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各崗位的安全職責(4)
三十一、校醫
1.學校衛生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負責學校的衛生保健和疾病預防工作。
2.配合德育處(學生處),成立學校紅十字會。每班設立生活委員和紅十字委員,協助班主任做好衛生保健工作。
3.在德育處(學生處)的配合下,建立各班學生健康檔案,為有特異體質的學生單獨建檔。
4.負責學校衛生安全教育工作,積極開展師生食品衛生、疾病預防及急救常識的培訓和教育。
5.負責每日查看各班晨(午、晚)檢記錄,發現異常,配合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并督促學生或盡快將學生送正規醫院診治。
6.負責學生衛生保健工作(組織學生體檢、預防接種、噴灑消毒、傳染病及近視眼、齲齒等學生常見病防控),為師生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并做好治療登記。
7.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上報工作。
8.制定學校傳染病、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報告相關領導和部門,做好事故處理。
9.配合德育處(學生處)組織全校大掃除和衛生檢查,做好衛生評比和成績公布,督促全校師生做好公共衛生工作。
10.配合總務處定期檢查食堂各項安全衛生制度落實情況,并建立檢查記錄臺賬。
11.做好衛生室常用藥品采購工作,保障供給。使用、維護和管理好學校醫療器械并按有關規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記檔案,加強對廢棄物品的安全衛生管理。學校醫療器械必須專人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12.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二、文印室人員
1.文印室內嚴禁煙火,嚴禁非工作人員擅自進入。
2.定期清理廢棄紙張、油墨等易燃物品,定期檢查文印室各類設備線路,防止因線路老化、超負荷工作發生火災,定期檢查文印室內消防設施,保證滅火器材完好有效。
3.定期進行文印室各類安全隱患排查。
4.遵守文件保密制度,嚴防泄密。
5.下班時關好水電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下班。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三、水電工
1.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2.每天檢查配電室、校園照明、網絡、電話、廣播、供水等設施設備,確保水電安全及時供給和運行。
3.協助宿舍管理人員檢查宿舍用電情況,嚴禁私接線路、安裝插座、使用自備大功率電器。
4.落實水電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嚴防電路漏電、短路、電線老化、超負荷,清除水路跑、冒、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電安全維護臺賬,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和報告。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四、門衛
1.執行24 小時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空崗,按時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嚴格落實校門開閉制度,學生上課時間應保持校門關閉。
3.嚴格執行大門和出入人員管理制度,來訪人員需進行嚴格驗證,并依據學校有關會客登記制度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校園。上課期間,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開具的出門證,方可出校。
4.發現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時向相關領導或部門匯報。必要時,啟動報警器或向110報警,并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處置工作。
5.對出入人員和車輛所攜帶、裝運的物品、物資進行嚴格的檢驗、核查,禁止私自將危險或違禁物品帶入。嚴防學校物資流失。
6.疏導出入車輛和行人,清理門衛責任區內的無關人員,保證進出車輛暢通,人員出入有序無阻。
7.任何人不得在警務室從事與該室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貴重物品、現金和危險品。
8.做好警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滅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檢查插頭、電線,發現問題及時報修。
9.妥善保管、定期檢查、熟練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時刻充分發揮技防工具的作用,確保師生安全。
10.在崗期間不與無關人員聊天,不干私活,不飲酒。
11.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五、保衛人員
1.在保衛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落實相關部門及學校保衛工作規章制度和要求,按時參加上級部門的保衛工作會議,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2.熟悉業務,提高防范破案能力,記錄并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學校發生的案件,確保師生安全。
3.做好節假日和平時的值班,及時解決值班中出現的問題。
4.積極防范,組織和參加校內巡邏,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或向相關領導報告,提出整改意見。
5.檢查指導警務室等重點、要害部門人員的安全工作。
6.保持與班主任、任課教師的聯系,加強對個別不遵紀守法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協助做好違法青少年的幫教工作。
7.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六、學校保安
1.熟悉值勤崗位區域內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崗位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分布和使用,掌握報警方法。
2.掌握保安業務知識,熟悉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嚴守崗位職責和工作規程,愛護通訊器材和物防設備。維護值勤崗位區域內的正常秩序、疏導交通。
4.及時發現值勤崗位區域的各類安全隱患并上報。
5.果斷處理值勤中發現的問題,發現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應及時盤查或監控,并上報保衛主任或相關領導。必要時,啟動報警器或向110報警。
6.制止師生各種不安全或易造成傷害的行為,發生違章或不服從管理者,應婉言勸阻并妥善處理,不聽勸阻的,及時上報保衛主任解決。
7.遇有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應迅速撲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并及時上報保衛主任。
8.建立執勤巡邏和交接班記錄臺賬,做好每日值勤問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要求清楚、準確、屬實。
9.按時參加保安人員工作例會和相關業務培訓,認真聽講并做好記錄。
10.工作中遇到疑難問題,應及時上報保衛主任,不得擅作主張或隱瞞不報。
11.在不妨礙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協助其他部門做好服務工作。
12.按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七、學生安全員
1.做好自身安全工作。模范遵守學校各項安全制度,做安全工作帶頭人。
2.及時制止不安全行為。提醒同學不攜帶危險物品入校,不翻越圍墻、欄桿,不在教室、走道和人群集中的地方追逐嬉鬧。發現危險行為要及時制止,如不聽勸告要及時向老師報告。
3.配合老師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班級安全宣傳工作,組織同學參加各類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同學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協助老師維持活動秩序。課間操、運動會、觀看演出、外出集體活動等活動期間,協助班主任組織同學有序上下樓、進退場和上下車等。
5.排查安全隱患并及時上報。注意發現校內、班內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班主任和學校有關部門。
三十八、保潔員
1.做衛生清潔時設置地面防滑警示標志,衛生用具放置整齊,預防師生滑倒、絆倒。
2.清潔用品(潔廁靈、消毒液等)應放在指定工作室,禁止將此類用品放置在衛生間等師生可接觸到的地方。
3.清潔滅火器時,檢查是否存在人為動用導致器材失效。如有發現應及時報告相關領導或部門。
4.保潔工作時應及時檢查相關區域內的安全隱患(尤其是衛生間),如有異常,應及時報告相關領導或部門。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九、校車管理員
1.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職責。建立乘車學生檔案。
2.定期對校車駕駛員和隨車照管人員開展安全教育,督促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督促校車駕駛員每天出車前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嚴禁車輛帶病上路,制止超載行為,確保行車安全。配合公安交管部門處理校車違法行為。
4.認真排查校車安全隱患。建立校車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和臺賬,定期與校車駕駛員一同對校車安全隱患進行排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校車隨車照管人員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并及時報告校車管理員。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篇2:某學校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1、全檢查防范制度是加強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范的管理制度。
2、總務處具體負責學校硬件設施、食堂設施、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
3、教務處具體負責教學秩序過程安全檢查,實驗室、圖書室、劇毒藥品存放室及藥品管理和所管、設備物品日常安全檢查。
4、 德育處具體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警示學生注意在校期間的安全,防止學生遭到傷害以及處理涉及學生安全的突發事件,住校生安全檢查。
5、 教技術室負責所屬專用教室及其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檢查。
6、 體育組負責體育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檢查。
7、 物業公司按承包協議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防止校外人員隨意進入校園,二十四小時巡邏值崗,做到防火防盜等“五防”工作,制止校園發生打架斗毆事件,師生車輛(自行車、機動車)安全,做到24小時巡邏檢查。
8、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安全監督員或分管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并詳細記載。
9、 學校安全辦公室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并及時整改,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10、 日常安全檢查和學校安全辦公室組織的大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閱覽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學生公寓、水電設施、運動場設施作為檢查重點。
篇3:某學校安全教育宣傳制度
安全教育宣傳制度
1、學校安全宣傳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 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廣播、板報、國旗下講話、*等多種形式經常性宣傳黨的安全方針和國家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對學生進行安全宣傳,學校安全辦公室安排時間對教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和講座,并做好記錄。
4、 班主任應大力加強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對師生進行交通、消防、用電、校內外活動、食品衛生、健康、防疫等多方面的內容,并在學校教學計劃中占一定課時。
5、 各校區每期至少組織一次安全預案演練或講座,并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