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集團有限公司公司簡介
z市供水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 1959 年,中型一類企業,現擁有職工 800多人,資產總額超過3億,日供水能力 26 萬噸,供水主管網 1400多公里。主要從事z市中心城區自來水生產、供應、管理以及各種供水管道安裝、水表測試、二次供水管理、水質化驗等工作。
作為城市重要的窗口行業,長期以來,公司牢固樹立“用戶第一”的理念,努力加強企業管理和職工教育,深入開展供水優質服務活動,大力發展供水基礎設施建設。日臻完善的供水設施和充足的水量可滿足城市近幾年快速發展的用水需求,中心城區供水壓力完全滿足國家規范要求,自來水水質完全達到了國家飲用水標準,公司兩個水廠順利通過國家106項水質達標檢測并成為全國城鎮達標水廠,公司供水安全通過省建設廳和省水協城市供水企業安全技術管理體系評估。
公司先后榮獲省“五一”勞動獎狀、省級文明單位、省級衛生先進單位、省供水優秀單位、省建設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優秀企業、職業道德建設先進單位、供水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省水協供水行業先進單位、省水協及z市創先爭優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篇2:供水公司職工年休假制度的補充規定
供水公司關于職工年休假制度的補充規定
公司各部、室:
按照《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年休假?!惫咀鳛楣梅招孕袠I,生產責任重大、經營任務繁重,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崗位人員逐年缺失嚴重的現狀,現就公司管理制度中年休假制度做如下補充規定:
一、各部、室享受年休假的職工當月工資只發放工資構成中的前四項,即:崗位工資、崗位津貼、工齡工資、生活補助。
二、各部、室享受年休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公司年底“雙薪”。
三、職工遇重大不可預見事件(天災人禍、本人及直系親屬重大疾病住院、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需請事假時,經班長、副部長(副主任)、部長(主任)、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可在其年休假的假期內沖抵年休假,不扣發工資和年底“雙薪”。
公司管理制度中原年休假制度與此補充規定相悖的,以本次補充規定為準。
本規定從20**年1月31日起執行。
篇3:供水公司車輛管理制度(二)
供水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為加強公司車輛管理,達到安全行車、節能降耗,并確定工作生產用車之目的,制定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一、 車輛管理辦法
(一)本規定所指車輛系公司所有車輛,由部、室根據工作需要調度。
(二)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嚴禁公車私用。
(三)車輛出市區,需報部、室分管經理批準;對外借車和駕車出差,一律報請總經理批準。
(四)所有車輛年審費、保險費、購置費等一律由行政部統一負責辦理。行政部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確保車證合一,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五)各種車輛如在運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等,除向所在交警部門報案外,應立即報行政部處理,并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
(六)節假日及正常工作日下班后,車輛一律要停放在公司院內,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確需使用的,必須由分管經理審批。車輛所屬部、室的負責人應及時將情況告知行政部。
(七)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報告部、室負責人,說明原因。部、室負責人應及時將情況告知行政部。
(八)行政部每月將考核結果及車輛存在的問題予以通報。
二、駕駛員管理規定
(一)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駕駛車輛。
(二)各駕駛員考勤由各部、室統一考記。
(三)嚴禁酒后駕車。
(四)駕駛員對單位的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五)駕駛員應及時主動地保養、清洗車輛,保持車輛干凈衛生,車內無垃圾雜物。
三、車輛維修和加油規定
(一)公司所有車輛維修和加油統一由行政部負責。
(二)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需維修的,由相關部、室負責人簽字申請,報行政部審核,經行政部分管領導審批和總經理批準后,到公司指定維修廠修理。維修期間,行政部要嚴格要求和監督維修廠按已審定的擬維修配部件進行維修,如新增加必要的維修事項,必須向分管領導或總經理再申請、再審批。車輛修好接車時,必須嚴格檢查、核對維修單項目及價格后,由專任駕駛員簽字接車。維修費由行政部統一負責辦理。
(三)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必須到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
1. 每周二、周五上午為統一加油時間,特殊情況需外出加油的,由車輛所屬部、室負責人報分管領導批準,事后及時向總經理說明情況,否則不予報銷;
2. 實行油卡加油制度,由油料管理員統一保管。油料管理員在現場核實后開具實量小票,并由駕駛員簽字認可;
3. 行政部建立車輛用油臺帳,每月核算一次各車輛用油情況,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進行統計,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四、獎罰細則
(一)違規與事故處理,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 無照駕駛;
2. 酒后駕駛;
3. 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4. 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5. 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二)工作需要用車,但駕駛員無故不出車者,每次處罰100元。
(三)嚴禁公車私用,違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并處罰部、室200元,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四)發生車輛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責任經濟損失數額,扣減保險公司賠償金額后的剩余部分,駕駛員按責任大小進行承擔經濟損失,負全責的賠償2000元,并取消駕駛資格,主責賠償1000元,次責按500元以下賠償。
(五)隱瞞交通事故者處罰200元,并取消駕駛資格,同時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對車輛維修中發生的虛假行為,公司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追繳公司經濟損失并處罰責任人1000元,情節嚴重者,取消駕駛資格,由司法部門處理。
(七)任何人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送給他人,如有發現,公司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追繳公司經濟損失并處罰責任人1000元,情節嚴重者,由司法部門處理。
(八)嚴禁公車駛入風景區、水源保護區及其它禁停區域等,如發現,公司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責任人承擔,并處罰責任人1000元。
(九)未經批準,公司車輛在工作日八小時以外、節假日外出的,對部、室處以200元罰款并給予通報批評,車輛外出產生的費用均由責任人承擔并處罰責任人1000元。
(十)行政部應每月不定時對車輛進行檢查,發現車輛臟亂的,每次處罰駕駛員20元。
(十一)一年之內未有任何交通違章記錄和全年安全無事故者,根據車輛保費返還金額獎勵駕駛員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