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校收入與支出管理和核算制度
根據本校的具體情況,為規范本校財務收支,特制訂收入與支出管理和核算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財務收入
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由財務部門按收費項目開具發票或收據,并存入財政專戶。代辦項目不能跨學期收費。
二、財務支出
1.一切貨款的支付,必須按照付款約定期,由經辦人員填寫付款申請單,部門負責人審批,財產管理人員辦理入庫手續,會計復核,經校長審批后方可付款。
2.一切工程款必須有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工程款的發票必須符合合同或協議上的內容。工程款必須經主管校長、總務主任及經辦人簽字方可付款。
3.一切日常費用的報銷支出,必須由經手人簽字,根據金額大小經主管校長或總務主任審批后方可付款。
4.嚴格用款計劃,??顚S?,政府采購項目嚴格按預算進行。
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當對財務收支進行監督
1.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全或更正。
2.對違反規定不納入單位統一會計核算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
3.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4.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的財務收支,會計人員既不予以制止和糾正,又不向學校領導匯報的,也應當承擔責任。
5.將學校的全部收入、支出統一分類,對各項資金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篇2:北京市市級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辦法(2002試行)
北 京 市 財 政 局
京財預[20**]1830號
關于印發《北京市市級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市屬各行政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預算改革,規范和加強市級部門預算的管理,我們制定了《北京市市級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我局。
附件:《北京市市級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辦法》(試行)
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北京市市級基本支出預算
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業單位正常運轉的資金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北京市預算監督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市級行政事業單位。
第三條 基本支出預算是部門支出預算的組成部分,是行政事業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計劃,其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兩部分。
人員經費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包括公用支出和專項業務費兩部分。
第四條 行政事業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作為項目支出預算管理。
第五條 編制基本支出預算的原則
(一)優先保障的原則。財力安排首先應保障單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證行政事業單位的日常工作正常運轉。
(二)綜合預算的原則。在編制基本支出預算時,預算內外資金要統籌考慮、合理安排。
(三)合理配置資產原則。建立預算單位資產動態管理系統,按照統一的預算單位資產配置標準,實行閑置和超標資產統一調配,合理安排正常運轉和維護經費。
(四)定員定額管理為主的原則?;局С鲱A算實行定員定額管理;沒有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可以按照國家財務規章制度的規定、部門預算編制的有關要求,結合單位的收支情況,合理安排基本支出預算。
第二章 制定定額標準的原則和方法
第六條 定員和定額是測算和編制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預算的重要依據。
定員是指國家機構編制主管部門根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性質、職能、業務范圍和工作任務所下達的人員配置標準。
定額是指財政部門根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和日常工作任務的合理需要,結合財力的可能,對基本支出的各項內容所規定的指標額度。
第七條 制定定額標準的原則
(一)考慮單位的實際支出水平,逐步統一標準。
(二)以財力為基礎,結合實際,具有可行性。
(三)定額標準規范化,制定方法具有科學性。
第八條 制定定額標準的方法
(一)依據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財力狀況,社會物價水平及單位的工作量、人員、資產等數據資料制定定額標準。
(二)根據基本支出的特點,按照財政部門下發的政府預算支出“節”級科目形成若干基本支出定額項目。
(三)基本支出定額項目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兩部分。
人員經費定額項目包括人員支出中的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費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中的離休費、退休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費用。
公用經費定額項目包括公用支出中的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福利費、物業管理費、
維修費、辦公設備購置費和其他費用。
(四)為規范定額管理工作,根據行政單位所承擔的職能和事業單位的行業及業務特點,將行政事業單位分為若干類型。在核準同類單位工作量、占用的資源和相關歷史數據資料的基礎上,以人或實物為測算對象,確定各類單位各定額項目的單項基準定額。
(五)在確定同類單位單項基準定額的基礎上,確定同類單位的分檔定額標準,最后確定各單位所應執行的各個單項定額標準。
(六)各個單項定額標準的總和構成單位基本支出的綜合定額。
第九條 定額標準的調整
定額標準的執行期限與預算年度一致;定額標準的調整在預算年度開始前進行;定額標準一經下達,在年度預算執行中不作調整;影響預算執行的有關因素,在確定下一年度定額標準時,由財政部門統一考慮。
第三章 基本支出預算的申報核定與執行監督
第十條 部門根據財政部門編制年度預算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組織編制本部門申報基本支出預算的基礎數據和相關資料,按照規定格式報送財政部門。
第十一條 財政部門對部門報送的基礎數據和相關資料進行審核,按照定額標準及有關依據,測算并下達基本支出預算控制數。
第十二條 部門在財政部門下達的基本支出預算控制數額內,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編制本部門的基本支出預算,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財政部門。
第十三條 財政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對部門報送的預算進行審核匯總,上報市政府審定。經市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后,及時向部門批復預算。
第十四條 基本支出預算中按規定應納入政府采購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應按照國家有關政府采購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部門要嚴格按照批準的基本支出預算執行,從緊控制各項開支,并對資金使用效益和財務活動情況進行分析和評價。
第十六條 財政部門負責對部門基本支出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公用經費中的專項業務費比照《北京市市級項目支出管理辦法》(試行)管理。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
篇3:業務用餐費用支出的審批程序和費用標準
業務用餐費用支出的審批程序和費用標準
根據常依辦發(20**)46號“關于招待費報銷申報規定”,為嚴格控制各項費用的開支,結合本公司實際,就有關業務執行費支出的審批程序和費用標準如下:
一、用餐程序及標準
凡外單位(人員)來公司聯系工作、洽談業務等需要安排就用餐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由業務部門(人員)到綜合辦填寫用餐申請單(必須注明用餐事由、用餐人數),經部門負責人簽字,送綜合辦審核后分三種情況安排:
?、?客飯 標準:5元/份,憑綜合辦發就餐券到食堂用餐。
?、?桌餐 標準:20~30元/人(需經分管領導批準,超過部份另批后方可予以報銷)。
用餐地點:原則上在指定餐館(新園春酒家),憑綜合辦簽發的用餐單用餐。
?、?確因需要到其他地方就餐的,由部門提出申請,部門負責簽字后,由綜合辦轉公司主要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就餐。就餐采取即時付清,報銷憑證由使用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綜合辦主任審核,經董事長簽批后,財務價格部方能給予報銷。
二、專項費用
因工作需要使用專項費用的,按下列程序辦理:
由項目實施部門負責人提出項目活動經費預算申請報告,詳細說明所需費用的列支(會務、接待、住宿、差旅費、禮品、咨詢費等),預算費用報告送綜合辦,由綜合辦交董事長審批后統一負責實施,特殊情況事后立即補辦手續。
三、其他有關事宜
1.來賓需住宿的,原則上由來賓自理,確需由本公司負責報銷的,一律由綜合辦負責(按有關審批手續)辦理。
2.需贈送禮品的標準嚴格按省、市紀委的有關規定執行。
3.嚴禁任何個人用公款招待親屬、朋友,一經發現,按所花費用的三倍在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4.凡在外用餐不辦理用餐申請手續的(擅自在用餐飯店簽字無效),一律由用餐人(或部門)自行承擔。銷售業務的用餐按銷售承包額定數規定使用。
以上規定經董事長批準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