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經費審查委員會對工會預算、決算審查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為規范經費審查委員會對工會預算、決算審查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經費審查委員會依據國家的政策和財經法規以及工會有關規章制度,獨立對學校工會預算、預算執行情況、工會決算等進行審計。
二、學校經費審查委員會受上級經費審查委員會領導,并向其匯報工作。
三、工會預算審查包括預算收入、預算支出、結余等,主要對預算的真實、合理、合法性進行審查。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召開經費審查委員會會議,對工會預算中不合理部分提出調整意見,并責成其進行修訂。
四、每年暑假,經費審查委員會對半年執行情況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在下次經費審查委員會會議上公布。
五、每一決算年度后經費審查委員會須對工會支出情況、內控制度執行情況、執行財務制度情況等進行審計,并作出書面審計報告,學校工會對其中的問題,應認真進行整改,并將整改結果書面報送經費審查委員會。
篇2:某學校工會經費審查工作規范
學校工會經費審查工作規范
一、依照《工會法》行使工會經費審查職能。
二、審查工會經費的收繳。具體審查工會經費單位撥付、工會會員交納及會費上解是否準確、按時。
三、審查工會經費的管理。具體審查工會經費是否單設帳戶存儲;是否實行了預決算制度;是否按帳錢分管的原則,安排專人負責并按會計制度規定核算。
四、審查工會經費的使用。具體審查工會經費的使用是否執行預算,是否符合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財經法規,以及工會的有關規章制度。
五、年度審查及審查報告。每年在年度終了1個月內,對上一年度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財產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審查,并出據審查報告。審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審查工作開展基本情況、經費收支情況、預算執行情況、資產管理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加強財務管理的建議。
篇3: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職責
學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審查校工會的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情況,監督工會經費的合理使用。
2、代表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向校教職工大會或職代會作工作報告。
3、參加校工會委員會全體會議,并將經費審查情況,提交工會委員會討論。
4、可調閱校工會委員會有關工會財務工作的文件、報銷憑證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