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小體育活動、體育教學安全制度
1.體育活動:
(1)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體育組長要具體負責體育場地器材、設施的管護,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并及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2)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3)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5)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6)生在參加田徑、軍訓和賽跑及召開校運會時,要事先了解學生病史,身體不適者、特異體質者嚴禁參加。
2.體育教學:
(1)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時講清楚運動注意事項,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實行體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
(2)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按時上課,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3)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球鞋。
(4)認真做好準備活動。
(5)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6)體操練習要在教師的指導下相互保護、幫助。
(7)體育課或課外鍛煉中,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校醫務室或醫院,并及時向分管副校長匯報。
篇2:職校體育教學工作規定
職校體育教學工作規定
一、學校應樹立學生健康工作第一的指導思想,認真貫徹執行《中小學體育工作規定》,努力提高師生的身體素質。
二、體育教學要認真執行《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鉆研教材,加強教法特別是學法的研究,激發興趣,師生互動,努力上好每一節體育課。
三、體育課和體育活動要注意運動安全,教師須提前5分鐘到上課場地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師生須穿運動服、運動鞋,不得帶鑰匙等硬物上課或活動;學生開展課外體育活動時,班主任要進行組織,體育教師要配合做好輔導工作。
四、每天安排早操、課間操或眼保健操。全校師生都要按時出操,集合迅速安靜,隊列整齊,動作準確、到位。學生早操時,班主任和體育教師均須巡視、及時糾正學生不規范的動作,并聯合團委、學生會對各班情況進行檢查評分。若安排課后眼保健操,由當節課教師負責組織。
五、要積極組織開展師生體育活動。學生每天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一小時,教師不少于半小時;由體育教師負責活動項目及場地安排。
六、每年舉行一次全校性田徑運動會,以及籃球等其它一些單項體育競賽。
七、應安排體育教師組建學生運動隊,并有計劃地堅持訓練。積極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運動會、體育比賽,并對比賽獲獎的運動員和教練員,按學校相關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八、實施《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填寫《體質健康卡》或《體育鍛煉達標卡》,建立健全學生體質健康檔案,按期做好學生體質健康的統計、上報工作。
本規定自20**年9月1日起實行,由**市ZZ職業技術學校行政部負責解釋。
附件:**市ZZ職業技術學校體育器材設備與場館管理規定
篇3:附小體育活動、體育教學安全制度
附小體育活動、體育教學安全制度
1.體育活動:
(1)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體育組長要具體負責體育場地器材、設施的管護,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并及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2)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3)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5)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6)生在參加田徑、軍訓和賽跑及召開校運會時,要事先了解學生病史,身體不適者、特異體質者嚴禁參加。
2.體育教學:
(1)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時講清楚運動注意事項,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實行體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
(2)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按時上課,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3)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球鞋。
(4)認真做好準備活動。
(5)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6)體操練習要在教師的指導下相互保護、幫助。
(7)體育課或課外鍛煉中,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校醫務室或醫院,并及時向分管副校長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