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衛生學校官方微博管理制度

2204

  衛生學校官方微博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發揮校內微博等新媒體在加強對外宣傳和輿論引導、推進校園網絡文化健康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全面有力地抓好校園網絡輿論陣地建設,根據教育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文件要求,現對以學校各級單位名義開設的微博建立注冊申請、登記備案等管理辦法,具體規定如下。

一、注冊申請

  凡以學校各級單位名義注冊的微博、微信,均在申請之列。各級單位應在注冊前,向校黨委提出申請,如實填寫官方微博注冊申請表。申請表須經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報黨委審批通過后方可實施。注冊后應及時填寫官方微博登記備案表,報校黨委備案。

二、內容發布

  學校各級單位官方微博主要發布學校各項工作的最新動態、通知公告以及與學校、師生相關的其他信息,服務師生學習、工作和生活,宣傳和展示學校的發展成就與社會形象。

  未經授權,各級單位官方微博不得擅自發布涉及學校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和社會熱點及敏感問題等相關內容。如確需對外發布的,在報學校相關單位批準后方可發布,并應與學校保持口徑一致,同時做好發布內容備案。

三、維護管理

  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應主動建立健全微博管理制度,明確分管領導,并落實專人負責本單位微博內容審核與日常維護等工作。如因工作需要,發生分管領導或管理人員變更,應及時重新提交登記備案材料。

  各單位要對下屬各級官方微博信息發布的真實性、可靠性、合法性負責。要嚴格履行審核程序,管理員發布信息,須經相關負責人審核通過方可操作;要加強對微博的日常管理和監控,如發現有不良信息或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學校相關部門匯報,并積極妥善處理。

四、信息安全

  各級單位官方微博發布、轉載有關信息,必須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黨的宣傳政策、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社會公德,確保內容合法、準確、真實。嚴禁發布危害國家安全、影響社會穩定及校園秩序、傳播封建迷信等各種有害信息,不得發布來源不明的信息,不得發布、轉載商業性廣告。凡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等相關資料及文件、學校內部暫不宜公開的事項等,要嚴格把關,避免泄密事件發生。

  各單位要重視官方微博等網絡輿論陣地建設,建立健全網絡輿情引導機制,加強學校各單位間的互聯互動,形成有效的新媒體宣傳合力,不斷創新和提升學校宣傳思想工作,為學校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篇2:衛生學校校園網管理制度

  衛生學校校園網管理制度

一、網絡運行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網絡運行管理是指對網絡結構、網絡設備、網絡信息、網絡安全及網絡用戶的管理。

  2.學校網絡信息中心根據主管校領導安排,負責校園網絡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與運行的協調,是學校的網絡管理部門。

  3.學校的各個部門和個人在使用網絡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校網絡信息中心的有關規定。

  4.用戶在使用網絡過程中違反網絡中心有關規定的,網絡中心將視情節給予勸告、警告及凍結賬號等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報相關執法部門進行處理。

  5.用戶在使用網絡中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網絡中心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或凍結賬戶等處罰,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網絡用戶管理

  1.使用網絡的部門及個人都是網絡的用戶。

  2.學校鼓勵各部門及本校教職工、學生用戶使用網絡資源。

  3.學校網絡中心為需要接入網絡的用戶統一分配IP地址。由網絡中心備案后分配IP地址。

  (三)網絡設備管理

  1.網絡設備管理指對接入網絡的通信主干設備、公共服務器、計算機等設備的運行管理

  2.網絡的主干通信設備、網絡線路、公共服務器及其它公共設備由網絡中心管理。

  3.與獨立計算機連接的打印機等共享設備由所連計算機的管理者負責管理,管理者必須對共享設備的使用設備的使用范圍進行限定,禁止無限制地開放共享設備。

  4.用戶設備接入網絡由網絡中心統一規劃和實施,用戶需將設備接入網絡時,需經所在部門領導批準后,并向網絡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5.網絡中心對入網設備的名稱、入網軟硬件配置、入網接入端口和安裝的軟件實行統一規范和管理,不定期檢查其使用情況。

  (四)網絡信息管理

  1.網絡信息是指通過網絡發布、傳遞及存儲在網絡設備中的信息。

  2.學校網絡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網絡管理部門統一規劃和管理。

  3.網絡信息中心按照有關網站和信息上網的管理辦法負責學校網站的運行管理。

  4.要求建立面向學校內部網絡用戶部門網站的單位需提供部門網站建設說明,確定網站的作用、欄目設置、管理辦法、網絡管理員,并向網絡信息中心提交書面申請,由網絡信息中心審核通過后向校園網領導小組報告。

  5.學校的各類信息系統實行分級安全管理,不同的用戶根據不同的授權獲得授權范圍的信息。

  6.學校的Internet信息服務主要用于與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有關的通信業務,用戶應控制查閱娛樂性的內容和調閱下載大量占用網絡通信流量的影視和音樂等多媒體信息。

  7.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網絡提供的各種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

  8.為了確保學校網絡傳輸的信息符合有關規定,確保學校的公共財產不被濫用,網絡信息中心在必要時可采取技術手段,對用戶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網絡資源進行配額管理,對用戶的電子郵件和Internet查詢的信息進行過濾。

  (五)網絡安全管理

  1.網絡安全管理是由網絡信息中心負責實施的保證網絡與網絡信息安全進行的管理。

  2.網絡用戶必須按照所獲得的權限使用網絡的硬件資源、軟件資源和信息資源,禁止未經授權或超出授權范圍使用網絡資源。

  3.網絡信息中心負責學校對外連接管理,未經授權任何網絡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建立與其他網絡間的互聯。

  4.任何用戶未經網絡中心授權,不得在網絡上發布信息,建立網絡信息處理系統和占用網絡資源。

  5.學校網絡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設備和服務的活動,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網上發布不真實的信息、散布計算機病毒、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隨意復制或使用未經安全檢查的系統軟件,以及盜用他人賬號等。

  6.不得利用網絡對他人進行誹謗、誣陷、欺詐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譽權、肖像權和姓名權等人身權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譽、商標、版權、專利、專有技術和商業秘密等各種知識產權。

二、信息上網與網站管理制度

  (一)網站管理機構

  1.學校網站在校園網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網絡信息中心負責管理。

  2.網絡信息中心負責制定網絡管理辦法,規劃網站公共欄目的設置,負責審核批準公共欄目上網內容,重要內容需校園網領導小組同意批準。

  3.網絡信息中心兼顧網絡技術與網絡編輯兩種功能。網站各承包欄目的上網信息由欄目的承包部門負責組織和審核。網絡中心負責校園網站的網頁面設計、網頁制作、網頁更新、上網信息技術編輯、信息上網發布和網站技術管理。

  (二)網站內容設置

  1.網站設中文版。

  2.網站的總體欄目設置由網絡信息中心提出方案,報校園網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3.學校各部門根據需要可以向網絡信息中心申請設置本部門網頁,或在學校網頁中申請設立專欄。

  (三)信息發布管理

  1.學校網站欄目的信息上網發布實行分級管理,每個欄目均需設立負責部門和信息員。各部門在網絡信息中心有關人員的協同指導下,按照規定的格式編排本部門負責的欄目并組織上網信息。

  2.各部門信息員負責提供本部門分管欄目的上網稿件。

  3.上網發布的信息不得違反國家和本校有關保密的規定。

  4.上網稿件提交給學校網站,同時提交與電子文本稿件內容相同的紙質稿件,并注明供稿人和審核人。重要信息需送校園網領導小組及分管領導審閱和簽署意見后,再交網絡信息中心技術人員上網發布。

  5.學校級欄目的上網稿件由學校分管領導終審簽發,部門級欄目的上網稿件由部門主管領導終審簽發。為確保網站內容的時效性,上網信息要及時更新。

  6.信息上網與網站運行的日常工作由網絡信息中心技術人員負責。

  (四)信息內容審核制度

  1.必須認真執行信息發布審核管理工作,杜絕違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情形出現,未經審核的內容不得向互聯想網發布。

  2.對在本校園網發布信息的信源部門提供的信息進行認真檢查,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的內容出現。

  3.一旦在校園網發現用戶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的: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刪除本網絡中含有上述內容的地址、目錄或者關閉服務器。并保留原始記錄,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三、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為了處理工作中涉及的辦公秘密信息和業務秘密信息,特制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規定。

  (二)學校網絡信息中心負責指導全校各部門入網人員的保密技術培訓,落實技術防范措施。

  (三)各部門要有一名同志主管此項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接入網絡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對上網信息的保密檢查,落實好保密防范措施,對本單位上網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四)涉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絡聯網的計算機系統中存儲、處理和傳輸。

  (五)凡上網的信息,上網前必須進行審查,進行登記,“誰上網,誰負責”,確保國家機密不上網。

  (六)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的活動。

  (七)如在網上發現反動、黃色的宣傳品和出版物,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校保衛部門匯報,依據有關規定處理。如發現泄露國家機密的情況,要及時報網絡信息中心采取措施,同時向校園網領導小組報告。對違反規定造成后果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

  (八)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開設BBS,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

  (九)對校園網內開設的合法論壇要積極推行論壇管理員負責制,論壇主持人經校園網領導小組批準備案。堅決取締未經批準開設的非法論壇。

  (十)加強個人主頁管理,對于在個人主頁中張貼、傳播有害信息的責任人要依法處理,并刪除個人主頁。

  (十一)校內各機房要嚴格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引導學生開展健康、文明的網上活動,杜絕將電子閱覽室和計算機房變相為娛樂場所。

  (十二)對于問題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傳播的網站和網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和清除;對于制作、復制、印發和傳播有害信息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十三)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校園網領導小組及各部門領導要加強網絡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維護校內穩定。

四、防火防盜制度

  (一)機房內嚴禁帶入、存放易燃、易爆、腐蝕品及強磁性物體;

  (二)機房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配備必要的防火設備和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三)定期檢查和維修電源、線路和其他供電設備;定期檢查自動滅火裝置,確保滅火裝置的正常運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處理。

  (四)網管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和掌握滅火操作規程。

  (五)任何人不行擅自開啟滅火開關。出現滅火警報,嚴格按照滅火操作規程,及時確認,及時處理。

  (六)離開機房時應關好門窗,注意房門要上鎖,鑰匙應隨身保管好,不要留給陌生人;

  (七)貴重物品應設專人管理,須外借時,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八)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有關機密文件、資料等應妥善保管。

篇3:網絡信息管理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修訂

  網絡信息管理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修訂)

  1.網絡與信息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實行由中心負責人、管理員、部門主管、部門人員組成的四級責任管理。中心負責人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員是消防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各部主管是消防安全的具體責任人,部門人員是消防安全具體責任的落實者。

  2.中心各部人員對各自所在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負責。注意用水用電安全;注意不亂扔煙頭。

  3.機房服務器維護員應經常檢查機房電源開關、線路的安全;非本部門的代理服務器維護員出入機房需有本部門人員陪同;不得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

  4.消防安全管理員定期對滅火器、消防報警等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更換過期和損壞的消防器材,確保消防設施處于良好狀態。

  5.消防安全,人人有責。發現隱患立即處理,因當事人的原因而引發治安消防安全的事故、造成的損失,追究當事人的主要責任,其他責任人也要承擔一定的相關責任,并計入當年的績效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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