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樓工程項目安全消防措施
1現場安全消防組織機構
1.1管理組織
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針對本項目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副經理和項目質安負責人為副組長,各安全工程師、專業工程師、作業班組長、現場保安員為組員。
項目經理
項目副經理
項目質安負責人
各現場專業工程師/作業班組/各安全工程師/義務消防員
1.2職責與任務
1)定期分析施工人員的思想狀況,做到心中有數。
2)經常檢查消防器材,以保證消防的可靠性。
3)經常檢查現場的消防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定期對職工進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認識,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做到召之即來,團結奮斗。
1.3義務消防隊
1)本工程以項目經理為義務消防隊隊長、項目副經理和項目安全負責人為副隊長,項目施工人員組成義務消防隊員。
2)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和撲救火災。
2防火教育
2.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及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2.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
3消防安全措施
3.1機電設備
1)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發辮要挽入帽內。
2)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可使用。
3)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施工機械和電器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轉中修理。
5)電氣、儀表、管道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規定進行,運轉時不得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6)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的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
1.5 2 4 5 6
7)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
8)受壓容器應配備相應的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暴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氧炔燃焊割,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3.2焊接工程
1)電焊工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帶手套側向操作。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帶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焊接儲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工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腳手架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多臺電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氣焊工
氣焊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使用危險品的有關規定。氧氣瓶與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米。乙炔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要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使用。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物、易爆物品。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修,防止漏氣。同時要嚴禁氣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災危險。夏天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溫處,溫度不要超過35℃。使用乙炔瓶時,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每變換一次工作地點,都要進行上述要求檢查。
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以防止氣體損壞減壓器。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隨后再關閉乙炔閥門。重新點火前,要用氧氣將混合管內和殘余氣體吹凈后進行。
3.3易燃易爆物資存放與管理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化學類易燃品和壓縮可燃性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使用后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消除。
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3.4明火作業
1)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必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批,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2)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辦理審批手續,并采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并備有消防車器材。
4)現場設吸煙室,場內嚴禁吸煙。
5)現場從事電氣焊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辦理用火手續,并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隨身應有滅火器具,在焊接過程中不準離開崗位。
3.5季節施工
1)大風大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
、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2)腳手架、易燃易爆倉庫等應設置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現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業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作業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3.6現場堆料防火措施
材料堆放不要過多,垛之間應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3.7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
1)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在焊點垂直下方,盡量清理易燃物。結構施工用的碘鎢燈要架設牢固,距保溫易燃物要保持1m以上的距離。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不準在易燃保溫材料上亂堆亂放。
2)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
篇2: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組、安管部負責人參與。
2.檢查人員在每月末、節假日前對小區管轄區域、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具體查看如下: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和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配電房、風機房、電梯機房的電器電掣等是否完好;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溫感探測器、應急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燈)是否正常。
3.檢查人員每日須對會所及公司辦公區域進行檢查,查看會所、辦公室內是否存在有不安全因素。
4.檢查人員每日須對各施工裝修單元至少一次的安全檢查,查看施工單元內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裝修單元內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以及室內是否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檢查人員在檢查中如發現小區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能立即解決的檢查人員應以書面的形式向上級匯報或由發出《消防檢查整改告知書》,限期整改。
篇3: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消防主管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消防主管崗位職責
a)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b)負責制定在管物業項目消防工作的計劃、檢查、總結、報告實施情況。
c)管理物業中控室,定期對中控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考核。
d)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規,參與制定并組織執行各項消防管理標準、服務標準并檢查各部門的落實情況。
e)具體落實上級領導布置的各項消防工作。
f)負責對新員工的崗前消防培訓,在崗員工的消防培訓,義務消防隊的業務培訓及日常管理。
g)策劃消防器材的配置,配合采購部門購置,并負責器材的年檢工作。
h)制定消防演習方案,組織各種消防活動,得到管理安全委員會主任的批準后,定期進行消防演習。
i)負責在管項目的消防設備設施的巡視檢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時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j)負責建立、保管消防檔案,對各種消防文件和資料及時整理、歸檔。
k)代表安全管理委員會對本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管理和監督工作,對存在的消防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整改。遇重大問題向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匯報。
l)負責本物業內新建、改造、擴建、裝修工程的消防審批、申報和檢查工作。
m)與中心各部門、客戶及施工單位簽訂消防協議書或放火責任書。
n)在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的授權下,協助、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消防檢查和指導工作。
o)完成部門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和臨時授權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