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臺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縣(市、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市局直屬分局、集聚區分局:
為完善物業管理體系,規范物業服務企業行為,全面提升全市物業管理水平,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定了《臺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核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作為對物業服務企業日常管理的指導依據。
臺州市城市管理局
20**年4月27日
臺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核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市政府《臺州市“物業革命”(物業管理)實施方案》,完善物業管理體系,創新物業管理考核辦法,明確考核工作目標,建立物業管理長效考核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臺州市各類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三條本市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核實行三級考核機制,即分為市級考核、縣(市、區)級(含臺州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臺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考核、鄉鎮街道考核。
第四條市級考核由市物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成立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核小組,對各縣(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縣(市、區)級考核由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對轄區內鄉鎮(街道)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各鄉鎮(街道)考核由各鄉鎮(街道)負責組織實施。對屬地范圍內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考核。
第五條市物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與本辦法配套的《臺州市住宅小區物業工作考核內容與評分標準》。
第六條各縣(市、區)可結合實際,在市級考核內容與評分標準的基礎上,制定本轄區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考核內容與評分標準。
第七條各級考核工作具體步驟安排如下:
市對各縣(市、區)物業管理工作考核實行月考核、季督查、年考評,市物業主管部門對考核結果進行匯總,并于年末根據得分情況對全市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排名。
各縣(市、區)對物業管理工作實行月考核,分六個月將屬地范圍內物業住宅小區考核完畢,年中和年末分別向市物業主管部門上報考核情況。
各鄉鎮(街道)對物業管理工作實行月考核,分三個月將屬地范圍內的物業住宅小區考核完畢,于每季度末向所在地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上報考核情況。
第八條市、縣(市、區)、街道三級考核評分一律采取100分制。
考核結果將于臺州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辦法及臺州物業管理住宅示范小區評定相掛鉤??己朔謹禐?0分以上的,90分以上的分值作為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加分分值;考核分數在80分以下的,80分以下的分值作為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定的減分分值。
第九條對于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考核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各級考核人員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限期完成整改。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臺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核內容與評分標準
附件:
臺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核內容與評分標準
一級
項目 |
內容與標準 |
分值 |
扣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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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 本 要 求 |
1、物業服務企業有專門的管理處辦公機構,管理操作人員配置齊全,辦公場所整潔有序,配置辦公檔案資料柜、電話、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 |
無辦公機構人員不得分,機構、場所、設施一項不符合扣0.5分;辦公設備缺一樣扣0.5分,辦公室不整潔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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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處負責人具有2年以上相應任職經歷,管理人員中30%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專職保安人員中45周歲以下的人員占總數的70%以上。 |
每發現一人不符合條件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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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種作業人員100%持有政府或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資格證書,且經消防知識培訓,保安人員定期接受專業培訓,并有記錄,保安人員應在到崗后三個月內取得相應的崗位證書. |
發現一人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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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在小區公示欄或顯著位置公布物業服務項目、內容、收費標準及項目負責人的基本情況。 |
服務合同不規范扣2分,未按規定公布相關情況缺一項扣0.5分。 |
|||
5、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交接資料完備。 |
查臺賬,末查驗不得分,驗收手續不齊全扣1分,交接資料缺一項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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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 本 要 求 |
6、規范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完善物業服務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
無方案或制度未建立不得分,方案、制度不完善缺一項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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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房屋及其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資料齊全,建立一戶一檔的住房用戶檔案, 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權屬清晰,分類成冊,管理完善,查閱方便。 |
未建檔不得分,未成冊或查閱不方便扣0.5,每發現一項不齊全或不完善扣0.2分。 |
|||
8、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
著裝及標志有一人不符合扣0.2;服務人員態度惡劣一人次扣0.5分。 |
|||
9、設有服務接待中心,實行統一受理制度,公示24小時服務電話。對業主或使用人投訴在24小時內答復或報有關部門處理。急修半小時內、其它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不能及時修復的,約時修復,有完整的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
未設接待中心或服務電話不得分,值班制度不符合扣0.5,發現一次處理不及時扣0.2,沒有報修、維修、回訪記錄每次扣0.1。 |
|||
10、服務實行公告公示制,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的,在顯著位置公示服務項目與收費價目。 |
1 |
無特約和代辦服務的不得分,未在顯著位置公示服務項目與收費標準的扣0.5分。 |
||
11、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85%以上。 |
滿意率85以下扣1分,80以下不得分。 |
|||
12、每年要組織豐富的社區活動。 |
1 |
查看活動記錄,未組織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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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房 屋 管 理 |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
查臺賬,無記錄不得分,缺一項扣0.5分。 |
||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
5 |
未定期檢查的扣1;需修未修每次扣2分,需修未及時修理每次扣1分,大中修程序不符合每次扣1分。 |
||
3、每日至少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并及時維修養護。 |
巡查記錄不完整扣0.5分,未及時維修保養發現一處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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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管理規約(臨時管理規約)要求,簽訂裝修服務協議,告知裝修須知。每日巡查1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
未簽訂裝修服務協議扣一分,協議不規范扣0.5分;巡查次數不符合或無巡查記錄扣1,記錄不齊全不完備的每次扣0.1分;未及時發現、勸阻、報告的每起扣0.5分。 |
|||
5、對違法搭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
未及時發現、勸阻、報告一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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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共用 設施 設備 維修 養護 |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
未建立檔案(臺帳)的扣1分;有一處不符合扣0.5分;無記錄扣1分;記錄不齊全不完備的每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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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共用 設施 設備 維修 養護 |
2、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
標志不齊全不規范扣0.5,責任人不明確扣0.5,操作、保養、運行不規范發現一起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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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
未定期檢查的扣1;需修未修每次扣2分,需修未及時修理每次扣1分,大中修程序不符合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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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載人電梯、供水供電設備24小時正常運行。 |
1 |
發現一處不符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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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
不能隨時啟用不得分,發現一處不完好、不暢通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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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設備房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
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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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區道路暢通、路面平整,井蓋無缺損、無丟失,主要道路及停車場交通標志齊全、規范。 |
發現一處不通暢、不平整、嚴重積水扣0.2分;發現一處井蓋缺損或丟失扣0.5分,每缺一個標志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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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每周對路燈、樓道燈、景觀燈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損壞及時修復,完好率不低于95%。 |
隨機抽查十處,完好率低于95%不得分,發現一處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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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并在主要通道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每星期檢查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記錄,發現損缺應及時補齊,保障標志清晰完整;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
發現一處沒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扣0.5分,缺一項應急預案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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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協助 維護 公共 秩序 |
1、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主出入口24小時值勤,次主入口16小時值班看守,上下班高峰期立崗,對進出車輛和外來人員進行查詢登記和規范管理。 |
未實行封閉式管理不得分,主次入口無人值勤,上下班高峰期無立崗,發現一次扣0.5分,對外來車輛及人員未登記發現一例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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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1小時至少巡查1次應有巡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配有安全監控設施的,實施24小時監控。 |
無巡查記錄不得分,發現安全隱患未及時處理不得分,監控室缺崗扣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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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進出小區的車輛實施證、卡管理,有專職人員巡查和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收費管理的車庫內配置道閘和錄像監控。 |
未實施證卡管理不得分,無專職人員引導扣0.5分。車輛亂停放發現一處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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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小區人員出入實施證、卡管理,對臨時訪客實行登記制度,對進出小區的裝修、家政等勞務人員實行臨時出入證管理。 |
無實施證卡管理不得分,對臨時訪客不登記發現一起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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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接到住戶緊急求助或遇到異常情況時,五分鐘內到現場,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
缺一項應急預案扣1分,發生突發事件有一次未及時報告、未采取相應措施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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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保 潔 服 務 |
1、按幢設置垃圾桶,每日清運。垃圾袋裝化,保持垃圾桶清潔、無異味,垃圾桶周圍無散落垃圾、無污跡、異味,垃圾收集車潔凈,無污染、異味,封閉,無垃圾外溢、灑落。 |
7 |
垃圾桶設置不符合每處扣1分,未實行垃圾袋裝化扣1.5分,垃圾桶不清潔有異味每處扣0.5分。垃圾外溢灑落每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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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保 潔 服 務 |
2、小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目視無垃圾、雜物,每100平方米痰跡、煙頭、紙屑平均不超過3個;電梯廳、樓道、一層共用大廳保持整潔、無垃圾、污跡;樓梯扶手、欄桿保持干凈、光亮;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月清潔1次。及時清除道路積水、積雪。 |
10 |
發現一處雜物、煙頭、痰跡、垃圾口0.5分 |
|
3、水景、噴水池不定期打撈,保持水面無漂浮物,水質定期處理,保持水體無異味。 |
發現一處漂浮物扣0.5分,水體有異味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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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綠化 養護 管理 |
1、有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
1 |
無專業人員養護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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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草坪生長良好,及時修剪和補栽補種,無雜草、雜物。 |
5 |
發現雜物每處扣0.2分,發現缺株死株每處扣0.5分。 |
||
3、花卉、綠籬、樹木應根據其品種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保持觀賞效果。 |
未及時修剪發現一處扣0.1分。 |
二級
項目 |
內容與標準 |
分值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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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 本 要 求 |
1、物業服務企業有專門的管理處辦公機構,管理操作人員配置齊全,辦公場所整潔有序,配置辦公檔案資料柜、電話、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 |
無辦公機構人員不得分,機構、場所、設施一項不符合扣0.5分;辦公設備缺一樣扣0.5分,辦公室不整潔扣0.5分。 |
||
2、管理處負責人具有2年以上相應任職經歷,管理人員中20%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專職保安人員中50周歲以下的人員占總數的50%以上。 |
每發現一人不符合條件扣0.2分。 |
|||
3、特種作業人員100%持有政府或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資格證書,且經消防知識培訓,保安人員定期接受專業培訓,并有紀錄,保安人員應在到崗后三個月內取得相應的崗位證書。 |
發現一人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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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在小區顯著位置公布物業服務項目、內容、收費標準及項目負責人的基本情況。 |
服務合同不規范扣2分,未按規定公布相關情況缺一項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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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交接資料完備。 |
查臺賬,末查驗不得分,驗收手續不齊全扣1分,交接資料缺一項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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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規范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實施完善的物業服務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
無方案或制度未建立不得分,方案、制度不完善缺一項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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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房屋及其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資料齊全,建立一戶一檔的住房用戶檔案, 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權屬清晰,分類成冊,管理完善,查閱方便。 |
未建檔不得分,未成冊或查閱不方便扣0.5,每發現一項不齊全或不完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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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 本 要 求 |
8、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
著裝及標志有一人不符合扣0.2;服務人員態度惡劣一人次扣0.5分 |
||
9、設有服務接待中心,實行統一受理制度,公示24小時服務電話。對業主或使用人投訴在24小時內答復或報有關部門處理。急修1小時內、其它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不能及時修復的,約時修復,有完整的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
未設接待中心或服務電話不得分,值班制度不符合扣0.5,發現一次處理不及時扣0.2,沒有報修、維修、回訪記錄每次扣0.1 |
|||
10、服務實行公告公示制,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的,公示服務項目與收費價目。 |
1 |
無特約和代辦服務的不得分,未在顯著位置公示服務項目與收費標準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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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80%以上。 |
滿意率80以下扣1分,75以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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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每年要組織豐富的社區活動。 |
1 |
查看活動記錄,未組織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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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房 屋 管 理 |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
查臺賬,無記錄不得分,缺一項扣0.5分。 |
||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適時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
5 |
未定期檢查的扣1;需修未修每次扣2分,需修未及時修理每次扣1分,大中修程序不符合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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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3日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并及時維修養護。 |
巡查記錄不完整扣0.5分,未及時維修保養發現一處扣0.2分。 |
|||
(二) 房 屋 管 理 |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管理規約(臨時管理規約)要求,簽訂裝修服務協議,告知裝修須知。每三日巡查1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
未簽訂裝修服務協議扣一分,協議不規范扣0.5分;巡查次數不符合或無巡查記錄扣1,記錄不齊全不完備的每次扣0.1分;未及時發現、勸阻、報告的每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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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對違法搭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
未及時發現、勸阻、報告一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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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共用 設施 設備 維修 養護 |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
未建立檔案(臺帳)的扣1分;有一處不符合扣0.5分;無記錄扣1分;記錄不齊全不完備的每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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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
標志不齊全不規范扣0.5,責任人不明確扣0.5,操作、保養、運行不規范發現一起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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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
未定期檢查的扣1;需修未修每次扣2分,需修未及時修理每次扣1分,大中修程序不符合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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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載人電梯、供水供電設備24小時正常運行。 |
1 |
發現一處不符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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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共用 設施 設備 維修 養護 |
5、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
不能隨時啟用不得分,發現一處不完好、不暢通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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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設備房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
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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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區道路暢通、路面平整,井蓋無缺損、無丟失,主要道路及停車場交通標志齊全、規范。 |
發現一處不通暢、不平整、嚴重積水扣0.2分;發現一處井蓋缺損或丟失扣0.5分,每缺一個標志扣0.1分。 |
|||
8、每周對路燈、樓道燈、景觀燈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損壞及時修復,完好率不低于90%。 |
隨機抽查十處,完好率低于90%不得分,發現一處扣0.2分。 |
|||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并在主要通道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每月檢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記錄,發現損缺應及時補齊,保障標志清晰完整;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
發現一處沒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扣0.5分,缺一項應急預案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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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協助 維護 公共 秩序 |
1、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主出入口24小時值勤,并有詳細的交接班記錄和外來車輛人員登記記錄。 |
未實行封閉式管理不得分,主次入口無人值勤,發現一次扣0.5分,對外來車輛及人員未登記發現一例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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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定時巡查;配有安全監控措施,實行24小時監控。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 |
無巡查記錄不得分,發現安全隱患未及時處理或上報不得分,監控室缺崗扣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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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進出小區的車輛進行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 |
車輛亂停放發現一處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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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協助 維護 公共 秩序 |
4、對進出小區的裝修、送外賣等勞務人員實行登記管理。 |
對臨時訪客不登記發現一起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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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接到住戶緊急求助或遇到異常情況時,及時到現場,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
缺一項應急預案扣1分,發生突發事件有一次未及時報告、未采取相應措施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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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保 潔 服 務 |
1、按幢設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運,垃圾桶每天清洗,垃圾袋裝化,保持垃圾桶清潔、無異味。 |
7 |
垃圾桶設置不符合每處扣1分,未實行垃圾袋裝化扣1.5分,垃圾桶不清潔有異味每處扣0.5分。垃圾外溢灑落每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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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目視無垃圾、雜物,每100平方米痰跡、煙頭、紙屑平均不超過五個;電梯廳、樓道、一層共用大廳保持整潔、無垃圾、污跡;樓梯扶手、欄桿保持干凈、無灰塵;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月清潔1次。及時清除道路積水、積雪。 |
10 |
發現一處雜物、煙頭、痰跡、垃圾口0.5分。 |
||
3、水景、噴水池不定期打撈,保持水面無漂浮物,水質定期處理,保持水體無異味。 |
發現一處漂浮物扣0.5分,水體有異味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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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綠化 養護 管理 |
1、有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
1 |
無專業人員養護不得分 |
|
2草坪生長良好,及時修剪和補栽補種,無雜草、雜物。 |
5 |
發現雜物每處扣0.2分,發現缺株死株每處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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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
未及時修剪發現一處扣0.1分。 |
三級
項目 |
內容與標準 |
分值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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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 本 要 求 |
1、物業服務企業有專門的管理處辦公機構,管理操作人員配置齊全,辦公場所整潔有序,配置辦公檔案資料柜、電話、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 |
無辦公機構人員不得分,機構、場所、設施一項不符合扣0.5分;辦公設備缺一樣扣0.5分,辦公室不整潔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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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處負責人具有2年以上相應任職經歷,專職保安人員中55周歲以下的人員占總數的50%以上。 |
每發現一人不符合條件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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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種作業人員100%持有政府或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資格證書,且經消防知識培訓,保安人員定期接受專業培訓,并有記錄,保安人員應在到崗后三個月內取得相應的崗位證書。 |
發現一人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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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在小區顯著位置公布物業服務項目、內容、收費標準及項目負責人的基本情況。 |
服務合同不規范扣2分,未按規定公布相關情況缺一項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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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交接資料完備。 |
查臺賬,末查驗不得分,驗收手續不齊全扣1分,交接資料缺一項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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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規范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完善物業服務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
無方案或制度未建立不得分,方案、制度不完善缺一項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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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房屋及其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資料齊全,建立一戶一檔的住房用戶檔案, 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權屬清晰,分類成冊,管理完善,查閱方便。 |
未建檔不得分,未成冊或查閱不方便扣0.5,每發現一項不齊全或不完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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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 本 要 求 |
8、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
著裝及標志有一人不符合扣0.2;服務人員態度惡劣一人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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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設有服務接待中心,實行統一受理制度,公示24小時服務電話。對業主或使用人投訴在24小時內答復或報有關部門處理。急修1小時內、其它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不能及時修復的,約時修復,有完整的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
未設接待中心或服務電話不得分,發現一次處理不及時扣0.2,沒有報修、維修、回訪記錄每次扣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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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服務實行公告公示制,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的,公示服務項目與收費價目。 |
1 |
無特約和代辦服務的不得分,未在顯著位置公示服務項目與收費標準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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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80%以上。 |
滿意率80以下扣1分,75以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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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房 屋 管 理 |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
查臺賬,無記錄不得分,缺一項扣0.5分。 |
||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
5 |
查臺賬,未定期檢查的扣1;需修未修每次扣2分,需修未及時修理每次扣1分,大中修程序不符合每次扣1分。 |
||
3、每周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定期維修養護。 |
巡查記錄不完整扣0.5分,未及時維修保養發現一處扣0.2分。 |
|||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管理規約(臨時管理規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簽訂裝修服務協議,告知裝修須知。至少兩次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
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未建立扣1分,巡查次數不符合或無巡查記錄扣1,記錄不齊全不完備的每次扣0.1分;未及時發現、勸阻、報告的每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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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對違法搭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
未及時發現、勸阻、報告一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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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共用 設施 設備 維修 養護 |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
未建立檔案(臺帳)的扣1分;有一處不符合扣0.5分;無記錄扣1分;記錄不齊全不完備的每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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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
設施設備運行部正常不得分,標志不齊全不規范扣0.5,責任人不明確扣0.5,操作、保養、運行不規范發現一起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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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
查臺賬,未定期檢查的扣1;需修未修每次扣2分,需修未及時修理每次扣1分,大中修程序不符合每次扣1分。 |
|||
4、載人電梯、供水供電設備18小時正常運行。 |
1 |
發現一處不符不得分。 |
||
5、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
不能隨時啟用不得分,發現一處不完好、不暢通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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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設備房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
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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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區道路平整,井蓋無缺損、無丟失,主要道路及停車場交通標志齊全、規范。 |
發現一處不通暢、不平整、嚴重積水扣0.2分;發現一處井蓋缺損或丟失扣0.5分,每缺一個標志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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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共用 設施 設備 維修 養護 |
8、每周對路燈、樓道燈、景觀燈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損壞及時修復,完好率不低于80%。 |
隨機抽查十處,完好率低于80%不得分,發現一處扣0.2分。 |
||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并在主要通道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并做好記錄,發現損缺應及時補齊,保障標志清晰完整;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
發現一處沒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扣0.5分,缺一項應急預案扣1分。 |
|||
(四) 協助 維護 公共 秩序 |
1、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24小時值勤并有詳細的交接班記錄和外來車輛人員登記記錄。 |
未實行封閉式管理不得分,主次入口無人值勤,發現一次扣0.5分,對外來車輛及人員未登記發現一例扣0.1分。 |
||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3小時至少巡查1次。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 |
查臺賬,無巡查記錄不得分,發現安全隱患未及時處理或上報不得分。 |
|||
3、車輛停放有序。 |
車輛亂停放發現一處扣0.5分。 |
|||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接到住戶緊急求助或遇到異常情況時,及時到現場,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
缺一項應急預案扣1分,發生突發事件有一次未及時報告、未采取相應措施不得分。 |
|||
(五) 保 潔 服 務 |
1、小區內按幢設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保持垃圾桶清潔,無異味。 |
7 |
垃圾桶設置不符合每處扣1分,未實行垃圾袋裝化扣1.5分,垃圾桶不清潔有異味每處扣0.5分。垃圾外溢灑落每處扣1分。 |
|
2、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目視基本無垃圾;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潔一次;路燈、樓道燈每半年清潔1次。 |
10 |
發現一處雜物、煙頭、痰跡、垃圾口0.5分。 |
||
3、水景、噴水池不定期打撈,保持水面無漂浮物。 |
發現一處漂浮物扣0.5分。 |
|||
(六) 綠化 養護 管理 |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
8 |
發現雜物每處扣0.5分,發現缺株死株每處扣0.5分。 |
四級
項目 |
內容與標準 |
分值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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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 本 要 求 |
1、物業服務企業有專門的管理處辦公機構,管理操作人員配置齊全,辦公場所整潔有序,配置辦公檔案資料柜、電話、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 |
無辦公機構人員不得分,機構、場所、設施一項不符合扣0.5分;辦公設備缺一樣扣0.5分,辦公室不整潔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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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種作業人員100%持有政府或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資格證書,且經消防知識培訓,保安人員定期接受專業培訓,并有記錄,保安人員應在到崗后三個月內取得相應的崗位證書。 |
發現一人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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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在小區顯著位置公布物業服務項目、內容、收費標準及項目負責人的基本情況。 |
服務合同不規范扣2分,未按規定公布相關情況缺一項扣0.5分。 |
|||
4、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交接資料完備。 |
查臺賬,末查驗不得分,驗收手續不齊全扣1分,交接資料缺一項扣0.2分。 |
|||
5、規范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實施完善的物業服務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
無方案或制度未建立不得分,方案、制度不完善缺一項扣0.5分。 |
|||
6、房屋及其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資料齊全,建立一戶一檔的住房用戶檔案, 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權屬清晰,分類成冊,管理完善,查閱方便。 |
未建檔不得分,未成冊或查閱不方便扣0.5,每發現一項不齊全或不完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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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 本 要 求 |
7、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
著裝及標志有一人不符合扣0.2;服務人員態度惡劣一人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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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設有服務接待中心,受理業主、使用人的咨詢、投訴和費用繳納。 |
未設接待中心或服務電話不得分。無相關受理投訴咨詢記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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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80%以上。 |
滿意率80以下扣1分,75以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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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房 屋 管 理 |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
查臺賬,無記錄不得分,缺一項扣0.5分。 |
||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
5 |
查臺賬,未定期檢查的扣1;需修未修每次扣2分,需修未及時修理每次扣1分,大中修程序不符合每次扣1分。 |
||
3、每周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定期維修養護。 |
巡查記錄不完整扣0.5分,未及時維修保養發現一處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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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管理規約(臨時管理規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按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至少兩次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
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未建立扣1分,巡查次數不符合或無巡查記錄扣1,記錄不齊全不完備的每次扣0.1分;未及時發現、勸阻、報告的每起扣0.5分。 |
|||
5、對違法搭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
未及時發現、勸阻、報告一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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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共用 設施 設備 維修 養護 |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修等記錄齊全。 |
未建立檔案(臺帳)的扣1分;有一處不符合扣0.5分;無記錄扣1分;記錄不齊全不完備的每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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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
設施設備運行部正常不得分,操作、保養、運行不規范發現一起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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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
7 |
查臺賬,未定期檢查的扣1;需修未修每次扣2分,需修未及時修理每次扣1分,大中修程序不符合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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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運行。 |
發現一處不符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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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
不能隨時啟用不得分,發現一處不完好、不暢通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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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75%。 |
隨機抽查十處,完好率低于75%不得分,發現一處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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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
發現一處沒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扣0.5分,缺一項應急預案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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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協助 維護 公共 秩序 |
1、小區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主入口24小時值勤。 |
未實行封閉式管理不得分,主入口無人值勤,發現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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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日至少巡查1次,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 |
查臺賬,無巡查記錄不得分,發現安全隱患未及時處理或上報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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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車輛停放有序。 |
車輛亂停放發現一處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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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接到住戶緊急求助或遇到異常情況時,及時到現場,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
缺一項應急預案扣1分,發生突發事件有一次未及時報告、未采取相應措施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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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保 潔 服 務 |
1、小區內按幢設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夏季每天清運1次,其它季節每2天至少清運1次,保持垃圾桶清潔,無異味。 |
7 |
垃圾桶設置不符合每處扣1分,未實行垃圾袋裝化扣1.5分,垃圾桶不清潔有異味每處扣0.5分。垃圾外溢灑落每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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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區公共場所每2日清掃1次,目視無明顯雜物;電梯廳、樓道每2日清掃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半年清潔1次。 |
10 |
發現一處雜物、煙頭、痰跡、垃圾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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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景、噴水池不定期打撈,保持水面無漂浮物。 |
發現一處漂浮物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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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綠化 養護 管理 |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
8 |
發現雜物每處扣0.5分,發現缺株死株每處扣0.2分。 |
篇2:物業管理行為規范考核分值
物業管理行為規范考核分值
(一)表情:
面對業主,我們應該露出發自內心的微笑。親切的微笑能拉近我們與業主之間的距離,有利于我們下一步的服務工作的開展。
1、微笑三部曲:第一步:念“一”,使雙頰肌肉微微用力抬高口角兩端,注意下唇不要用力太大;第二步:微笑與心靈相結合;把業主當親人,內心充滿善良和愛意,眼睛溫柔地注視對方;第三步:微笑與語言、舉止相結合;微笑地向業主問好、行禮:先生/小姐,您好!(分值:5分)
(二)手勢:
手勢是最具表現力的“體態語言”。與業主溝通時以富有表現力的手勢配合語言,可加強表達效果。手勢運用的要領如下:
1、介紹、指示方向:除了口頭表達外,還應配合手勢的運用:身體稍向前傾,把手臂伸直,手指自然并攏,手掌掌心向上,以肘關節為軸,指向目標。切忌用一個手指指向目標。(分值:5分)
2、遞物、接物:雙手恭敬地奉上或接受。切忌漫不經心地一扔或單手取接物件。(分值:10分)
(三)坐姿:
正確的坐姿,給業主一種熱心積極、精神飽滿的印象。
1、坐姿的要領:
身稍向前傾,頭平正,兩肩放松,下巴向內收,脖子挺直,胸部挺起,使背部與臀部成一直角。(分值:5分)
2、坐姿的禁忌:
(1)入座要輕穩:入座時,走到座位前,從左邊進,從容不迫的慢慢坐下;動作要輕而穩,不要“撲通”猛地坐下或發出其它響聲。(分值:5分)
(2)不要坐滿:只坐滿座位的一半或三分之二。(分值:5分)
(3)坐立時,腳部不可上下抖動,左右搖晃。(分值:10分)
(4)避免邊說話邊撓癢或雙手玩弄其它東西。(分值:5分)
(5)切忌躺在沙發上或翹起二郎腿仰靠在靠背上,腳不停抖動。(分值:10分)I
(6)嚴禁趴在工作臺上。(分值:10分):
(四)站姿:
古人曰“立如松”。莊重、平穩的站姿給業主一種可信任感。
1、站姿的要領:
(1)不駝背、不弓腰、不許長短腳或前后腳站立。(分值:5分)
(2)站立時大腿不許抖動,不許雙手抱于胸前。(分值:5分)(3)女士雙腿并攏,腳尖自然向前,左手搭在右手背上自然下隨置于身前;男士雙腿自然齊肩而立,腳尖自然向前,五指并攏,自然下垂置于大腿外側,或雙手交叉放在背后。(分值:5分)
2、站姿的禁忌:
(1)聳肩勾背,倚靠在墻上或椅子上。(分值:10分)
(2)雙手亂放,把手插在褲袋或交叉在胸。(分值:10分)
(3)做小動作,玩弄手機或筆等。(分值:5分)
(4)雙腿彎曲,不停地搖晃。(分值:10分)
篇3: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和監督考核辦法
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和監督考核辦法
總體要求: 通過明確本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標準和監督考核辦法,體現“質價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費,為小區的廣大業主提供安全、舒適、溫馨的生活環境,為業主提供良好的服務。
管理服務標準
一、客戶服務
總體要求:服務有效投訴少于5%,處理及時率100%;業主滿意率80%以上。不達標即為違約。
具體要求:
1、佩戴統一標志,儀表端莊、大方,衣著整潔。對業主(使用人)的報修與求助耐心細致,對收費項目及時說明服務標準、服務方式、收費標準等事項,征求業主(使用人)的意見。
2、服務時限。急修服務15分鐘內到位,8小時內修復,若不能,要有緊急處理措施,并對業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釋,做出限時承諾。小修2日內修復,特殊情況必須做出說明和限時承諾。服務時限不得以節假日和休息時間順延。(居民預約、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3、對業主的投訴及時回訪,回訪率100%,并件件有記錄。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維護與管理
總體要求:房屋完好率大于等于98%;設施設備完好率大于等于95%;不達標即為違約。
具體要求:
1、巡檢。
(1)每年年底或年初對房屋共用部位、設施設備、道路、綠地等進行全面檢查1次,掌握房屋設施設備完損狀況,對完損程度做出評價,做好記錄;
(2)每半年檢查巡視1次房屋主體結構,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向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或業主委員會的委托,組織維修工作;在冬、雨季和天氣異常時安排組織房屋設施巡視,對質量較差,易出問題的部位重點檢查;
(3)每半年檢查清除1次屋面、檐溝內落葉雜物樹葉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每日巡視1次小區樓房單元門、樓梯間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路燈等;
(4)每年秋季對共用部位門窗做專項檢查1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巡檢有記錄;巡檢結束將檢查情況、維修計劃及需要進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項目報告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
2、房屋。
(1)裝修管理。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裝修人;在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備案登記時,對不符合政府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的內容,應在2個工作日內給出修改意見;業主(使用人)裝修期間每日巡查裝修施工情況;對裝修中的違約行為及時勸阻;已造成事實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2)油漆粉飾。木門窗、百葉門窗、封檐板、木欄桿等油漆起皮、剝落或更換的新木件應油飾;5年油飾1次;鐵皮雨水斗、落水管、鐵皮屋面、鋼屋架及支撐或其他各類構件(鐵柵欄、鐵欄桿、鐵門)、鑄鐵污水管、水管等應3年油飾1次;樓梯間、共用走廊的室內墻面每5年應粉刷1次。
(3)建筑物外立面。本小區建筑物外立面原則上每8年粉飾1次。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構筑物外立面有明顯污跡的,應當及時進行清洗、粉飾。
2、給排水系統及其配套設施。
(1)給水設施,泵、管道、水箱、閥門、水表等運行正常,出現問題隨時處理。(2)排水設施?;S池每年清理1次,每季巡查1次。樓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開裂、破損等及時更換。每月清掃1次以上排水明溝,;每2個月對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季度對地下管井疏通1次,保證通道清潔,排水暢通。
3、供配電系統
建立和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包括電氣設備運行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事故處理規程、巡視檢查制度、維護制度、安全及交接班制度;所有供配電設備運行正常,沒有人為故障。
4、智能化系統
設備運行正常,專業人員24小時值班,監控反應靈敏,異常情況及時檢修。
5、避雷接地系統。每年雨季來臨之前,對整個避雷接地系統進行檢查維護;在大雷雨過后也要及時對系統檢查,發現嚴重腐蝕、松脫等立即更換或緊固。
6、電梯運行與管理
(1)與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認可證書的企業簽訂維修保養、大中修更新改造合同,并明確被委托企業的責任。
(2)每日監督電梯運行狀況,加強日常維修保養,電梯及其安全設施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進行1次全面調整和測試,確保電梯及安全設施完好、齊全,通風、照明等附屬設施完好。電梯年故障率低于7%。
(3)電梯維護保養提前一天通知業主(使用人),并盡可能減少對業主(使用人)正常生活的影響。
(4)制定緊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報警信號后迅速通知維保單位派人排除設備故障,并盡快設法解救乘客。
7、道路、停車場(車棚、車庫)及配套設施
(1)保持本小區道路暢通,路面平坦整齊,排水暢通;發現損壞及時修補;
(2)按照業主公約的約定,勸阻人為損壞路面,制止在路面焚燒垃圾、落葉或其他雜物;
(3)停車場、棚、房完好無損,有大、中、小修計劃;
(4)停車場內照明設施完好,通道暢通無阻,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
三、清潔管理
總體要求:內外環境整潔,沒有衛生死角,環境衛生清潔率達99%。達不到此要求即為違約。
具體要求:
1、一般管理。每日打掃1次各樓層通道和樓梯臺階,并拖洗干凈;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月刷洗1次;每日收集2次業主(使用人)垃圾;每周用干凈的抹布擦抹2次樓梯扶手;各層和通道的防火門、消防栓、玻璃箱內側、墻面、地腳線、指示牌等公共設施每周循環清潔1次;各梯間墻面、天花板每周除塵1次;每月擦洗2次樓梯道共用門窗玻璃。地面、梯間潔凈,無污漬、水漬、灰塵,無亂貼亂劃,無擅自占用現象,無亂堆亂放;鐵欄油漆完好無脫皮;扶手護攔干凈、光亮;梯間頂面無蜘蛛網、灰塵,地腳線干凈無明顯灰塵,大理石地面干凈無明顯灰塵,水磨石、水泥地面目視干凈無雜物、污跡;玻璃、墻面、門窗保持干凈。燈具每季擦抹1次。
2、電梯及電梯廳保潔。保持電梯轎箱清潔,每日清潔1次;燈飾及轎箱頂部每周清潔1次。避免在客人多時清潔電梯,若有人乘搭電梯應暫停清潔工作。
3、停車場、共用車庫或車棚保潔,地面無垃圾、果皮、紙屑、無積水、無油跡、無污跡和雜物;無異味、空氣流通;管道標識清楚,油漆無脫落、無銹跡;標識、指示牌等公共設施目視無明顯灰塵;墻面、管線基本無污跡、無灰塵。
4、道路保潔,道路、人行道無垃圾、無雜物、積水、積雪、污漬、泥沙;地面垃圾滯留時間不能超過1小時;路邊燈具無灰塵,燈具內無蚊蟲,燈蓋、燈罩、燈座明亮清潔。
5、標識、宣傳牌、雕飾、信報箱保潔,無積塵,無污跡,無亂張貼。
6、休閑及綠化帶保潔,外觀整潔,地面垃圾滯留時間不超過1小時。
7、垃圾桶、果皮箱保潔,垃圾桶、果皮箱周圍地面無散落垃圾、無污水、無明顯污跡;垃圾桶、果皮箱無明顯污跡、油污,無明顯異味。
8、垃圾收集與處理。 垃圾日產日清;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2次,保持垃圾桶清潔。建筑垃圾定點堆放;垃圾收集車表面潔凈,無污染,全封閉,無垃圾外溢、氣味四散、垃圾灑落。
9、衛生消殺。夏季等蚊、蠅、孳生季節每月消殺1次;滅鼠:每季進行1次。
五、園林綠化養護與管理
總體要求:園林綠化與小區整體環境相協調,美觀,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符合季節氣候特點,沒有人為毀綠損綠事故。達不到此要求即為違約。
具體要求:
1、草坪。成活率在95%以上,生長茂盛;整塊草地沒有已開花雜草,整塊草地沒有明顯闊葉雜草;無病蟲害;綠地整潔,無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現象;設施完好,無人為損壞,對違法行為能及時發現和處理;根據草坪種類、季節、生長周期、天氣、土質等情況實施淋水、施肥、修剪和滅蟲。
2、園林樹木。長勢強,生長超過該樹種、該樹木的平均年生長量;樹冠完整美觀,沒有死樹和枯枝死杈;樹木枝干無機械損傷,無明顯缺株;樹林無釘栓、捆綁現象;綠籬上下部枝葉茂密,整形修剪表面平整,棱角線條統一劃齊,生長健壯,葉色正常,修剪造型美觀,無死株和干枯枝。
3、花壇?;ɑ荛L勢良好,體現花壇設計要求,造型優美,無枯枝,無病葉。保持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小品的清潔衛生。
4、人工水系、噴水池,池底清澈見底,水面無雜物、池底無沉淀物、池邊無污跡。 四周安全設施狀況,發現損壞及時修復。
六、安全防范
總體要求:阻止或減少刑事案件,杜絕因管理不善而發生重大或較大治安案件。公安部門鑒定小區內發生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主要原因系由物業管理企業管理不善即為違約。
具體要求:
1、配備接受過專業訓練的專職保安人員。保安人員要身體健康,責任心強,無犯罪記錄,工作認真負責,掌握基本安全護衛技能,熟悉物業管理及有關法律法規;當班時佩戴統一標志和執勤工號,穿戴統一制服,工具佩戴規范,儀容儀表規范整齊;上崗時精神振作,舉止文明,儀態良好。
2、門衛。本小區實行封閉管理。主出入口24小時至少有2人有值班看守,本小區人員車輛憑卡進入,外來人員應進行驗證、登記,杜絕閑雜人員進入,杜絕未經受訪業主同意的其他人員進入;大件物品搬出實行登記,實施交通指揮交通疏導等工作。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記錄。
3、巡邏。白天巡邏次數不少于6次,夜間巡邏次數不少于8次,重點部位、重點時間以及特殊情況加強巡邏;每組巡邏人員不少于2人;及時發現和處理不安全隱患;接受業主(使用人)投訴和求助;回答用戶的詢問;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及時報告警方與管理處,必要時采取正當防衛,防止事態擴大,協助保護現場和證據;安全巡邏有記錄有檢查。
4、緊急事故反應。
(1)制定緊急事故處理預案,至少包括:火災、爆炸、地震、炸彈恐嚇、安全疏散、公共衛生以及電梯應急等;
(2)有緊急事件救護組織,并始終處于緊急事故反應狀態;
(3)高層住宅按消防要求組織進行疏散演習;
(4)對緊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確的反應,盡可能減少破壞和損失程度;
(5)組織恢復生活秩序。
5、其他防范措施。
(1)設有業主(使用人)求助與報警電話,24小時有人值守;接到報警信號,確認后管理處應立即派人趕往現場查看,予以恰當的緊急處理;
(2)涉及人身安全處,設有明顯標志并有防護措施;
(3)協助有關部門維持小區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
(4)對小區內外圍邊界、角落、車庫、道路的照明設施加強維護,保持必要的照明;
(5)建立空置房屋、設備室、垃圾房、雜物房巡查、鑰匙管理及登記備案制度。
七、交通、車輛管理
總體要求:車輛進出停放有序,避免交通事故,不因車輛停放和行駛的原因損壞綠化、其他設施。達不到此要求即為違約。
具體要求:
1、有較為完善的車輛管理制度,包括對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的行駛方向、速度、過夜或臨時停放位置進行引導,保持車輛行駛通暢。停車按照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標準收費。
2、在交警部門協助下在小區設置明顯的交通標志,劃定禁止車輛停放的區域。杜絕車輛在禁止停放區域停放。
3、維持交通秩序,發現車輛亂停亂放進行忠告或糾正,發現偷盜車輛、破壞交通設施等現象及時制止。
4、封閉停車場由專人管理,車輛進場、離場有檢查、記錄。
5、對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登記發放憑證,出門憑證放行。
6、杜絕外來車輛進小區停放過夜。杜絕非小型機動車停放過夜。
7、對業主違反業主公約和小區有關車輛管理的規定的行為進行及時勸阻。
八、消防管理
總體要求:設施齊全,標識清晰,使用功能良好,防止火災責任事故。
具體要求:
1、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2、根據防火、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保持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設置路障。
3、制定防火安全管理辦法,指定專人維護、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保持完整好用。
4、發現火警迅速向消防隊報警,并馬上派人前往報警地點,迅速采取措施,組織力量救火,搶救生命和物資,派人接應消防車,服從火場總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5、每月1次巡查消防栓、箱、煙感頭、噴淋頭、消防水閥、消防標志等消防設備是否完好、齊全,并及時給予維修;發現設備故障時,必須及時修理或通知廠方處理,保證設備24小時正常運轉。每年模擬火災操作1次,以熟悉操作和檢查消防監控設備;消防監控室保持清潔,每周至少保潔1次,要求地面無積灰,監控箱表面無污漬;每日填寫工作記錄,建檔備查。
九、檔案資料管理
1、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2、分類成冊,管理完善,合理分類,查閱方便;
3、及時變更登記,賬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