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處罰規定文本)
為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內部管理,對員工過失按輕微過失、中度過失、嚴重過失三類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第一條 輕微過失
1、工作或服務態度不佳;
2、遲到、早退;
3、不按部門工作規程要求工作;
4、沒有遵守各部門訂立的崗位職責;
5、拖延執行上級命令的;
6、托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第二條 中度過失
1、遲到、早退當月累計達3次以上者;
2、曠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時擅自離崗、睡崗或違反操作;
4、不愛惜公司財產者;
5、沒有盡職及時報告事故的;
6、服務態度差受到有效投訴的;
7、當班時喝酒或酒后上崗者;
8、未經公司同意接受供應商或客戶的饋贈查實者;
9、在考勤記錄、統計、病假、報銷等有欺騙行為;
10、未經公司授權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類鑰匙、重要財物及其他違紀行為者;
11、對用戶(客戶)使用褻瀆性或辱罵性語言影響惡劣者;
12、其他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情節較嚴重的。
第三條 嚴重過失
1、年累計曠工達6天以上的或連續曠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竊公司財產、同事財物,查證屬實的;
3、在單位或宿舍內打架斗毆的;
4、對各級管理人員或同事恐嚇威脅的;
5、虛報偽造各種發票冒領費用的;
6、煽動他人怠工罷工;組織、參與集體*的;
7、對外宣傳有損公司形象的內容或制造謠言,給公司形象造成損害的;
8、不服從公司安排或調動工作者;
9、嚴重失職對公司造成損失貳仟元以上者、給公司經濟或聲譽帶來嚴重損失的;
10、有意泄露公司商業技術秘密的;
11、確認與公司業務競爭對手有聯絡,給公司帶來損失(或潛在影響)的;
12、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13、虧空公款者;
14、襲擊其他職員、主管同事或客人,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的;
15、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賭博;
16、偽造公司文件的;
17、故意參與危害公司或其他職員的活動;
18、故意破壞公司設施、設備,工具情節嚴重者;
19、偽造個人人事資料者;
20、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為另一家公司工作的;
21、從公司領取薪酬、報酬,或報銷方面造假或協助他人造假
者;
22、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者;
23、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發票的)受賄、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私設小金庫等行為;
24、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違章指揮或隱瞞工作過失造成事故或損失的;
25、服務態度差,對客戶投訴屢教不改或損害客戶利益;
26、其他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情節特別嚴重的;
27、觸犯國家法律及法規,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嚴重懲罰。
2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 過失處罰
過失處罰分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解除勞動合同。
1、發生“輕微過失”者,將給予口頭警告,并可扣款5-20元;“輕微過失”重犯者,將給予書面警告,書寫改正保證書,并扣款20-100元;同一過失屢犯者,予以通報批評、降職降級或調換崗位,并扣款100-300元。
2、發生“中度過失”者,將給予書面警告,書寫改正保證書,并扣款20-100元;“中度過失”重犯者,予以通報批評、降職降級或調換崗位,并扣款100-300元。
3、發生“嚴重過失”者,予以通報批評、降職降級或調換崗位,并扣款100-1000元;重犯者及嚴重違紀違法者,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對公司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遞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一年內受到兩次通報批評處分時,將被解除勞動合同。
5、凡發生以上過失而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6、以上提及的過失內容非盡完備,員工如有過失行為,而未列入以上各類過失中,公司有權決定過失類別,并做出相應的處理。經公司研究后增補的條款,將自動成為員工行為規則的一部分。
第五條 處罰決定的簽收
過失處罰由部門根據過失的事實表現填寫《工作處罰單》,《工作處罰單》由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由各部門每月上報工資單同時報公司辦公室存檔。
篇2:酒店(度假村)前廳部員工管理制度
酒店(度假村)前廳部員工管理制度
1、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服從部門領導的安排,若對領導交待的事情有疑問需馬上了解清楚,若有任何建議,必須先執行,過后再提。任務執行中必須堅持“反饋制度”,不允許交待執行后,無任何反饋的現象。部門員工需有高度的團隊精神,團結一致,互相協作,禁止任何不利于團結的言論及行為。
2、員工必須嚴格執行酒店的考勤制度,上班時間指到崗時間而非打卡時間,到崗前須到部門簽到本上簽到,下班時間要簽退。
3、日常排班由部門的領班或經理進行,員工有任何排班意向須提前說明,工作中必須服從排班安排,若需換班需征得領班或經理及當事人同意,并寫書面申請。不允許私自或強行換班,領班的換班需知會部門經理的同意。
4、前廳部工作人員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一經發現則按開除處理。
5、前廳部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客人資料保密制度,非經部門經理及酒店領導批準不得擅自打印、復印報表,若因報表打印不清晰需要重新打印,廢報表應進行銷毀。
6、借用門卡者需經部門經理及酒店領導批準,不允許私自做門卡,若有違反,按酒店規定嚴肅處理。
篇3:食品廠員工管理制度(2)
食品廠員工管理制度(二)
1、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
2、應按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不得無故曠工。工作時間內不許閑談作樂,不許吵嘴打鬧,不許串崗位和離崗,不許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3、服從生產工作安排、調動、努力鉆研生產技術,提高自身素質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4、請病假、事假要有正當的理由,并寫請假條辦理審批手續,由公司經理審批。違者作曠工處理。
5、工作時間內,因事或因看病要離開崗位的,要向生產主管請假同意后方能離開,否則作早退處理。
6、不得帶任何食品雜物入車間,不得在車間吃食物,不準在車間亂丟雜物及隨地吐痰,違反本條例之一者要批評處理。
7、進入規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間一定要穿工作服,嚴禁攜帶手表、首飾等個人物品進入生產區、接觸產品的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或涂指甲油。
8、防蠅、防蟲紗窗不得隨意打開,發免影響生產環境衛生。
9、愛護公司財產,不得私帶廠內任何物品出廠,違者則按物品價值的十倍罰款,重則開除。
10、運送產品,物資要小心輕放,不得亂掉重摔。造成損壞的由違紀者負全部責任(包括搬運工。)
11、吸煙要到吸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