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業制造有限公司公務車使用管理規定
一、用車、派車
1、公司行政部是公務車的管理部門,籌建期間各職能部門因公使用桑塔納橋車,必須填寫《公務車使用登記表》,經行政部批準后,由行政部統籌安排。未經批準私自出車的每次對駕駛員給予100元的經濟處罰。
2、所有公務車輛當天工作結束時,應全部駛進指定的停車場地停放。未經批準私自將公務車停放至指定地點的,每次給予100元的經濟處罰。如發生意外事故的,由該車司機承擔,并追究司機的責任。
二、車輛的保養、維修、年檢
1、公務車輛送修,由該公務車輛之專職司機填寫送修申請單,經公司行政部審核確認送修項目及確定送修時間后,方可送修。對更換零部件或總額超出800元費用的維修經行政部確認后,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修理。修理期間專職司機必須到場監修。
2、修理結束后,專職司機必須將修理項目清單送行政部備檔,檢修更換下的配件,必須交公司存放,待行政部專人核實后統一處理。
3、公務車輛年檢時,由該公務車輛之專職司機負責辦理,年檢結束后須及時將相關票據核銷。
三、行車油耗的管理與考核
1、以車輛的使用登記表、車輛費用月份統計表和加油清單數考核;
2、車輛加油數量由司機填好《加油清單》,以便作為考核公里數的參考依據。
3、月末對公務車實行月行車里程匯總,如發現油耗數量有明顯差異,必須落實原因。
四、 其 他
1、行政部門負責對公務車輛使用的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并建立健全車輛檔案制度,以備考核。
2、每輛公務車所發生的檢修、保養 、停車費用,在該事項結束或收車后,由專車司機把有關票據送交行政部確認后,及時報銷。
3、公務車司機是公務車的唯一駕駛人,未經總經理批準及行政部辦理有關手續,任何人不得配置公務車鑰匙,不得借車駕駛和公車私用。
4、公務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及其他各類規定的繳交統一由專車司機負責辦理。
5、財務部門應設立單車臺帳,對檢修項目及有關費用進行單車考核。
6、公務車輛之安全參見《公務專用車輛駕駛員職責》。
附相關表單:
1、公務車輛費用月份統計表
2、車輛行駛表單
篇2: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務車輛節假日集中封停規定
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務車輛節假日集中封停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認真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依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中辦發[20**]2號)和省、市相關要求,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節約辦公行政成本,實現公務車輛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結合我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辦(局)機關及管理的市政府采購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第三條 本規定所指節假日是指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國家法定假日。
第四條 鑒于我單位當前是租借的辦公場地,無自己車庫的實際,本著安全、節約、就近、方便工作的原則,現安排鄂B00827租用黃棉車隊4號停車位,鄂B03826租用市城管局渣土處車庫,鄂B03388租用裕華城地下停車庫,鄂B1C216租用琥珀山莊停車位,鄂B1N811租用順佳花苑停車庫。
假日期間公務車輛一律定點封存停放。車鑰匙在節假日前一天由各司機交辦公室統一封存,另對所有公務車輛加封“封條”。
待單位有車庫后,統一在單位車庫集中封停。
辦公室要填寫《公務車輛節假日集中封存停放情況登記表》報市紀委黨風室備案。 “登記表”內容發生變動的要在節假日前一個工作日報市紀委黨風室重新備案。
第五條 如確因工作需要,節假日期間必須使用公務車輛的,節前要填寫《公務車輛使用派車單》,隨車攜帶接受檢查,并于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將使用情況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將相關情況報市紀委,否則視為違規用車。
第六條 辦公室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監督檢查。通過抽查、互檢、媒體監督、接受社會各界舉報等形式,切實加強執執行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 對違反本規定責任人、用車人、駕駛人和車輛,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 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