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品購進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據《藥品管理法》、《山東省藥品使用管理條例》、《藥品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制定。
二.本院藥品采購工作由具有藥師職稱的技術人員負責。
三.本院藥品全部向取得合法證照的企業進貨,購進藥品依簽訂合同,除按《經濟合同法》簽訂一般條款外,同時注明質量條例。電話進貨事先與供貨企業簽訂藥品質量保證協議,首營企業同時向其索取合法證照,經質量負責人審核后登記歸檔。
四.對與本院進行業務聯系的供貨單位及上門推銷藥品,向其索取以下證件,并建立審驗記錄:
1.加蓋該企業公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GMP認證證書、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批發)和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2.加蓋該企業公章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字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權書原件,委托授權書應明確規定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
3.藥品銷售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五.購進進口藥品,向供貨企業索取《進口藥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加蓋銷售單位質量管理機構的原印章;進口藥品應有中文標識和說明書。
六.本醫院對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實行審核制度。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七.采購員做到及時收集市場需求信息,科學組織貨源,以銷定進,勤進快銷,保證合理庫存。
八.醫院建立藥品購進臺賬,臺賬真實、完整地記錄藥品購進情況。記載項目: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貨單位、購貨數量、購銷價格、購貨日期、經辦人、負責人簽名,購進記錄保存至嘗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藥品購進臺賬由藥品采購工作人員負責。
九.本制度責任人為藥品采購工作人員。
十.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篇2:醫藥物資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購進管理制度
文件名稱
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購進管理制度
編號
YYWZ-QM-HT-002-20**-01
起草部門
質量管理部
起草人
起草日期
審閱人
審閱日期
批準人
批準日期
執行日期
版本號
002
文件頁數
共2頁
變更記錄
變更原因
按90號文修訂
一、目的
嚴格把好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的購進業務質量關,確保依法經營并保證經營質量安全。
二、依據
《藥品管理法》、《關于切實加強部分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銷售管理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管理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復方甘草片和復方地芬諾酯片購銷管理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含麻醉藥品和曲馬多口服復方制劑購銷管理的通知》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購進環節的質量管理。
四、內容
1、藥品配置中心指定專人負責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的采購工作。
2、具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均可經營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公司需從藥品生產企業或藥品經營企業購貨,不得從任何非法渠道進貨。
3、采購活動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3.1確定供貨單位的合法資格;
3.2確定所購入藥品的合法性;
3.3核實供貨單位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
3.4與供貨單位簽訂質量保證協議。
采購中涉及的首營企業、首營品種,按《供貨單位及銷售人員資質審核制度》執行。
4、采購進口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需審核供貨單位是否有《進口準許證》。
5、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采購員按月制定“藥品采購計劃”,并報質量管理部審核后執行計劃。指定專人簽訂進貨合同,并加蓋公章、注明交貨方式和交貨地點。
6、采購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貨款應匯到供貨單位的銀行賬戶,禁止使用現金進行藥品交易。
7、對有特殊溫度要求的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品種,公司應自備或要求供貨單位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冷藏車或冷藏設備運輸,并收集、做好運輸過程中和到站提(接)貨時的“提運隨貨同行冷鏈溫控記錄”。
8、購進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品種應有合法票據,并按規定建立“藥品采購記錄”。采購記錄包括藥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生產廠商、供貨單位、數量、價格、購貨日期等內容。
篇3:一中實驗室藥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實驗室藥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藥品由專人負責,藥品按規定擺放整齊,每個藥品柜有標簽,標明藥品名稱及數量。
二、藥品領用須經負責人同意,填寫領用單。一般情況下只允許實驗教師領取,其他人員領用需經教務處批準方可填單領用。
三、每年藥品購買由藥品負責人報計劃,教務處審批,總務處購買,再由藥品負責人驗收入庫。
四、藥品管理每年盤點一次,購進藥品與耗用明確,報教務處備案。
五、藥品室需設立危毒藥品專柜,須上兩把鎖,由兩位實驗教師分別管理其中一把鑰匙。取用藥品,需兩位老師同時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