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用工管理,規范員工招聘、任用、離職等程序,提高人員素質效率,制定本辦法。
1.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2、職責
2.1管理部是公司勞動用工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辦法的制定,員工招聘、任用、離職等相關管理工作。
2.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招聘、任用、離職等的審查與考評。
3、員工招聘
3.1招聘員工的原則
3.1.1唯才是舉的原則:公司聘用員工為學識、品德、經驗、能力、健康優秀者。
3.1.2公平競爭的原則:公司招聘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公開招聘。
3.1.3用人回避的原則:不允許聘用本部門員工親屬在該部門管理范圍內工作。
3.1.4嚴格程序的原則:招聘員工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程序,依法辦事,嚴禁用工過程中的不正之風。
3.2招聘員工的程序
3.2.1招聘員工遵循以下程序:
用人部門申請——管理部審查——公司領導審批——擬定招聘文案——發布招聘信息——進行人員招聘
3.2.2用人部門根據部門定編定員,需增加人員的,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注明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職責、人數,到崗時間等,經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后交管理部審查。
3.2.3管理部審查該部門的定編定員情況,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后,由用人部門報其分管副總審批。
3.2.4用人部門分管副總審批同意后,交管理部擬定招聘文案,并發布招聘信息,發布招聘信息的渠道有:
——人才招聘會:市、區級人才市場
——媒體:報紙、網站
——上級:基地人力資源部、基地人才交流中心
——院校:大專院校、職業學校
——獵頭公司:
3.3招聘人員的測試:
為招聘到合格的人才,招聘人員須遵循以下程序:
報名——初試——面試——復試、筆試——政審——體檢——錄用
3.3.1報名:應聘人員到管理部填寫《登記表》。
3.3.2初試:應聘人員填寫登記表,管理部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初試,審查相關證件。
3.3.3面試:初試合格的,管理部推薦給用人部門進行面試,測試其專業能力,特殊崗位還應進行筆試或實作測試,并簽署意見。同意試用的應注明試用期工資。
3.3.4復試、筆試:面試合格的,由用人部門的分管副總進行復試,并簽署意見。同意試用的應注明試用期工資。重要崗位的員工還必須經總經理復試。
3.3.5政審:復試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管理部對其工作經歷、家庭情況、社會背景等進行政審。
3.3.6體檢: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3.3.7錄用: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管理部負責通知其辦理入職手續。并建立員工檔案。
4、員工試用:
4.1新進公司員工都必須進行試用。
4.2試用期:
42.1應屆畢業生:3—6個月
4.2.2往屆畢業生:1—3個月
4.2.3員工試用期間,能力突出,表現特佳者,可縮短試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1個月。
4.2.4達到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者,根據情況可適當延長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或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4.2.5員工試用期間,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者,可隨時終止試用。
4.3試用期工資:用人部門主管或分管副總確定,領導未明確的,為轉正后工資的70%——80%。
4.4擔保:
4.4.1銷售人員、服務人員、財務人員以及其他核心崗位的人員必須辦理擔保手續。
4.4.2擔保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必須是重慶市主城區常住戶口。
——在重慶市主城區有固定居所。
——有固定工作單位(機關、事業、大中型企業)。
——有積極擔保能力。
——被保人配偶不能作為其擔保人。
4.5保密協議:
銷售人員、服務人員、財務人員、技術人員以及其他核心崗位的人員必須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4.6入司培訓:
4.6.1所有新入司員工都必須參加入司培訓。沒有參加入司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
4.6.2入司培訓由管理部負責組織,用人部門配合。
4.6.2入司培訓內容:企業文化、產品知識、業務知識、軍訓等。
5、員工轉正
5.1試用員工試用期滿須轉正者,由試用員工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報部門主管審批,并簽署意見。同意轉正的應注明轉正后的工資。
5.2部門主管審批同意后,報分管副總審批,并簽署意見。
5.3重要崗位,還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5.4領導審批同意轉正的員工,到管理部辦理轉正手續,予以轉正定崗。
5.5轉正定崗的員工從審批
當月的26日起,享受轉正定崗后的工資。
6、員工調動
6.1根據工作需要,公司有權調動任何員工的職務及工作地點,被調動的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自動離職處理。
6.2部門內部的人員調動(崗位調換),由部門主管提出,經分管副總審批同意,報管理部備案。重要崗位的員工還須經總經理審批同意。
6.3部門之間的人員調動,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調動申請表》,經部門主管和分管副總簽字后,交調出部門主管及分管副總審批,重要崗位的員工還須經總經理審批。審批同意的交管理部,由管理部下達《員工調動通知單》。
6.4奉調員工接到調動通知后,部門主管應于5個工作日內,其他員工應于3個工作日內,辦妥交接手續到新的崗位就職。否則,以曠工處理。
6.5員工調動崗位后,按照新的崗位確定工資。
7、員工離職
7.1辭職
7.1.1員工辭職應于15天前,重要崗位(中層以上領導、業務主管及其他重要崗位)30天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報相關領導審批。
7.1.2在領導未批準前或雖批準但無人接替工作期間,員工不得擅自離崗、消極怠工、玩忽職守、不服從管理,否則曠工以論處,或停發所用薪資、福利。
7.2辭退:
7.2.1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辭退員工:
——公司結構調整、精簡人員。
——因病休假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個月的。
——因違法亂紀、嫌疑重大而被刑事拘留或提起公訴的。
7.2.2需要辭退員工,由管理部負責通知員工本人,講清辭退原因,作好安撫工作。
7.3開除、除名
7.3.1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對員工開除或除名:
——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盜竊公司財物、挪用公款、故意損壞公務者;
——不服從公司領導指揮,具有威脅行為者;
——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品行不端,嚴重www.zonexcapitaltr.com損害公司信譽、利益者。
7.3.2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公司還將給予經濟懲罰,并保留向司法機關起訴的權力。
7.4離職審批權限:
7.4.1普通員工離職由部門主管審核,報分管副總審批。
7.4.2重要崗位須報總經理審批。
7.5工作交接:
7.5.1經領導批準離職的員工,必須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填寫財務、物資、工作移交清單,并填寫《離職人員工作交接表》。
7.5.2交接工作應在監交人的監督下進行,移交人、接交人和監交人必須分別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7.5.3交接工作及物品:
7.5.3.1保管的員工名冊、印章、公司文件、相關資料。
7.5.3.2經管的財務、物資。
7.5.3.3在辦理或未了結的業務及財務事項。
7.5.3.4負責管理的固定資產、家器具及辦公用品。
7.5.3.5領用的工具
7.5.3.6公司的工作證、工作服、名片、鑰匙及其他相關證件。
7.5.3.7其他屬于公司的財務。
7.5.4《離職人員工作交接表》須經相關部門領導簽字確認。
7.5.5辦理離職手續時間為每天的17:00以后。
7.6離職審計:
7.6.1重要崗位人員(中層以上領導、業務人員、財務人員及其他重要崗位)離職,必須經審計部門進行離職審計,無違紀行為的方可離職。
7.6.2離職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在未了結之前,不得離職:
——離職人員同意貸給合作者的款項未收回者;
——離職人員借公司的款項或罰金未付清者;
——離職人員違約補償金、賠償金未付清者;
——其他未了結的款項。
7.7工資、福利結算:
7.7.1離職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為公司領導批準離職之日。
8、本制度由管理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9、本制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篇2:房地產人事招聘制度
1.總則
1.1 目的
本制度主要涉及從招聘計劃編制到正式錄用的相關規定,其目的是使招聘工作順利有序完成。
1.2 本制度適用于除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以外的所有人員招聘。
2.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
2.1 人員需求計劃編制依據
2.1.1 職能部門的人員按各部門崗位設置和工作量的大小按需配置。
2.1.2 項目部的人員根據項目的工作量在項目開工前配置,項目結束后解散。
2.1.3 各部門可根據擬建項目的人員需求,提前3個月進行人員儲備。
2.2 人員需求計劃編制程序
2.2.1 公司各部門根據人員需求計劃編制的依據確定下一項目本部門人員編制和工資總額,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行政部存),(來自:www.zonexcapitaltr.com)提交行政部呈總經理審定。
2.2.2 在人事計劃實施過程中,確因工作需要,需要超計劃擴編增員或進行人員儲備的,須先提出申請,填寫《計劃外增員申請表》(行政部存),提交行政部,行政部應對增員申請逐項審定,綜合平衡,填寫意見呈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批準實施。
3.招聘過程管理
3.1 人事招聘程序
3.2 招聘準備階段
3.2.1 根據核準的人員需求計劃和崗位職責說明書確定招聘的崗位、人數、任職要求(包括性別、年齡、學歷和工作經驗等),報人力資源中心;
3.2.2 確定復試和面試內容;
3.2.3 如新增崗位,行政部須在招聘前會同相關部門編制新設崗位的職責書。
3.3 招聘信息發布
3.3.1 協助人力資源中心發布招聘信息。
3.3.2 招聘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1) 公司簡介。公司簡介要用簡練概括的語言描述出公司的整體形象,2) 便于應聘者了解公司。如屬內部競聘,3) 此項應改為招聘目的。
4) 招聘職位描述,5) 包括崗位職責、薪資標6) 準、工作地點等;
7) 對應聘人員的要求,8) 包括招聘人數、性別、年齡、學歷、工作經驗、其他要求等;
9) 報名10) 時間、地點、方式;
11) 報名12) 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13) 其他注意事項。
3.4 初選
3.4.1 初選原則:初選必須按照崗位要求提出的招聘條件進行篩選。對特別優秀者除年齡可放寬以外,其他條件不得突破。
3.4.2 初選方法
到人力資源中心借閱已經經過中心初選的應聘人員的資料,由人事專員會同用人部門一起進行初選。
3.4.3 初選比例
初選人數為實際招聘人數的5-10倍,初選后淘汰1/3-1/2。
3.5 筆試
3.5.1 筆試內容。所有應聘人員均要進行相應筆試,測試內容要求:
3.5.1.1管理人員主要測試管理知識和領導風格取向, 技術管理人員還須加試相關專業知識。
3.5.1.2 專業技術人員(工程師、預算人員、質安員、財務人員、人力資源專員)主要測試相關專業知識和計算機能力。
3.5.1.3 行政服務類人員主要測試基本綜合素質。
3.5.2 組織筆試工作流程
3.5.2.1 試卷設計:管理人員試卷由公司領導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試卷設計,技術人員試卷由相關部門負責人提供,行政服務類人員試卷由行政部提供。
3.5.2.2 考試安排:包括考試地點、考試/監考人員安排。
3.5.2.3 閱卷:由行政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閱卷及評分。
3.5.3 筆試結果處理
人事專員將應聘者筆試成績分別登記在《應聘者考核登記表》上,原則上凡筆試成績不滿60分者,予以淘汰。
3.6 面試
3.6.1 通過筆試者即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可根據崗位需要進行1-2次。
3.6.2 管理人員的面試須有公司領導、行政部負責人、人事專員參加,按照《管理人員面試記錄評分表》進行評分。其余人員的面試由用人部門負責人、行政部負責人、人事專員參加,按照《應聘者面談記錄評分表》進行評分。
3.6.3 面試前的準備
3.6.3.1 閱讀資料。面試者仔細閱讀進入面試的應聘者的應聘資料和筆試答卷,了解面試者的基本情況。
3.6.3.2 確定面試形式。面試形式主要有:根據面試問題提綱提問、進行情景模擬問答等。
3.6.3.3 布置面試環境。
3.6.4 正式面試
3.6.4.1 初始階段。此階段為獲取信息階段,首先面談一些最基本、最一般的問題,以獲得申請人的工作經驗、教育背景、個人因素等信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考慮予以淘汰:
以前換過5個以上工作單位,經常跳槽者,不會安心工作;
身體有欠缺;
面談內容與應聘資料出入很大;
其他情況。
3.6.4.2 進一步階段。此階段主要就應聘者工作的動機及行為等方面作進一步的探討。
3.6.4.3 深入面談: 綜合應聘者筆試、前兩階段面談情況有必要可對應聘者作深入面談。
3.6.5 面試評價
面試結束后,面試人根據面試記錄以及總體印象填寫《面談記評分表》。對應聘者分別作出評分,得出平均分后填寫到《應聘者考核登記表》。
3.7 筆試、面試綜合評定
3.7.1 按筆試、面試成績4:6的比例算出綜合得分,分數由高到低排列。
3.7.2 行政部會同用人部門根據綜合得分情況對筆試、面試綜合結果進行評議,按照實招的1.5-2倍人數確定進入公司領導面試程序。
3.8 公司領導面試
公司領導對進入最后面試程序的人員進行面試,確定擬錄用人員。
3.9 報人力資源中心
將招聘結果報人力資源中心,由人力資源中心對所有參加招聘的人員進行回復,并安排擬錄用人員的體檢和崗前培訓。崗前培訓在培訓學校進行,時間1-2個月。
3.10 試用
3.10.1 對崗前教育合格者可進行正式試用,由行政部與之簽訂《試用協議》。
3.10.2 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
3.11 轉正
3.11.1 轉正程序。試用期間行政部定期主動跟蹤考評試用人員,及時指出須改進之處。試用期滿由用人部門向行政部提出轉正意向,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提交試用期間工作總結,由行政部與用人部門共同進行評議,按層級管理原則審定后確定。
3.11.2 試用期工作總結須包括以下四方面內容:對公司的認知、工作的成績、工作的不足、對公司各方面工作的建議。
3.11.3 試用轉正評議內容:
考核項目 所占比例 考核部門 考核具體內容
是否基本融入公司 40% 行政部 1、 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情況 2、 參加公司組織的集體活動情況 3、 對公司事項的知悉情況 4、 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情況
工作能力是否滿足崗位要求 60% 用人部門 對照崗位職責書對工作能力做出評價
3.11.4 轉正考核須各項達到優良方能予以轉正,否則要求試用人員改進,延長試用期或解除《試用協議》。
3.11.5 經評議合格的人員從轉正批準之日起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進入勞動合同管理程序。
4.員工檔案管理
4.1 員工檔案管理是指員工進入公司后建立的人事檔案管理。
4.2 員工檔案屬公司"秘密"級 資料,由行政部指定專人進行管理。
4.3 員工從簽訂試用協議起開始建檔,員工檔案要素分為基本要素及特殊要素,具體要素如下:
4.3.1基本要素:
試用期 1. 個人簡歷和應聘登記表 2. 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上崗資格證書復印件 3. 面談記錄評分表 4. 筆試考卷及分數 5. 體檢報告 6. 試用人員登記表 7. 試用協議 8. 試用期間跟蹤考評表 9. 轉正申請表
聘用合同期 10. 勞動合同 11. 工作改進意見書 12. 獎懲記錄表 13. 人事異動情況記錄 14. 培訓考核情況
4.3.2特殊要素
財務人員 經濟責任擔保書、資格證書原件、委托保管書
離職人員 解除勞動合同表 離職手續清單 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離職審計表
4.4 查閱、借用人事檔案以及出具證明材料須履行申請、審批簽字手續,經行政部批準后方可執行。
篇3:河口房地產招聘管理制度
河口房地產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員工招聘管理工作,依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各級員工的招聘和任用,以思想、品德、學歷、能力、經驗、體格及工作的需要為原則。
第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予錄用:
1)與其他公司未解約者(特約兼職人員除外);
2)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或二次進公司者(董事長、總經理特批者除外);
3)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及身體狀況不良影響工作者;
4)品行惡劣,被其他機構或組織開除者;
5)有違法犯罪行為及記錄者;
6)未滿18周歲者;
7)無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者;
8)曾有貪污受賄、私挪公款受到處罰者。
9)曾有嚴重瀆職行為者。
10)偽造學歷、年齡、資質、職務及其他形式的弄虛作假者。
第四條 公司聘用員工以公開招考為原則。具體程序為:
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錄用(增補)人員時,以部為單位,提出“人員錄用(增補)申請書”交綜合管理部,經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核準后,由綜合管理部對外發布招聘啟事。
2、應聘者應先在綜合管理部登記,符合應聘條件者,允許參加公司考試。
3、公司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合格者,依成績的先后及專業的需要通知參加面試。
4、面試由用工部門的部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綜合管理部人事主管陪試,必要時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也陪試。
5、凡考試成績優良、符合應聘條件者,由用人部門部長申請錄用后,交由綜合管理部按考試成績先后順序通知報到試用。符合條件但本次崗位已滿者,列入公司“后備人員庫”,下次在同職(崗)位招聘時免試并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
第五條 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和企業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第六條試用人員一般不宜擔任公司要害部門或重要崗位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體重要工作。
第七條新進人員于試用期間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定:
1、如有受記過以上處分者,應予以辭退。
2、非特殊情況www.zonexcapitaltr.com的事假達3天者,應予以辭退。
3、試用期病假達7天者,應予以辭退或延長其試用期間予以補足。
4、有曠工記錄兩次或連續兩天或遲到3次者應予以辭退。
第八條 試用期滿,試用員工成績合格者,由各部門負責人呈報總經理核準正式任用,試用不合格者,試用期內可隨時解雇。
第九條 凡通過本公司考試任用的新進員工,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到手續,過期取消資格。
第十條 正式任用的員工應該在人事主管處留有以下資料:
1、由公司統一發放并填寫的招聘表格。
2、學歷、資質、職稱及其他相關證明。
3、個人簡歷。
4、近期照片若干張。
5、身份證復印件。
6、體檢表。
7、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或未婚證明。
8、面試或筆試記錄
9、員工引薦擔保書(由公司視需要而定)
10、其它需要留存的資料。
第十一條 各部門對所屬員工視其能力、個性,若須適當期間內互調工作,應經公司綜合管理部考核批準并下達書面調令。
第十二條 奉調員工在接到調令通知書后不得推委,須在規定期限內辦妥下列移交手續:
1. 現款、有價證券、賬表憑證。
2. 印信戳記。
3. 圖書、規章、文書、設計圖表、技術資料。
4. 器材、成品、財產設備等。
5、檔案文件,重要經營資料。
6、其它應移交的資料和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