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醫院急救設備交接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崗,衣帽整齊,對設備進行交接。
2、交班人員必須在交接班前做好設備的充電、整理、清潔工作。
3、因出診急救設備不能當面接交的,交班人員應交清設備的去向、名稱、數量、使用狀態及使用人員。
4、接班人員應對設備的數量、使用狀態、電量、附件等進行交班,缺少或損壞時,接班人員有權拒絕接收,并拒絕簽字。
5、交接班人員應相互配合認真做好設備交接,交班中發現交接不清,應立即查問,接班時發現問題,應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后再發現問題,應由接班者負責。
注:①設備工作狀態正常在相應的欄目內打“√”,否則打“×”。
?、谠O備外觀損壞打“△”,衛生狀況差打“☆”。
?、蹖9苋藛T每周對設備進行一次清點、核對、消毒、維護。
篇2:某中心醫院急救藥品交接制度
中心醫院急救藥品交接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崗,衣帽整齊對急救藥品進行交接登記工作。
2、交班人員必須在交接班前將使用過的藥品,及時補充到指定的位置。
3、交班人員應保證藥品放置有序,衛生清潔。
4、因出診藥品不能當面交接時,交班人員應將藥品的使用情況及時告知接班人員。
5、接班人員應對急救藥品的名稱、數量、擺放位置及衛生做好交接。保證急救藥品完好使用率為100%。
6、交接班人員應互相配合,認真核對藥品的名稱、數量,做好交接工作,接班時發現問題,應由交班人負責,接班后發現問題,應由接班人負責。
注:①藥品數量、名稱核對無誤在相應的欄目內打“√”,否則打“×”。
?、趯9苋藛T每周對藥品進行一次清點、核對。
?、鄢霈F藥品交接不清,接班人員有權拒絕簽字。
篇3:急救中心醫生值班交接制度
醫院急救中心醫生值班交接制度
1、急救醫療科實行二十四小時三班值班制,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保證急救醫療工作不間斷的進行。
2、值班醫生在科室領導不在的情況下,由當班技術職稱最高的醫師負責災害事故、緊急特需服務等醫療任務的組織、協調工作,同時做好文字記錄并及時向科室領導和上級機關報告。
3、對規定交接的值班室物品及醫療器械要當面交清。
4,夜間和假日值班,次日酌情予以休息,節日值班予以補假。具體輪休順序,必須服從科室領導統一安排,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調換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