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中介公司工作報告制度
?。ㄒ唬?STRONG>各種報告、會議記錄遞交時間規范;
1、每周三17:00時前。各區秘書將區域經理審核過內容的各區上周《周例會記錄》電郵至副總秘書處。
每周二14:30時前,副總秘書負責將整理好的《區域經理例會記錄》交至副總并發到各與會人員的內部郵箱。
2、每月1日12:00時前,各區區域經理、總監、中央技術部區域督導遞交《月工作報告》于副總。
3、每年4月3日、7月3日、10月3日、次年1月3日12:00時前上述人員遞交或上傳《季度工作報告》于總經理秘書處。
4、每年11月31日前上述人員遞交次年《年度工作計劃報告》于副總經理處。
5、次年1月4日前上述人員遞交或上傳《年度工作總結報告》于副總經理處。
罰則:
1、遲交以上報告或記錄,遲交1次,罰款20元。遲交1日以上的,罰款100元。
2、各種會議遲到的,罰款300元;無故缺席的,罰款600元。
?。ǘ?STRONG>戰報制度
1、戰報由各區域經理指定人員報送,于次日11:00前發送至交易中心總監秘書指定郵箱,總監秘書在1:30前交至總經理秘書處。未有新戰報須發送“今日戰報”至上述郵箱。
2、當月最后一天戰報上報時必須由區經簽字確認,及附當月各分行成交業績明細表。
3、次月末需提交上月業績傭金變動的明細表。如遇退單,區域經理需及時調整戰報。
罰則:月底日報送的戰報需為實際發生的準確業績情況,否則,將對其區域經理處300元罰款。
?。ㄈ?STRONG>報送核對業績表
1、各分行秘書必須在每月15日17:00時前將經理審核過并與客服部核對過的當月上半月(1-15日)結單業績表(買賣單)上報至財務部。
2、各分行秘書必須在每月1日晚17:30時前以郵件形式將上月所有結單業績表(租單、買賣單)上報至財務部。
3、分行秘書必須以合同、成效報告為依據,將經理簽字確認的結單業績表,按公司:“結單標準”及時上報業績。
財務部在次月1日起進行核對,在次月5日17:00時前將核對無誤的結單業績表以郵件形式發送給各分行秘書。秘書應將財務部發送核對后的結單業績表打印出來,同時電話告知財務部確認,并必須在次日上午12:00時前將打印的財務核對結單業績表(經理簽字確認后)傳真至財務部。
罰則:
1、遲交業績表的,罰款20元;
2、遲交并因此影響業績提成發放的,罰款100元;
3、直接責任人須進行書面道歉。
篇2:小學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東城小學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增強安全事件信息通暢,確保學校財產及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教育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等)、網絡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質量事故、校內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重大火災、校內意外傷亡事件、學生活動意外傷害事故等,出現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學校應當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保護事故現場,保全相關證據,向120、110及相關單位求助,及時采取措施救護受傷害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并通知受傷害者親屬或監護人,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2、報告途徑: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生后四小時),校領導向中心學校和各塊分管領導報告
3、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簡單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區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場情況、傷亡人數發生變化后,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事情緊急可先采取口頭報告形式,但必須在24小時內及時呈送書面報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學生在校外受到"交通事故"、斗毆傷害等,則在24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報告。報告途徑、內容同上。
三、安全隱患,學校發現校內建筑物安全隱患,由學校直接向中心校校安辦報告;校園周邊安全隱患,由學校向中心校領導書面報告。
四、學生外出活動報告制度,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必須要由校領導帶隊,并配備充足的師資,注意對活動進行全程組織和安全管理工作。
五、責任追究,發現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不及時、不如實報告或者隱情不報,造成后果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篇3:地產中介公司工作報告制度
地產中介公司工作報告制度
?。ㄒ唬?STRONG>各種報告、會議記錄遞交時間規范;
1、每周三17:00時前。各區秘書將區域經理審核過內容的各區上周《周例會記錄》電郵至副總秘書處。
每周二14:30時前,副總秘書負責將整理好的《區域經理例會記錄》交至副總并發到各與會人員的內部郵箱。
2、每月1日12:00時前,各區區域經理、總監、中央技術部區域督導遞交《月工作報告》于副總。
3、每年4月3日、7月3日、10月3日、次年1月3日12:00時前上述人員遞交或上傳《季度工作報告》于總經理秘書處。
4、每年11月31日前上述人員遞交次年《年度工作計劃報告》于副總經理處。
5、次年1月4日前上述人員遞交或上傳《年度工作總結報告》于副總經理處。
罰則:
1、遲交以上報告或記錄,遲交1次,罰款20元。遲交1日以上的,罰款100元。
2、各種會議遲到的,罰款300元;無故缺席的,罰款600元。
?。ǘ?STRONG>戰報制度
1、戰報由各區域經理指定人員報送,于次日11:00前發送至交易中心總監秘書指定郵箱,總監秘書在1:30前交至總經理秘書處。未有新戰報須發送“今日戰報”至上述郵箱。
2、當月最后一天戰報上報時必須由區經簽字確認,及附當月各分行成交業績明細表。
3、次月末需提交上月業績傭金變動的明細表。如遇退單,區域經理需及時調整戰報。
罰則:月底日報送的戰報需為實際發生的準確業績情況,否則,將對其區域經理處300元罰款。
?。ㄈ?STRONG>報送核對業績表
1、各分行秘書必須在每月15日17:00時前將經理審核過并與客服部核對過的當月上半月(1-15日)結單業績表(買賣單)上報至財務部。
2、各分行秘書必須在每月1日晚17:30時前以郵件形式將上月所有結單業績表(租單、買賣單)上報至財務部。
3、分行秘書必須以合同、成效報告為依據,將經理簽字確認的結單業績表,按公司:“結單標準”及時上報業績。
財務部在次月1日起進行核對,在次月5日17:00時前將核對無誤的結單業績表以郵件形式發送給各分行秘書。秘書應將財務部發送核對后的結單業績表打印出來,同時電話告知財務部確認,并必須在次日上午12:00時前將打印的財務核對結單業績表(經理簽字確認后)傳真至財務部。
罰則:
1、遲交業績表的,罰款20元;
2、遲交并因此影響業績提成發放的,罰款100元;
3、直接責任人須進行書面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