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思想道德表現分測評:政治思想道德表現分=基礎分+獎勵分+扣分
(一)基礎分評定標準:政治思想道德表現的基礎分滿分為80分。
包括以下7項內容,考核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分別計80-75分、74-66分、65-60分、59-1分。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路線,確立獻身于有***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政治方向。主要考核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關心擁護程度。
2.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和*理論,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活動,逐步樹立科學的世界觀、方法論,走與實踐相結合、與工農相結合的成才道路。主要考核參加政治學習、理論學習研究的表現和在集體活動中的表現。
3.具有艱苦奮斗的精神和強烈的使命感、責任感,富有奉獻精神,顧全大局;樹立開拓進取、講求實效、公平競爭、團結協作等觀念。主要考核在公益勞動、社會實踐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現。
4.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觀念,自覺維護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正確行使民主權利,自覺履行法律義務,知法、守法、用法、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主要考核遵紀守法情況和關鍵時刻的表現。
5.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行為習慣,積極參加校園精神文明建設。誠實守信,勤勞敬業,謙虛謹慎,樂于助人,尊敬師長,禮貌待人,尊重他人勞動,愛護公共財物,維護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會風氣。嚴格遵守校紀校規,維護校園的安全與穩定。主要考核在公共場所和人際交往中的道德行為。
6.具備健康、高雅的審美情趣和正確的審美觀點,努力培養辨別美、丑的能力,自覺創造美的生活。主要考核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藝術修養,以及在校園文化生活中的表現。
7.具備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和自尊、自愛、自律、自強的優良品質,具備較強的心理調適能力。主要考核面臨困難挫折及正常生活中的心理表現、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適應性和自我約束規范能力。
(二)基礎分通過學生的日常思想、行為表現與關鍵時刻(及對重大事件)的立場、觀點、態度、言行兩大途徑,對學生的實際表現進行測評。
(三)班級測評分以全班同學對每一位同學的測評分去掉若干個最高分、若干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計算。
(四)實際得分為班級測評分與年級測評分的平均分。
(五)政治思想道德表現的獎勵分包含榮譽分、社會工作分及附加分,獎勵分滿分為20分。
1.榮譽分
(1)凡事跡突出,在本年度內獲國家、省、市或校、院榮譽稱號的(不含獲獎學金者),分別加10分、7分、5分、2分;獲得校長嘉獎者,加6分(同一事跡獲不同級別稱號以最高分計,不同事跡獲不同稱號可累加)。
(2)凡在本學年內被評為校級或校級以上集體先進稱號的班,該班的班長和團支部書記,每人可加3分,其他班委委員和支部委員每人各加2分,集體成員加1分。
(3)受校、院通報表揚者每次分別加3分、1分(同一事跡表揚以最高分計,不同事跡獲表揚可累加)。
2.社會工作分
(1)擔任校、系學生會主席(團委副書記)加8分,校、系學生會副主席、部門負責人(含團委部門負責人)、校社團負責人、年級學生會主席、團總支書記、班長、團支書等加6分,其他干部加3分。
(2)校級學生干部、有關部門聘用的學生干部業務指導部門作出鑒定后,報校學生工作部審定,根據其工作職責和實際表現給予酌情加分。
(3)兼任數職者,只取最高一項加分,不累加。
(4)凡學生干部民主測評稱職贊成率達不到60%,或在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誤、或不能履行干部職責的,不評給社會工作分或酌情扣分。
3.附加分
(1)積極參加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成績突出,被評為文明校園建設積極分子,加3分。
(2)由學校選派代表學校參加省級以上競賽者加5分。
(3)在社會上為國家、學校爭得榮譽,事跡突出者(特指與壞人壞事作斗爭、搶險救災、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搶救傷殘病人等),加10分。
(4)積極參加義務獻血者,加2分。
(5)積極參加青年志愿者活動,可酌情加1分。
以上均由學www.zonexcapitaltr.com生提出申請,并附有關材料,由院系審核認定。
(六)扣分
受到留校察看、記過、嚴重警告、警告等行政處分者,分別扣7分、5分、3分、2分。受黨團紀處分者,可依此酌扣。同一事件同時受到黨團紀、行政處分者,不重復扣分。因違反規章制度受校、院系或年級通報批評者,分別扣1分、0.5分。
(七)政治思想道德表現分同時轉換成等級制,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等四個等級。根據計算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確定政治思想考評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同年級同專業的30%,良的比例不超過60%。
二、學業表現測評
學業表現分=平均學分成績+獎勵分
(一)學業測評分以平均學分成績計算
平均學分成績=(Kl+K2+K3+......Kn)÷學年所修課程學分之和
K為每門課程實考成績×該門課程學分
(二)獎勵分(最高不超過20分)
(l)本??粕ㄟ^全國英語四級、六級者分別在當年學業表現中加平均學分成績2分、4分。
(2)通過計算機初級程序員、程序員考試者分別在當年學業表現中加平均學分成績2分、4分。
三、創新實踐能力獎勵(該項目加在本學年學業表現測評中)
(1)獲得挑戰杯國家一等獎,加平均學分成績20分;二等獎,加15分;三等獎,加10分;優秀獎,加8分。省級一等獎,加8分;二等獎,加 6分;三等獎,加4分;入選者,加2分。(同項目多層次獲獎,按最高檔次加分;不同項目獲獎可累加。)
(2)凡創造發明、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級獎勵者,每項分別加平均學分成績20分;獲得省獎勵者,加 8分;獲得市、校獎勵者,加3分。同項目多層次獲獎,按最高檔次加分。
(3)獲得創業計劃大賽國家金獎,加平均學分成績15分;銀獎,加10分;銅獎,加8分。省級金獎,加8分;銀獎,加5分;銅獎,加2分。入選者,加1分。(同項目多層次獲獎,按最高檔次加分;不同項目獲獎可累加。)
(4)凡專業論文或專業作品在國家核心學術期刊發表,每篇加平均學分成績10分;在國家、省(含學報)各級學術類刊物(CN刊號)上發表者,每篇分別加平均成績6分、4分。專業論文收入各類公開出版的論文集者,每篇分別加1分。同一作品、論文在不同刊物上發表,以最高檔次加分計。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加分依次減半。
(5)由院系組織學生參加省級以上專業競賽的獎勵,可由相關院系參照本條例在補充實施細則中制定。
以上科研成果的認定必須經過院系分管科研主任或院系領導的集體研究認定。
四、文體表現測評
文體表現測評=基礎分+獎勵分+扣分
(一)文體表現基礎分為80分。
文體基礎分著重對學生課外體育文化活動進行測評,即測評學生參加學校、院系、班級組織的體育文化活動的情況和平時體育鍛煉情況。具體測評表現優、良、合格、不合格三種狀況分別分80-74分、74-66分、65-60分、59-1分。由班級評議小組負責評定。
(二)獎勵分
1.本學年參加全國、省、校(市)、院系文化體育比賽或素質競賽,分別加評8、5、3、1分;獲獎者再按獲獎名次或等級酌加5-0.5分,同項目多層次競賽獲獎或不同項目獲獎可累計加分。體育項目破省、校、院系紀錄者可分別加評5、4、3分。
2.學生公開發表非本專業論文(作品),根據等級和質量參照第三部分(創新實踐能力獎勵)每篇加5-1分。
(三)扣分
凡無故不參加集體組織的文體活動者,每次扣1分。
五、畢業綜合素質測評
學生畢業綜合素質測評=政治思想道德表現測評平均分×20%+學業表現測評平均分×70%+文體表現測評平均分×10%。
篇2:師大學生素質學年綜合考評評分細則
一、政治思想道德表現分測評:政治思想道德表現分=基礎分+獎勵分+扣分
(一)基礎分評定標準:政治思想道德表現的基礎分滿分為80分。
包括以下7項內容,考核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分別計80-75分、74-66分、65-60分、59-1分。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路線,確立獻身于有***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政治方向。主要考核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關心擁護程度。
2.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和*理論,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活動,逐步樹立科學的世界觀、方法論,走與實踐相結合、與工農相結合的成才道路。主要考核參加政治學習、理論學習研究的表現和在集體活動中的表現。
3.具有艱苦奮斗的精神和強烈的使命感、責任感,富有奉獻精神,顧全大局;樹立開拓進取、講求實效、公平競爭、團結協作等觀念。主要考核在公益勞動、社會實踐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現。
4.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觀念,自覺維護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正確行使民主權利,自覺履行法律義務,知法、守法、用法、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主要考核遵紀守法情況和關鍵時刻的表現。
5.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行為習慣,積極參加校園精神文明建設。誠實守信,勤勞敬業,謙虛謹慎,樂于助人,尊敬師長,禮貌待人,尊重他人勞動,愛護公共財物,維護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會風氣。嚴格遵守校紀校規,維護校園的安全與穩定。主要考核在公共場所和人際交往中的道德行為。
6.具備健康、高雅的審美情趣和正確的審美觀點,努力培養辨別美、丑的能力,自覺創造美的生活。主要考核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藝術修養,以及在校園文化生活中的表現。
7.具備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和自尊、自愛、自律、自強的優良品質,具備較強的心理調適能力。主要考核面臨困難挫折及正常生活中的心理表現、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適應性和自我約束規范能力。
(二)基礎分通過學生的日常思想、行為表現與關鍵時刻(及對重大事件)的立場、觀點、態度、言行兩大途徑,對學生的實際表現進行測評。
(三)班級測評分以全班同學對每一位同學的測評分去掉若干個最高分、若干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計算。
(四)實際得分為班級測評分與年級測評分的平均分。
(五)政治思想道德表現的獎勵分包含榮譽分、社會工作分及附加分,獎勵分滿分為20分。
1.榮譽分
(1)凡事跡突出,在本年度內獲國家、省、市或校、院榮譽稱號的(不含獲獎學金者),分別加10分、7分、5分、2分;獲得校長嘉獎者,加6分(同一事跡獲不同級別稱號以最高分計,不同事跡獲不同稱號可累加)。
(2)凡在本學年內被評為校級或校級以上集體先進稱號的班,該班的班長和團支部書記,每人可加3分,其他班委委員和支部委員每人各加2分,集體成員加1分。
(3)受校、院通報表揚者每次分別加3分、1分(同一事跡表揚以最高分計,不同事跡獲表揚可累加)。
2.社會工作分
(1)擔任校、系學生會主席(團委副書記)加8分,校、系學生會副主席、部門負責人(含團委部門負責人)、校社團負責人、年級學生會主席、團總支書記、班長、團支書等加6分,其他干部加3分。
(2)校級學生干部、有關部門聘用的學生干部業務指導部門作出鑒定后,報校學生工作部審定,根據其工作職責和實際表現給予酌情加分。
(3)兼任數職者,只取最高一項加分,不累加。
(4)凡學生干部民主測評稱職贊成率達不到60%,或在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誤、或不能履行干部職責的,不評給社會工作分或酌情扣分。
3.附加分
(1)積極參加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成績突出,被評為文明校園建設積極分子,加3分。
(2)由學校選派代表學校參加省級以上競賽者加5分。
(3)在社會上為國家、學校爭得榮譽,事跡突出者(特指與壞人壞事作斗爭、搶險救災、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搶救傷殘病人等),加10分。
(4)積極參加義務獻血者,加2分。
(5)積極參加青年志愿者活動,可酌情加1分。
以上均由學www.zonexcapitaltr.com生提出申請,并附有關材料,由院系審核認定。
(六)扣分
受到留校察看、記過、嚴重警告、警告等行政處分者,分別扣7分、5分、3分、2分。受黨團紀處分者,可依此酌扣。同一事件同時受到黨團紀、行政處分者,不重復扣分。因違反規章制度受校、院系或年級通報批評者,分別扣1分、0.5分。
(七)政治思想道德表現分同時轉換成等級制,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等四個等級。根據計算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確定政治思想考評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同年級同專業的30%,良的比例不超過60%。
二、學業表現測評
學業表現分=平均學分成績+獎勵分
(一)學業測評分以平均學分成績計算
平均學分成績=(Kl+K2+K3+......Kn)÷學年所修課程學分之和
K為每門課程實考成績×該門課程學分
(二)獎勵分(最高不超過20分)
(l)本??粕ㄟ^全國英語四級、六級者分別在當年學業表現中加平均學分成績2分、4分。
(2)通過計算機初級程序員、程序員考試者分別在當年學業表現中加平均學分成績2分、4分。
三、創新實踐能力獎勵(該項目加在本學年學業表現測評中)
(1)獲得挑戰杯國家一等獎,加平均學分成績20分;二等獎,加15分;三等獎,加10分;優秀獎,加8分。省級一等獎,加8分;二等獎,加 6分;三等獎,加4分;入選者,加2分。(同項目多層次獲獎,按最高檔次加分;不同項目獲獎可累加。)
(2)凡創造發明、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級獎勵者,每項分別加平均學分成績20分;獲得省獎勵者,加 8分;獲得市、校獎勵者,加3分。同項目多層次獲獎,按最高檔次加分。
(3)獲得創業計劃大賽國家金獎,加平均學分成績15分;銀獎,加10分;銅獎,加8分。省級金獎,加8分;銀獎,加5分;銅獎,加2分。入選者,加1分。(同項目多層次獲獎,按最高檔次加分;不同項目獲獎可累加。)
(4)凡專業論文或專業作品在國家核心學術期刊發表,每篇加平均學分成績10分;在國家、省(含學報)各級學術類刊物(CN刊號)上發表者,每篇分別加平均成績6分、4分。專業論文收入各類公開出版的論文集者,每篇分別加1分。同一作品、論文在不同刊物上發表,以最高檔次加分計。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加分依次減半。
(5)由院系組織學生參加省級以上專業競賽的獎勵,可由相關院系參照本條例在補充實施細則中制定。
以上科研成果的認定必須經過院系分管科研主任或院系領導的集體研究認定。
四、文體表現測評
文體表現測評=基礎分+獎勵分+扣分
(一)文體表現基礎分為80分。
文體基礎分著重對學生課外體育文化活動進行測評,即測評學生參加學校、院系、班級組織的體育文化活動的情況和平時體育鍛煉情況。具體測評表現優、良、合格、不合格三種狀況分別分80-74分、74-66分、65-60分、59-1分。由班級評議小組負責評定。
(二)獎勵分
1.本學年參加全國、省、校(市)、院系文化體育比賽或素質競賽,分別加評8、5、3、1分;獲獎者再按獲獎名次或等級酌加5-0.5分,同項目多層次競賽獲獎或不同項目獲獎可累計加分。體育項目破省、校、院系紀錄者可分別加評5、4、3分。
2.學生公開發表非本專業論文(作品),根據等級和質量參照第三部分(創新實踐能力獎勵)每篇加5-1分。
(三)扣分
凡無故不參加集體組織的文體活動者,每次扣1分。
五、畢業綜合素質測評
學生畢業綜合素質測評=政治思想道德表現測評平均分×20%+學業表現測評平均分×70%+文體表現測評平均分×10%。
篇3: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素質拓展工作考評辦法
六安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素質拓展工作考評辦法(修訂)
各系、各有關部門: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和*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實施意見》的精神,全面推進大學生素質教育,我院構建了以職業素質培養為核心的大學生素質拓展體系。為使大學生素質拓展工作有效開展,特制定《六安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素質拓展工作考評辦法》
一、考評目標
考評目標分為一級指標、二級指標和三級指標(具體內容見附表)。
二、考評內容
分為課程模塊、活動模塊、管理模塊及大學生素質拓展認證四項內容。
三、考評方法
每學年進行一次全面考評。學院成立以分管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素質拓展工作考評小組,采取聽工作匯報、看檔案材料、查活動記錄、訪問師生、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在各系自評的基礎上進行全面量化考評。
四、獎勵辦法
依據全年總考評分,對各系考評前三名予以獎勵。一等獎3000元、二等獎2000元、三等獎1000元。
本考評辦法自20**年度實施,未盡事宜由院大學生素質拓展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六安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素質拓展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附:六安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素質拓展工作量化考評評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