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校)校內經營管理辦法
根據高等院校后勤社會化改革要求,為加強對校內經營管理,更好地為教學、科研和師生生活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一、校內所有經營性服務項目,均由后勤基建處負責開發和管理,其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在校內從事各種經營活動。
二、后勤基建處在校內所從事的各項經營服務,必須嚴格遵守學校有關規定依法經營,各項服務收費和教育超市物品的售價應公正、合理,自覺接受物價管理部門的監督。
三、物品銷售必須嚴把進貨關,不得在校內經銷偽冒假劣和“三無”產品,一經發現,學??韶熈钔I整頓,并報有關部門處理。
四、食品銷售必須符合食品衛生管理要求,不得出售超保質期和變質食品,一經發現,按規定追究經營者和經營負責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五、校內進行的各項經營服務,必須符合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不得銷售有害師生身心健康的物品。
六、國家限制和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的物品銷售,必須報經學校批準,否則將追究當事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七、在校內進行各項經營必須經學校核準后,定點銷售。臨時性設攤經營必須報經學校同意。
八、引進社會人員來校租賃或聯合經營,實行準入審核制度,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統一招標。招標完成后,由學校相關部門簽訂經營合同。后勤部門對其經營負有監管的權力。
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篇2:學院本科專業校內評估工作實施細則
本科專業校內評估工作實施細則
一、評估要求
(一)依據《z師范大學本科專業評估指標體系》,由學院組織各專業進行自評,主要檢查專業定位和培養目標、專業建設規劃及實施完成情況,最后完成本科專業建設評估自評報告。
(二)聘請校外專家對自評報告進行函審,并提出專業建設改進意見和建議。同時由校外專家、校內教學督導員及相關教學管理人員組成評估專家組,深入學院,通過聽課、座談和現場考察等方式,檢查各專業教學管理的規范性。最后由評估專家組根據自評報告函審結果和現場實地考察情況,完成評估反饋意見,提出整改建議。
二、時間安排
(一)3月1日-4月7日,各專業自評階段。
(二)4月8日-4月15日,聘請校外專家對專業自評報告進行評審,診斷其專業建設定位和發展方向的準確性。
(三)4月16日-27日,組織五個專家組對24個文科類專業進行教學管理方面的檢查和評估。
(四)4月28日-5月8日,各專業根據評估反饋意見和建議,完成專業整改方案。
(五)5月9日-5月16日,各專業報送整改方案。
三、評估分組
(一)教育學、學前教育、英語、日語、旅游管理,共5個專業。
(二)經濟學(含基地)、金融學、市場營銷、工商管理、財務管理,共5個專業。
(三)歷史學、圖書館學、檔案學、社會工作、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共5個專業。
(四)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勞動與社會保障、思想政治教育,共4個專業。
(五)漢語言文學(含基地)、廣播電視新聞學、廣告學、漢語言、對外漢語,共5個專業。
四、實地考察
(一)聽取專業負責人專題匯報,時間不超過15分鐘。
(二)查閱有關專業建設佐證材料,佐證材料應與評估方案指標體系相對應(其中每個專業隨機抽查10-15%的畢業論文和試卷)。
(三)召開師生代表座談會,每個專業隨機抽取老、中、輕教師代表各2名,以及學生代表10名參加座談會。
(四)進行隨堂聽課,每個專業至少聽取2名教師的課。
(五)考察實驗室或實踐教學場所。
五、其他說明
(一)請按照《z師范大學本科專業評估指標體系》涵蓋的內容完成自評報告。
(二)自評報告力求內容全面、具體,并對本專業建設的特色進行準確概括。
篇3:學校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3)
> 學校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三)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上海節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精神,結合我區教育系統的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顒踊蛘叻艑W后滯留學?;顒?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辦法
l、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處理程序
(-)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就近、區級以上醫院、保留車票或發票)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
(-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區青保辦和業務科室;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區青保辦和業務科室,可先口頭后書面,同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出險)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一般由校長、分管校長和政教、總務主任等人組成)
5、調查取證。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二)事故處理現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不解決住房、戶口、開學和工作;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小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不論是平保還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復印件;
(2)病歷卡復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4)憑上述材料到區青保辦填寫的《校方責任險賠付意向書》,并由區青保辦蓋章;
(5)學校帳號
(6)平保理賠地址:常熟路*號靜安廣場1**樓 郵編***
聯系電話:****聯系人:***
人保理賠地址:四平路722號:(近郵電新村)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流程圖
發生事故--通知家長--送醫院→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報局有關科室和保險公司→調查取證→協商→起草《協議書》→支付補償金→填寫校方責任險賠付意向書→保險公司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