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隱患 加強防范 落實責任--學習新《消防法》
眼下正是全國上下如火如荼共度“11·9消防宣傳日”之際,我們緊緊地圍繞“關注消防、珍愛生命、共享平安”這個主題,又認真細致地學習了新《消防法》,此中我有幾點淺薄之見供諸君批評雅正。
早在1986年時,時任上海市市長的*同志就在消防工作會議上高瞻遠矚地提出“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精辟論斷,這名話似乎已經成為了現代消防管理工作的圭臬。
一、隱患險于明火,未雨綢繆除險患。
我們先來看幾個數據:1993年2月14日,唐山林西百貨大樓發生火災,80人遇難,54人燒傷;1994年11月27日,遼寧省阜新藝苑歌舞廳一把大火,使233名舞者葬身火海;就在這邊塵埃未定之時,12月8日,新疆克拉瑪依市的友誼館又起大火,使325名中小學生被火魔吞噬;2000年12月25日,當新世紀的鐘聲即將敲響的時候,河南洛陽東都商廈又傳來撕心裂肺的哭聲,遇難的309條生命又一次證明了火魔的無情與冷酷。
這一個個血淋淋的事實,一幕幕慘痛的悲劇,其實都有一個共性,那就是管理者與經營者消防安全意識的淡薄所致,歸根結底是一個癥結,那就是“隱患”。對各種隱患的漠視與寬容,甚至是視而不見釀成的。建筑結構不合理層出不窮;裝修材料濫用易燃可燃材料司空見慣;違章用火、用電、用氣屢見不鮮;安全設施七零八落;消防用品形同虛設;安全管理松懈不堪;防火制度殘缺不全;而人思想上的麻痹與僥幸則是這一系列隱患當中最可怕,最要命的。無怪乎我們公司時常地搞各種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可見是英明之舉,也是預防各類事故發生的有效途徑。
而新《消防法》則從制度上規范了“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辈⒂伞耙婪ǐ@得相應資質、資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中介機構審核 ”,一改以前的消防機構來審定的局面,這無疑是一種巨大的進步。還有“各類消防產品實行公告管理、出廠批次檢驗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這將有利于從源頭上解決消防產品的質量問題,有利于防止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消防產品進入市場,更從源頭上治理了各類隱患的存在。如你的舞廳要開張,不符合國家的消防要求與標準,則不讓你開業,正本清源,從根子上解決問題,釜底抽薪的辦法好??!
二、防范勝于救災,預防為主是根本。
我們有句古語叫“亡羊補牢,猶為晚也”,而在我看來這句話在我們消防管理上并不適用,因為你的“羊”都讓狼叼走了,弄了個爹死娘嫁人的悲慘結局,再去補牢,是否有些晚了呢?我們何不在你的羊“闔家團圓”的時候就把“牢”修的高高的,再裝一個“盼盼”防盜門,何樂而不為呢?
其實我想告訴大家的就是一個“防范勝于救災”的理念,加強防范措施勝過事后一切的“追悔莫及”與“善后處理”。而我們的新《消防法》則在第二章的“火災預防”上有了很科學規范的要求與規定,說明我們的國家在法制化進程中逐漸走向成熟,也切實圍繞“預防為主,防消結合”這一方針來指導我們的消防工作。
二、責任重于泰山,人命關天責任大。
我通讀新《消防法》數遍,覺的最大的一個亮點就是一個觀念的轉變,消防安全不只是消防機構的責任,是我們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叭魏螁挝缓蛡€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并有參與滅火的義務?!辈⑶覍Ω骷壊块T與機構的責任劃分的很明確,避免了事后扯皮推諉的現象,不給喜歡鉆空子的個人與單位留下任何可乘之機。另外取消了“限期整改”法律上的前置條件,這更是一個進步。
說到“責任”我還想提一下新疆克拉瑪依的那次火災,325人死亡,其中孩子就有289人。具幸存者講,當時市教委的一位領導面對無數的火花往下掉時舉著話筒喊:“孩子們,都別動,讓領導們先走!”另外有十多名市局領導,無一人出面維持秩序,無一人向被大火圍困的孩子們伸出援手,而是爭先恐后地出逃。事后發現,在許多孩子羸弱的尸體上,有許多成年男人的皮鞋印,也有成年女人的高跟鞋踩穿的血窟窿。我不想從“道德倫喪”這個角度去講,因為他們根本沒有什么道德可言,我只想談“責任”,在人命關天面前所顯露出來的“為人民服務”的責任到底是什么?
當我們的溫總理冒著余震的危險親臨汶川地震災區的時候,一個國家的“責任”,還有“人命關天”這個詞被詮釋的淋漓盡致。有了這份沉甸甸的“責任”在,我們還有什么災難不能度過呢?
我不想寫無病呻吟的文章,也不想吹牛皮說大話。我們要從學習中領悟到什么,以此怎樣來指導我們今后的工作,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我們是一個化工廠,危險無處不在,尤其我們乙炔工段是一個甲級防爆單位,做好防火防爆更是更關重要。我始終相信“細易之舉見素質”,比如前天,我和劉段長一邊巡檢一邊談事,走到045號消火栓時發現井口蓋的很嚴實沒有動過的痕跡,因為公司安排專人進行了填充草簾子防凍,但是這個井沒有留下任何的珠絲馬跡,顯然是不正常的,就憑著這種“細易之舉”,我們查出了一個問題,是落下了。如果沒有這種責任心在,冬天凍裂是小,扯安全后腿是大。還有6月份,我們界區的044號消火栓出現了問題,要更換很困難,井內地方太小,于是我們挑選了本工段最瘦小的幾位員工下去輪番地攻堅,苦戰3個多小時才把它換好。在消防工作上我們從來都沒有馬虎過,讓生命遠離火災這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
“關注消防、珍愛生命、共享平安”在我們這里絕不僅僅是一句口號??!
篇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修訂)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火災預防
第三章 消防組織
第四章 滅火救援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
第三條 國務院領導全國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第四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對全國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軍事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協助;礦井地下部分、核電廠、海上石油天然氣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照本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規對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和成年人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消防宣傳教育。
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應當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并督促、指導、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有關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培訓的內容。
新聞、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團體應當結合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村民委員會(來自:www.zonexcapitaltr.com)、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機關等部門,加強消防宣傳教育。
第七條 國家鼓勵、支持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推廣使用先進的消防和應急救援技術、設備;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消防公益活動。
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火災預防
第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
城鄉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應當調整、完善;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
第九條 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
第十條 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條另有規定的外,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第十一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第十二條 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負責審批該工程施工許可的部門不得給予施工許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設工程取得施工許可后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施工。
第十三條 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規定進行消防驗收、備案:
(一)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二)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后應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第十四條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十五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第十六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將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確定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并由公安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應當履行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三)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四)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第十八條 同一建筑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 ,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并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
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
第十九條 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
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DOC版法規全文下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修訂)
篇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九屆第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于1998年4月29日通過,現予以布,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
1998年4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制定本法。
第二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消防工作由國務院領導,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第四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對全國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軍事設施、礦井地下部分、核電廠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
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 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識。
教育、勞動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消防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