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施工注意事項
1、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建立合理的復核制度,每一工序均有專人復核。
2、測量儀器在計量局規定周期內檢定,檢定合格后使用于工程,并有專人負責。
3、陰雨、曝曬天氣在室外作業時一定打傘,以防損壞儀器。
4、非專業人員不能操作儀器,以防損壞而影響精度。
5、對平面軸線控制網和高程平面控制網定期復核。
6、由于工期緊,施工分項多,為保證各班組相互配合,以求緊密搭接,施工測量應與各專業工種密切配合,并制定切實可行的與施工同步的測量措施。
7、施工測量記錄和計算成果按工程項目分類裝訂,并附有必要的文字說明。
篇2:北京商品房開發項目房屋登記面積測量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年)
(京建權[20**]545號)
各區縣建委(房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房管局、市房屋權屬登記事務中心、市房地產勘察測繪所、各房產測繪單位:
為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規范房屋面積測量和房屋登記行為,妥善解決商品房開發項目分期建設產生的遺留問題,現將已竣工驗收商品房樓棟房屋面積測量、房屋登記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初始登記的樓棟已竣工驗收,其樓外分攤部位(獨幢或在其他樓棟中)已建成并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參與分攤的樓棟未竣工,在計算分攤系數、測算成套商品房面積時,可以使用未竣工房屋的預測面積數據。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未竣工的預測面積數據計算分攤系數、測算成套商品房面積的,應將有關情況如實書面告知每個購房人并自房屋面積實測工作開始至初始登記前在售樓處和已竣工樓棟內予以公示。
公示內容包括:未竣工的分攤部位、使用未竣工分攤部位或樓棟的預測面積數據、全部房屋實測后面積差異的房價款結算辦法、實測面積與登記面積有差異的應申請面積變更登記(來自:www.zonexcapitaltr.com)、公示起始日期等內容。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公示內容及張貼公示的現場照片分別交房屋測繪成果備案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技術成果報告備案、房屋登記部門進行初始登記。
三、辦理轉移登記時,申請人應提供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簽訂確認公示內容的補充協議或購房人出具認可公示內容的書面文件。登記部門應在房屋登記簿記載或檔案中注明登記面積為暫測面積,最終面積以實測面積為準;房屋所有權證附記中應注記登記面積與實測面積不符的www.zonexcapitaltr.com,以實測面積為準并應申請變更登記。
四、房屋全部竣工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及時委托測繪單位進行面積實測,并將經備案的房屋面積測繪技術成果報告提交房屋登記部門。實測面積與購房人登記面積的誤差在0.01平方米內的,可不再進行面積變更登記;誤差超過0.01平方米的,登記部門應在登記簿或檔案中記載實測面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及時通知購房人申請面積變更登記。
五、購房人申請變更登記前轉讓房屋的,買賣雙方應書面確認轉讓面積以實測面積為準,也可由買房人出具認可實測面積的書面文件,登記部門以登記簿中記載的實測面積為申請人核發房屋所有權證。
六、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新申請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原則上不得再分攤建筑樓棟(相互連通的為一個建筑樓棟)外的公用部位。
使用同一個分攤方案、分期辦理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本通知下發之前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再申請預售許可時,可繼續延用原分攤方案。
七、此前市建委發布的《關于房屋權屬登記面積有關規定的通知》(京建權[20**]373號)、《關于商品房初始登記涉及樓外分攤部位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京建權[20**]1192號)中有關內容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二ΟΟ八年六月十二日
主題詞:房屋 面積測量 通知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年7月31日印發
篇3:房地產公司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
1.公司的監視和測量裝置主要適用于公司的房屋銷售面積測量、工程施工建設,并對施工和監理單位使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進行監督檢查。工程部負責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歸口管理工作,項目部負責監督檢查供方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的使用和維護管理工作。
2.工程部負責監視和測量裝置的配置,各部門根據工作需求,提出配置申請,由工程部審查后,報經公司經營副總經理批準,統一采購,根據采購合同和相應產品標準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裝置,登記“監視和測量裝置臺帳”,并建立相應的裝置檔案,包括裝置的使用說明書、合格證等技術資料。
3.工程部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裝置的外委檢定工作,委托具備相應檢定資格的單位進行檢定,索取保存檢定的有關資料。并根據裝置的檢定周期,及時進行監視和測量裝置的周檢。經檢定校準合格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由工程部進行檢定合格標識,一般采用檢定單位的標識方法。
4.現場必須使用檢定合格并有合格標識的監視和測量裝置,未經檢驗或超出有效期的不能使用,并確保在規定的操作環境和使用條件下使用,嚴格遵守使用操作規程。
5.對供方使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要提供進場設備的明細及出廠合格證、前次周檢合格證,由項目部審核批準后方可進場使用。項目部質量安全員要對供方現場的監視和測量裝置進行抽查,登記“監視和測量裝置抽查記錄”。主要內容包括:
a. 裝置的校準資料,是否經過檢定,并在有效期內;
b. 選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準確度和精確度是否滿足監視和測量的要求。
6.監視和測量裝置要定期維護保養,不使用時應貯存在適宜的條件下,以保持其準確度和適用性。
7.當發現監視和測量裝置損壞或失準后,應及時進行修理和檢定,并將修理情況在臺帳中進行備注。同時,工程部應組織對以往的測量結果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并予以記錄。
測量、分析和改進
8 測量、分析和改進
8.1總則
公司為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符合性和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采用適當的方法包括統計技術,實施以下方面的監視、測量、分析和改進過程:
a) 證實產品的符合性;
b) 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符合性
c) 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2監視和測量
8.2.1顧客滿意
顧客滿意是公司建立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的目標。
8.2.1.1顧客信息的主要內容:
a) 有關產品及服務的顧客反映;
b) 顧客需求的變化
8.2.1.2信息收集的方法
a) 接收顧客的意見和投訴;
b) 定期對顧客和市場(針對潛在顧客)進行走訪,采取調查問卷、顧客意見調查表、召開座談會、實施維修維護時的意見反饋等方式,征求顧客意見;
c) 利用參展會或促銷會,聽取并記錄顧客對公司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意見;
8.2.1.3顧客信息的處理
a) 策劃營銷中心負責顧客信息的收集、匯總,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并根據《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規定,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具體要求執行Q/TZH-WI-041《顧客滿意度調查及投訴處理規定》。
b) 策劃營銷中心每半年或根據實際情況,利用統計技術和其它計算方法,對顧客信息進行統計,統計出顧客滿意度和其它信息,從顧客的角度,評價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業績以及存在的差距,并提交公司的管理評審會議,用以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