定終止與員工的聘用關系的行為,包括結束試用、除名或開除、辭退等情況。
符合下列情況者,部門主管可提出辭退建議:
?。?)以欺詐、虛假等手段,欺騙公司并被查實的。
?。?)患有非本職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經醫療部門證實身體不適,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工作能力明顯不適應本職工作需求,在公司內部找不到或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
?。?)參加崗位適應性再培訓后考核仍不合格。
3、自動離職:員工未經公司批準而擅自離開崗位三天以上的行為。辭職、辭退員工未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離職手續者,原則上人力資源部亦會將其轉為自動離職。
二、內容:
辭職申請審批或辭退員工報告審批、工作移交、部門離職結算、財務結算、工資結算。員工自動離職,部門主管和部門考勤員需在員工自動離職之日起5天內向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自動離職報告單》,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后,辦理其離職手續。
三、審批程序:
1、辭職:員工填寫《辭職審批表》,提出辭職申請,經所屬部門主管、一級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辦理工作移交。
2、辭退:部門主管提出建議并填寫《員工辭退建議及評申報告單》,經上級主管核實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核實并簽署意見,送總經理審批??偨浝砼鷾屎?,由人力資源部通知擬辭退人員所在部門安排工作移交。
四、工作移交:
部門主管收到審批合格的《辭職申請表》或《www.zonexcapitaltr.com辭退員工建議及評申報告單》后,須盡快安排離職員工進行工作移交,并填寫《工作移交情況表》工作移交內容包括:工作內容、文件、資料、檔案、客戶關系移交,所有移交工作須有詳細的書面記錄,使移交后的工作能夠順利進行?!豆ぷ饕平磺闆r表》須經所屬部門主管審核并簽署意見后,由部門考勤員確認其離職日期。員工必須在自辭職或辭退批準后十日內辦理完畢工作移交并歸還工卡至人力資源部。
五、財務結算
員工憑《離職手續移交表》到財務部結清備用金、未報銷事項,到固定資產管理員處辦理資產移交工作,經相關部門主管審批后須在《離職手續移交表》上簽署意見。
六、工資結算
在工作移交及財務結算完畢后,員工持審批后的《離職手續移交表》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工資結算。
七、本細則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附頁:員工辭職流程圖
員工辭退流程圖
自動離職手續辦理流程圖
《離職手續移交表》
《工作移交情況表》
《辭職申請審批表》
《員工辭退建議及評審報告書》
《員工自動離職處理報告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