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使用
1、本局所有車輛及駕駛人員均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科室公務用車原則上使用各分管領導車輛,特殊情況由辦公室統一調配;
2、科室到市外公務用車,原則上用分管領導車輛,科室負責人提前1天到辦公室登記,寫明目的地、事由、路線、用車預計時間(小時),經分管領導簽字審核后,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一車多用”,以便其他科室公務共同使用;
3、派出車輛必須按派車的用途、路線和時間使用。改變用途、路線和延長使用時間等情況,由用車人及時通報辦公室,并報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
4、未經局領導同意,科室不得擅自調度車輛,否則,視為私自用車。
(二)車輛管理
1、嚴格堅持行程登記制度。行程登記本由駕駛人員本人保管,供辦公室隨時抽查。車輛離開局辦公區,駕駛人員即開始登記乘車科室、乘車人、起止里程數、時間,應詳細記錄所到達的重要站點;
2、駕駛人員出車前必須在派車記錄上注明去向等相關內容,凡發現未注明去向的,按局上的相關規定,作曠工記錄;
3、節假日和每天下班時,車輛凡未按時回局機關(或停放在指定停車地點)的,用車科室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否則,發生任何意外,由用車科室承擔一切責任。凡乘車科室人員不按規定行車的,駕駛人員有權返程。否則,視為擅自出車處理,扣發駕駛人員當月100元的工資,發現第二次,正式職工予以行政處分,臨時人員予以辭聘;
4、因公出車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以責論處的原則,賠償經濟損失1-3%(最高不超過1000元),即負次要責任賠償損失費的1%;負主要責任賠償損失費的2%;負全部責任賠償損失費3%。年終酌情扣發獎金(聘用駕駛人員負主要責任的予以辭退);
5、車輛的用油按局辦公室核定的油耗標準使用,如每月超過油耗的核定標準,超過部分在駕駛人員當月工資中扣除。車輛加油實行定額包干;
6、車輛洗車、停車費用實行定額包干,80元/每車/月;
7、車輛過路費在返車當日即作登記。出車人在返程后,應及時將在行程中發生的過路費經用車科室人員簽字證實后,交給辦公室登記。
(三)車輛維修、保養
1、車輛維修由衛生局指定維修廠(在市政府定點維修點內),車輛出現故障后,駕駛人員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經修理廠技術員檢查鑒定后,提出修理方案,經辦公室逐級簽字審核后方可送修。車輛維修時,駕駛人員必須在場,對修理廠更換是否純正配件、是否按維修規程予以核實,維修費用超過500元以上的,須報局長同意后,方可送修。維修后所有拆換配件和維修詳細清單,由車管組長保存;
2、車輛維修必須嚴格執行維修審批程序,并由辦車管組長建立單車維修臺帳,車輛維修過程中,駕駛人員如發現車輛修理部位項目、更換零件與我局開具審批單不一致時,要立即通知辦公室相關人員到場核實,否則維修費用不予報銷。未經批準,駕駛人員不得私自送廠修車;
3、車輛長途行駛途中發生維修的,必須立即向領導報告;
4、車輛維修后,維修費超過100元以上的須由辦公室2人到維修廠核實修理費用和辦理結算手續。駕駛人員必須在修車單上簽字。反之,駕駛人員無權在修理清單上簽字。車輛修理報帳時,必須認真核實修理審批單、維修清單,對照舊件回收登記薄,經辦公室確認無誤,才能給予報銷,屬保險公司支付的維修費用須到辦公室進行登記;
5、對車輛實行強制保養制度。按照車輛行駛的公里數等車輛保養的基本指標要求,定期對車輛實行強制保養,提高車輛的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數。
(四)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新《道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安全第一思想,嚴禁帶病疲勞駕車、駕英雄車和酒后開車;
2、駕駛員要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認真愛護車輛,經常保護車況良好和車輛的整潔。嚴禁將車交給他人和隨車人員駕駛;
3、駕駛員要牢固樹立為機關服務的思想,要優質、熱情、周到、正點的為每一位領導和機關乘車人員服務,嚴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車人員或基層單位要錢、物、土特產、燃油和好處,違反者視情節給予批評、警告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辭聘;
4、駕駛人員要自覺遵守機關的有關規定,沒有出車任務,應首先聽從辦公室安排,協助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
5、駕駛人員不得違反交通法規。發生交通事故,必須立即向辦公室報告,不得隱瞞事故不報;
6、為保證駕駛員能夠安全行車,凡因公至當晚12點以后的,可在次日上午申請休息半天;如在次日凌晨5點以后才休息的,可在次日申請休息全天。
篇2:公司車輛管理責任制度
公司車輛管理工作工作責任制度
一、使用范圍:
1、優先提供給財務部、采購部公事用車。
2、優先提供給監察部、信息部公事用車。
3、優先提供給生產部公事用車。
4、在以上部門無需使用、并經該部門經理同意的情況下,由人力資源部調動車輛合理安排以下用車:
1) 國貿部接待客戶。
2) 人力資源部送工傷員工到醫院及外出辦公事。
3) 信息部到百年維修電腦、門市管理部接送門市員工。
4) 物流部外出辦公事。
5、不提供給營銷系統各部門日常使用,如營銷系統舉行大型活動需要借用車輛時,由營銷副總與監察部總監協商。
二、使用規則
1、 凡是使用車輛人員必須詳細登記公里數、到達地、駕駛員姓名、日期、時間,使用人員在使用前必須檢查前一個人員是否有登記清楚,若沒有登記清楚沒有追究,造成的公里數及違章處罰屬于該使用人員承擔。
2、 所有車輛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調配,凡是使用車輛人員使用完后必須歸還人力資源部,未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嚴禁私自將車轉交給下一個使用人員,若造成車輛損壞等故障由上一使用人員承擔。
3、 上班時間嚴禁私事用車;下班時間私事用車的由人力資源部確認以上部門無公事用車后才可以安排,費用自負。
4、 請各使用車輛人員自覺愛護車輛,遵守車輛相關操作(例如起步必須使用一檔),注意水溫表(不要偏高)、油量(不要怕麻煩,要及時加油),做一個負責任的駕駛員。
5、 現要求駕駛員開去加油時必須在登記表上寫明什么時候加油,加了多少費用,以備監察部審核油費。
三、每月月初將上月各車輛使用明細統計出來,并將私用明細公布確認。
篇3:醫院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1.救護車專供搶救運送病員使用,不得調作他用。車輛除公用外,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需要使用,須經領導批準。
2.車輛由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救護車由醫務科調度,運輸車輛由總務科掌握使用,無派車通知,司機不得私自開車。夜間遇有特殊情況須緊急出車,可由院總值班人員直接派車。保證會診用車。
3.車輛平時停放車房內,做好檢修、清拭保養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證使用。
4.要建立車輛出勤登記制度,每次出車均應將出車地點、開車時間、到達時間、回車時間、到院時間、公里數、耗油數登記清楚。
5.車輛行駛中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得超載、超速,做到安全行車,節約用油。
6.救護車外出救護應按標準里程由司機統一收費,回院后及時將現款上交財務部門。
7.司機要堅守工作崗位,接通知后立即開車,有事離開時應向值班人員說明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