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勵與懲罰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員工遵紀守法的主動性、自覺性,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獎勵
第三條 獎勵范圍。
對有以下表現者之一的員工均給予獎勵:
1. 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 在技術、產品、專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顯著成績的;
3. 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4. 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5. 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
6. 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7. 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8. 全年出滿勤的;
9. 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10. 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第四條 獎勵種類。
公司可以設立如下獎勵項目。
1. 精神獎勵
?。?) 記大功;
?。?) 記小功;
?。?) 嘉獎(獎狀、獎品);
?。?) 授予榮譽稱號。
2. 物質獎勵
?。?) 一次性獎金;
?。?) 加薪;
?。?) 晉級;
?。?) 其他(旅游、培訓機會、住房)。
第五條 獎勵規則。
1. 記大功對象。
?。?) 對公司或國家有重大貢獻者;
?。?) 對公司業務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 對危害公司和國家事件事先舉報或阻止,避免重大損失者;
?。?) 對天災、人禍、犯罪等現象,不顧安危,見義勇為者;
?。?) 開拓公司業務,經營業績(利潤、營業額)驕人者;
?。?) 獲得社會重大榮譽者。
2. 記小功對象。
?。?) 對公司或國家有較大貢獻者;
?。?) 對公司業務有較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者;
?。?) 對危害公司和國家的事件,及時制止,避免較大損失者;
?。?) 見義勇為,獲得好評、稱贊者;
?。?) 開拓公司業務,經營業績優良者;
?。?) 拾金不昧且價值較高者;
?。?) 本職崗位工作表現優異者。
3. 嘉獎對象。
?。?) 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
?。?) 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 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 遵規守紀,服從領導,公司之敬業楷模;
?。?) 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 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條 獎勵標準。
第七條 其他獎勵規定。
1. 凡獲社會各類獎勵或榮譽稱號,其待遇按頒獎機關規定執行;
2. 依照獎勵標準,員工1年內獎勵分累計滿10分,可晉升一級工資;
3. 公司對有突出貢獻者,可授予 稱號;
4. 公司可設董事長獎、總經理獎,設定獎勵額度,每年頒發給工作優異者,起到類似諾貝爾獎的效應;
5. 公司可通過獎勵汽車、住房、出國培訓、出國旅游等實物形式嘉獎勉勵先進員工。
第八條 獎勵程序。
1. 員工有符合獎勵條件的,由其所在部門及時提出申請,報人事部;
2. 人事部審核決定,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3. 討論決議經總經理簽字后生效;
4. 凡獲得獎勵的員工均由公司發給獎狀或證書,并張榜公布;
5. 獎勵事宜記入員工檔案;
6. 員工獎金在頒布www.zonexcapitaltr.com時發放,獎勵提成在其業績完成后1個月內兌現。
第三章 處罰
第九條 處罰種類。公司可設立如下處罰項目:
1. 精神處罰。
?。?) 口頭警告;
?。?) 書面警告;
?。?) 記小過;
?。?) 記大過。
2. 物質處罰。
?。?) 一次性罰金;
?。?) 降級、撤職(減薪);
?。?) 留用察看;
?。?) 辭退。
第十條 過失分類。
?。ㄒ唬?甲類過失。
1. 記大過后仍再犯;
2. 因觸犯法律被勞教、管制、罰金、判刑;
3. 盜竊財物,挪用公款;
4. 觸犯公司規章制度、嚴重侵犯公司權益;
5. 連續曠工達5天或1個月內累計達10天;
> 6. 煽動他人不服從規定或怠工;
7. 多次欺詐、謾罵、威脅主管;
8. 利用職權謀私、受賄,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
9. 有重大泄密行為。
?。ǘ?乙類過失。
1. 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2. 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3. 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主管;
4. 主管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5. 泄露公司機密;
6. 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7. 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8. 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9. 因疏忽或督導不力導致重大災害;
10. 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ㄈ?丙類過失。
1. 因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2. 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教唆他人;
3. 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4. 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5. 在公司內喧嘩、擾亂秩序、吵架、不服糾正者;
6. 連續3次不參加公司重要活動;
7. 連續曠工2天;
8. 對各級領導態度傲慢,言語粗暴;
9. 造謠生事。
?。ㄋ模?丁類過失。
1. 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2. 因業務疏忽發生差錯;
3. 教育培訓無故缺席;
4. 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5. 浪費公司財物;
6. 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離者;
7. 服裝儀容經常不整者;
8. 多次發生遲到早退現象,不按規定請假、銷假;
9. 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簽到。
第十一條 處罰標準。
視情況進行一次性罰款(一般不超過其工資的20%),或決定減薪降職,乃至辭退。
1. 員工曠工。
?。?) 曠工1天,扣除當月效益工資30%;
?。?) 曠工2天,扣除當月效益工資60%;
?。?) 曠工3~4天,扣除當月效益工資100%;
?。?) 曠工超過5天,辭退。
注: (1) 遲到、早退3次折算曠工計半天;
?。?) 遲到、早退6次折算曠工1天,或累計時間超4小時折算曠工1天。
2. 病假。病假超過標準,1天扣除10%效益工資。
3. 事假。www.zonexcapitaltr.com
?。?) 事假超過標準1天,扣10%效益工資;
?。?) 事假超過標準2天,扣30%效益工資;
?。?) 事假超過標準3天,扣50%效益工資;
?。?) 事假1年累計超過標準30天,可辭退。
第十二條 其他處罰規定。
1. 以功抵過。員工違紀受罰后,若獲得獎勵,本人可提出申請,以獎勵抵處罰;相抵后,該獎勵不現享受待遇,也不再進行累計。
2. 員工因觸犯國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門處理,作無薪停職處理。
3. 依照處罰標準,員工1年內處罰分累計滿10分,可辭退該員工。
4. 對非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的處罰,比照正式員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資。
5. 對連續3個月工作沒進展或連續6個月沒有盈利的部門、下屬企業正職干部予以降職或免職。
6. 違反公司經濟合同管理辦法,擅訂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責任人與參與者賠償。
7. 公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在我方者,追究駕駛員經濟責任,視情況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處罰程序
1. 員工違紀后,由所在部門依據具體違紀事項和本條例提出處理意見。
2. 各類處罰的過程。
?。?) 口頭警告,由當事人的主管簽字后生效,可報人事部備案;
?。?) 書面警告及以上處罰,經人事部審核,由公司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總經理簽字生效;
?。?) 對革職辭退須聽取工會意見。
3. 申訴。員工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訴。申訴期維持原處理結論。
4. 處罰事宜記入員工檔案,并予公告。
5. 員工在受處罰之日起的一定時間內表現良好,可撤銷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條例經董事會批準生效,總經理組織實施。
篇2:某公司員工獎勵與懲罰標準
公司員工獎勵與懲罰標準
簽 發 人: 責 任 人:
簽發日期: 執行階段:
* 總則
1. 制定目的
(1)以公平的獎勵標準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并使公司員工的行為有所遵循。
(2)建立合理明確的獎懲標準,以強化團體紀律,促使公司管理工作進行順暢。
2. 適用范圍
凡公司員工的獎懲,均依照本標準所規范的體制管理。
3.權責單位
(1)管理部負責本標準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標準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
4. 管理單位
人事部為本標準的管理單位。
* 獎勵規定
1. 獎勵分類
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五種:
(1)嘉獎。,
(2)記功。
(3)記大功。
(4)獎金。
(5)晉升等級。
2. 獎勵標準
(1)嘉獎
有下列業績之一者予以嘉獎;
?、偃陱奈催t到及曠職(工)者。
?、谔岢龊侠砘ㄗh,被采用有效者。
?、垡回炛矣诼毷?,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者。
?、苡衅渌冋?。
(2)記功
有下列業績之一者得予記功;
?、賹τ谏a技術或管理制度等,建議改進經濟采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诠澕s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塾鲇袨淖?,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
?、軝z舉他人違規或損害工廠利益者。
?、萦衅渌^大功績者。
?、拊浂我陨霞为務?。
(3)記大功
有下列業績之一者得予以記大功:
?、賹Ω黜椛a設備,有所發明或改進卓有成效者。
?、谟鲇幸馔馐录驗淖儕^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失者。
?、劬S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芫S護公司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害者。
?、萦衅渌卮蠊冋?。
?、拊浂我陨瞎Κ務?。
(4)獎金或晉級
有下列業績之一者得予以記獎金或晉級:
?、賹Ω黜椛a方法及品質的改進確有成效。
?、谶B續服務滿五年考績優良(乙等以上),未曾曠職(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蹖τ跇I務有特殊貢獻者。
?、茉洿蠊Χ我陨险?。
?、萦衅渌厥夤冋?。
*懲罰規定
1. 處罰規定
公司員工的懲罰分為下列四種:
(1)警告。
(2)記過。
(3)記大過。
(4)免職。
2. 懲罰標準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在禁煙地點吸煙者。
?、?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疏忽工作者。
?、?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未經許可,攜帶不必要物品即進入工作場所者。
?、?涂寫墻壁、機器,有礙觀瞻者。
?、?出入公司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物品出入公司廠區,而拒絕門衛或管理人員查詢者。
?、?其他違反規定事宜經主管認為應予訓誡懲處者。
(2)記過
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得予記過: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不經許可擅自越權作主,致公司工廠蒙受損失者。
?、菟缴畈粰z點,影響公司信譽或運作者。
?、奚秒x職守,且虛報加班事宜者。
?、咄稒C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有具體事實者。
?、鄬ν蕫阂夤艋蛘_告偽證,而制造事端者。
?、嵩诠ぷ鲿r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躲臥休息或處理私事有具體事證者。
?、馄渌`反規定事宜經主管認為應予訓誡懲處者。
(3)記大過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記大過:
?、偕秒x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谛孤渡a或工作上機密者。
?、墼诠ぷ髦行锞谱淌?,影響生產秩序有事證者。
?、芩簹Ч婊蚬珓瘴募?。
?、萆米宰兏菊呋蚬ぷ鞣椒?,致使公司工廠蒙受重大損失者。
?、蘧芙^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哌`反安全規定措施,致使公司工廠蒙受重大損失者。
?、喙ぷ鲿r間,在工作
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釘y帶違禁品或危險物品進入工廠不聽勸阻者。
?、馄渌兄卮筮`反規定事宜,經主管認為應予記大過懲處者。
(4)免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免職:
?、倮霉久x,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工廠信譽遭受重大損失有具體視證者。
?、谛孤豆竟S機密,造成重大損失者。
?、圬澪叟灿霉?,證據確鑿者。
?、茉诠竟S內斗毆者。
?、萃蹈`公司財務,證據確鑿者。
?、拚埣倨陂g內往他處工作經查明屬實者。
?、咭辉俨宦牳骷壷鞴苋藛T的合理指揮,且行為粗暴情節重大查證屬實者。
?、喙室馄茐臋C件或損毀重要公務者。
?、嵩诠竟S內聚賭或有傷風化的行為者。
?、馑阶粤羲薏涣挤肿佑诠?、工廠或宿舍不聽勸阻,致生事故者。
?記大過滿兩次,且經公司核定者。
?本人或唆使他人公然威脅主管或以暴力威脅同事有事證者。
?非法罷工、怠工或鼓勵他人怠工,有具體事實者。
?在外行為不端,被判處刑罰確定者。
?在工廠嚴禁吸煙場所吸煙且導致火災者。
?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或公然侮辱上級的行為者。
?參加非法組織,意圖破壞工廠有事證者。
?結伙糾眾,擾亂公司工廠秩序,具有事證者。
?未經請假無故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無故曠工滿六天者。
?有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情節重大者。
* 注意事項
1. 獎懲核定流程
(1)員工如發生符合獎懲標準等事時,應由直屬主管提報《獎懲呈報表》。填寫發生的時間、地點、事實。
(2)管理部門依據標準的獎懲標準,簽注意見于《獎懲呈報表》。
(3)管理部門呈送總經理裁定后公布,并登記列入考績。
2. 懲罰累計
(1)員工一年的內記警告二次,得作為記過一次。
(2)記過二次得作為記大過一次。
(3)累計大過二次且經公司核定者,得予以免職。
3. 功過抵消
員工平日功過得予,每年年終考績時,由管理單位相互抵銷,其規定如下:
(1)年度內嘉獎得予警告抵消。
(2)年度內記功一次或嘉獎二次,得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二次。
(3)年度內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二次,得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二次。
4. 移送司法部門
員工所犯過失如觸犯國家法律規范時,除依照本標準有關規定議處外,并移送有關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 附件
《獎懲呈報表》
有表
篇3:(公司)員工獎勵與懲罰條例
企業(公司)員工獎勵與懲罰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員工遵紀守法的主動性、自覺性,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三條獎勵范圍。
對有以下表現者之一的員工均給予獎勵: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在技術、產品、專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顯著成績的;
3.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4.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5.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
6.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7.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8.全年出滿勤的;
9.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10.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第四條獎勵種類。
公司可以設立如下獎勵項目。
1.精神獎勵
(1)記大功;
(2)記小功;
(3)嘉獎(獎狀、獎品);
(4)授予榮譽稱號。
2.物質獎勵
(1)一次性獎金;
(2)加薪;
(3)晉級;
(4)其他(旅游、培訓機會、住房)。
第五條獎勵規則。
1.記大功對象。
(1)對公司或國家有重大貢獻者;
(2)對公司業務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對危害公司和國家事件事先舉報或阻止,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天災、人禍、犯罪等現象,不顧安危,見義勇為者;
(5)開拓公司業務,經營業績(利潤、營業額)驕人者;
(6)獲得社會重大榮譽者。
2.記小功對象。
(1)對公司或國家有較大貢獻者;
(2)對公司業務有較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者;
(3)對危害公司和國家的事件,及時制止,避免較大損失者;
(4)見義勇為,獲得好評、稱贊者;
(5)開拓公司業務,經營業績優良者;
(6)拾金不昧且價值較高者;
(7)本職崗位工作表現優異者。
3.嘉獎對象。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公司之敬業楷模;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條獎勵標準。
第七條其他獎勵規定。
1.凡獲社會各類獎勵或榮譽稱號,其待遇按頒獎機關規定執行;
2.依照獎勵標準,員工1年內獎勵分累計滿10分,可晉升一級工資;
3.公司對有突出貢獻者,可授予稱號;
4.公司可設董事長獎、總經理獎,設定獎勵額度,每年頒發給工作優異者,起到類似諾貝爾獎的效應;
5.公司可通過獎勵汽車、住房、出國培訓、出國旅游等實物形式嘉獎勉勵先進員工。
第八條獎勵程序。
1.員工有符合獎勵條件的,由其所在部門及時提出申請,報人事部;
2.人事部審核決定,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3.討論決議經總經理簽字后生效;
4.凡獲得獎勵的員工均由公司發給獎狀或證書,并張榜公布;
5.獎勵事宜記入員工檔案;
6.員工獎金在頒布時發放,獎勵提成在其業績完成后1個月內兌現。
第三章處罰
第九條處罰種類。公司可設立如下處罰項目:
1.精神處罰。
(1)口頭警告;
(2)書面警告;
(3)記小過;
(4)記大過。
2.物質處罰。
(1)一次性罰金;
(2)降級、撤職(減薪);
(3)留用察看;
(4)辭退。
第十條過失分類。
(一)甲類過失。
1.記大過后仍再犯;
2.因觸犯法律被勞教、管制、罰金、判刑;
3.盜竊財物,挪用公款;
4.觸犯公司規章制度、嚴重侵犯公司權益;
5.連續曠工達5天或1個月內累計達10天;
6.煽動他人不服從規定或怠工;
7.多次欺詐、謾罵、威脅主管;
8.利用職權謀私、受賄,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
9.有重大泄密行為。
(二)乙類過失。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2
.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5.泄露公司機密;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導不力導致重大災害;
10.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三)丙類過失。
1.因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教唆他人;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4.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5.在公司內喧嘩、擾亂秩序、吵架、不服糾正者;
6.連續3次不參加公司重要活動;
7.連續曠工2天;
8.對各級領導態度傲慢,言語粗暴;
9.造謠生事。
(四)丁類過失。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2.因業務疏忽發生差錯;
3.教育培訓無故缺席;
4.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5.浪費公司財物;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離者;
7.服裝儀容經常不整者;
8.多次發生遲到早退現象,不按規定請假、銷假;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簽到。
第十一條處罰標準。
視情況進行一次性罰款(一般不超過其工資的20%),或決定減薪降職,乃至辭退。
1.員工曠工。
(1)曠工1天,扣除當月效益工資30%;
(2)曠工2天,扣除當月效益工資60%;
(3)曠工3~4天,扣除當月效益工資100%;
(4)曠工超過5天,辭退。
注:(1)遲到、早退3次折算曠工計半天;
(2)遲到、早退6次折算曠工1天,或累計時間超4小時折算曠工1天。
2.病假。病假超過標準,1天扣除10%效益工資。
3.事假。
(1)事假超過標準1天,扣10%效益工資;
(2)事假超過標準2天,扣30%效益工資;
(3)事假超過標準3天,扣50%效益工資;
(4)事假1年累計超過標準30天,可辭退。
第十二條其他處罰規定。
1.以功抵過。員工違紀受罰后,若獲得獎勵,本人可提出申請,以獎勵抵處罰;相抵后,該獎勵不現享受待遇,也不再進行累計。
2.員工因觸犯國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門處理,作無薪停職處理。
3.依照處罰標準,員工1年內處罰分累計滿10分,可辭退該員工。
4.對非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的處罰,比照正式員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資。
5.對連續3個月工作沒進展或連續6個月沒有盈利的部門、下屬企業正職干部予以降職或免職。
6.違反公司經濟合同管理辦法,擅訂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責任人與參與者賠償。
7.公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在我方者,追究駕駛員經濟責任,視情況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處罰程序
1.員工違紀后,由所在部門依據具體違紀事項和本條例提出處理意見。
2.各類處罰的過程。
(1)口頭警告,由當事人的主管簽字后生效,可報人事部備案;
(2)書面警告及以上處罰,經人事部審核,由公司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總經理簽字生效;
(3)對革職辭退須聽取工會意見。
3.申訴。員工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訴。申訴期維持原處理結論。
4.處罰事宜記入員工檔案,并予公告。
5.員工在受處罰之日起的一定時間內表現良好,可撤銷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條例經董事會批準生效,總經理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