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學教務處(科)安全工作職責樣本
1、貫徹教育部《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和省市有關文件規定,負責教學老師、實驗員、網管員、信息員等崗位安全職責的制定,并執行責任簽約制度。
2、負責教學日常安全巡視制度、信息傳遞制度和教學事故預案的制定。
3、負責學校實驗室,特別是化學實驗室危險品保管員的安全訓練,并對教學事故的預案進行實施和演練。
4、抓好學科任課教師教學中的安全教育。
5、負責學生體檢、體育加試、勞動技術測試、外出勞技課等中的安全教育工作。
6、確保教學活動的各項安全,如發生安全方面事件,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并協助處理。
篇2:高級中學教務處安全工作職責
高級中學教務處安全工作職責
1、負責落實學校教學規范,切實減輕學生過重學業負擔,負責教育和監督教職工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督促檢查教師組織的室外教學活動安全狀況,完善、規范、落實微機室、實驗室、電教室等的安全工作規程,落實實驗室中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專人管理工作;
3、負責及時處理在教學過程中師生出現的不安全行為和安全隱患。
4、制定所屬部門各項規章制度,并層層簽訂消防、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