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投資公司財務審批制度
為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工作中的審批行為,明確公司財務支出的內部流程、決策程序及審批權限,完善健全公司內控制度,確保公司的各項預算目標的實現,保障公司健康持續發展,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全公司財務工作實行預算管理模式,公司在本制度規定范圍內行使審批權。
第二條 審批范圍:本公司直接經營活動、對外投資活動、融資活動、代建項目發生的款項收支,納入董事會審定通過的年度預算計劃。
第三條 公司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分管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等相關人員應嚴格審核公司各項經濟業務的發生,若因審核不嚴給公司造成的缺失,有關人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 審批原則
第一條 經辦人為審批事項的直接責任人,對該事項承擔直接責任。
第二條 審批人為審批事項的決策人,對審批事項承擔決策責任。
第三條 任何審批事項應包括:經辦人簽名、部門負責人簽署審核意見、審批人簽署審批意見。公司財務部門應根據公司財務要求做好入賬審核。
第三章 財務審批程序
1、公司員工預借款,包括出差臨時借款、采購臨時借款以及其他臨時性借款,由借款人填寫借款申請單,部門負責人簽章,分管領導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財務支付。
2、公司與項目部、往來單位之間發生的交易事項,由項目部經辦人填制資金申請書,并附相關支付款項依據,項目部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財務計算好應扣除的代繳稅金并開具手工完稅憑證交給往來單位經辦人,往來單位經辦人自行到稅務機關開具應稅發票交到財務部門后,財務部門才能支付款項。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的需上報區政府分管領導審批。
3、公司固定資產購置、調撥由使用部門申請,分管領導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辦公室辦理。
4、公司各項預付款項的支付均按經濟業務發生所簽定的合同約定執行。由項目經辦人填制付款申請單,項目部門經理初審后,經分管副總審核,財務經理核準,總經理審批后支付。
5、 涉及員工薪資、福利費事項的財務審批規定:每月3號前,由辦公室根據公司董事會確定的崗位薪資標準及福利標準、員工出勤情況的進行工資造冊,總經理審批。財務根據工資表準備資金,確保5號前準時發放工資。
6、公司臨時性員工福利發放,由公司辦公室提出方案,經公司辦公會會審核,公司總經理核批后實施。
7、各種費用:差旅費、辦公費、資料費、培訓費、招待費、會務費等報銷,由經辦人填寫費用報銷單,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部門單據是否齊全、符合規定等,總經理批準后。財務才能給予報銷。
8、公司組織的大型活動,應制定詳細的費用預算實施方案,該方案經公司分管副總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財務部依據批準的預算方案審核報銷。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后執行,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附件:1、****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建設性資金申請書
2、****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費用報銷單
篇2:物業公司財務審批管理作業指導書
物業公司財務審批管理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1.1本指導書明確了資金使用的審批權限、審批手續,有效地監督、控制各項財務支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
2.0適用范圍
2.1本指導書適用于南海市能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資金審批。
3.0審核流程
3.1各項開支依據集團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需要簽定合同的,必須憑已審批的合同正本開支。因特殊情況確實未能簽定合同而資金審核權限又無相應規定的,資金審批權限應依照合同的審批權限執行。
3.2按合同規定付款的付款通知單等付款憑據,必須經財務部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3.3對于已經辦理了合同審核的資金開支,若實際開支與合同不符又未簽定補充或變更合同的,則應按業務事項相應的合同審批權限重新進行審批。
3.4財務開支有計劃或預算的,應嚴格執行計劃或預算,超計劃或超預算的,應先申請追加計劃或預算,待批準后方可執行。
3.5對于計劃外非經常性開支項目,又未簽定合同的,可依照相應的計劃審批程序和權限,直接進行資金審批。
4.0財務開支手續
4.1固定資產購置,必須先經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批準方可購買。憑購貨合同正本、購貨發票、固定資產卡片支付。發票應有經手人、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名,固定資產卡片需填寫資產名稱、型號、各種技術參數、附屬設備名稱等(資產價值由財務人員填寫),并有固定資產使用人或保管人簽名。
4.2直接購進材料,憑購貨合同正本(2萬元以下可不簽合同)、購貨發票(發票沒有按明細項目填列的,需附購貨清單)支付。發票應有采購經手人、材料使用人(或證明人)、部門負責人簽名。
4.3領用材料、設備,憑領料單領料。生產用材料、設備的領料單需有領料人、部門負責人、倉管員簽名,并注明工程名稱或編號。非生產用材料、設備的領料單需有領料人、部門負責人、倉管員簽名。
4.4其它生產經營性費用,憑合同正本、發票支付。發票應有經手人、證明人、部門負責人簽名。
4.5非生產性開支
4.5.1銀行托收的辦公用水電費、電話費,憑財務部經理、總經理簽名后的發票、銀行付款通知入帳。
4.5.2住宅電話費、移動電話費、BB機臺費,按集團公司工資制度關于定額補貼的規定執行。
4.5.3廣告宣傳費,憑合同正本、廣告宣傳樣本、發票報銷。發票應有經手人、證明人、財務部經理、總經理簽名,合同應訂明廣告宣傳的時間、地點、期限、方式、內容。
4.5.4會議費,憑發票及會議簽到表報銷。簽到表需注明會議時間、地點、內容,會議餐費或會場租賃費發票需有經手人、財務部經理、總經理簽名。
4.5.5工資、補貼、獎金,憑財務部工資員(出納員兼)編制的工資表發放。工資表需有制表人、財務部經理、總經理簽名(管理處工資表需有管理處主任簽名)。
4.5.6教育培訓費用須憑稅務統一發票或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經審批后辦理報銷手續。
4.5.7其它費用,憑有關合同正本、發票或行政事業單位收據報銷。發票或收據有經手人、證明人、財務部經理、總經理簽名。
4.6工程項目結算(包括對外出包工程),憑工程所在地的建安發票、工程合同、經審核批準的結算書、竣工報告等結算。發票必須有經手人的簽名。
4.7預付款項,憑合同正本、職工業務借支單預付。借支單需有經手人、部門負責人、財務部經理、總經理簽名。辦理業務借支外的預付款項,需憑合同正本、收款單位收據,由經手人、審批人簽名后支付。
4.8債務的清償
4.8.1清償各項債務,需取得收款單位收據或其它收款憑據應由財務部經理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支付。
4.8.2稅金、其它應交款項的支付,憑財務部經理簽發的付款通知單或報稅憑證,經總經理審批后支付。
4.9對確需開支,又確實未能取得規定發票或行政事業單位收據的,按上述規定執行。
4.10維修基金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公司提出維修基金年度使用計劃,報業主委員會審批。
4.11按照資金審批權限,凡需辦理資金使用審批的,還需憑已簽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才可報銷或入帳。
5.0引用文件和記錄表格
5.1《資金使用審批表》
篇3:天安地產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安永地產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為了加強會計核算工作,增收節支,強化公司的內控,保證本公司健康、高效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一切經濟業務收支均按公司管理層及開發項目管理特點設置相應的審批程序、步驟、方法。
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對違反規定未納入部門資金預算、管理費用包干標準的財務收支,財務中心不予支付和報銷。
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對認為是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當向單位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請求處理。單位領導人應當在接到書面意見起十日內作出書面決定,并對決定承擔責任。?
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制止和糾正,又不向單位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的,也應當承擔責任。
簽訂工程合同、廣告合同、招商合同、代理合同、外包合同及其他類型的經濟合同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對方單位必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必要的經濟承擔能力;經過年檢的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及經營許可證;法人代碼卡;法定代表人經辦,應出示法人證明書;非法人代表經辦,應出示法人授權委托書;必須具備經濟合同應具備的條款。
每份合同或協議的授權、審批與簽字范圍如下:()萬元以內由部門主管或經理辦理并簽字;()萬元以上至()萬元由部門主管或經理辦理,且由分管部門的副總裁簽字;()萬元以上至()萬元由主管或經理辦理,由分管部門的副總裁或董事長簽字,必要時參與商簽;()萬元以上由經理或副總裁辦理,由分管部門的副總裁或董事長商簽;所有金額在()萬元以上的工程款合同和金額在()萬元以上的其他合同,均需律師簽字后方能生效。
工程費用一律用轉賬支票,付款金額在()萬元以內由部門主管或經理辦理,且由項目副總裁簽字;付款金額在()萬元以上除由部門主管或經理辦理且由項目副總裁簽字外,必須由公司董事長加簽;每付一筆工程款將發票與工程支付憑據(應有工程監理、工程主管、預算員、總裁辦、項目總經理、董事長的簽字)附上,到財務中心辦理結算。
支付報賬方式除工程費用外的費用無論預支還是報銷,金額在()元以上使用轉賬支票。若采用支票結算,按照每次結算的費用金額在()萬元以內由項目副總裁簽字,在()萬元以上由董事長加簽。若采用現金結算,每次結算的費用金額在()萬元以內由項目副總裁簽字,在()萬元以上由董事長加簽。
除工程外的其他費用報銷填寫《安永房產公司費用支付憑據》,附有發票、驗收入庫單和成批物資清單,經有關人員簽字后,www.zonexcapitaltr.com方能到財務中心報銷,且由公司各部門作好備查登記。在填寫《安永房產公司費用支付憑據》時,各部門經辦人應按費用類別分項填寫,費用單在粘貼時應對齊左上角,若有入庫單據應單獨粘貼。
辦理支付事項,不論金額大小、費用類型均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由公司董事長(總裁)終審簽字后方可在財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所有合同簽訂完畢,由經辦人將合同或協議原件從合同或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報到財務部,財務部收到合同或協議的次日起開始執行付款。若無合同,財務拒絕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