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集團印鑒管理制度
第一條 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印鑒管理的內容和形式。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公章(向主管機構登記的公司印章及特定業務專用的公司印章、部門章、業務專用章及董事長、董事長和財務人員名章等印章)的管理和控制。
第二條 職責
一、公司行政部是公司印鑒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制度的執行進行監督管理。
二、監印人員負責印鑒的保管、蓋用和換(補)發等工作。
第三條 管理內容與方法
一、監印人員
1、各種印章均須有專人負責監印。公司公章、特定業務專用的公章、董事長名章及董事長名章的監印人員由本公司董事長指定任用;各部門印章及經理名章由各部門經理指定監印人員。
2、財務專用章的保管、監印還必須符合會計規范要求。財務章僅用于各種款項的收支,在開戶銀行印鑒卡上備案的印鑒不得由出納一人管理。對加蓋印鑒的文件要保留原件或復印件并與《印鑒使用登記表》一起保管。
3、監印人員不在時,應由指定代理人監印,代理人亦按上述制度任用。
二、印鑒的核定及制發
1、公司的印鑒、董事長名章均由行政部統一核定、制發。
2、各部門公章、部門經理名章、特定業務主管名章經董事長核定后,由行政部統一制發。
三、印鑒的換發、補發
1、印鑒印文磨損申請換發時,由監印人員填具《換發印鑒申請表》,并且拓具印模,標明制發日期,按《印鑒的核定及制發》制度送請主管領導(即負責核定人員,下同)核定后,由制發部門換發。
2、印鑒毀損或遺失時,監印人員除向該印鑒登記機構報備并依法公告作廢外,應填具《補發印鑒申請》,標明原印鑒的種類、內容、字體、制發日期、毀損或遺失經過及失職人員的議處,并依《印鑒的核定及制發》制度送行政部核定后補發。補發印鑒的印文字體應有異于原印,以茲區別。
四、 印鑒的繳毀
1、公司或各部門廢棄、撤銷或遺失尋獲的印鑒,應由監印人員于一周內送印鑒制發部門(行政部)呈請核定,并予以檢查、登記,將其撤銷。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上述印鑒不得繼續使用。
2、印鑒制發部門收到的應繳銷印鑒,酌情予以保存或截角注銷。
五、印鑒蓋用
1、公司和各部門行文蓋印,在經主管領導簽發后,送請監印人員按本公司的公文管理辦法,在函件、文稿及底本上蓋印,并予以登記。
2、其他文件需蓋印者,經辦人員應填具《印鑒使用申請表》,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憑此表蓋印。
3、特別使用頻繁的業務專用章,如財務專用章等,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可以不必填寫《印鑒使用申請表》,但應加強監督、專人保管、專人負責。
4、監印人員不得在空白紙或空白介紹信、空白支票等未填制完備的文件上加蓋有關印鑒,如遇特殊情況需蓋印,要經印鑒主管領導簽批,并承擔相應責任。
六、印鑒的管理
1、監印人員(或監印代理人員)負責印鑒保管,如有印鑒遺失或誤用之事監印人員負完全責任。
2、非主管領導無權批準使用非權限內印章。
3、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公章帶離公司辦公區域。確因辦理業務須攜帶印章外出者,應填寫《印鑒使用登記表》,經行政部經理審查、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借用。使用完畢應及時歸還,印章管理人員應注明歸還時間。
4、印鑒制發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印鑒的制發、換發、補發、檢查等管理工作,并建立《印鑒啟用登記表》,拓具印樣,裝訂成冊,加強管理。
5、主管領導,監印人員或印鑒管理人員交接時,應拓具印模樣本列冊專案移交,并報送印鑒制發部門。
篇2:物業公司財務印鑒專用章管理作業規程
物業公司財務印鑒專用章管理作業規程
1.0目的
1.1本規程規范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專用章的管理工作,確保公司支票、收據、發票、印鑒專用章得到安全保管和合理使用。
2.0適用范圍
2.1本規程適用于公司的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專用章的管理工作。
3.0職責
3.1出納員負責按本規程購買、保管、使用空白支票。
3.2財務會計負責按本規程購買、保管、使用空白的收據、發票。
3.3財務部經理負責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的保管以及支票、收據、發票管理的監督工作。
4.0程序要點
4.1支票的管理程序
4.1.1支票的購買和保管程序:
a)出納員應按銀行的相關規定到開戶行購買支票;
b)出納員應將新購回的空白支票安全、妥善的存放在保險箱內。
4.1.2支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項:
a)因業務需要使用支票的人員,應按(費用報銷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支付項目的審核及審批;
b)出納員根據審核、審批手續完整的支付證明按《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填寫支票;
c)內容填寫完整的支票應按《銀行存款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交財務部經理加蓋財務專用章、銀行印鑒章;
d)出納員應將內容填寫完整的支票存根聯與支付證明一起以10天為一期交財務會計審核后,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e)支票用完后,出納員應編制《支票使用明細表》交財務會計核對相關賬目資料;
f)如因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導致支票作廢,出納員應將作廢支票連同存根聯一起妥善保存;
g)出納員或其他經辦人員如遺失內容填寫完整的支票,應及時到開戶銀行掛失;如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全額賠償,并視情節輕重按公司獎罰制度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2收據的管理程序
4.2.1收據的購買、保管程序:
a)空白收據由財務部經理指定有關人員購買;
b)新購回的空白收據由財務會計保管。
4.2.2收據的換領程序:
a)出納員應采用以舊換新的方法領用收據,財務會計在發出收據的應詳細填寫《收據領用登記表》,內容包括:領用人、領用時間、起始號碼等;
b)出納員在換領收據時,應先將用完的收據交財務會計核對銷號后再簽名領用新收據;
c)出納員應將空白收據交財務部經理在收據的“收款”聯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后再領用。
4.2.3收據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項:
a)出納員應按《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及《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開具收據,并在收據或收款憑據上加蓋“現金收訖”章;
b)出納員應按順序填寫收據,如因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導致收據作廢,應將作廢收據保存完整;
c)出納員應妥善保管已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如因遺失給公司達成經濟損失,除要求全額賠償外,還將按照公司獎罰制度中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3發票的管理程序
4.3.1發票的購買和保管程序:
a)發票由財務會計按照稅務部門的有關規定到稅務局購買;
b)空白的發票由財務會計保管。
4.3.2發票的領用程序;
a)出納員應采用以舊換新的方法領取發票,財務會計在發放發票時,應做好發票的發放登記,內容包括:發票領用人、領用時間、起始號碼等;
b)出納員將新領的發票交財務部經理在發票的客戶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后開始使用。
4.3.3發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項:
a)出納員在開具發票時,原則上應如實、序號填寫發票內容,特殊情況應請示財務部經理同意后特殊處理:
b)出納員應按照《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及《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在發票上加蓋“現金收訖”或“銀行收訖”章;
c)如因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發票作廢,出納員應將作廢發票連同存根聯一起妥善保管;
d)出納員應妥善保管已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如有遺失,應及時到稅務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掛失,如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除要求出納員全額賠償外,還將按照公司獎罰制度中的規定予以處罰。
4.4財務專用章的管理程序
4.4.1財務部經理應妥善保管公司財務專用章。
4.4.2相關人員申請使用財務專用章時,財務部經理應嚴格審核蓋章項目。
4.4.3如經審核存有疑問,財務部經理在疑問未解除之前應拒絕蓋章。
4.4.4如經審核無誤,財務部經理應在項目單據上指定位置清晰地加蓋財務專用章。
4.4.5財務專用章如有遺失,財務部經理應立即在影響較大的媒體上刊登遺失啟事,同時何稅務局、開戶銀行等其他相關單位發函聲明。
4.5支票、收據、發票的資料保管
4.5.1財務會計應在每月末將支票的存根聯及其相關資料編制記賬憑證,交財務部經理審核后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5.2財務會計應在每月末將收據、發票的記賬聯與其他相關資料一起編制記賬憑證,交財務部經理審核無誤后,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5.3使用完畢的收據存根及發票存根聯由財務會計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6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章的管理,作為財務部相關人員考評的依據之一。
5.0引用文件和記錄表格
5.1《收據領用登記表》
5.2《支票使用明細表》
篇3:物業公司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章管理標準規程
物業公司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章管理標準規程
1.0目的
規范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專用章的管理工作,確保公司支票、收據、發票、印鑒專用章得到安全保管和合理使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的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專用章的管理工作。
3.0職責
3.1財務部出納負責按本規程購買、保管、使用空白支票。
3.2財務部主管負責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的保管以及支票、收據、發票管理的監督工作。
4.0程序要點
4.1支票的管理程序。
4.1.1支票的購買和保管程序:
a)出納應按銀行的相關規定到開戶行購買支票;
b)出納應將新購回的空白支票安全、妥善地存放在保險箱內。
4.1.2支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項:
a)因業務需要使用支票的人員,應按《費用報銷審核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支付項目的審核及審批;
b)出納根據審核、審批手續完整的支付證明按《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填寫支票;
c)內容填寫完整的支票應按《銀行存款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加蓋銀行印鑒章;
d)出納應將內容填寫完整的支票存根聯與支付證明一起在支付當天交會計審核后,按相關規定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e)支票交付時,出納應編制《支票使用明細表》,并由收票人在支票存根聯及《支票使用明細表》上簽名。會計可據此核對相關賬目資料;
f)如因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導致支票作廢,出納應將作廢支票連同存根聯一起妥善保存;
g)出納或其他經辦人員如遺失內容填寫完整的支票,應及時到開戶銀行掛失;如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全額賠償,并視情節輕重按《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2收據的管理程序。
4.2.1收據的購買、保管程序:
a)空白收據由財務部主管指定財務部相關人員購買;
b)新購回的空白收據由會計保管。
4.2.2收據的換領程序:、
a)收費員應采用以舊換新的方法領用收據,會計在發出收據時應詳細填寫《收據領用登記表》,內容包括:領用人、領用時間、起始號碼等;
b)收費員在換領收據時,應先將用完的收據交會計核對銷號后再簽名領用新收據;
c)收費員應將空白收據交財務部主管在收據的"交對方"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后再領用。
4.2.3收據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項:
a)收費員應按《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及《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開具收據;
b)收費員應順序填寫收據,如因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導致收據作廢,應將作廢收據保存完整;
c)收費員應將收據的記賬聯編制《交款匯總表》、《收款明細》后一起交出納、會計按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d)收費員應妥善保管已加蓋發票專用章的收據,如因遺失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除要求全額賠償外,還將按照《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3發票的管理程序。
4.3.1發票的購買和保管程序:
a)發票由會計按照稅務部門的有關規定到稅務局購買;
b)空白的發票由會計保管。
4.3.2發票的領用程序:
a)收費員應采用以舊換新的方法領取發票,會計在發出發票時應詳細填寫《發票領用登記表》,內容包括:領用人、領用時間、起始號碼等;
b)收費員將新領的發票交財務部主管在發票的客戶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后開始使用。
4.3.3發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項:
a)收費員在開具發票時,原則上應如實、序號填寫發票內容,特殊情況應請示財務部主管同意后特殊處理;
b)收費員應按照《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及《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開具發票;
c)收費員應將發票的記賬聯編制《交款匯總表》、《收款明細》后一起交出納、會計按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d)如因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發票作廢,收費員應將作廢發票連同存根聯一起妥善保管;
e)收費員應妥善保管已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如有遺失,應及時到稅務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掛失,如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除要求收費員全額賠償外,還將按照《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4.4發票專用章的管理程序。
4.4.1財務部主管應妥善保管公司發票專用章。
4.4.2相關人員申請使用發票專用章時,財務部主管應嚴格審核項目內容,如經審核存有疑問,財務部主管應拒絕蓋章;如經審核無誤,財務部主管應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
a)收據加蓋發票專用章時,應將發票專用章清晰地蓋在"收款單位簽章"處;
b)發票加蓋發票專用章時,應將發票專用章清晰地蓋在"填發單位簽章"處。
4.4.3發票專用章如有遺失,財務部主管應立即在影響較大的媒體上刊登遺失聲明,同時向稅務局及其他相關單位發函聲明。
4.5財務專用章的管理程序。
4.5.1財務部主管應妥善保管公司財務專用章。
4.5.2相關人員申請使用財務專用章時,財務部主管應嚴格審核蓋章項目。
4.5.3如經審核存有疑問,財務部主管在疑問未解除之前應拒絕蓋章。
4.5.4如經審核無誤,財務部主管應在項目單據上指定位置清晰的加蓋財務專用章。
4.5.5財務專用章如有遺失,財務部主管應立即在影響較大的媒體上刊登遺失啟事,同時向稅務局、開戶銀行等其他相關單位發函聲明。
4.6支票、收據、發票的資料保管。
4.6.1會計應在每月將支票的存根聯及其相關資料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交財務部主管審核后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6.2會計應在每月將收據、發票的記賬聯與其他相關資料一起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后交財務部主管審核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6.3使用完畢的收據存根及發票存根聯由會計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7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章的管理,作為財務部相關人員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記錄
5.1《支票使用明細表》。
5.2《收據領用登記表》。
5.3《發票領用登記表》。
6.0相關支持性文件
6.1《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3《費用報銷標準作業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