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圖圖紙審核管理辦法
為加強施工圖圖紙審核工作管理,嚴格控制施工圖設計質量,提高經濟效益,規劃設計部必須對如下內容進行審定。
本辦法的具體執行者是規劃設計部項目負責人。
一、總體規劃審核
1、 具體方案
2、 豎向規劃
3、 管線綜合
4、 環境方案
二、單體方案審核
1、 典型方案
2、 立面方案
3、 管線系統方案
三、環境施工圖審核
1、 總圖
2、 豎向規劃
四、報批圖審核
1、 總平面圖、鳥瞰圖、立面圖
2、 各層平面圖、基礎剖面圖、基礎配筋圖
五、施工圖審核
1、 建筑、結構、水暖、電施工圖
2、 各專業銜接問題
篇2:大廈二次裝修圖紙審核標準
大廈二次裝修圖紙審核標準
1.0 目的
對大廈裝修實行規范化管理,維護大廈的整體統一性及租戶的利益,確保大廈的使用安全。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大廈內租戶外請裝修公司的裝修管理。
3.0 職責
大廈租戶/裝修單位在進場裝修前,向物業公司工程部提交全套裝修設計圖紙后,由工程部經理對裝修設計圖紙進行審核,并就圖紙審核意見(同意/不同意)對租戶/裝修單位做出明確回復。
4.0 審核標準
4.1 大廈公共部分:
4.1.1 大廈整體結構、原有公共設施不得改動,如遇特殊情況需改動,應向我司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工,同時應承諾在租賃期滿后將其恢復原狀;
4.1.2 不得占用大廈原設計的公共走道作為它用;
4.1.3 大廈玻璃幕墻鋁框上不得鉆孔;
4.1.4 隔斷龍骨不得與幕墻部分接觸;
4.1.5 電梯廳墻面不允許鉆孔,如租戶需在電梯廳位置增加標識、標牌,需向我司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
4.1.6 我司負責提供標準手動遮陽窗簾,將在裝修工作基本完工后通知供貨單位測量現場尺寸并制作安裝,如租戶需要遮光窗簾則需另行提出申請;
4.1.7 大廈負責提供的裝修材料有燈盤、礦棉天花及龍骨、空調出風口及回風口、盤管風機、電控二通閥、溫控開關,租戶/裝修單位在裝修完畢后應將所有剩余材料退還我司。
4.2 強電部分:
4.2.1 電源線、消防控制線應按要求穿上金屬管加以保護;電氣設備的安裝應符合電氣防火安裝規范要求;
4.2.2走廊照明電源應接入租戶本身配電箱內,應急照明由租戶自行負責安裝電池燈;
4.2.3大廈為每層樓提供總供電量為160A*3相,租戶如要求額外供電,須提出實質證明,由于增加電費而發生的費用由租戶負責;
4.2.4 UPS電池必須靠近主機附近。
4.3 空調部分:
4.3.1 大廈空調冷凍水管的工作壓力較高(為1.6MPa),故要求所有空調冷凍水管連接應采用無縫鋼管焊接;
4.3.2 空調管的保溫材料應選用玻璃纖維等難燃材料;
4.3.3 空調冷凝水管及盤管風機閘閥位置應預留檢修口;
4.3.4 空調系統安裝完畢后,應在工程部空調班的監管下,對空調水管進行沖洗及試水試壓試驗,空調水管需通過壓力2.0 MPa、連續12小時試水試壓試驗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3.5 檢查租戶是否有24小時空調需要,我司提供有24小時空調冷凍水(管徑65mm),收費標準為¥8000元/月&8226;層。
4.4 消防部分:
4.4.1 租戶或消防施工單位需負責將設計圖紙送至消防局審批通過后,或取得消防局回執后,方可進場進行施工;入伙前需安排消防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入伙;
4.4.2 各層平面布局應滿足《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應形成環形內走道,內走道兩側的隔墻應使用不燃燒體,耐火極限不應小于1小時,內走道的寬度不得小于1.8米,并應按要求安裝機械排煙系統和消防廣播系統;
4.4.3 裝修材料、分隔墻、墻面、地面、隔斷、吊頂、裝飾材料等應使用非燃或難燃材料;
4.4.4 原有消防設施不應被拆除、封堵,應按要求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火災自動噴淋系統;
4.4.5 各安全疏散出口的寬度不得小于1.4米;
4.4.6 各安全疏散樓梯間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并向疏散方向開啟;
4.4.7 大廳、走道、出口應安裝國家標準的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燈;
4.4.8 窗簾和地毯應選用阻燃性材料;
4.4.9 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房間的疏散外門不應少于2個;
4.4.10租戶可使用自己的背景音樂系統,但該系統必須與大廈消防系統聯動。
4.5 其它:
4.5.1 可允許租戶鑿打地面以安裝花崗石,但厚度不得超過25 mm,同時不允許破壞鋼筋結構;
4.5.2 租戶可加建茶水間或洗手間,但大廈供水壓力較高,要求租戶自行裝備減壓閥,排水管在不影響下層租戶情況下,可接往下層衛生間,但當下層租戶已入住時,租戶只能自行用水泵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