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黨委組織部離退休黨總支干事崗位職責
1、負責通知各支部書記開會、學習等事宜并做好會議記錄。
2、負責離退休黨員黨組織關系接轉工作。
3、負責收繳各支部的黨費,并定期統計、公示各支部交納黨費和使用黨費情況。
4、負責填寫離退休黨總支年度報表,做好離退休黨總支黨員信息庫的維護工作。
5、協助總支書記做好對患病及困難黨員的慰問、看望工作。
6、完成總支書記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黨總支部基本管理制度
黨總支部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 民主集中制制度。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黨(總)支部書記要注重發揚民主,不能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對單位人員的考評、獎懲、工作總結、計劃安排、發展黨員等重大問題必須集體討論決定,充分發揮集體智慧。
第二條 民主生活會制度。班子成員每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也可根據單位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會前五日內將召開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時間報告上級黨組織,同時還將會議時間、議題通知參加人員,并負責征集整理黨內外群眾意見,在班子民主生活會上通報。會后7日內將會議情況包括原始記錄報上級黨組織。
第三條 “三會一課”制度。黨(總)支部委員會應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落實黨的工作。黨(總)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應召開一次,黨課每半年一次。
第四條 民主評議黨員、“爭旗創優達標”制度。根據公司黨委統一布置,一般安排在年底或“七一”期間進行。具體做法是根據公司《關于開展基層黨(總)支部爭旗創優達標活動的實施意見》借鑒公司績效考核的思路,按照優秀20%,良好30%,合格40%,基本合格約10%的比例強制排名,對明顯違*紀或公司規章制度的黨員要做出不合格評定,并提出處置意見報公司黨委。支部實行在黨內征求意見,并在講評會上由書記代表支部對本支部黨員進行點評,既講優點,也必須講不足,通過這項活動促進黨員在群眾中更好地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第五條 交納黨費制度。黨員按規定比例按月交納黨費。黨(總)支部要按季上交公司黨委組織部。黨組織所需活動經費,本著“需要、合理、節約”的原則從行政管理費中列支。
第六條 黨員責任區制度。黨(總)支部應明確每個黨員的崗位職責,黨員要在本職工作崗位上發揮先鋒模范作用;黨(總)支部委員要帶頭完成,發揮支部戰斗堡壘作用,保證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發生違法違紀事件。黨(總)支部要給每個黨員交任務壓擔子,對責任區內非黨群眾開展“一幫一”、 “一對紅”談心活動和幫教活動。對黨員責任區劃分應做到責任清楚,目標明確,便于操作和檢查。
第七條 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第八條 請示報告制度。 黨員違法違紀、打架斗毆等重大事件,黨(總)支部必須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并認真做好教育和善后處理工作。
第九條 支部工作臺帳制度。嚴格按照公司統一制定的《黨(總)支部工作手冊》內容填寫記錄。
第十條 工作移交制度。黨(總)支部經公司黨委審批同意撤消后十五日內,黨(總)支部書記按照移交程序,做好各項善后工作,重點做到: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培養考察檔案,黨(總)支部印鑒、黨費、黨員組織關系、支部工作臺帳交上級黨組織。
第十一條 黨風廉政制度。
篇3:黨總支部換屆選舉辦法
黨總支部換屆選舉辦法
第一條 基本原則
(一)黨(總)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項目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兩年。
(二)黨的基層組織任期屆滿應按時進行換屆選舉.如需延期或提前進行選舉,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三)黨的支部委員會,一般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
(四)正式黨員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預備黨員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五)選舉應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充分發揚民主,體現選舉人的意志。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
(六)選舉一律采用差額選舉、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第二條 黨(總)支部選舉
(一)黨(總)支部選舉一般應在任期屆滿三個月內進行。
(二)黨(總)支部選舉工作應在上級黨組織的指導下,由所在黨(總)支部具體組織實施。
(三)要把向黨員進行黨員民主權利教育和黨內選舉基本知識教育貫穿選舉工作的全過程,增強黨員民主意識,保證選舉工作順利進行。
(四)黨總支(支部)換屆選舉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召開總支(支部)黨員大會,對支部換屆選舉工作做出具體安排,并明確分工抓落實。
2、認真做好黨(總)支部工作報告。對任期內黨(總)支部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對下屆黨(總)支部工作提出建議。要廣泛聽取黨員和職工的意見,黨(總)支部委員會認真討論審議,形成正式報告。
3、認真搞好黨(總)支部委員會候選人醞釀推薦工作。黨(總)支部委員會候選人可在廣泛醞釀推薦基礎上進行集中,也可由本屆黨(總)支部委員會先提出初步建議名單,再廣泛聽取意見。無論采取哪一種方式產生候選人,都要廣泛聽取意見,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并在此基礎上進行集中,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4、準備好選票和投票箱。選票名單應按姓氏筆劃排列。
(五)召開黨(總)支部大會,大會應由黨(總)支部書記或其他支委主持。大會的主要議程:一是聽取本屆黨(總)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二是選舉產生下屆黨(總)支部委員會。
(六)黨(總)支部大會選舉必須有五分之四以上有選舉權的黨員到會方為有效。
(七)負責黨(總)支部大會選舉工作的監票人、計票人,應從不是候選人的正式黨員中推薦,并經黨(總)支部大會表決通過。
(八)選舉結果應從獲得到會半數以上贊成票的人員以得票多者當選。
(九)當選支部委員會成員應推薦一名同志主持第一次黨(總)支部委員會議選舉書記。充分協商,明確分工,并將黨(總)支部大會選舉結果和黨(總)支部委員會分工情況及時報告公司黨委工作部審查,并提交黨委批復。
(十)黨委批復應在黨員大會上進行宣布或張榜公示。
第三條 基層黨組織黨員大會選舉程序
(一)會議準備
1、擬定選舉大會議程;
2、草擬選舉辦法;
3、印制選票;
4、準備票箱;
5、選取工作人員
(二)會議選舉工作基本議程
1、選舉大會開始后,通過選舉辦法。
2、大會主持人介紹候選人情況。
3、通過監、計票人員。監、計票人員可由黨員提名,也可由黨(總)支部提名,但候選人不得擔任。
4、監、計票人員清點有選舉權的黨員數。預備黨員和沒有選舉權的正式黨員應另指定位置就坐。
5、監、計票人員檢查票箱落鎖。
6、監、計票人員發放選票。核對選票發放數和到會有選舉權的黨員數量是否相符,并向大會主持人報告,多余選票剪角作廢。
7、大會主持人說明填寫選票的要求,有選舉權的黨員填寫選票。
8、投票。
9、選舉工作人員開箱清點選票。核對收回票數與實發票數是否相符,并向大會主持人報告。
10、大會主持人宣布收回票數情況和選舉是否有效。收回票數少于或等于實發票數,則選舉有效;若多于實發票數,則選舉無效;應重新清點人數,發放和填寫選票、投票。
11、監、計票人計票。計票結果按候選人得票多少排序,并填寫書面報告,由監計票人簽字,并向大會宣布選舉計票結果。
12、大會主持人向大會宣布選舉結果。委員當選人名單以姓氏筆劃為序。
13、大會主持人宣布選舉大會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