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班中,按以下要求做好個人修飾。
服裝:一律穿戴酒店配發的制裝和飾物。制裝應整潔合體,鞋子合腳,西褲有褲線,佩戴胸牌,扣好鈕扣,拉好拉鏈。不能有破損、缺扣、污跡。
指甲:保持清潔,不得超過指甲床0.5mm,不可涂指甲油(非接觸食品者可涂無色指甲油)。
飾品:不得佩帶手表以外的其它飾物且手表款式不能夸張。
鞋:著酒店按崗位配發的工鞋,清潔(皮鞋光亮)。酒店未配發的,一律穿著黑色皮鞋(款式參照酒店配發給一線的皮鞋),清潔光亮。男鞋后跟不能高于3公分。女鞋后跟不能高于6公分。
男員工:
頭發:前不過眉,側不遮耳,后不蓋領,鬢角不過中耳線,整齊、清潔、光亮(打發乳或摩絲),無頭屑,不留怪異發型,保持黑色,發長不得短于2公分。
面部:保持整潔,不得有胡須,無眼垢、耳垢。
襪子:黑色或深蘭色襪。無破洞,褲角不露襪口
女員工:
頭發:前不過眉,后不過肩,長發盤起,頭飾顏色與發色反差小,整齊、清潔、光亮(打發乳或摩絲),無頭屑,不留怪異發型,頭發保持黑色。發長不得短于12公分。
襪子:薄肉色襪。無脫絲、破洞,裙角或褲角不露襪口。
面部:應化淡妝,口紅顏色為紅色(淺不過粉紅色,深不過朱紅色),無眼垢、耳垢。
香水:清新、淡雅。涂于耳背及手的脈膊部位。
個人衛生:
身體清潔無異味,口腔清潔無異味,牙齒無殘留物,雙手清潔,鞋、襪清潔無異味,勤洗內衣,勤換工作服。
篇2:林酒店員工儀表儀容
某酒店員工儀表儀容
(一)員工在工作期間一律著工作服。
(二)員工參加酒店外商務活動,男士穿西服套裝系領帶,夏季穿襯衫系領帶;女士根據不同場合,著職業套裝、套裙、時裝,但不宜太袒太露。
(三)員工工作期間一律佩帶胸卡(左胸前)。
(四)員工言行誠實、謙讓、廉潔、勤勉,精神飽滿,儀容著裝保持整潔。
(五)男士不得留長發、怪發。女士不得留怪異發型,不涂指甲,不畫濃妝。
(六)員工工作時間不得佩帶首飾。
篇3:某公司員工儀容儀表規范
公司員工儀容儀表管理規范
第1條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的原則是:端莊、大方、整潔、得體、便于工作。
第3條 男職員建議著裝:夏天著襯衣、系領帶,襯衣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春秋可著西裝,著西裝時,要注意搭配,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包括皮涼鞋)。工作期間嚴禁穿短褲上班。
第4條 女職員建議著裝:職業套裝。女職員上班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
第5條 部門經理以上的員工,辦公室應備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穿用。
第6條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保持干凈整潔,不得有異味,不得剃光頭或留怪異發型。男職員發不過耳,一般不準蓄須,如蓄須應注意其潔凈與修飾;女職員上班不宜化濃妝,提倡化淡妝,佩戴飾物應得當。
第7條 員工應注意保持個人衛生及良好形象,不得隨地吐痰、剔牙、掏鼻子、打飽嗝、哼小曲、化妝等。
第8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經指出但屢教不改者,公司在該月度內,將酌情予以50~100元的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