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焊(割)工程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1.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2. 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3. 作業中發現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用。
4.作業中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5. 高處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區域正下方,應與作業點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區域下方的易燃物。
6. 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7. 作業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8. 冬天露天作業時,如減壓閥軟管和流量計凍結,應使用熱水(熱水袋)、蒸氣或暖氣設備化凍,嚴禁用火烘烤。
9. 使用氧氣瓶應遵守下列規定:
9.1. 使用氧氣瓶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
9.2. 存儲高壓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9.3. 氣瓶庫房應與高溫、明火地點保持10m以上的距離。
9.4.氧氣瓶在運輸時應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板。
9.5. 嚴禁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吊運高壓鋼瓶。
9.6. 氧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9.7. 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9.8. 氧氣閥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夏季露天工作時,應搭設防曬罩、棚。
9.9. 氧氣瓶與焊炬、割炬、爐子和其他明火的距離應不小于10m。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10.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操作人員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
9.11. 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必須保持不小于49Kpa的壓強。
9.12. 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
9.13. 安裝減壓器時,應首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閥門清除油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作業人員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閥門時,必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9.14. 作業中,如發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待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進行拆卸修理。
9.15. 檢查瓶口是否漏氣時,應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觀察,不得用明火試。冬季閥門被凍結時,可用溫水或蒸汽加熱,嚴禁用火烤。
10. 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定:
10.1. 現場乙炔瓶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5瓶以上時應放在儲存間。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5m,并應通風良好,設有降溫設施、消防設施和通道,避免陽光直射。
10.2. 儲存乙炔瓶時,乙炔瓶應直立,并必須采取防止傾斜的措施。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間儲存。
10.3. 儲存間必須設專人管理,應在醒目的地方設安全標志。
10.4. 應使用專用小車運送乙炔瓶。裝卸乙炔瓶的動作應輕,不得拋、滑、滾、碰。嚴禁劇烈震動和撞擊。
10.5. 汽車運輸乙炔瓶時,乙炔瓶應妥善固定。氣瓶宜橫向放置,頭向一方。直立放置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10.6. 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10.7. 乙炔瓶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
10.8. 乙炔瓶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減壓器與瓶閥的連接應可靠,不得漏氣。
10.9. 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不小于98Kpa的壓強。
10.10.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
篇2:電氣焊作業安全防護技術措施
電、氣焊作業安全防護技術措施
1 一般規定
1.1 電、氣焊作業,必須由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者操作。
1.2 電氣焊操作人員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審批手續,方可進行操作。
1.3 電氣焊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電氣焊操作規程,用火前要清理作業現場易燃物,備好有效的防火設備,看火人到位;氣焊操作人員要注意回火裝置的安全有效性,正常的安全距離。
1.4 電氣焊操作設備使用前要進行嚴格的檢查,禁止帶病操作,防止發生事故。
1.5 嚴禁交叉作業,確因施工需要,必須進行交叉作業時,必須采取合理的防火措施。
1.6 施工完畢要清理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當作業場所發生變化時要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1.7 定期對所使用的滅火器材進行維修保養并做好記錄。
1.8 電氣焊操作人員要服從安全專業人員的管理,接受其工作指導,對存在的不符合項及時按要求整改。
1.9 焊接作業時,應穿工作服、佩戴面罩(電焊)或眼鏡。焊接或氣割作業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應有易燃易爆物。
1.10 雨雪天及六級(含)以上大風天,不得露天作業。
1.11 焊接前,應檢查焊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電焊需檢查焊鉗和焊接把線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氣焊(接、割)需檢查氣帶有無漏氣、氣瓶壓力表是否連接好、連接處有無油污、壓力是否正常等。
1.12 高處作業時,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下方必須清理所有易燃物。焊接把線或氣帶不得搭在焊工身上,須綁緊在固定處。
1.13 操作時嚴禁身體夾住把鉗去搬運焊件等物品。
1.14 焊接把線和氣帶通過道路時,須架高或采取有效保護措施,防止其被碾壓。
1.15 電氣焊作業區域應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
2 電焊作業
2.1 焊機應固定在具有防雨措施、通風良好的干燥處,并用絕緣物支墊(高于地面200mm)。
2.2 焊工操作時,應戴面罩,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2.3 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電源開關、自動斷電裝置。一次線不大于5m,二次線不大于30m,兩側線應壓接牢固。
2.4 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5 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線、鋼管腳手架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
2.6 焊工作業在潮濕地點或身體出汗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
2.7 在密封環境焊接時,應采取有效的通風措施。
2.8 清除焊渣時,應戴防護鏡。
2.9 高處焊接作業時,必須戴盔式面罩。
3 氣焊(割)作業
3.1 氧氣瓶與乙炔瓶間的距離必須大于5m。
3.2 氧氣瓶、乙炔瓶距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高處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業區域下方,應與作業點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離。
3.3 氧氣瓶、乙炔瓶不得在陽光下曝曬,炎熱季節工作時,應搭設防曬棚;乙炔瓶的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
3.4 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帶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3.5 氧氣瓶應設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時防止撞擊。
3.6 氧氣瓶、乙炔瓶使用時必須裝設減壓器,減壓器與瓶閥的連接應可靠,不得漏氣。
3.7 開啟氧氣閥門時,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必須保持不小于49KPa的壓力。
3.8 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直立。
3.9 乙炔瓶內的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不小于98KPa的壓力。
3.10 焊炬和割炬點火前,應檢查連接處和各氣閥的嚴密性,連接處和氣閥不得漏氣;焊嘴、割嘴不得漏氣、堵塞。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焊炬、割炬氣體通路或氣閥有漏氣現象,應立即停止作業,修好后再使用。
3.11 焊炬或割炬的氣體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篇3: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氣焊工須持特種作業證上崗,作業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施焊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2、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器材。
3、每臺電焊機應有專用電源控制開關。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倍,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完工后,切斷電源。
4、必須在易爆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氣瓶必須裝減壓閥和防回裝置,乙炔氣瓶與氧氣瓶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m,嚴禁平放、曝曬、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6、氣瓶的購運,儲存和領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經常檢查氧氣瓶與磅表頭處的螺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氣,焊槍嘴和槍身有無阻塞現象。
7、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8、作業結束,應將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作業地點,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