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校外監督員會議制度
一、校外監督員會議每學期召開一次。時間由校長辦公會確定,校領導和各處室負責人參加。
二、會議內容:通報學校工作和發展建設情況,征求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對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認真研究,凡能辦到的盡快落實,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做好解釋,取得諒解。
四、學校及各處室分別做好會議記錄,年終歸檔。
篇2:人民醫院聘請黨務公開監督員制度
> 縣人民醫院聘請黨務公開監督員制度第一條 各級黨組織應聘請黨務公開監督員對黨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條 黨務公開監督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既要有一定比例的黨員,還要有非黨人士。主要從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風廉政監督員及符合崗位要求的群團組織代表、離退休黨務干部或普通黨員群眾代表中選聘。
第三條 黨務公開監督員的選聘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關心高青各項事業發展,具有政治責任心;公道正派,品行優良,身體健康,敢于堅持真理,勇于修正錯誤,能夠充分發揮監督作用;有較高文化水平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關注黨的建設,關心民生,熱心公益事業;具有良好的群眾基礎,能夠得到黨員、群眾認可,經黨組織審查后頒發聘書。黨務公開監督員為義務工作者,要在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積極參與被聘單位黨務公開工作的監督;聘任期限一般為兩年,期滿自行解聘。
第四條 黨務公開監督員的主要職責:對黨務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議;及時收集和反饋黨員、群眾的意見建議;向黨員、群眾宣傳黨務公開的內容,監督和協助黨組織更好地做好黨務公開工作。
第五條 各級黨組織要定期召開黨務公開監督員工作會議或座談會,及時通報黨務公開工作有關情況。各單位、各部門要積極支持黨務公開監督員的工作,認真聽取監督員對本單位黨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根據有關規定認真辦理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