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物業管理 資料下載 職校教材征訂管理規定
為確保教材及時供應和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制定本規定。
一、選用原則
(一)符合相關專業課程標準要求,最大限度地滿足教學需要。
(二)按照與時俱進要求,原則上優先選用近三年出版的優秀教材,比如教育部規劃教材和全國統編教材。
(三)德育課程教材原則上按有關文件要求使用指定教材。如無上述教材或上述教材確實不能適應教學需要,經請示上級有關部門同意,也可選用合適的代用教材。
(四)符合相對穩定的要求。采用同一課程標準的課程,原則上應選擇同一種版本的教材,特殊情況下可考慮增加輔助教材。教材一經選定,原則上應連續使用3屆,以保持相對穩定。
(五)優先使用本校教師個人或集體公開出版發行的自編教材。若出現本校教師同時編寫相同課程教材時,按先經批準列入計劃且學校已訂購書的優先使用。在一個學年內,原則上不同時將兩本同類教材列入審批計劃。
二、選用程序
(一)行政部教學處根據教學計劃,制定《教材預訂申請表》(附件),印發專業部、各公共課教研室,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織任課教師選定教材。
(二)除上級教育部門指定教材外,任課教師可先自行提出使用教材的名稱、版本,并向所在專業或各公共課教研室說明理由,同時填寫《教材預訂申請表》。原定任課教師因故需要更換時,原定教材不變。
(三)專業部負責對本部所有任課教師提出的教材使用意見進行初步審閱,并簽署意見。如果不同意,專業主任應與任課教師協商,并提出替代使用教材,直到雙方同意為止。雙方協商的時間不得超過征訂教材所規定時間。超過規定時間仍無一致意見的,則按任課教師最初提出的教材使用意見辦理。任課教師須提供該種教材在數量、價格以及供貨地點等方面的信息。
(四) 專業部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部長(副主任)在規定時間內,負責對本部選定的教材進行最終審核,最終審核即承擔因教材使用而發生的相關責任。審核之后將《預訂教材申請表》報教學處,統一交圖書館,由圖書館辦理教材征訂工作。
(五)學校購買本校教師個人或集體編寫的教材,先由編寫教師提出申請,填寫《教材預訂申請表》,經課程所屬公共課或專業課主任,以及分管教學副部長(副主任)同意,核定用書學生人數,才能辦理預定手續。
三、教材訂購
(一)范圍:學生課本和各類指導書、教師用教科書、視聽教材等。
(二)時間:分別為春、秋兩季,即每學年的6月、12月底之前完成訂購。專業部要按規定時間將教材申購表及時報教學處統一交圖書館辦理訂購。如遇教材因不再出版,圖書館接到通知后,須立即與有關專業部聯系,改換版本或采取其它辦法預訂。
(三)原則: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圖書發行管理規定,不得訂購、使用盜版教材;凡屬經分管教學副部長(副主任)批準確定購買的教材,不得中途隨意調換,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后果。
(四)學校教材供應商按照如下原則確定:
1.招標和指定相結合原則。一般教材的供應商由學校招標工作小組按照相關招標規定與程序確定;如經上級教育部門招標確定的供應商的,則由該供應商提供。
2.優先和特殊原則。凡屬本校與特定供應商合作開發的校本教材或本校教師自編教材,優先選擇特定供應商供應;出版社指定包銷商的特殊教材與教學用品(如點鈔紙等),根據實際情況到固定供應商處采購。
四、入庫與發放
(一)教材入庫、發放由圖書館負責。嚴格執行教材保管制度,核對教材預訂單,登記入庫;庫存教材需按專業分類設置教材賬目,對庫存教材要心中有數,缺書應及時上報,以便及時補充。
(二)加強教材庫管理。教材存放要盡量做到分類清楚,取用方便。庫房要做到“四防”,即防火、防潮、防盜、防鼠咬蟲蛀。每學期至少應清倉查庫一次,并及時將報廢情況報教學處和財務處,以便妥善處理。
(三)教材發放要建立相關檔案。根據課程,各班級以學生人數統一發放(由班主任負責到圖書館統一領書),工作要及時、準確,減少失誤。使用的各種教材均應至少保留一冊,編號存檔,永久保存,并錄入《教材電子檔案》。
(四)教材原則上在正式開課前發放完畢。為掌握學生準確人數,減少損失,班主任應及時將本班專業及人數書面報圖書館。對在開學后中途辦理轉學的學生,盡量從庫存中解決;對休學、退學或調整專業的學生,原則上不辦理退書或換書手續。教師領用教科書,原則上根據課程表上編制的任課教師名單進行發放。
本規定自20**年9月1日起實行,由**市ZZ職業技術學校行政部負責解釋。
篇2:職校教材征訂管理規定
來自物業管理 資料下載 職校教材征訂管理規定
為確保教材及時供應和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制定本規定。
一、選用原則
(一)符合相關專業課程標準要求,最大限度地滿足教學需要。
(二)按照與時俱進要求,原則上優先選用近三年出版的優秀教材,比如教育部規劃教材和全國統編教材。
(三)德育課程教材原則上按有關文件要求使用指定教材。如無上述教材或上述教材確實不能適應教學需要,經請示上級有關部門同意,也可選用合適的代用教材。
(四)符合相對穩定的要求。采用同一課程標準的課程,原則上應選擇同一種版本的教材,特殊情況下可考慮增加輔助教材。教材一經選定,原則上應連續使用3屆,以保持相對穩定。
(五)優先使用本校教師個人或集體公開出版發行的自編教材。若出現本校教師同時編寫相同課程教材時,按先經批準列入計劃且學校已訂購書的優先使用。在一個學年內,原則上不同時將兩本同類教材列入審批計劃。
二、選用程序
(一)行政部教學處根據教學計劃,制定《教材預訂申請表》(附件),印發專業部、各公共課教研室,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織任課教師選定教材。
(二)除上級教育部門指定教材外,任課教師可先自行提出使用教材的名稱、版本,并向所在專業或各公共課教研室說明理由,同時填寫《教材預訂申請表》。原定任課教師因故需要更換時,原定教材不變。
(三)專業部負責對本部所有任課教師提出的教材使用意見進行初步審閱,并簽署意見。如果不同意,專業主任應與任課教師協商,并提出替代使用教材,直到雙方同意為止。雙方協商的時間不得超過征訂教材所規定時間。超過規定時間仍無一致意見的,則按任課教師最初提出的教材使用意見辦理。任課教師須提供該種教材在數量、價格以及供貨地點等方面的信息。
(四) 專業部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部長(副主任)在規定時間內,負責對本部選定的教材進行最終審核,最終審核即承擔因教材使用而發生的相關責任。審核之后將《預訂教材申請表》報教學處,統一交圖書館,由圖書館辦理教材征訂工作。
(五)學校購買本校教師個人或集體編寫的教材,先由編寫教師提出申請,填寫《教材預訂申請表》,經課程所屬公共課或專業課主任,以及分管教學副部長(副主任)同意,核定用書學生人數,才能辦理預定手續。
三、教材訂購
(一)范圍:學生課本和各類指導書、教師用教科書、視聽教材等。
(二)時間:分別為春、秋兩季,即每學年的6月、12月底之前完成訂購。專業部要按規定時間將教材申購表及時報教學處統一交圖書館辦理訂購。如遇教材因不再出版,圖書館接到通知后,須立即與有關專業部聯系,改換版本或采取其它辦法預訂。
(三)原則: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圖書發行管理規定,不得訂購、使用盜版教材;凡屬經分管教學副部長(副主任)批準確定購買的教材,不得中途隨意調換,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后果。
(四)學校教材供應商按照如下原則確定:
1.招標和指定相結合原則。一般教材的供應商由學校招標工作小組按照相關招標規定與程序確定;如經上級教育部門招標確定的供應商的,則由該供應商提供。
2.優先和特殊原則。凡屬本校與特定供應商合作開發的校本教材或本校教師自編教材,優先選擇特定供應商供應;出版社指定包銷商的特殊教材與教學用品(如點鈔紙等),根據實際情況到固定供應商處采購。
四、入庫與發放
(一)教材入庫、發放由圖書館負責。嚴格執行教材保管制度,核對教材預訂單,登記入庫;庫存教材需按專業分類設置教材賬目,對庫存教材要心中有數,缺書應及時上報,以便及時補充。
(二)加強教材庫管理。教材存放要盡量做到分類清楚,取用方便。庫房要做到“四防”,即防火、防潮、防盜、防鼠咬蟲蛀。每學期至少應清倉查庫一次,并及時將報廢情況報教學處和財務處,以便妥善處理。
(三)教材發放要建立相關檔案。根據課程,各班級以學生人數統一發放(由班主任負責到圖書館統一領書),工作要及時、準確,減少失誤。使用的各種教材均應至少保留一冊,編號存檔,永久保存,并錄入《教材電子檔案》。
(四)教材原則上在正式開課前發放完畢。為掌握學生準確人數,減少損失,班主任應及時將本班專業及人數書面報圖書館。對在開學后中途辦理轉學的學生,盡量從庫存中解決;對休學、退學或調整專業的學生,原則上不辦理退書或換書手續。教師領用教科書,原則上根據課程表上編制的任課教師名單進行發放。
本規定自20**年9月1日起實行,由**市ZZ職業技術學校行政部負責解釋。
篇3:業主委托管理財物的工作規定
業主委托管理財物的工作規定
1.目的
妥善保管業主委托管理的財物,對其發生情況進行記錄。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服務項目。
3.定義
無
4.職責
部門/崗位工作職責
管理處負責人負責識別顧客財產問題,與業主明確責任
管業部負責對委托管理的鑰匙、業主(顧客)檔案等進行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負責對房屋主體、公共區域、各類設備、設施等進行管理
5.方法及過程控制
5.1業主或業主共同擁有產權的財產,如房屋主體、各類設備、設施、委托管理物品,如鑰匙、車輛等、房屋租售信息、業主、顧客檔案(業主、顧客的身份、身份證號碼、車牌號碼、家庭住址、家庭成員、職業等)
5.2法律、法規規定須經公司檢驗的顧客財產
5.2.1房屋主體、公共區域、各類設備、設施的接管驗收,執行《物業接管驗收程序》
5.2.2房屋主體、公共區域、各類設備、設施的日常防護管理,執行《房屋本體維修管理程序》
5.2.3空置房屋管理執行《空置房屋管理程序》
5.3業主委托管理的物品
5.3.1業主如有委托管理的物品,管理處需由??谪撠熑藢ξ锲愤M行確認,業主所委托的物品應在物業管理服務范圍之內,如有必要須事前簽訂相關協議。
5.3.2托管物品應首先檢驗物品的外觀、規格、數量、質量、性能、使用等,登記在《顧客物品委托管理記錄單》。
5.3.3《顧客物品委托管理記錄單》由業主與管理處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后方可辦理物品托管。
5.3.4非業主本人領取物品,必須持有業主授權書及本人身份證。
5.3.5業主委托鑰匙管理,執行《鑰匙管理程序》
5.4業主檔案
5.4.1業主入住時,管理處應對該業主建立檔案,執行《房屋交付手續辦理工作程序》
5.4.2管業部主管指派專人對業主檔案進行定期整理、歸檔。
5.4.3業主檔案需經管業部主管同意后才可以翻閱,登記《業主檔案查(借)閱記錄表》,如需復印須經管理處負責人同意。
5.4.4如工商、稅務、衛生、公安等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對業主進行調查,管理處應驗明證件并登記后予以配合。
5.5業主委托管理的物品發生丟失、損壞或發生不適用的情況,應管理處負責人確認后以書面形式報告給業主,并保持相關記錄。
6.支持性文件
TJVKWY7.5.4-G02《物業接管驗收程序》
TJVKWY7.5.1-G11《房屋本體維修管理程序》
TJVKWY7.5.1-K02《鑰匙管理程序》
TJVKWY7.5.1-K03《空置房屋管理程序》
TJVKWY6.1-K01《房屋交付手續辦理工作程序》
7.質量記錄
TJVKWY7.5.4-K02-F1《顧客物品委托管理記錄單》
TJVKWY7.5.4-K02-F2《業主檔案查(借)閱記錄表》
TJVKWY7.5.4-K02-F3《顧客財產丟失、損壞記錄》
TJVKWY7.5.1-K02-F5《顧客委托(收回)鑰匙登記表》
TJVKWY7.5.1-K03-F2《空置房屋設施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