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使在遭遇災害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時能夠順利渡過,醫院要有醫院緊急狀態管理預案與實行的體制,同時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準備。
2. 制定突發事件(包括公共衛生事件、災害事故等)應急管理預案文件,并定期組織演練。
3. 院長是實施“醫院的災害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是的責任者,院領導班子是組織決策層,中層干部是承擔具體貫徹實施的職責,各級各類人員是執行者。
4. 建立緊急人員召集、物資器材調配的程序。
5. 設置休息日、夜間、節假日的應急對策體制。
6. 醫院應有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災害事故的緊急醫療救援任務的應急管理體制,根據功能、任務、規模,設定貯備在區域性災害與應急事件時的食物、醫藥品的品種與數量。
7. 對各種人員如住院病人、門診病人、家屬、本院員工以及其它來院人員等,突發緊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臟驟停、猝死、意外損傷)時,要有明確的應急預案與措施,要有明確的主持的職能部門。
篇2:醫院信息安全防范應急預案
信息安全防范應急預案
總則:
1、為了保護醫院計算機網絡系統安全,促進醫院計算機的應用和發展,保障HIS系統的順利運行,特制定本規則。
2、本規則所稱計算機網絡系統,是指在醫院信息系統中,由計算機及其配套的設備、設施構成,按照HIS系統的應用目標和規則對數據信息進行采集、加工、存儲、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
3、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保護,是保障計算機及配套的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醫院信息管理系統功能的正常發揮,以維護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運行。
4、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保護,重點是維護網絡系統中數據信息和網絡上一切設備的安全。
5、醫院內全部上網運行的計算機的安全保護都適用本規則,醫院信息系統建設與應用。
6、財務部網絡技術組主管全院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7、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上網計算機從事危害醫院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安全保護制度
1、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建設和應用,應遵守上級主管機關辦法的行政法規,用戶手冊和其他有關規定。
2、計算機網絡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和用戶使用權限劃分。安全等級和用戶使用權限以及用戶口令密碼的劃分和設置由計算機中心負責制定和實施。
3、計算機中心機房應符合國家標準和國家規定。
4、在計算機網絡系統設施附近進行營房維修、改造及其他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如無法避免而影響計算機網絡系統設施安全的作業,須事先通知計算機中心,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并采取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作業。
5、計算機網絡系統的使用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計算機安全使用規則,以及有關的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
6、對計算機網絡系統中發生的問題,有關使用單位負責人應當立即向計算機工程技術人員報告。
7、對計算機病毒和危害網絡系統安全的其他有害數據信息的防治工作,由計算機中心負責處理。
8、對計算機網絡系統軟件、設備、設施的安裝、調試、故障排除等各項操作由計算機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拆卸、安裝任何軟、硬件設施。
9、所有上網計算機絕對禁止進行國際聯網或與院外其他公共網絡聯接。
安全監督
計算機中心對計算機網絡系統安全保護工作行使下列監督職權。
1、監督、檢查、指導計算機網絡系統安全維護工作。
2、查處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安全的違章行為。
3、履行計算機網絡系統安全工作的其他監督職責。
4、技術人員發現影響計算機網絡系統安全的隱患時,可立即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5、計算機工程技術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就設計計算機網絡安全的特定事項采取特殊措施進行防范。
實施情況
1、制度建立后印發各使用科室,要求各科認真組織學習,做到操作人員必須掌握。
2、財務部計算機網絡中心組織全院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內容為信息質量與安全教育。
信息管理意外事件處理
一、應急預案
1、堅持信息化領導小組,明確職責權利;
2、發生意外事件后各科室在5分鐘內將信息反饋財務部計算機網絡中心;
3、快速向科主任及主管領導匯報,并啟動應急方案;
4、一旦發生無法挽回的事件后,應立即轉入手工狀態;
5、當故障解決后,在48小時之內將手工數據全部補錄到HIS系統中;
6、解決流程:
故障部門5分鐘上報計算機網絡中心10分鐘到現場事故處理結果
(重大事故報)手工模式(無法解決故障)
醫院領導恢復數據
計算機網絡中心組織搶修
7、應急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院長、人事行政部經理
組員:網管
二、替代程序
根據應急預案的規定,當現有系統出現問題并且無法快速恢復使用的時候,啟用深圳捷信達HIS系統。同時醫院財務部購買的是用友財務軟件系統。醫院這兩套系統都備有硬盤備份準備。
篇3:市人民醫院突發事件處理應急行動預案
> **市第一人民醫院突發事件處理應急行動預案根據黃衛[20**]22號文件精神,落實突發事件醫療救護應急行動預案要求,為了防止各種突發事件、自然災害和各種意外災難事件襲擊,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行動預案。
一、組織領導
設立突發事件災害事故醫療救護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常備急救組:*
二、建立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凡發生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傷等群傷群亡事件和集體中毒、疫情暴發及百萬元以上重大損失均需按規定在6小時內逐級報告,當事人負有報告責任。
三、急救地域
主要負責主城區范圍急救和全區范圍災害事故的醫療保障。
四、應急處理程序
(一)啟動應急預案時 救護成員無條件接受領導小組的指揮,設立專線電話(120和4120**0),實行24小時值班制。
(二)接到求援后 領導小組立即行動,安排指揮人員和工作人員,設立臨時辦公地點和專線電話,實行現場指揮。
(三)現場救護
1、參加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向救援現場指揮部報到,接受其統一指揮,與其他醫療救護隊相互配合,劃分搶救區域,立即對傷員進行分檢、醫療救護和轉運。
2、醫療救護人員接現場任務后立即將傷員轉送出危險區,并按照先救命后治傷,先重傷后輕傷的原則對傷員采取相應急救措施,同時將傷員按輕、中、重、死亡分類,分別以“紅、黃、藍、黑”的傷病卡作出標志,置于傷病員的左胸部或其他明顯部位。
3、急救現場搶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扎、固定和正確搬運,準備轉至適宜的醫院,并根據現場傷員情況設立臨時手術、急救處置室。
4、救護人員要將經緊急救治人員的傷情、急救處置、注意事項等逐一填寫傷員情況單并置于傷員衣袋內。
(四)接診醫院的救治
1、通知醫院立即開通“綠色通道”對醫院醫療資源進行調整,盡最大可能滿足搶救需要,急診室按醫療規程操作。
2、超出醫院救治能力,在災害事故醫療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下,寫好病歷,及時轉往其它指定醫院,并妥善安排轉運途中的醫療監護。
(五)傷員運送
發生重特大突發災害事故時,醫院無條件收治運送傷員,不得拒診,推諉后送傷員等情況,如出現類似情況,視情節和后果追究當事人和院長相應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1、傷員救治原則:
1)當地就近醫療機構有能力收治全部傷員的,由傷員后送指揮小組指定送到當地醫院就診。
2)超出當地醫療機構救治能力的,根據傷員實際情況,向就近的市或??漆t院分流。
3)傷員從災害事故現場送到首診醫院救治時,現場急救處置的醫療文書要隨傷員轉到首診醫院;傷員從首診醫院轉上級醫院,其現場急救處置和首診醫院救治的醫療文書要隨傷員轉到分流轉診醫院。
(六)后續保障
1、臺一醫輸血科要保證急救隊和急救醫療機構的搶救用血,發生困難時,應立即報告應急指揮小組和市血站,以保證搶救用血。
2、醫院要對醫療資源統一調配,滿足其搶救需要。
五、有關保障
(一)前方裝備:
1、救治箱備:
聽診器 體溫表 棉棒 壓舌板 針灸針 三角巾 繃帶四頭巾 膠布 創口貼 無菌紗布 壓脈帶 小夾板 剪 子 手電筒 22號針頭 2%碘酊5毫升注射器 濕潤燒傷膏 75%酒精 生理鹽水 平衡液 安定針 可拉明 腎上腺素 阿拉明 洛貝林 阿托品
2、器械:
聽診器 血壓計 體溫表 各種型號注射器 針頭 輸血輸液用品 氣管切開包 導尿管 靜脈切開包 橡皮手套 洗手用品 穿刺包 擔架 充氣搶救帳篷 清創包 簡易呼吸器
(二)后方裝備
1、注射用藥:
抗菌素 各樣止血藥 抗休克藥 心血管藥 麻醉鎮痛藥
2、靜脈輸液制劑:
鮮血 血漿 代血漿 氯丙嗪 破傷風抗毒素 脫水利尿藥
3、口服藥:
磺胺類藥 抗菌素 解熱鎮痛藥 抗過敏藥 消化系統用藥 心血管用藥
五官科用藥 鎮靜安眠藥
4、外用藥:
酒精 碘酒 紫藥水 紅汞 繃帶 紗布 膠布 脫脂棉止血帶 三角巾
各種紗布 固定夾板
5、器械:
聽診器 血壓計 體溫表 各種型號注射器 針頭 輸血輸液用品 氣管切開
包 導尿管 靜脈切開包 橡皮手套 洗手用品 高壓消毒鍋 胸、腹、腰穿刺包 擔架 充氣搶救帳篷 簡易呼吸器
6、手術包:
剖腹探查包 麻醉器械及用品 胸科器械包 擴創縫合包婦產科的刮宮包 人流包 骨科器械包 一次性手術衣帽 簡易產包 清創包
7、救治箱備:
聽診器 體溫表 棉棒 壓舌板 針灸針 三角巾 繃帶四頭巾 膠布 創口貼 無菌紗布 壓脈帶 小夾板 剪子 手電筒 22號針頭 5毫升注射器 濕潤燒傷膏2%碘酊 75%酒精 生理鹽水 平衡液 安定 可拉明 腎上腺素 阿拉明 洛貝林 阿托品
六、經費保障
由院部統一安排。
七、車輛保障
由醫院車隊負責。
八、通信保障
**組長電話1360**288,**副組長電話1**755,總值班電話1336**006,在救護過程中,以無線電話保障指揮,全體救護成員必須打開手機,確保隨時聯絡。
九、要求
(一)當發生重特大災害事故時,立即起動醫院醫療救護應急預案。
(二)醫院要制訂和落實災害事故醫療救護人員培訓計劃,定期舉行模擬演習,達到實戰要求。
(三)醫院每年組織一次實戰訓練,以提高實戰救護能力。
十六、關于調整災難事故救護應急領導小組的通知
各科室:
經研究決定,調整臺一醫災難事故救護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鄭**
常備急救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