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公司員工上下班工作細則

7751
>  公司員工上下班遵守細則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悉依本細則行之。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間3分鐘后15分鐘內為遲到,十五分鐘后列為曠職(工),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職(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遲到次數的計算,以當月為限。

  遲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2小時計,第三次加4小時計,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

  五)曠職(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曠職(工)不發當日薪資。

  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

  下班鈴聲響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違,查實后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責任。

  下班時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則除予曠職(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時有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式卡上簽證。

  十二)本細則由經理級會議研討通過并呈總經理核定后施行,修訂時亦同。

篇2:公司員工上下班工作細則

>  公司員工上下班遵守細則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悉依本細則行之。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間3分鐘后15分鐘內為遲到,十五分鐘后列為曠職(工),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職(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遲到次數的計算,以當月為限。

  遲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2小時計,第三次加4小時計,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

  五)曠職(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曠職(工)不發當日薪資。

  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

  下班鈴聲響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違,查實后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責任。

  下班時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則除予曠職(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時有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式卡上簽證。

  十二)本細則由經理級會議研討通過并呈總經理核定后施行,修訂時亦同。

篇3:員工上下班工作細則

  員工上下班工作細則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悉依本細則行之。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間3分鐘后15分鐘內為遲到,十五分鐘后列為曠職(工),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職(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1.遲到次數的計算,以當月為限。

  2.遲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3.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2小時計,第三次加4小時計,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4.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

  (五)曠職(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1.曠職(工)不發當日薪資。

  2.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2.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鈴聲響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違,查實后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責任。

  4.下班時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則除予曠職(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時有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式卡上簽證。

  (十二)本細則由經理級會議研討通過并呈總經理核定后施行,修訂時亦同。

相關文章

97精品久久久久|ZZIJZZIJ日本成熟少妇|嫩草一级337p无码专区|青青青国产在线观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