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保衛(部)處各科室工作職責
保衛(部)處是學校黨委和行政下設的職能部門,擔負著黨政工作兩種職能。對學校黨委負責全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治保衛等項工作,行使黨委具體領導職能。對學校行政擔負著安全、保衛、治安、防火、交通等項管理和監察工作,行使基層公安機關的具體職能。內設各科室分工完成保衛(部)處各項工作職責。
各科室具體職責如下:
一、保衛(部)處辦公室職責
在處長指導下,協助各科室開展相關法規宣傳教育,制定健全規范的管理制度,努力實現依法治校各項工作目標。
1、利用多種渠道和形式幫助指導各科室廣泛進行對師生員工的相關法規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政保意識以及依法治校、保持學校政治穩定的大局意識,以增強在師生員工中依法治校的思想基礎。
2、協助各科室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保衛處實施方案或辦法細則,并付諸實施。
3、根據有關規定,在處長指導下,協助各科室全面制定學校內部管理的各項條例、制度,如綜合治理、消防、治安防范、交通管制、食品衛生、安全監察等,并切實在日常工作中實施。
4、協助處長定期檢查各項條例、制度落實情況,并將檢查情況通過"保衛簡報"發至全校,教育全校師生員工切實認真貫徹執行有關規章制度。
5、根據情況變化,協助各科室及時修訂有關規定和各項管理條例。
6、履行完成好綜合治理委員會交給綜治委辦公室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國內安全保衛辦公室職責
在公安國保機構和保衛處的領導幫助下,全面開展學校的國保工作,為維護學校政治安定,完成上級機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開展調查研究,進行情報和治安防范等的信息收集工作,及時準確的掌握學生思想動態,及時將有關社情、敵情報告學校和上級公安、安全機關。
2、在廣泛準確掌握信息動態的基礎上,嚴防國內外敵對勢力、非法宗教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尤其是"法*"等*勢力對國家、學校的滲透、煽動和破壞活動。及時妥善處理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事件,協助國家安全和公安機關,制止和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3、做好政治保衛的基層基礎工作,掌握政保工作要害部位,落實政治重點人物的監控,建檔并管好政檔案。協助國家有關機關做好政保專案的調查工作。
4、配合校園網對計算機網絡進行監控,預防政治敏感問題和*、淫穢宣傳品上網。
5、協助派出所做好來校首長、外賓及學校重大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要確保安全、萬無一失。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三、派出所(治安科)工作職責
在處長領導下,不斷加強治安防范工作,為維護學校治安穩定,履行好以下職責:
1、全面貫徹執行各項治安管理條例,制定校內各項相關制度、規定,確保校園有一個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學校的教學、科研、生產、生活的順利進行。
2、在對師生員工進行遵紀守法教育的基礎上,進行預防、發現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正確處理的教育和訓練。
3、抓好抓實治安防范工作,保護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確保全年不發生特大案件和因治安問題引發的各種突發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4、對全校的重點要害部位、貴重物品存放處及重要科研設備、危險化學品、劇毒品、易燃易爆物品,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落實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責任制。
5、在公安機關指導幫助下,及時查處發生在校園內的刑事、治安等案件。
6、負責對全校的刑滿釋放、教養解教、取保候審和監外執行人員的監督改造。
7、負責對校內暫住人口和外來人口的登記管理工作,并進行"四防"教育,做到人數清,情況明,不漏管、不失控。
8、對部分特殊和重點部位督促安裝報警系統,并定期進行檢查。
9、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隨時接受校內報案,做好登記,自己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四、安全科工作職責
(一)、全面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努力為學校營造一個祥和安定的學習生活環境
1、貫徹落實消防、安全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
2、負責起草制定學校的防火和安全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各項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目標管理,逐級落實防火和安全責任制,并經常檢查督辦。
3、建立和管好防火(火災)、安全檔案,確定防火和安全重點部位,收集全校防火、安全情況,掌握全校安全防火綜合情況。
4、做好日常防火和安全檢查,督辦整改隱患,落實責任,糾正違章違規,完善條件,改進措施,檢查督辦各項消防安全設施和器材的配備落實。
5、組織防火安全教育,定期進行對防火職工、特殊工種和更值人員的
培訓,普及消防知識,制定滅火和疏散預案,組織指導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演練。
6、切實做好冬春防火安全工作,一旦發生火災火險,保護好現場,協助上級機關查清原因,追究責任,拿出處理意見。
(二)、搞好交通管制,確保校內交通安全
1、按照有關交通法規要求,在校區內全面制裝交通管制標志。
2、按照校區規劃和學校實際需要,切實將學生生活區與教學科研區動靜相對分開,設置必要的路障和管制設施。
3、對于違章和破壞交通管制設施者制定并實施必要的經濟制裁制度,情節嚴重造成一定后果者,按治安或刑事案件處理。
4、配合學校建設部門,規劃建設好校園內停車場,確保學生生活區尤其是教學區規范停車。
5、校區巡邏隊巡邏時應同時負責對交通管制情況進行檢查、督辦落實。
6、負責校內公有車輛的年檢、證照辦理,駕駛員年審和車輛報廢等工作。
7、建立外來車輛進校門管制制度,由門崗具體執行。
(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五、保安大隊職責
1、負責保安大隊的日常紀律作風建設和校園秩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保安大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搞好保安員的各項訓練工作。
2、負責學校有形門崗的設置、管理。
3、負責校園區全天24小時治安和安全巡邏(不包括室內)。
4、負責對校園區小商販的清理。
5、配合安全科負責校園區交通秩序的管理。
6、協助派出所搞好校園區內露天和其它大型活動的秩序維護管理。
7、配合協助派出所接待校園區內報警,及時出警,制止校內現行違法活動。提高辦案效率。
8、協助其它科室做好校內的各項安全防范工作。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篇2:學校保衛部(保衛處)崗位職責
保衛部(處)崗位職責
保衛部(處)是負責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學校黨委、行政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
做好情報信息工作,及時化解矛盾、處置校園內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和突發性事件,協助國家安全、公安機關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校園安全與穩定;
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促督、指導、檢查學校各部門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的情況;
調解處理學校內部發生的治安糾紛、交通問題,維護校園的治安秩序;
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校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保護發案現場并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校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做好集體戶口的管理服務工作,嚴格管理在校園內務工、經商和從業的外來人員;
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和檔案,落實消防責任制,負責學校防火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某學院保衛處校衛隊職責
學院保衛處校衛隊職責
校衛隊在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和為教學、科研、師生提供安全服務工作中,必須做到遵章守紀,嚴格管理,文明執勤,熱情服務,并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一、門衛:
1、嚴格執行學?!堕T衛十項管理規定》,檢查出入校門人員的證件,控制校外人員、車輛進入校園,查驗、登記出校物品,保障公私財物安全。
2、維護校門區秩序,清理校門區攤點和停放的車輛,制止在校門區張貼、設置各類宣傳品,及時疏導人員、車輛,保持校門區整潔、暢通。
3、執行和完成保衛處及上級領導交辦的對重點目標、人物、物品的堵截和控制任務。
二、巡邏:
1、了解并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邯鄲學院關于校園治安管理的若干規定》,了解履行職責的一般程序和方法,熟悉校內地形地物及各單位所在部位,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制止違法、違紀、違章行為。
2、執勤中注意可疑的人和事,發現可疑情況及時盤查,并向處、隊領導匯報。
3、抓獲和扭送各類現行犯罪分子。
4、及時清理校內不符合規定的經商活動。
5、加強對重點要害部位和案件易發區域的巡邏。
6、協助有關部門維護公共場所秩序。
三、其他:
1、接受師生員工的報案、求助,迅速制止發生在校內的各類突發事件,將當事人或犯罪嫌疑人交有關部門查詢、處理。
2、執行對重點區域、目標的巡視、守候、保衛任務。
3、對火災、犯罪、盜竊等現場進行保護。
4、執行大型活動及外事活動的警衛任務。
5、承擔義務消防隊的任務,接受防火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能訓練;積極參加搶險救災等工作。
6、協助治安科做好校內外來勞務團體、臨時工、臨時居住人員的治安管理工作。
7、維護校園內交通秩序,制止和糾正各種交通違章行為。
8、配合保衛處其他科室進行工作。
9、完成保衛處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