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第一初級中學會計工作職責
一、學校會計應根據會計基礎規范制度和學校會計工作的任務,負責統一管理學校會計工作。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二、學校會計應當事先收集,提供編制財務預算計劃的有關資料,并參與編制和嚴格執行經上級批準的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地供應資金,并監督實際使用情況。檢查資金的使用效果,力爭少花錢多辦事,使事業計劃與行政任務得以順利完成。
三、學校會計應當熟悉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帶頭執行并做好宣傳督促工作。嚴格執行原始憑證、票據的初審,對不符合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規定或手續不全、憑證不實的款項有權拒絕受理,并及時報告后勤處主任或校長處理。屬于明顯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必須堅決抵制。
四、根據政策規定,遵守各項收費制度,積極組織有關收入。嚴禁私設“小金庫”,對各項收入保證及時足額入帳,按時完成上繳任務。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和開支標準,正確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項預算外資金。
五、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每月、每季、半年、全年)檢查、分析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總結單位預算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和問題,及時提出建議。
六、學校會計對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稅務、銀行等部門來本單位了解檢查財務會計工作的人員,要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按照會計法規定,財會人員要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薄、報表等財務檔案資料,并定期立卷歸檔。
八、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與出納人員密切合作,做到相互支持,配合默契。
九、做好學校財務支出的保密工作,不準隨便泄露財經信息。
十、不得將會計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后勤處主任和校長指派他人代管,并將經管的會計憑證、帳目款項和未了事宜,向接辦人員移交清楚,由后勤處主任負責監交。
十一、按時上報、完成學校年初預算和年終決算。完成后勤處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篇2:物業公司主辦會計崗位職責說明
物業公司主辦會計崗位職責說明
1、崗位職責
a)按會計制度規定,編制各種記帳憑證,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b)負責妥善歸檔保管好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一切檔案資料。
c)抓好各種應收款項的收取工作。
d)依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按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做好有關資料的報送工作,按發票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發票的保管及發出工作。
e)編制每月經營情況分析,并提供分析報告。
f)不定期核對現金余額,抽查出納現金庫存情況,負責出納收付和營業收銀的稽核與跟蹤工作。
g)月終對各倉庫進行抽盤。
h)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職位說明
a)年齡50歲以下,身體健康;
b)大專以上學歷,會計類專業,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c)有獨立的會計帳務處理經驗,熟悉國家和公司制訂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d)工作認真、負責,原則性強、廉潔奉公。
e)工作負責范圍:負責公司的會計業務處理。
篇3: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對規定的會計科目名稱、編號、核算內容和對應關系,不得任意改變。
2、對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3、要嚴格審核會計憑證并妥善保管。對偽造、涂改或經濟業務不合法的憑證,應拒絕受理,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4、按照規定設置總賬,明細賬。啟用會計賬簿時,應在賬簿封面上寫明單位名稱和賬簿名稱,賬簿扉頁上應附“啟用表”。
5、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賬簿。賬簿記錄發生錯誤時,不準涂改、刮擦,刪除的文字或數字劃線注銷(必須使字跡清晰可辨),然后在劃線上方填寫正確方案或數字,并由記賬人員蓋章(簽字)。
6、按照規定,定期(月、季、年)核對賬目、結賬、編制會計報表,并做到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任何人都不得竄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竄改會計報表數字。
7、按照規定對各種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