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經理班子是由公司董事會聘任、負責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執行機構,對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董事會的領導和監事會的監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管人員。本規則中其他高管人員指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
第二章 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第三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根據實際需要設副總經理若干名??偨浝碛啥聲蚊蚪馄?,對董事會負責并匯報工作。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和解聘,對公司總經理負責并匯報工作。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職務,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職務的董事人數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犯有貪污、行賄、侵占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未逾五年;
(三)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并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六)國家公務員;
(七)董事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公司違反本條款聘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管理人員的,該聘任無效。
第五條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管理人員每屆聘任期為三年,可連聘連任,總經理在聘任期屆滿前,不得無故解除其總經理職務,自動辭職者除外。
第三章 總經理的職權
第六條 總經理是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的最高執行者,對公司生產和經營實施全面的管理。
第七條 總經理執行下列職權:
(一)全面負責公司日常行政和業務活動,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擬訂公司投資方案,組織實施由董事會批準的公司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由董事會批準的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發展規劃;
(四)擬訂和組織實施公司內部管理機構方案;
(五)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七)擬訂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方案,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或解聘;
(八)擬訂公司財務預算、決算和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九)代表公司對外處理日常經營業務;
(十)出席(或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十一)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二)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授權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總經理的義務與責任
第八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并依誠信、勤勉、敬業、公正原則工作。
第九條 總經理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 執行董事會決議;
(三) 切實履行職責,完成預定的經營管理目標和指標;
(四) 定期或不定期向董www.zonexcapitaltr.com事會報告工作;
(五) 接受董事會、監事會質詢和監督;
(六) 不得從事與公司相競爭或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七) 不得泄露公司商業秘密;
(八) 不得利用職權收取賄賂或者謀求其他非法報酬;
(九) 不應在其他公司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管理職務,也不應在與本公司存在競爭關系的其他公司中擔任董事、監事。并應如實向董事會聲明其兼職情況;
(十) 不應從公司中獲取除董事會規定和認可的薪酬以外的其他收入,也不應利用職權置備超過其履行職務所需的辦公用品;
(十一)當董事會確定的交易和合同與總經理存在利害關系時,總經理應向董事會聲明利害關系及其性質。
第十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監事會報告公司財務狀況、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和資金運用情況及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
第十一條 總經理在擬
訂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勞動保險、解聘(或開除)公司職工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時,應當事先聽取工會或職工代表的意見。
第十二條 總經理在執行職務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致使公司遭受損害的,應當進行賠償;造成重大損害的,經董事會或監事會決議,給予處罰或提起法律起訴:
(一)玩忽職守,處置不力;
(二)超越董事會授權權限;
(三)沒有依照董事會決議;
(四)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決議。
第十三條 總經理違反違反本條例的非法所得歸本公司所有。
第十四條 總經理須接受職中和離任審計,未經離任審計不得辦理離任手續。
第五章 分工及權限
第十五條 公司的經營管理本著分工負責和統一協調的原則,由總經理負責與公司生產經營有關的全部事務。
(一) 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分管公司生產、經營及技術開發工作,按照總經理的工作部署和經營戰略,執行董事會決議,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
第十六條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在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可以對公司的資金、資產進行運作,如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涉及到的項目建設、供銷合同、固定資產的投入等。
第六章 總經理辦公會議
第十七條 總經理負責召集和主持總經理辦公會;總經理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由總經理指定一名副總經理臨時召集和主持總經理辦公會,總經理辦公會成員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必要時,根據會議內容和議題,相關部門負責人可列席會議或采用候會制。
第十八條 總經理辦公會會議每三個月至少召開一次;總經理有權根據公司業務的需要,召集臨時總經理辦公會議;二名以上辦公會成員聯名www.zonexcapitaltr.com提議時,也應召開辦公會議。
第十九條 總經理辦公會應當由半數以上的成員出席時方可舉行。參會人員接到通知后應當親自出席會議,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須書面向總經理請假。接到通知的參會人員未出席會議也未向總經理請假的,視為未盡職守。對于兩次以上(含兩次)未盡職守的人員,總經理可提請董事會免除其職務。
第二十條 總經理辦公會所討論的議案,總經理在充分聽取與會人員意見的基礎上,享有獨立的最終決定權。
總經理辦公會議應當有會議記錄,會議記錄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整理、下發傳閱及保管,保存期十年。
第二十一條 總經理辦公會會議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出席人員的姓名;會議議題;參會人員發言要點。
第二十二條 總經理在行使《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的下述職權時,應召集總經理辦公會,與三分之二以上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商議:
1、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2、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
4、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5、根據公司的薪酬制度決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和職工的聘用及解聘。
第二十三條 除上述事項外的其它事項,是否需要提交總經理辦公會進行商議,由總經理決定。
第二十四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的多項議題,經討論后形成決議的,須經總經理簽發執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總經理報酬在其與董事會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確定??偨浝韴蟪陮嵭心晷街频?,另由董事會制定年薪制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切實履行應盡職責和義務。
第二十七條 本工作細則不能與《公司章程》、《公司法》相沖突,若《公司章程》、《公司法》作了修改,則本工作細則也要作相應的修改。
第二十八條 本工作細則未盡事宜,按照公司章程和其他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工作細則的解釋權在董事會。
第三十條 本工作細則經董事會批準后,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篇2: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a)領導物管中心貫徹落實各項管理方針和目標/指標,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對管理和服務的質量負責。
b)組織貫徹實施公司通用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組織編制、批準本物管中心的管理手冊、服務標準、工作標準。
c)結合物業特點,提出業務發展建設與資源調配的建議。
d)接受公司總經理的行政領導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本中心與公司、客戶及相關協作單位之間的關系。
e)組織制定物管中心工作計劃,審批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f)對在管物業的服務工作進行抽查。
g)負責處理本物管中心的重大質量問題、突發事件/事故,并組織實施糾正、預防和改進活動。
篇3: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a)在總經理/經理領導下,協助總經理/經理做好各項領導工作。
b)按總經理/經理的指示和授權,在分管范圍內主持、處理工作。
c)協助總經理/經理對各類文件進行審核。
d)監督物管中心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改進活動。
e)指導分管部門的業務工作,并檢查工作執行情況。
f)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