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規則
第一條 本公司同仁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下列二種:
(一)臨時加班: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者。
(二)休假日加班:因工作繁忙需要在休假日工作者。
第二條 本公司同仁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否則視情節輕重懲處。
第三條 本公司各單位同仁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應填寫加班單(附表7.3.9)(生產單位以打卡為準),經單位主管簽認后,送財務部核發加班費。
第四條 加班津貼支付標準規定如下:
(一)平日加班時間超過1小時不足2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支付加班津貼(含誤餐費)。
(二)平日加班時間超過2小時不足4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支付加班津貼(含誤餐費)。
(三)平日加班時間超過4小時以上,每增加1小時支付津貼30元(含誤餐費)。
(四)例假日(含星期假日)加班工資加倍發給(含誤餐費)。
(五)誤餐費每餐規定為30元(如情形特殊,午餐伙食費比照誤餐費支付固定津貼時,每人每月暫以600元計算)(六)固定加班費(司機除外),點心費一律不得支付。
第五條 上列加班時間,除生產單位外,其他單位一律不準在下半夜(指夜間12點以后)加班。
第六條 本公司職員級以外的作業員加班,悉依勞動法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辦法經呈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附表7.3.9
篇2: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條 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第四條 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
1. 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 周末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 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 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 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 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 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 領導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 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 加班工資計算
1. 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
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假日
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 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篇3:X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某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制度
一、公司加班的基本原則
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經理要加強本部門員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如遇截稿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時,由部門經理于當天下午5:30分前到前臺填寫《加班申請登記表》(如遇周五則還應同時登記周六、日加班情況),注明加班工作內容和加班員工的姓名并簽名。
二、經理跟班原則
當部門有員工需要加班時,其部門經理也要同時加班。以便指導工作和督促員工工作結束后盡快離開公司,回去休息。
三、經理持鑰匙原則
由第一個申請加班部門經理領取加班鑰匙。加班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門經理之間傳遞;持鑰匙的部門如先于其他部門結束加班,可將鑰匙轉交給還在加班的其他部門的經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記錄。
四、持加班鑰匙經理全面負責原則
持鑰匙經理負有值班經理對整體的監管責任;對未列入加班申請登記表的員工不按時離開公司或有員工隨意出入公司時,要及時予以勸說和清理;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值班經理有權對其處以20元-50元的處罰(將處罰決定報知運營和財務)。
五、持加班鑰匙經理的相關職責
最后結束加班的部門經理負責關好窗戶、電源和鎖好門,鑰匙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