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程序文件作用和要求
程序是為實施某項活動規定的方法。OHSMS程序就是為完成某一項體系要素活動所規定的方法。OHSMS標準要求組織建立OHS管理體系,并必須形成相應文件,表明某項OHS活動的目的和范圍,應做什么(WHAT),為什么這樣做(WHY),誰來做(WHO),何時(WHEN),何地(WHERE)以及如何做(HOW),應采用什么材料、設備、儀器和依據什么文件,以及如何進行控制和記錄。
程序文件按性質可分為:管理性程序和技術性程序;按層次可分為:組織一級程序和部門程序。
程序文件的作用和要求:
1)程序文件是實施OHS方針、目標、指標的具體措施,是對那些產生職業安全健康影響的活動進行策劃和管理所用的基本文件,是管理手冊的支持性文件。
2)每一個程序文件都應包含OHS管理體系中的一個邏輯上獨立的內容,可能是標準的一個要素,或要素中的一個部分,或是幾個要素相關要求的一組活動等。程序文件的數量、內容、格式和外觀由組織自行確定,程序文件一般不應涉及純技術性的細節,細節通常在工作指令或作業指導書中規定。
3)程序文件的有效實施才能體現OHS管理體系的功能,因此,程序文件的內容和要求要密切結合實際情況。程序文件展開的深度和廣度,取決于組織任務的復雜性,采用的工作方法、活動內容和對執行活動人員的水平、能力、技術與培訓所達到的效果。
4)程序文件實質上是組織管理中科學的管理制度,是法規性文件,要強制執行,因此程序文件應有可操作性和可檢查性。
篇2:編寫OHS管理體系文件的原則和基本要求
編寫OHS管理體系文件的原則和基本要求
編寫體系文件的原則是寫你要做的,做你所寫的,記你所做的。即:標準要求的要寫到,文件寫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效(文件寫完后一定要下發討論和修改,達到所寫即所做)。體系文件要做到:
1.系統性
-組織應對其OHS管理體系中采用的全部要素、要求和規定,系統有條理地制訂各項程序;
-所有文件應按統一規定的方法編輯成冊;
-各層次文件應做到接口明確、結構合理、協調有序;
-各層次文件應涉及OHS管理體系一個邏輯上獨立的部分。
2.法規性
-體系文件應在總體上遵循OHSMS標準,以及國家或主管部門的有關法規要求;
-文件一旦批準實施,就必須認真執行;
-文件修改只能按規定的程序進行。
3.協調性
-體系文件的所有規定應與組織的其他管理規定相協調;
-體系文件之間應相互協調;
-體系文件應與有關技術標準、規范相互協調;
-處理好各種接口,避免不協調或職責不清。
4.見證性
-體系文件作為客觀證據(適用性證據和有效性證據)向管理者、相關方、第三方審核機構證實本組織OHS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對于審核來講,OHS管理體系文件可作為下列方面的客觀證據:
危險因素已被辯識、評價并得到控制;
有關活動的程序已被確定并得到批準和實施;
有關活動處于全面的監督檢查之中;
職業安全健康績效和持續改進等。
5.唯一性
-對一個組織,其OHS管理體系文件是唯一的;
-通過清楚、準確、全面、簡單扼要的表達方式,實現唯一的理解;
-決不允許針對同一事項的相互矛盾的不同文件同時使用;
不同組織的文件可具有不同的風格。
6.適用性
-體系文件應根據標準的要求、組織規模、生產活動的具體性質采取不同的形式;
-體系文件的詳略程度應與人員的素質、技能和培訓等因素相適應;
-所有文件規定都應在實際工作中能得到有效的貫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