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有限公司危廢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危廢物品的管理工作,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重慶格林電池有限公司的危廢物品的管控。
三、 管理責任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組織擬定;
2、公司各部門為本制度的執行部門;
四、管理標準和要求
1、本企業生產和銷售過程中產生的廢舊蓄電池、廢鉛渣(灰)、廢舊勞保用品、廢棄含鉛包裝物,納入危廢物品的管理范圍。
2、所有危廢物品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中的政策規定進行管理,嚴格把關,設立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3、企業建立危廢物品管理計劃,設立危廢物品的回收、貯存、處置臺賬,記錄反映整個危廢物品的收集量、處置去向和處置數量。做到記錄詳細,完整。
4、企業設立危廢物品貯存專用庫房,分類貯存,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產生。
5、所有危廢物品的收集,貯存場所應設置相應規范的危廢標志。
6、所有危廢物品應交環保備案有資質的單位處置或回收、利用,在轉移過程中應按環保規定向主管的環保部門提出申請辦理轉移聯單,杜絕非法轉移。
7、及時收集整理危廢物品管理的記錄檔案,以備查詢。
8、制定危廢物品管理的應急預案,預防危廢事故的發生。
9、按照環保要求,在危廢品包裝上應標明標簽【標簽內容包括:重量、日期及危廢標識】。
篇2:電池公司危廢品管理制度
電池有限公司危廢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危廢物品的管理工作,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重慶格林電池有限公司的危廢物品的管控。
三、 管理責任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組織擬定;
2、公司各部門為本制度的執行部門;
四、管理標準和要求
1、本企業生產和銷售過程中產生的廢舊蓄電池、廢鉛渣(灰)、廢舊勞保用品、廢棄含鉛包裝物,納入危廢物品的管理范圍。
2、所有危廢物品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中的政策規定進行管理,嚴格把關,設立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3、企業建立危廢物品管理計劃,設立危廢物品的回收、貯存、處置臺賬,記錄反映整個危廢物品的收集量、處置去向和處置數量。做到記錄詳細,完整。
4、企業設立危廢物品貯存專用庫房,分類貯存,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產生。
5、所有危廢物品的收集,貯存場所應設置相應規范的危廢標志。
6、所有危廢物品應交環保備案有資質的單位處置或回收、利用,在轉移過程中應按環保規定向主管的環保部門提出申請辦理轉移聯單,杜絕非法轉移。
7、及時收集整理危廢物品管理的記錄檔案,以備查詢。
8、制定危廢物品管理的應急預案,預防危廢事故的發生。
9、按照環保要求,在危廢品包裝上應標明標簽【標簽內容包括:重量、日期及危廢標識】。
篇3:客戶服務中心廉潔制度
客戶服務中心廉潔制度
良好及有效的管理有賴于住戶對管理處員工的信任和支持。為了搞好各項管理工作,體現廉潔公正、更好地為住戶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二、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嚴守法紀。
三、不以權謀私,不利用工作之便占公司和住戶的便宜。
四、不在上班時干私活,不得用公司的通訊設備進行私人活動,如炒股票、講私人電話、用對講機聊天等。
五、業余時間,不利用公司機具、材料向住戶承攬私活。
六、不亂收費或收費不開收據。
七、不利用工作的特殊性質,對流動、外來人員進行敲詐勒索。
八、不以次充好,弄虛作假,欺騙住戶,賺取物價價差。
九、不拿單位屬保密的資料,向有關索取人出售。
十、不利用公款拉私人關系請客吃、喝。
十一、不挪用、拖欠和侵吞公款。
十二、不索取或收賄賂、好處,要潔身自好。
十三、節約用水、用電。
十四、不浪費辦公用品、公司財產,堅持勤儉節約。
十五、不得利用管理處工作人員的身份,免費享受文化娛樂活動和要求住宅區商場提供優惠服務和物價。
十六、不在報銷憑據中作假,謊報、多報。
十七、不利用工作環境和住戶對管理處的信任,私下向住戶推銷產品,賺取外快。
管理處員工凡違反上述規定,經教育屢次不改者,給予辭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