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精品源自 方案 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項目的填列方法
(1)“實收資本(或股本)”項目,反映物流企業各投資者實際投入的資本(或股本)總額。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 (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已歸還投資”項目,反映中外合作經營物流企業按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本項目應根據“已歸還投資”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3)“資本公積”項目,反映物流企業資本公積的期末余額。本項目應根據“資本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盈余公積”項目,反映物流企業盈余公積的期末余額。本項目應根據“盈余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其中,法定公益金期末余額,應根據“盈余公積”科目所屬的“法定公益金”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物流企業尚未分配的利潤。本項目應根據“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的余額計算填列。未彌補的虧損,在本項目內以“-”號填列。
篇2:會計報表編制說明:資產負債表
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資產負債表
一、本表反映公司一定日期全部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情況。
二、本表“年初數”欄內各項數字,應根據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內所列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數”欄內。
三、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現金”項目,反映公司的庫存現金。本項目應根據“現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銀行存款”項目,反映公司存入銀行的各種款項。本項目應根據“銀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短期投資”項目,反映公司購入的能夠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債券。本項目應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拆出資金”項目,反映公司按規定從事拆借業務而拆出的資金。本項目應根據“拆出資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保戶質押貸款”項目,反映人壽保險公司按規定對保戶提供的質押貸款。本項目應根據“保戶質押貸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6.“應收利息”項目,反映公司因債券投資等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本項目應根據“應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7.“應收保費”項目,反映公司應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險費。本項目應根據“應收保費”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8.“應收分保賬款”項目,反映公司開展分保業務而發生的應收未收的各種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分保業務往來”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填列。
9.“壞賬準備”項目,反映公司提取尚未轉銷的壞賬準備。本項目應根據“壞賬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0.“預付賠款”項目,反映公司在處理各種理賠案過程中按照保險合同約定預先支付的賠款。
本項目應根據“預付賠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1. “存出分保準備金”項目,反映公司分入分保業務按保險合同約定存出的分保準備金。本項目應根據“存出分保準備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2.“存出保證金”項目,反映公司開展直接承保業務按合同約定存出的保證金。本項目應根據“存出保證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3.“其他應收款”項目,反映公司除應收利息、應收保費和分保業務往來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未余額填列。
14.“物料用品”項目,反映公司業務經營、勞動保護和辦公等方面使用的庫存物料用品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物料用品”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5.“低值易耗品”項目,反映公司在庫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低值易耗品”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6. “待攤費用”項目,反映公司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各項費用。開辦費、超過一年以上攤銷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以及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費用,應在本表“長期待攤費用”項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應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伴L期待攤費用”科目中將于一年內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項目內反映。
17.“待處理流動資產凈損失”項目,反映公司在清查財產中發現的尚待批準轉銷或作其他處理的流動資產盤虧、毀損扣除盤盈后的凈損失。本項目應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所屬“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如“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明細科目期末為貸方余額,以“-”號填列。
公司待處理的固定資產凈損失,應在本表“待處理固定資產凈損失”項目另行反映。
18.“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公司除上述流動資產項目以外的其他流動資產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9.“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反映公司購入的在一年內(不含一年)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長期債券投資中,將于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應在流動資產類下“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單獨反映。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債券投資”科目期末余額扣除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后的數額填列。
20.“固定資產原價”和“累計折舊”項目, 反映公司的各種固定資產原價及累計折舊。融步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產權尚未確定之前,其原價及已提折舊也包括在內。這兩個項目應分別根據“固定資 產”科目和“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1‘“在建工程”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各項末完工程的實際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包括交付安裝的設備價值,未完建筑安裝工程已經耗用的材料、工資和費用支出、預付出包工程的價款、已經建筑安裝完畢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裝工程成本、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等。本項目應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2.“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公司因出售、毀損、報廢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凈值,以及固定資產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變價收入等各項金額的差額。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如為貸方余額,應以“-”號填列。
23.“無形資產”項目,反映公司各項無形資產的原價扣除攤銷后的凈額。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4.“長期待攤費用”項目,反映公司尚未攤銷的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合一年)的各種費用,如開辦費、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以及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合一年)的其他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中將在一年內(含一年)攤銷的部分,應在本表“待攤費用”項目填列。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扣除一年內(含一年)攤銷的數額后的余額填列。
25.“存出資本保證金”項目,反映公司按規定比例繳存的、用于清算時清償債務的保證金。本項目應根據“存出資本保證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6.“抵債物資”項目,反映公司因債務重組而收到的物資,包括物料用品、固定資產等。本項目應根據“抵債物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7.“其他長期資產”項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項長期資產項目以外的其他長期資產。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8.“短期借款”項目,反映公司經批準借入尚未償還的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各種借款。本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9.“拆入資金”項目,反映公司按規定從事拆借業務而拆人的資金。本項目應根據“拆入資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0.“應付手續費”項目,反映公司應向受其委托并在其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保險代理人支付的手續費。本項目應根據“應付手續費”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1.“應付傭金”項目,反映公司應向專門推銷壽險個人營銷業務的個人代理人支付的傭金。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傭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2.“應付分保賬款”項目,反映公司開展分保業務而發生的應付未付的各種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分保業務往來”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填列。
33.“預收保費”項目,反映公司向投保人預收的保險費。本項目應根據“預收保費”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4.“預收分保賠款”項目,反映公司分出分保業務按保險合同約定預收的分保賠款。本項目應根據“預收分保賠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5.“存入分保準備金”項目,反映公司分出分保業務按合同約定扣存分保接受人的保費形成的準備金。本項目應根據“存人分保準備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6.“存入保證金”項目,反映公司按合同約定接受存入的保證金。本項目應根據“存入保證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7.“應付工資”項目,反映公司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工資”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為借方余額,本項目以“-”號填列。
38.“應付福利費”項目,反映公司提取的福利費。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為借方余額,應以“-”號填列。
39.“應付保戶利差”項目,反映公司人壽保險業務按保險合同約定發生的應付給保戶的利差支出。本項目應根據“應付保戶利差”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0.“應付利潤”項目,反映公司應付未付給投資者的利潤(多付數以“-”號填列)。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利潤”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1.“應交稅金”項目,反映公司應交未交的各種稅金(多交數以“-”號填列)。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2.“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公司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3.“預提費用”項目,反映公司所有已經預提計入成本費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預提費用”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預提費用”科目期末為借方余額,應合并在“待攤費用”項目內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內。
44.“未決賠款準備金”項目,反映公司由于已經發生保險事故并已提出保險賠款以及已經發生保險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險賠款而按規定提存的末決賠款準備金。本項目應根據“未決賠款準備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5.“末到期責任準備金”項目,反映公司一年以內(含一年)的財產險、意外傷害險、健康險業務按規定提存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本項目應根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6.“保戶儲金”項目,反映公司以儲金利息作為保費收人的保險業務,收到保戶繳存的儲金。本項目應根據“保戶儲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7.“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反映公司除以上流動負債以外的其他流動負債。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8.“長期責任準備金”項目,反映公司再保險、長期工程險等業務按規定提存的準備金。本項目應根據“長期責任準備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9.“壽險責任準備金”項目,反映公司人壽保險業務按規定提存的準備金。本項目應根據“壽險責任準備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0.“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項目,反映公司長期性健康保險業務按規定提存的準備金。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1.“保險保障基金”項目,反映公司按規定提取的保險保障基金。本項目應根據“保險保障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2.“長期借款”項目,反映公司經批準借入尚未歸還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本息。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3.“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公司除上述長期負債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如應付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等。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一年內到期的長期應付款,應在“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內單獨反映。
54.“住房周轉金”項目,反映公司按規定取得的可用于職工住房方面的資金。本項目應根據“住房周轉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5.“其他長期負債”項目,反映公司除以上各項長期負債以外的其他長期負債。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6.“實收資本”項目,反映公司實際收到的資本總額。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7.“資本公積”項目,反映公司取得的資本公積。本項目應根據“資本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8.“盈余公積”項目,反映公司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本項目應根據“盈余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其中,公益金期末余額,應根據“盈余公積”科目所屬的“法定公益金”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9.“總準備金”項目,反映公司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總準備金。本項目應根據“總準備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60.“末分配利潤”項目,反映公司尚未分配的利潤。本項目應根據“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的余額計算填列。未彌補的虧損,在本項目內以“-”號反映。
61.公司如有經國務院特批對外進行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頒布以前投出的目前尚未收回的長期股權投資,可以在“長期債券投資”項目(第29行)上增設“長期股權投資”項目(第28行)反映。
公司如對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券投資提取投資風險準備,可以在“長期債券投資”項目(第29行)下增設“投資風險準備”項目(第30行)反映。
公司如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頒布以前發放的目前尚未收回的貸款,可以單獨設置“貸款”類項目,并在其下設置“貸款”項目(第32行)和“貸款呆賬準備”項目(第33行)反映。
篇3:物業處固定資產登記管理規定
物業處固定資產登記管理規定
1.0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過帳登記,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0管理處財務室對所有正在使用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運輸工具、機械器具工具等)必須建立臺帳,管理處財務室則是固定資產的實物主管部門。
3.0固定資產由公司財務統一編碼,管理處應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表,依據不同類別建立固定資產登記卡片,做到一物一卡。
4.0明確固定資產使用人,使用人是當然的保管人,對各類固定資產管理處各使用部門應正確使用,并妥善保管,同時做好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5.0對固定資產代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毀損或損失,有關負責人應負擔賠償責任,按情節應賠償原價的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