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信訪工作職責
(一)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負責醫院的群眾來信來訪的登記、接待工作。
(二)做好來信者反映情況的調查落實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一般信訪處理不超過一周,特殊信訪不超過半個月。
(三)及時將信訪調查結果向有關科室反饋,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分管領導或上級有關部門反映。
(四)對放映的情況屬于醫院或科室管理上存在的問題,督促有關科室及時做出整改措施。對個人存在的一般違紀行為,督促有關科室和部門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五)要及時將調查核實和處理的結果向來信來訪者反饋,并做好反饋時間的記錄工作。
(六)做好來信來訪者的資料整理、保管、保密工作。
篇2:醫院信訪工作制度
信訪工作制度
一、醫院黨政領導要有一名負責同志分管信訪工作。
二、領導干部要定期接待來訪群眾,原則上每半月一次
三、各科室對群眾的來信、來訪要有專人負責,逐件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來信、來訪人的姓名、單位或住址,反映的主要問題和要求及處理結果等),并簽署承辦人的姓名,以備查考。
四、對群眾來信、來訪,提出問題答復和處理,要按各部門的職責權限辦理。對于超出自己權限的問題,要以一定形式呈請領導批示或商請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五、上級機關和領導批辦的問題,應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黨辦、院辦對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要及時催辦。
六、對重要事件的處理結果,要按有關要求將情況整理出材料歸檔備查。
篇3:某藝術學院黨院辦信訪工作制度
藝術學院黨院辦信訪工作制度
一、來信、來訪中提出的各種問題,包括建議、要求、批評、申訴、檢舉、控告等,均屬信訪工作范疇。
二、對信件來訪,要進行登記,視信訪內容對口或逐級提交解決。
三、交辦、轉辦的信訪事項,要督促催辦,屬辦公室承辦的,承辦者要積極主動辦理。需做回復的要及時回復信訪人。
四、對上級領導機關和院領導交辦的信訪事由,要及時匯報辦理結果。
五、對來訪者要熱情接待,認真聽取意見。對正確的意見和要求,能解決的要盡量解決;對不符合政策和難以辦理的,要耐心說明情況,做好疏導工作。
六、重要來信、來訪,要向有關領導請示,并按領導要求辦理,不得自作主張。
七、重要來信來訪記錄和有關材料要保存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