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人事干部崗位責任制度
1.負責全校各類教職工調進與聘任前的資格審查,調進與聘任后任職協議的簽訂,調出或辭退前鑒定退檔等,并辦理有關報批手續。
2.管理全體教職員工的各類人事檔案。
3.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或校務會議決定,組織落實有關職工工資或各類津貼的調整方案,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書面通知本校財務部門。
4.協助學校職改領導小組做好有關職改的具體工作。
5.協助黨支部做好對教職工的年終考核和先進模范人物評選的具體工作。
6.協調各處室做好各類報表的填寫統計與上報工作。
7.根據有關文件與政策規定,嚴格落實各類教職員工因曠工或請假等造成的工資或其他津貼扣除情況并報財務部門作出相應處理。
8.協助因公私出國或赴港澳臺的本校人員辦理有關手續。辦理臨時工的用工手續和暫住證件。
9.辦理教職工離退休手續。
篇2:公司組織人事干部行為規范(范本)
公司組織人事干部行為規范
組織人事干部必須講學習、講公道,講正氣。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堅定*主義理想和社會主義信念,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地同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服務中心,顧全大局,按照黨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的總目標、總要求,積極認真地做好本職工作。
第一章 堅持原則,公道正派
組織人事干部要忠于黨和人民的事業,堅持黨的原則,堅持黨的組織路線和組織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公正無私,唯賢是舉。
第一條、任人唯賢,搞"五湖四海",不準封官許愿,拉拉扯扯,搞小圈子。
第二條、扶正祛邪,自覺抵制以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升遷或者職務變動的行為,不準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
第三條、秉公辦事,剛直不阿,不準在工作中摻雜個人好惡,或者講人情,看關系。
第四條、全面地、歷史地、客觀公正地看待同志,不準孤立地、靜止地、片面地評價干部,重才輕德或者重德輕才。
第五條、作風民主、善于聽取各種意見,不準搞個人說了算。
第二章 嚴守法紀,按章辦事
組織人事干部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堅決維護組織人事工作的嚴肅性。
第一條、發展黨員嚴格按照《章程》和有關規定辦事,選拔任用干部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準違反工作程序,擅作主張,隨意表態。
第二條、如實反映情況,敢講真話,不準弄虛作假,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
第三條、提高*警覺性,不準玩忽職守,麻痹大意。
第四條、嚴格保守工作秘密,不準泄露有關領導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況,干部任免調配的討論情況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調配決定,干部和黨員的審查情況,干部檔案內容以及其他屬于組織內部掌握的情況。
第三章 牢記宗旨,端正作風
組織人事干部要牢記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密切聯系群眾;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做到學與用、知與行的統一;堅持真理,修正錯誤,勇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以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對待工作。
第一條、關心群眾疾苦,自覺接受監督,做黨員和干部的貼心人,不準脫離群眾,對群眾的要求和意見漠然置之,甚至做損害群眾利益的事。
第二條、深入實際,講求實效,不準搞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
第三條、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勇于同不良傾向做斗爭,不準對錯誤言行熟視無睹。
第四條、知過必改,有錯必糾,不準文過飾非,或者爭功諉過。
第五條、積極開拓進取,勇于改革創新,勤奮敬業,嚴謹細致,不準懈怠懶散,得過且過,敷衍塞責,粗枝大葉。
第四章 拒腐防變,廉潔從政
組織人事干部要自重、自省、自勵,頭腦清醒,意志堅定,始終經受住名位、權力、金錢和美色的考驗。
第一條、公私分明,嚴格要求自己,不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為配偶、子女和親友就業、錄用、調動、提職、晉級、入黨、出國、經商等謀求特殊照顧。
第二條、謹慎交友,減少應酬,不準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第三條、艱苦奮斗,勤儉樸素,不準講排場,比闊氣,貪圖享樂,奢侈浪費。
第四條、克已奉公,清正廉明,不準違反中央關于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
第五章 增強黨性,保持情操
組織人事干部要自覺加強黨性鍛煉和思想道德修養,模范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維護團結,互助友愛,始終保持高尚的情操。
第一條、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準口是心非,陽奉陰違。
第二條、心胸開闊,寬宏大度,不準嫉賢妒能,壓制人才,或者利用職權打擊報復。
第三條、襟懷坦白,光明磊落,不準搬弄是非,挑撥離間,傳播或者聽信小道消息。
第四條、熱情服務,謙虛謹慎,不準盛氣凌人,簡單生硬,驕傲自大。
篇3:學院干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學院干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一、查(借)閱干部人事檔案,須填寫《干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審批表》,并經人事科長初審、副處長審核、處長審批同意后方可查(借)閱。
二、查(借)閱干部人事檔案,要愛護檔案,嚴禁圈劃、涂改、抽換、摘抄、拍攝、復制,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三、個人不得查(借)閱本人及其親屬的檔案。
四、查閱干部人事檔案,須持查閱部門介紹信在檔案室查閱。
五、干部人事檔案原則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借閱,須履行借閱審批手續,借閱時間一般不超過5天。如需續借,應及時履行審批手續,續期不超過3天。外借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攜帶回家,不得讓無關人員翻閱。
六、嚴禁在查閱檔案時喝水、吸煙,謹防損壞檔案。
七、外單位人員查閱我院干部人事檔案,須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介紹信》,經組織人事處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查閱。
八、借出檔案,應清點登記;收回檔案,應在核對無誤后放歸原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